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童摔婴案结果:《信仰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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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 说 “人 格”——代《序》
www.xaislam.com  2008-1-1   


                               
        人,固有“格”,是之谓“人格”,它不是生物学上物质定位,是安拉造化人特有精神世界的灵魂。因而“人是安拉在地球上的代治者和宇宙生机活泼的中枢”,“宇宙间的一切为人所拥有,为人服务,而人则专为安拉而服务”(本书语)。的确,在物质生活中人,不过是肉、血液、骨头、神经、器官、各腺和细胞组成的集合体,而在精神世界中具有“格”的人却是庞然大物。是这样,当人具有一定的“格”,为了取悦于安拉,就会是己无所求,别无所畏,为真理勇于献身的人。于是人“格”不是人人皆有,而只有安拉特慈恩赏自觉的人才能具有,一个有“格”的人,是安拉面前站立起来的顶天立地的人、真正的人一一纯真穆斯林,他们不愧于人生,不愧为宇宙间庞然大物。因此,人“格”不仅是人和动物差别的界定,也是对人生存在价值和意义的不同视角的定位:是物质世界里的自然人,或是精神世界里有“格”的人。
        人的这一“格”,是伊斯兰的正信(伊玛尼),有这一“格”的人,作为真正代治者,才能肩负起战胜恶魔、改造世界、解放人类的伟大而光荣的使命。没有这一“格”的所谓高级动物的人,无非是行尸走肉,不论你高唱什么“主义”,打着不管是哪一“方”文明的旗帜,抑或故弄玄虚地倡导五花八门的“理论”,其本质都是恶魔走卒引人以迷途的邪说歪道,其结果毁灭人性,毁灭世界。这里揭示了一个真理:惟是有“格”(正信)的人,才是世界人类历史的主人。
        幸福是人生的向往,因此没有向往的人生是黯淡的,没有向往的生活是空虚的,没有向往的生命是苍白的。人生就在向往中体现价值,生活在向往中追求美好,生命在向往中走向成熟。向往幸福,意味着把自己的生命历程达到光辉的顶点,从而体现人的生存价值,成为具有一定“格”度的人,一般人中有正信的纯真穆斯林:他们心灵平静,一尘不染;淡泊明志,心底无私;志存高远,胸怀天下;勇于奉献,默默耕耘。但以痴心不改、执著追求的初衷,尽心竭智,全力以赴地投入,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力挽狂涛,风雨前行,将幸福的向往成为现实,然后舒心含笑归回到安拉的阙下,坦然地步入另一个世界,找到自己的归宿,这才是人生的终点,真正的幸福,幸福的人生。
        人具有“格”(伊玛尼),才能是安拉面前站立起来的方方正正、高高大大的真正的人,因此它不仅决定人在今生物质世界上生存的价值和意义,也决定了人的归宿在后世精神世界的价值和意义。那么在整个人类生存范畴内,人“格”的意义涵盖了个人的幸福、社会的安宁和进步,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因为,民族必须有赖于其整体素质近“格”式(信仰逻辑)来规范其思想、生活、行为使其具备和完善伊斯兰性质,如此,民族才能从邪魔网络中解放出来,获得新生,从而肯定其存在价值和客观地位。正如作者所言:人“格”(伊玛尼)是一种性格力量,是该力量的性格,……是现世优美的光明道路,是道路上的光明。   
