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门面收回如何处理:《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7:20:18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187
超标准列支职工工会经费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超标准列支职工工会经费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二)款第三项、“苏国税发(1998)321号文”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工会经费列支相关的凭证、帐薄记录。
188
超标准列支职工教育经费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超标准列支职工教育经费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二)款第三项、“苏国税发(1998)321号文”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教育费列支相关的凭证、帐薄记录。
189
超标准列支利息支出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超标准列支利息支出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利息列支相关的凭证、帐薄记录。
190
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财工字(1992)第574号通知和其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招待费列支相关的凭证、帐薄记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191
未按规定提取上缴管理费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未按规定提取上缴管理费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及国税发(1996)177号通知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管理费中提取利息凭证、帐薄记录、年末管理费余额帐薄记录。
192
超标准提取坏帐准备金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超标准提取坏帐准备金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及“财工字(1992)第574号通知或其他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坏帐准备金提取凭证、帐薄记录。
193
超范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超范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及“财工字(1992)第574号通知或其他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折旧提取凭证、帐薄记录。
194
未按规定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未按规定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应提折旧        元,已提折旧     元,多提折旧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及“财税字(1994)第009《企业界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及“财工字(1992)第574号通知或其他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折旧提取凭证、帐薄记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195
未按规定摊销无形资产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未按规定摊销无形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法律和合同或企业申请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不得少于十年的规定,应摊销
元,已摊销        元,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法律和合同或企业申请注册无形资产资料,无形资产摊销凭证、帐薄记录。
196
未按规定摊销递延资产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未按规定摊销递延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企业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的规定,应摊销
元,已摊销        元,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开办费清算记录,递延资产摊销凭证、帐薄记录。
197
未按规定列支融资租赁费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未按规定列支融资租赁费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款,融资租赁发生后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融资租赁费摊销凭证、帐薄记录。
198
超范围列支捐赠支出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超范围列支捐赠支出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捐赠支出凭证、帐薄记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199
超标准列支捐赠支出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超标准列支捐赠支出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及国税发(1994)229号文第四条,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捐赠支出凭证、帐薄记录。
200
未按规定税前列支赞助支出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未按规定税前列支赞助支出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七)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七款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捐赠支出凭证、帐薄记录。
201
罚款、滞纳金违反规定税前列支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罚款、滞纳金违反规定税前列支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罚款、滞纳金支出凭证、帐薄记录。
202
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前扣除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罚款、被没收财物损失支出的凭证、帐薄记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03
减免的流转税未并入利润缴纳所得税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减免的流转税未并入利润缴纳所得税,根据(1994)财税字074号《关于减免返还的流转税并入利润征税的通知》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流转税减免凭证、帐薄记录、应交税金帐薄记录。
204
财产损失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税前列支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财产损失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税前列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及国税发(1997)190号文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列支财产损失相关凭证、帐薄记录。
205
补计应计未计的扣除项目
该单位    年度补计以前年度应计未计的费用      元,补提以前年度应提未提的折旧       元。根据苏国税发(1997)172号文第一条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补计、补提以前年度费用等凭证、帐薄记录。
206
固定资产未留残值提折旧
该单位   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未扣除3%--5%的残值计提折旧费,多提折旧费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固定资产原值帐薄记录、提取折旧凭证、帐薄记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07
未按规定扣除各项费用
该单位   年度税前列支计提的准备金     元,未按规定据实扣除。根据国税发(1996)201号文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列支准备金相关的凭证、帐薄记录。
208
金融保险企业未按规定列支各项费用
该单位   年度超标准列支各项费用     元。根据财税字(1994)027号通知及(1993)财商字第11号通知规定,应调增计掊所得额        元。
列支各项费用凭证、帐薄记录。
209
税前列支回扣
该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在税前列支给购货方回扣—元。根据国税函(1997)472号文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回扣列支的凭证、帐薄记录。
210
