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叫我三妹 迅雷下载: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变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21:12:27

                    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变迁

       自建国以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经历过多次变动,总的趋势是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逐步过渡到实行各种形式的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的体制。尽管分级管理的形式有许多种,集中和分散的程度有所不同,但总的说来,各个时期实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多数是同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及其发展变化的需要相适应的。

       (一) 、建国初期

  新中国成立后,面临着生产停顿、职工失业、通货膨胀等残破不堪的经济局面,只能实行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是把国家收入和支出的支配权集中在中央,即“统收统支”制度。

       (二)、“一五时期”

  我国从恢复国民经济开始转向有计划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变化相适应,财政下放了权限,实行中央、省(市)和县(市)三级财政。把地方收人划分为: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调剂收入,支出大体上按照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隶属关系,划分各级财政支出范围。

      (三)、1958年~1959年

  这一时期,经济管理体制作了较大的改革,中心是扩大地方的权限。财政管理体制也相应作了重大的改革,即中央企业下放给地方,收入归地方,支出也相应地下放,实行以收定支,确定收支比例、五年不变,但只执行了一年,而后改“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做法。

       (四)、1961年~1966年

  1961年中央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与国民经济调整相适应,财政管理体制作了必要的改进,主要采取集中财政,加强财政管理,强调“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本账。

      (五)、“十年动乱”时期

  国家的经济管理、财政管理处于半计划、半无政府状态。1971年开始实行企业下放,财政收支实行大包干。企业大幅度下放后,中央各部几乎没有直属企业,而地方又没办法把这些大企业管好。

      (六)、1980年~1984年

  从1980年起,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  这个体制的主要内容是:按照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中央所属企业的收入、关税收入和中央其他收入作为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中央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企业的流动资金、国防费、中央级的事业费等由中央支出;地方所属企业的收入、盐税、工商所得税和地方其他收入作为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地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流动资金、地方各项事业费及行政费等,由地方财政支出。后来,把“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办法,逐步改为“总额分成、比例包干”,的办法。  “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1)由过去全国“一灶吃饭”,改变为“分灶吃饭”,地方财政收支的平衡也由过去中央一家平衡,改变为各地自求平衡。  (2)各项财政支出,不再由中央归口下达。  (3)包干比例和补助数额改为一定五年不变。由于做到了财权、事权统一,收支挂钩,所以“分灶吃饭”更好地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但是在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中央财政的负担较重,收支难以平衡,没有充分考虑到在中央与地方财力分配上中央要有适当的集中。财政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没有同步进行,而是先行一步。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办法后,一些地方为了争取财源盲目建设,从而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效益。

       (七)、1985年-1993年

  (1)大部分地区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基本上按照利改税第二步改革以后的税种设置,按隶属关系划分中央财政收支和地方财政收支,根据地方的收支基数,计算确定地方新的收入分成比例和上解、补助数额,一定五年不变。  (2)福建、广东两省实行“大包干”的体制。国务院决定从1980年起,福建省实行“划分收支、定额补助、五年不变”;在广东省实行“划分收支、定额上交、五年不变”的体制。  (3)在财政收支方面,除中央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收支和关税划归中央外,其余收支均由地方管理。“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收入较多、上交比例大的地区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不高,个别地区甚至出现收入下降的情况。因此,从1988年起,国务院对收入上交较多的13个省、市,实行“财政包干、一定三年不变”的办法,以便进一步调动这些地方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