        伊斯兰教导人类以知识和理智寻求真理,掌握自然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履行代治者的使命,改造世界,缔造人类文明;并要求坚持人类共同利益,克制私欲,努力工作去建立人类真、善、美的世界,亦即是伊斯兰人为之奋斗而要实现的和平一统、天下一家的大同世界。这一伟大理想,作为真正的人道主义,其基础是主道思想。主道思想的核心,是人之所欲必须以安拉之所欲为依归,人作为有“格”在安拉面前站立起来的人,不是工具,也不是剥夺了个性,没有自由支配自己意志的动物。人在伊斯兰领域内是第一次赋予生存的价值,具有伟大生命的意义,获得做人的权利,享有真正的人生幸福。这是人类精神世界的一个飞跃。因此要珍惜“人格”,充分发挥能量,体现其生存价值;禁止侵犯他人的生存权利,侮辱“人格”。看一看当今世界,人欲横流,人“格”颓丧,大国骄而追求霸权,和平没有保障,人权受到践踏,人心动荡不安,真理泯灭,是非混淆……本来霸权就是战争恐怖的根源,却无端地被栽诬在小国寡民的身上。尤其是布什其人,以二十一世纪罗马教皇自命,组织“反恐联盟”—基督“十字军”,妄称“正义无限”行动,发动基督徒的又一次“圣战”,明显地把矛头指向伊斯兰。什么是恐怖主义?谁在天天制造恐怖,轰炸屠杀成千上万的无辜平民,犯下累累滔天罪行?难道谎言重复一百遍真正会成为真理?难道贼喊捉贼也会使真正的贼成为不是贼,不是贼而叫做贼吗?伊斯兰本身就是坚持和平,穆斯林意为和平卫士。危害世界和平的恐怖主义者,不管什么人,或打着什么旗号,都不是伊斯兰,也不是穆斯林。可是,为了捍卫和平,穆斯林也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坚决斗争的权利和义务……记住,纯真的穆斯林是具有人“格”的人。   
         粗读马恩信哈志翻译第一次介绍给中国穆斯林的《信仰与人生》,是卡塔尔大学的尤苏夫·格尔塔威博士的名著,我有深沉的感受,因此写了这篇文章。我一直认为中国讲的“人格”,这一方方正正的“格”,是一个精神世界的灵魂,那即是“伊玛尼”。没有这一“格”,可以说不是人,或者更确切地说,不是精神世界里理智的人,仅是物质世界的自然人。
                                    阿卜都拉·穆罕默德·阿里·马绍雄   
                                           2001年11月15日于下关         
       优苏福·格尔塔威博士简介
                                                阿里·蒋敬   译
        优苏福·格尔塔威博士是当代著名的伊斯兰法学家,他的许多著作被视为当代伊斯兰法学权威作品,因为他善于依据《古兰经》和圣训解答当前穆斯林社会遇到的各种现实问题。他是一位坚持原则、淡薄名利的学者,铮铮铁骨,立场坚定。他对某些实行专政的伊斯兰政府官僚和愚弄穆斯林民众的假学究同样知无不言,针砭时弊,为捍卫伊斯兰精神,从不考虑个人得失和安危。他受到阿拉伯国家和欧洲穆斯林社会的高度敬仰,但由于他坚持伊斯兰立场,直言不讳,无所畏惧,犹太复国主义份子和美国帝国主义份子对这位伟大的伊斯兰学者恨之入骨,时常向他发出恐吓信息。
        优苏福·格尔塔威博士1926年生于埃及,毕业于埃及艾资哈尔大学世界宗教比较专业,1960年获得硕士学位,1973年获得博士学位。格尔塔威博士是一位活跃的社会活动家,在整个阿拉伯世界,他是一位最受欢迎的演说家,曾经在阿拉伯国家的高等院校、电视台和各大清真寺发表演说。   
        他对当代世界东西方文化、宗教、哲学、法律、政治了如指掌,分析精辟,入木三分,闻者无不茅塞顿开深受启迪。在今日的阿拉伯世界,没有读过格尔塔威博士著作的人,等于从来没有看过书。因为他迄今为止出版的五十多部学术著作已是阿拉伯世界家喻户晓的伊斯兰文化精品。
         不论走到世界任何一个穆斯林社区,或者同一位穆斯林知识分子交谈,格尔塔威的几部名著,几乎无人不知,如《论伊斯兰教律中的合法事物与非法事物》、《则卡特法学原理与现代教法》、《穆斯林国家的非穆斯林民族政策》、《斋戒的法理》、《信仰与人生》。从这几部最常见的著作名称可见,格尔塔威博士所关心的是现代穆斯林社会与法制,这也是他研究和演讲的重点课题。他对一切问题的分析和解释都是根据《古兰经》和圣训,结合现代世界文化影响和各国生活特点,给各国穆斯林政府和学者们指点迷津,提供现代穆斯林社会的新思路。  