金融保险企业收回的以物抵债的非货币资产,经评估后的折价金额高于债权未退还债务人部分, 未申报缴纳所得税。
该单位    年   月   日收回以物抵债     等非货币资产。经评估,该资产价值为     元。经核实,原债权金额为     元,评估价值高于债权    元,未退还债务人。未退还部分未计入应税收入,未申报缴纳所得税。根据国税函[2000]90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上述收入应调增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元。
记帐凭证及附件、债权的帐簿记录、收回的以物抵债的非货币资产清单、评估记机构的评估报告、调查(询问)笔录或当事人自述材料、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11
金融保险企业一次性列支经营性租赁房屋的装修费
该单位      年   月   日一次性列支经营性租赁房屋的租赁费     元,根据国税函[2000]90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应调增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元。
记帐凭证、帐簿记录、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所得额调整事项资料
212
未取得工会组织出具的《工会经费专用收据》列支工会经费,未作纳税调整
该单位      年度共提取工会经费       元,未取得工会组织出具的《工会经费专用收据》,根据[2000]678文件规定,应调增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元。
记帐凭证及其附件、帐簿记录、调查(询问)笔录
213
超标准列支服装费
该单位     年度共列支服装费       元,该单位     年度发放服装的职工人数为     人。根据苏国税发[2000]126号文件规定,该单位     年度应列支服装费     元,共超标准列支服装费     元,应调增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记帐凭证及附件、帐簿记录、发放服装的职工清单
214
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使用上级机构购买或融资租赁的设备,未取得相关证明材料计提折旧
该单位     年度使用其上级机构购买(融资租赁)的    设备,未能取得其上级机构出具的设备购买(融资租赁)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共计提该设备的折旧     元。根据国税发[2000]185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该设备应不得提取折旧,应调增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元。
记帐凭证及附件、帐簿记录、上级机构拨付设备的清单、调查(询问)笔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15
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未取得上级机构提供的设备租赁合同和分配清单,列支上级机构分解的设备的租赁费用
该单位     年度使用上级机构拨付的以经营租赁方式统一租赁的     设备,未取得由省级国税机关审批的设备租赁合同和设备分配清单,列支上级机构分解的该设备的租赁费用    元,国税发[2000]185号文件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应调增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元。
记帐凭证及附件、帐簿记录、设备清单记录、相关调查(询问)笔录
216
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发生经营亏损,冲减应纳税所得额
该单位    年度将其对外投资的应承担的经营性亏损  元冲减当年度损益,在对当年度所得税进行申报时未作纳税调整。根据国税发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应调增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元。
记帐凭证、帐簿记录、对外股权投资协议(合同)、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调查(询问)笔录
217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的坏帐损失在税前扣除
该单位    年    月  日将与其关联企业    单位发生的往来款的坏帐损失     元在税前扣除。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第四十八条、国税函[2000]945号文件规定,应调增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元。
记帐凭证、帐簿记录、债务方未破产的证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证明两企业为关联企业的相关证据、财务报表
218
金融保险企业从二级市场购买国债未到对付期销售所取得的收入,未申报缴纳所得税
该单位    年  月   日购进    期国债,于   年  月  日销售(未到兑付期),取得净收入    元,在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按免税收入处理,未缴纳所得税。
记帐凭证及附件、帐簿记录、财政部发行该国债的文件、二级市场买卖国债的交割单、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19
虚报亏损
根据国税发(1996)162号文、国税函(1996)653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该单位上述虚报亏损的行为属偷税,应调减亏损额  元(或补缴所得税---元,并处以罚款         元。
相关帐薄报表
220
未经批准自行弥补亏损
该单位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自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及国税发(1997)189号文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自行弥补亏损相关的凭证、帐薄、报表记录。
221
联营分配利润未纳税
该单位    年度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红利未按规定补缴所得税。根据财税字(1994)009号文第二条、第三条、国税发(1994)229号文第二条及财税字(1997)22号文规定,应补征企业所得税        元。
分回利润、红利凭证、帐薄记录、所属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22
工业性作业收入未计入纳税所得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工业性作业收入未计入纳税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四、五条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工业性作业相关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所属期纳税申报表(所得税)。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23
超标准列支技术开发费
该单位     年度在税前列支超上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     元,可列支      元,超标准列支      元,根据国税发[1999]4号文件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元,补缴企业所得税     元。
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立项书、开发计划书、预算及相关资料,企业申请书,上年度技术开发费结算表,相关的记帐凭证及附件,帐簿记录,所属期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224
以收据列支费用
该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以收据列支费用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收据、列支费用的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25
销售产品或商品未计入纳税所得
该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销售产品、商品未计入纳税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产品(商品)销售相关凭证及附件、帐薄记录、成本结转帐薄凭证记录、所属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
226
未按规定扣减销售折扣
该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销售产品、商品时,将不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折扣     元扣减了销售收入。根据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47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产品(商品)销售相关凭证、帐薄记录、折扣扣减销售收入凭证、帐薄记录、折扣开具的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协议)等、所属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
227
清算所得未纳入纳税所得
该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清算所得未纳入纳税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清算报告、清算所得凭证、帐薄记录、清算期所得税申报表
228
