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春天花园:关于严禁党员干部以操办“学宴”为重点宴客敛财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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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党员干部以操办“学宴”为重点宴客敛财的紧急通知

[来源: 本站 | 作者: 原创 | 日期:2009年8月11日 | 浏览549 次] 【大 中 小】
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各乡镇财政所:
现将《中共平昌县纪委平昌县监察局关于严禁党员干部以操办“学宴”为重点宴客敛财的紧急通知》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共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局关于严禁党员干部以操办“学宴”为重点宴客敛财的紧急通知》
中共平昌县财政局党组  平昌县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中共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局
关于严禁党员干部以操办“学宴”为重点宴客敛财的紧急通知
各镇(乡)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目前,正处于一年一度的高考升学宴客高峰,为坚决刹住党员干部以操办“学宴”为重点宴客敛财的不正之风,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现特就有关事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严明组织纪律。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集体企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借子女升学、红白喜事宴请宾客、收受钱财。
二、严肃责任追究。对党员干部违反纪律操办“学宴”等宴客敛财行为,一经查实,除严肃追究操办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外,实行单位党政“一把手”连带责任追究制。发生一起党员干部违规宴客行为,对单位党政“一把手”诫勉谈话,两起全县通报批评,并从严问责。
三、加大查处力度。成立由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康建国任组长,县纪委、县公安局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督查组,负责查处党员干部宴客敛财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学宴”的紧急通知》、县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宴客敛财的六条规定》,从严、从快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学宴”为重点的宴客行为。
四、强化社会监督。希望社会各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举报,一旦发现党员干部操办“学宴”等违纪违规行为,及时拨打平昌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举报电话:6235061。
200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