        他的大部份著作都已被翻译成世界主要的几大语文、例如英文、法文、德文、俄文、马来文、印度尼西亚文、波斯文、土耳其文、乌尔都文和中文。在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学术界广为流传。格尔塔威博士是现代国际伊斯兰学术研讨大会的著名演说家,每年都应邀参加多次国际会议,为大会作基调演说和发表点评。由于世界各国穆斯林对他的信任和尊敬,他身兼数职,影响许多国际学术团体的研究方向和许多穆斯林政府的决策。他现在是卡塔尔大学圣训和法制研究中心的主任、麦加伊斯兰世界联盟法制委员会的研究员、法国欧洲伊斯兰研究学会的懂事、英国伊斯兰牛津研究中心的院士、世界伊斯兰国家组织法学委员会的顾问。
        穆罕默德·艾敏马恩信老师在译述了格尔塔威博士的《论伊斯兰教律中的合法事物与非法事物》一书,在国内深受穆斯林教胞广泛之喜爱,多次再版。现在又欣悉马老师已将格尔塔威的《信仰与人生》译成中文,即将面世,相信此名著,必将同样获得更多读者之欢迎,特此寄来此文,以飨读者。
                                                                                           于新西兰



时代需要这样的学者
                                          ———《信仰与人生》前言
                                                                          张维真
       毫无疑问,当代伊斯兰思想界最负盛誉的学者当首推优素福·格尔塔威博士。博士学术著作等身,如今虽年近八旬,依然不断发表对世界局势的言论和文字,伸张正义、贬斥暴虐而且博士是少有的既学识渊博又持论公允的学者之一。其思想特色及学术观点,已然成为当代伊斯兰思想界的主流;而他本人则当之无愧地成为这一主流的领袖式人物。这是不奇怪的,格尔塔威早年受益于大教育家哈桑·班那的思想,又师从马哈茂德·施尔图特、穆罕默德·阿布杜拉·达拉兹、拜希·浩里等知名学者,并得益于穆罕默德·安萨里、赛义德·库特卜等大思想家、大学者。格尔塔威虽属爱资哈尔大学毕业生、爱大学者,但他却不愿完全受制于爱大的模式。在他看来,经典与理性的结合、传统与现代的统一,是当代伊斯兰学者责无旁贷的使命。这使他能够广泛吸收古今各类学者的优点和优势,把它们融入自己的思想中,为当代穆斯林奉献出既恪守原则,又与时俱进的作品。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博士欣赏伊玛目安萨里的百科式的知识,敏锐的理性思维,动人的苏菲修行,同时又能避免安氏思想中的消极因素,如过多引述脆弱或伪造圣训,过分强调直觉入神的意义等;我们可以看到博士钦佩伊玛目伊本·泰米叶既恪守经训,又运用理性,既尊重四大伊玛目,又不乏创制演绎的维新精神。而对囿于字面文字、排斥理性探索,以坚持经训的名义对伊玛目们颇有微词的后人的作法,格尔塔威则予以不客气的批评。他认为,后人的这些作法是对赛来夫(先贤)精神的虐待,更与伊本·泰米叶博大的胸怀格格不入;正如另一些后人打着大伊玛目(艾布·哈尼法)的旗号大搞山头主义,而无视大伊玛目宽容的风格一样!
毋庸讳言,格尔塔威受到近代学者、维新家穆罕默德·阿布杜及其弟子、大学者穆罕默德·拉西德·里达的影响——尤其是后者的名字和观点,常常出现于博士的笔下。而且,博士在一次访谈中毫不掩饰的说:穆罕默德·拉西德·里达是他最敬仰的学者之一;他的贡献在于把坚持经训与创制维新有机地结合起来。其观点主要体现于其代表作《光塔经注》(未完)及《穆罕默德的启示》中。但是,对于穆罕默德·阿布杜对于运用理性思维去探索“奇迹”和“未见”的倾向,格尔塔威不是盲目附和,也不是大张挞伐,而是客观、冷静地予以分析。他认为,穆罕默德·阿布杜当时面临的是四分五裂、贫穷落后、无知愚昧、封闭保守的穆斯林世界,而他所考察过的西方则强大统一、富裕先进、民主自由……于是,在一种自叹不如别人的心态驱使下,穆罕默德·阿布杜开始了他的改革活动。于是乎,他的著作和主要体现他的观点的《光塔经注》,在打破僵化思维提倡演绎创新的同时,不自觉地走入另一种极端——理性主义。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今天认为是不争的事实,在当时那个时代有可能为人们所漠视;所以,评价任何一个人时,应当把他和他当时所处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联系起综合分析,而不让他超越那个时代,把他纳入我们自己的具体环境而加以评判。