将生产或经营的产品或商品低价售予关联企业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将生产或经营的产品或商品低价售予关联企业减少纳税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低价销售产品、商品记帐凭证、帐簿记录,同类产品、商品销售给非关联企业销售单价凭证、发票、帐簿记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29
财产转让收益未计入纳税所得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财产转让收益未计入纳税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财产转让收入相关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所属期纳税申报表(所得税)。
230
利息收入未计入纳税所得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利息收入未计入纳税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利息收入相关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所属期纳税申报表(所得税)、贷款(借款)合同等。
231
租赁收入未计入纳税所得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租赁收入未计入纳税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租赁合同(协议)、租赁收入相关的凭证、帐薄记录、所属期纳税申报表。
232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未计入纳税所得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未计入纳税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特许权使用合同(协议)、取得收入相关的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所属期所得税申报表。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33
预售房地产取得的预收款未纳税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预售房地产取得的预收款未纳税,根据国税发(1995)153号文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房地产销售合同、预收款收入凭证、帐薄记录。
234
超标准列支利息支出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超标准列支利息支出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利息列支相关的凭证、帐薄记录。
235
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招待费列支相关的凭证、帐薄记录。
236
未经报批提取坏帐准备金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未经报批提取坏帐准备金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及国税发(1991)165号文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坏帐准备金提取凭证、帐薄记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37
未按规定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未按规定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应提折旧        元,已提折旧       元,多提折旧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折旧提取凭证、帐薄记录。
238
未按规定摊销无形资产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未按规定摊销无形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法律和合同或企业申请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不得少于十年的规定,应摊销     元,已摊销      元,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无形资产摊销凭证、帐薄记录。
239
未按规定摊销递延资产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未按规定摊销递延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九条,企业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的规定,应摊销      元,已摊销      元,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递延资产摊销凭证、帐薄记录。
240
超范围列支捐赠支出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超范围列支捐赠支出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捐赠支出凭证、帐薄记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41
未按规定列支预提费用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预提费用未按规定税前列支
元,根据税务总局(84)财税外字第十号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预提费用、提取、列支凭证、帐薄记录。
242
未经报批税前列支坏帐损失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未经报批税前列支坏帐损失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至二十七条,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坏帐损失列支凭证、帐薄记录。
243
罚款、滞纳金违反规定税前列支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罚款、滞纳金违反规定税前列支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罚款、滞纳金支出凭证、帐薄记录。
244
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前扣除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罚款、被没收财物损失支出凭证、帐薄记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45
收到的超税负退税收入未并入利润缴纳所得税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收到的超税负退税收入未并入利润缴纳所得税,根据国税发(1994)145号文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退税款收入凭证、帐薄记录。
246
固定资产未留残值提折旧
该单位   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未扣除10%的残值计提折旧费,多提折旧费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固定资产原值帐薄记录、提取折旧凭证、帐薄记录。
247
税前列支关联企业的管理费
该单位  年度在税前列支关联企业的管理费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列支关联企业管理费的相关凭证、帐薄记录。
248
无原始凭证列支费用
该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无原始凭证税       前列支费用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及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得税前列支,应调增计税所得额       元。
相关凭证及附件、数据;当事人询问谈话笔录;帐簿记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49
虚报亏损
根据国税发(1997)102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该单位上述虚报亏损的行为属偷税,处以罚款      元。
相关帐薄报表。
250
从境内接受投资的企业分回的投资所得未纳税
该单位   年度从境内接受投资的企业分回的投资所得未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应补征企业所得税
元。
分回投资所得凭证、帐薄报表记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51
拒绝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检查和提供退税资料、凭证
你单位拒绝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检查和提供退税资料、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纠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
检查人书面报告、拒绝人谈话笔录、见证人见证材料等。
252
为经营出口货物企业非法提供或开具假退税凭证
你单位为经营出口货物企业非法提供或开具假退税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款、国税发(1998)20号文件的规定,处以      元罚款。
谈话笔录(当事人)开具的或提供的假退税凭证、违法所得记录等。
253
由于企业过失造成多退税款
由于你单位的过失造成实际退(免)税款大于应退(免)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缴回多退或免征的税款。由于你单位的过失造成实际退(免)税款大于应退(免)税款,我局曾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缴回多退或免征的税款,现已逾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加收      元滞纳金。
