重生之掌权天下txt网盘:谨防三种不良心理陷贪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5:03:29
谨防三种不良心理陷贪腐

发布时间:2011-6-5 21:08:55      文章来源:  人民网      作者: 李彦娟     阅读266 次 

    据2011年5月10日《北京晚报》报道,原北京地税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彭英斌,因涉嫌4年间3次收受贿赂187万元,今日上午在法庭受审。彭英斌在法庭最后陈述中说,一是心里不平衡,二是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早知判刑10年,打死我也不收钱。
    纵观彭英斌贪腐案件,不难发现三种不良心理,这也是其他贪官们的普遍心理,害人不浅,尤当警惕。
    一是从众心理。彭英斌三次收受4公司187万元,竟然在法庭上称:“收工程款1/3利润是惯例”。正是因为这种“惯例”思维:大家都如此,我又何须例外?“不收白不收,收了也白收”,使他们失去警觉性和防范心理,收得心安理得,用得放心大胆。有一必有二,有二还有三,惯性使然,一发不可收拾,不知不觉,最终酿成大祸患。
    有的干部意志不够坚定,原则性不强,很容易被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感染;有的认为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自己太清廉了,别人会说“不和群”、“假清高”;还有的人认为收点回扣、拿点好处是“流行做法”,丧失了是非观念,丧失了为官准则。党员干部岂可放弃党性原则、突破法纪底线?从众心理要不得,切莫再学彭英斌。
    二是补偿心理。诚如彭英斌所言,自己有贪念,看到很多人轻轻松松赚大钱,心里不平衡,言外之意:我一名研究生,处级干部,何必这么受穷,比我能力差得远的同学朋友都富起来了,实在让人受不了,那就“墙内缺失墙外补”吧!正是这种失衡心态,造成补偿攀比心理,要将“损失”补回来。
    有些干部一味与大款、富翁攀比生活享乐,看到人家坐高级轿车、住豪华别墅,心理极度不平衡,认为自己学历不比别人低,能力不比别人差,而收入却比别人差得太远,导致心理严重失衡,心中的拒腐防线很容易崩溃。于是“有权不使过期作废”的念头便挥之不去,权力“变现”的冲动便会时时鼓捣自己,千方百计进行权力寻租,通过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收受贿赂也就顺理成章。很多贪官都是在这种失衡补偿心理下造就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大权在握的领导干部,更须警惕。
    三是侥幸心理。彭英斌的这句法庭告白:“早知判十年打死不收钱。”表面看,言为心声、“实话实说”,其实不然,拿“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为搪塞理由,只能徒增笑料而已。作为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副处级干部,哪有不知道受贿会犯法的道理,平均一次收受60多万元!关键还是一种侥幸心理作祟:那么多人都没出问题,咋会偏偏栽在我头上?
    一些违纪违法者错误地认为“腐败不一定会被揭露,被查处的只是少数人”,有的自以为行为隐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有的认为自己身份特殊,保护伞厚,关系网广,即使败露,也能轻易过关。正是这种侥幸心理,自以为搞的是单线联系、受贿是私下交易,使贪官们视法纪为儿戏,敢于笑纳金钱、财物、美色,铸就贪腐人生路,锒铛入狱后悔迟!
    可他们忘了,除了“你知,我知”,还有“天知,地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手莫伸,伸手比被捉”、“久走夜路必撞鬼”等警句谚语,党员干部当牢牢谨记。违纪犯法却又想侥幸过关,只能是做白日梦!

责任编辑:刘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