        对穆斯林哲学家、法学家伊本·鲁西德的评价,亦体现了格尔塔威的中和思想和公允观点。对于伊本·鲁西德及其反驳安萨里的著作《矛盾的矛盾》,学术界历来有两种相反的观点。第一种是支持伊本·鲁西德的所谓唯理论者,认为安萨里在《哲学家的矛盾》中的观点在伊本·鲁西德的反驳下“纷纷解体”(这种观点代表我国学术界的主要倾向,见蔡德贵著《阿拉伯哲学》313页);另一种观点则捍卫安萨里(代表阿拉伯学术界的主要倾向),认为伊本·鲁西德的反驳对安萨里的思想体系丝毫无损,反而暴露了伊本·鲁西德的“库夫尔”(渎神)思想。
        在伊斯兰世界,安萨里的思想经数世纪而不衰,其代表《圣学复苏》对穆斯林生活的影响仅次于古兰经和圣训。而伊本·鲁西德除了一本有名的法学经典,其哲学观点历来是伊斯兰思想界的众矢之的;他的思想对一般穆斯林几乎谈不到什么影响了。这一事实似乎比一厢情愿式的“纷纷解体”说更有说服力。尽管如此,格尔塔威在其著《伊斯兰文化;开放与闭关之间的选择》中,对伊本·鲁西德给予了中肯的评价。他认为《矛盾的矛盾》一书中,伊本·鲁西德的思想趋向了温和;虽然在反驳安萨里,却不自觉地受到了安萨里的影响。在《矛盾的矛盾》中,无限抬高哲学家、神化哲学家的倾向已大减缓。谈到伊本·鲁西德的激进思想时,格尔塔威不无遗憾地说,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大学者能够以自己的法学名著《演绎者的起点》那样的大手笔,那样的冷静态度去审视希腊哲学家及其哲学,而不是把他们捧上权力与荣耀的巅峰,以至使他们超乎所有的先知和使者!在这里,我们看到格尔塔威既不是完全站在伊本·鲁西德一边充当所谓的阿威罗伊主义者(实指理性主义);也不是像传统学者们那样全盘否定伊本·鲁西德及其思想,而是如大贤阿里所言,“以真理衡量人,而不是以人衡量真理”,给予这位学者应有的评估与定位,为真主力行见证。
       格尔塔威虽然是著名的法学家(他的学位即法学博士),但较之传统意义的福格哈(法学家),他更喜欢安萨里式的法学家。因为安萨里的笔下,礼拜不是单纯的鞠躬、叩头,而且也是在主面前的谦恭、立站……交易不只是买卖、利润,而且也是解决穆斯林的要求,向穆斯林进忠言……于是,格尔塔威集传统、现代于一体,以新颖的风格写出《当代穆斯林法学》,三卷本的《当代教法解答》(据说第四卷已出)。而写于七十年代的二卷本《天课论》则集中代表他经典与理性合一,传统与现代结合的法学观点。
        以下两个事例,或许可以勾勒出格尔塔威的思维特点:其一,在一篇演讲中,格尔塔威说,当我们还在为照相属于非法还是合法大搞分歧的时候,以色列的人造卫星上天了。他们没争论这个问题,而是用实际行动通过人造卫星,在一寸一寸地拍摄我们的国土,把它反馈给自己的情报部门,为侵略我们作好一切准备!其二,牛、羊、驼等固然应抽天课,但那是针对有这些牲畜的地方,如农村、牧区等。而在大都市,旁边就是大型公司、房地产建筑的清真寺里,无需大讲特讲“一岁驼”“两岁驼”天课的出法,而闭口不提这些公司和房地产的天课。然而,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是伊斯兰的活的灵魂。