企业申请退税资料、退税凭证、应退、实退计算记录。
254
来料加工未核销
你单位办理来料加工手续后逾期未核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缴回多退或免征的税款。
你单位办理来料加工手续后逾期未核销,我局曾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缴回多退或免征的税款,现已逾期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加收      元滞纳金。
来料加工合同等相关资料、责令缴回税款通知、调查(询问)笔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55
购进应税项目未取得专用发票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购进应税项目,未取得“专用发票”,提取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它有关事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规定,应补缴增值税
元。
购进应税项目相关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提取进项税额凭证、帐薄及申报表记录、调查(询问)笔录。
256
购进货物未取得专用发票抵扣销项税额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购进货物,未取得“专用发票”,提取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它有关事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规定,应补缴增值税
元。
购货款相关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提取进项税额凭证、帐薄及申报表记录、调查(询问)笔录。
257
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未取得专用发票抵扣销项税额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未取得“专用发票”,提取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它有关事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规定,应补缴增值税        元。
接受投资货物的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提取进项税额的凭证、帐薄记录及申报表、调查(询问)笔录。
258
接受捐赠的货物未取得专用发票抵扣销项税额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接受捐赠的货物,未取得“专用发票”,提取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它有关事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规定,应补缴增值税
元。
接受捐赠货物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提取进项税额凭证、帐薄记录、申报表、调查(询问)笔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59
购进应税项目只取得记帐联抵扣进项税额
该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购进应税项目只取得记帐联,抵扣税额,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八条,购进应税项目,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第九条规定,只取得记帐联或只取得抵扣联,属于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应补缴增值税           元。
购进应税项目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提取进项税额凭证、帐薄记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专用发票记帐联。
260
购进应税项目只取得抵扣联抵扣进项税额
该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购进应税项目只取抵扣联,抵扣税额,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八条,购进应税项目,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第九条规定,只取得记帐联或春取得抵扣联,属于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应补缴增值税         元。
购进应税项目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提取进项税额凭证、帐薄记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专用发票抵扣联。
261
购进应税项目税款抵扣联未装订成册造成遗失抵扣进项税额
该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购进应税项目,税款抵扣联未按税务机关要求装订成册造成遗失,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八条第二项,购进应税项目,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补缴增值税
元。
遗失税款抵扣联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所属期纳税申报表、应交税金帐薄、凭证记录、专用发票记帐联等。
262
购进货物取得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抵扣税款
该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购进货物,取得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列进项税额抵扣税款,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八条第三项,购进应税项目,销货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补缴增值税
元。
购进货物相关的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所属期纳税申报表、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等。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63
取得销货方虚开的专用发票
该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购进货物     元,进项税额     元,所取得的        地区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销货方虚开的专用发票。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八条(一)项的规定,应补缴增值税      元。
购进货物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汇款单据,供货方税务机关处理意见及资料,发票联、抵扣联,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64
所付款项与收款单位不一致
该单位­——年——月,所购进货物——元,进项税额——元,收款单位与开具发票的单位不一致。根据国税发(1995)192号文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应补缴增值税——元。
购进货物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发票联,抵扣联,付款单据,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所属期纳税申报表。
265
不在同一张发票上的折扣额冲减收入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折让方式销售货物,将不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折扣额——元,冲减销售收入。根据国税发(1993)154号文的规定,应补缴增值税——元。
冲减销售收入相关凭证、帐薄记录,销售发票、折扣发票,所属期纳税申报表
266
94年后红字发票冲减93年度的销货退回
该单位    年度,将93年度销售货物,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冲回,从而冲减当期销项税额——元。根据国税明电(1994)021号文第三条的规定,应补增值税——元。
冲减销售货物的凭证、帐薄记录,红字发票,应交税金帐薄记录,当期纳税申报表等。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67
销货退回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开普通发票
该单位——年度发生的销货退回,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冲减当期的销售额及销项税额,但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冲减当期销项税额——元。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应补增值税——元。
销售退回货物入库单、冲减当期销售款凭证、帐薄记录,红字普通发票,应交税金帐薄记录,当期纳税申报表。
268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单位——年——月——日,因—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应处以——元罚款。
企业购票薄记录,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等。
269
