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靖宇最近在拍什么:[荐] 如何能走出事情闹大 才能解决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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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 如何能走出事情闹大 才能解决的怪圈?

24117856    发表于 2011年06月09日

廖保平


  

  5月18日,来自全国各地的100多名乡镇和村党组织书记来到北京万寿庄宾馆,开始接受为期六天的社会管理培训。第一天培训的下午,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做“当前基层社会管理的形式和任务”的报告。谈到“群众上访”问题,他直言不讳地劝诫台下的基层干部:不要等到了省市甚至北京再花更大力气解决;对于伤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及时纠错补偿,不要等闹大了再被动应对。(6月8日《现代快报》)

  俗话说:“人不伤心不落泪,人无难事不上访”,对于中国民众来说,事情不到迫不得已之时,一般都不会去麻烦官府,更不会闹事,因为他们都明白“胳膊拧不过大腿”的道理。走到找政府,找官员的时候,说明已是退无可退。倘使这个时候,基层干部不能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态度,公正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一部分群众就会不断地往更高一级政府上访,寻求援助,倘使向更高一级政府寻求援助之路被封堵,在基层又无法解决,无论表面如何平静,矛盾始终在那里,问题始终没有解决,一旦有合适的土壤,矛盾就会暴出来,甚至变成“社会事件”,这个时候往往会引起社会舆论的强势关注,上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矛盾问题会得到迅速的解决。

  其实,基层干部非常害怕事情闹大,他们并不希望等闹大了再被动应对,因为事情一闹大,舆论加压,上级问责,局面就很难收拾。尤其是,维稳能对基层官员政绩考核进行一票否决,事情闹大了,政绩基本上无从谈起,不是丢官就是被罚,可谓财位两空,他们何尝不愿意及早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但是,在严厉的考核压力之下,以及恰遇“社会矛盾多发期”,面对群众权利意识觉醒之后的多元诉求,基层干部对按下葫芦起了瓢的矛盾问题,几乎没有机会和耐心一一解决,只能挑闹得大的优先处理。所以我们才会看到,西安市民薛女士因噪音污染投诉5年无结果,当她准备依法维权时,西安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一位负责人不但拒绝提供噪音监测,竟然还说事情没解决是“因为没有投诉到一定程度”、“事情闹得不够大”。而群众认为把事情闹大是可行的“套路”,就愿意把事情闹大,想办法把事情闹大。

  当然,正如前面所说,基层干部非常害怕事情闹大,为了保险起见,不影响利益仕途,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对矛盾冲突进行严防死守,能通过解决问题平息的自然再好不过,不能够的就把矛盾压下去,捂起来,闷在罐子里。但矛盾并不因此消失,而且越积越多,小矛盾积成了大矛盾,慢慢具备了闹大的条件,一旦不幸引燃星星之火,以暴烈的方式冒出来,弄得基层干部竹篮打水一场空,只能怪自己运气太背了。

  所以,光是叫基层干部对于伤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及时纠错补偿,不要等闹大了再被动应对,用意是非常良好的,但基层干部并不是不懂得这个粗浅的道理,只是在目前的高压式考核之下,知易行难。基层干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无心无力去做,结果“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在维稳问题上,他们更像是一次次的赌博,赌中了就高中,赌输就只好认命,而为之付出成本的绝非只是基层干部,还有政府的公信力。

  现在,是该转变那种把维稳看得太过严重的时候了,因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是分级、多样的,有些是政治矛盾,有些是社会矛盾,群众的问题主要是物质利益和正当权利不得到满足和维护的问题,并非不可调和的政治矛盾,却被夸大和严重化了,一说维稳就如临大敌,各种高压手段并用。其实,对这类矛盾问题,应该用宽容、理性、协商的办法去解决,建设制度化的利益诉求渠道,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事情就不会闹大。这就要赋予基层干部解决问题相对宽松的环境,不必把他们逼到凡事都严防死守、高压维稳的境地,走入“维而不稳”的怪圈。

  没有哪一个社会和一种制度不存在矛盾冲突,社会是在矛盾中平衡发展的,但好的制度是能够将矛盾放在理性、协商、法治轨道上,而不是迫于考核的高压上,让矛盾有宣泄之处,有对话之渠,有解决之道,矛盾就像水过河床,来则来之,去则去之,不会形成危险的堰塞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