        在当今社会,伊斯兰如何指导人们的生活?如何体现伊斯兰与时俱进的特点?如何使伊斯兰在纷繁复杂的当代世界立于不败之地?——类似的问题始终是贯穿格尔塔威所有著作、文章、演讲及言谈的主线。如果说,格尔塔威不仅仅是一位法学家,而且是一位思想家、百科式的学者,并不为过。这本《信仰与人生》的信仰学力作不啻是一个明证。在这本书中,作者用通俗而生动、朴实而优美的文字,向我们展示了信仰之于人生犹如血液之于人体的依存关系。这本书中,你不会看到哲学家那种繁琐的论证与象牙宫中的推理,凯拉姆学家深奥莫测、脱离群众的专业用语,以及表义主义者离不开字面的教条与忽略精神的呆板。它向你娓娓诉说、促膝畅谈生命的价值、人生的意义和精神的家园。作者在本书前言中就开门见山地指出,信仰问题并不是生活中可有可无的边缘问题,而是关乎人的存在以及人的归宿的问题,关乎永恒的幸福或永恒的不幸,永恒的乐园或永恒的火获的问题。因此,凡是有智者都不会忽略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以及对这一境界的追求。
        在格尔塔威看来,没有信仰的人生,和没有人生的信仰都是不可思议的;前者导致动物主义,后者导致僧侣主义。他常常引证西方一位哲人的话,和穆斯林的观点相比较。那位哲人说:傻瓜为吃而活,智者为活而吃。格尔塔威进一步追问:那么,智者为何而活呢?如果傻瓜为吃而活,智者为活而吃,则穆斯林为拜主而活。
        格尔塔威这部著作的书名——《信仰与人生》——本身恰如其分地给信仰一个庄严的定位。因此,他反对信仰作文字游戏式的阐述。他在一部著作中说,我们不想涉及凯拉姆学家围绕行为与信仰的关系所进行的争论,即行为是信仰的一部分呢,还是信仰 的果实?是信仰存在的条件呢,还是信仰完美的标志?因为真正的信仰必然结出行为的果实。信仰的坚定程度决定着行为的好坏。
        格尔塔威认为,如果我们有必要学习和研究历史上各信仰学派(如穆尔台齐赖、海瓦立及等等)的言论和观点,那也只是把它作为一种文化遗产,作为伊斯兰思想史的一个阶段去把握。我们与其在历史上的分歧问题(如古兰是否受造、真主的德性与本体的关系等等)中浪费精力和时间(如传统教育所做的那样),不如全力以赴地去面对当代所而临的格尔塔威指出,古兰常常在动态的品格和鲜活的行为中展示信仰:“信士们确已成功了,他们在拜中是恭顺的,他们是远离谬论的,他们是完纳天课的,他们是保持贞操的……”(23:1—5)“信士,只是确信真主和使者,然后没有怀疑,能以自己的财产和生命为主道而奋斗的人;这等人确是诚实的。”(49:15)正如一代思想家赛义德·库特卜所说,穆圣之所以征服大地与人心,是由于把圣门弟子们铸造成了信仰的有血有肉的外在形象;把他们铸造成流动的古兰经,动态的伊斯兰,以至人们看到他们,就看到了伊斯兰……马恩信老师是我所敬仰的前辈学者。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伊斯兰译述最活跃、最富成果的翻译家之一。特别是他译作《论伊斯兰教律中的合法事物与非法事物》已然成为穆斯林家喻户晓的读物,学者们广泛引证的文献。
        近年来,恩信老师虽年事渐高,疾病缠身,尤其视力、手指多有不便,但依然关注着伊斯兰文化事业;常常伏案疾书,运笔不辍。不仅译出许多有价值的文章而且不久前译出了格尔塔威的扛鼎之作——《信仰与人生》,真乃老骥伏枥,壮心不已。我觉得,这本译作其流利的文笔与深邃的思想,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恩信老师自强不息的人格魅力。对于晚辈,还有比这更有力的鞭策与鼓励吗?
        前一段,当恩信老师来电话要我给他的书写个序,我委实有一种受宠若惊之感。我想,我是何许人,敢给恩信老师的译作写序?踌躇之际,恩信老师一再要求,又写信加以嘱托。老人的拳爱心,溢于字里行间,如果再推辞,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恩信老师让你作序,无疑是对我的器重,是对我的美好祈祷。于是我利用业余时间,写这篇文字,权当是“前言”吧。祈求真主赐恩信老师身体健康、两世幸福;祈求真主赐福于本书的作者、译者和读者;祈求真主援助为他而奋斗的一切学者和战士。
     “我们的主啊!如果我们遗忘了,或错误了,求您不要惩罚我们…”(2:286)              
                                                                    200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