倒买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倒买倒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第三十八条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由税务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处以——元罚款。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供票人、购票人调查(询问)笔录,见证人证明材料倒买、倒卖增值税发票。
270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价税合计—元,其中税金—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规定取得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及宁国税(95)320号、国税函发(95)415号文件规定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的,一律按票面货物所列的适用税率全额补征税额,应补增值税元,处以—元罚款。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领购发票薄记录,虚开增值税发票、所属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受票单位调查资料等。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71
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
该单位于    年   月   日取得(票列)   单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份,票列价税合计总计   元,其中税款    元已分别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实施抵扣。根据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第二条、国税发[2000]187号文件规定,上述票列税款    元不得抵扣,应予追缴。
记帐凭证、帐簿记录、涉税问题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已抵扣税款的相关证据、原材料(库存商品)明细帐、增值税应交税金明细帐、已证实专用发票为虚开的函件、调查(询问)笔录(必须对购进货物的经办人、财务负责人、保管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逐一询问,询问内容按照国税发[2000]年187号文件规定的善意条件进行)
272
购进货物只取得专用发票记帐联抵扣销项税额
该单位于   年  月至   年  月购进货物,只取得专用发票记帐联,抵扣了进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它有关事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规定,应补缴增值税         元。
购货物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提取进项税额凭证、帐薄记录、专用发票记帐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查(询问)笔录。
273
接受应税劳务未取得专用发票抵扣联销项税额
该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接受应税劳务,未取得“专用发票”,提取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八条,购进应税项目,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应补缴增值税         元.
接受劳务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提取进项税额帐薄、凭证记录及纳税申报表、调查(询问)笔录。
274
购进货物货到单未到估价计算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
该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购进货物货到单未到,按估价额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除本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增值税额(一)、(二),故不得按估价额计提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补缴增值税          元。
购单未到货物估价入帐凭证、帐薄记录、提取进项税额凭证、帐薄记录、纳税申报表。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75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价税合计—元,其中税金—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第三十六条,未按规定取得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及宁国税(95)320号、国税函发(95)415号文件规定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的,一律按票面货物所列的适用税率全额补征税款,应补增值税—元,处以—元罚款。
当事人谈话(询问)笔录,领购发票薄记录,代开增值税发票、所属期增值税申报表、受票单位调查资料。
276
拆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拆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规定取得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处以—元罚款。
当事人谈话(询问)笔录,领购发票薄记录,拆本增值税发票、鉴定结论资料。
277
开具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开具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规定取得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及宁国税(95)320号文件规定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的,一律按票面货物所列的适用税率全额补征税款,应补增值税—元,处以—元罚款。
当事人谈话(询问)笔录,领购发票薄记录,作废增值税发票、确定发票作废的文件规定。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78
未按规定时限开具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未按规定时限开具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规定取得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及国税(95)320号、国税函发(95)415文件规定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的,一律按票面货物所列的适用率全额补征税款,应补增值税—元,处以—元罚款。
限期使用(作废发票规定)开具的作废增值税发票,当事人谈话笔录、限期开具发票文件规定。
279
盗用他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盗用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规定取得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及国税(95)320号、国税函发(95)415号文件规定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的,一律按票面货物所列的适用税率全额补征税款,应补增值税—元,处以—元罚款。
当事人谈话(询问)笔录,有关部门出具的盗用他人发票证明材料,领购人领购发票记录,开具发票。
280
开具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开具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规定取得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及国税(95)320号、国税函发(95)415号文件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的,一律按票面货物所列的适用税率全额补征税款,应补增值税—元,处以—元罚款。
当事人谈话(询问)笔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鉴定证明材料,领购发票记录,开具的伪造发票。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81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该单位—年—月,开具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填写不全或不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元。
开具增值税发票、存根联、记帐联或抵扣联、发票联。
282
开具大头小尾专用发票
该单位—年—月,所开具号码分别为成    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大头小尾虚开的专用发票,少计销售额—元,少缴增值税—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三)项、及国税函发(1995)415号文规定,应补缴增值税—元,罚款—元。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发票领购登记簿。
283
拒绝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单位—年—月—日拒绝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处以—元罚款。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检查人证明材料,见证人证明材料,责令改正通知书。
284
非法携带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单位—年—月---日非法携带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处以—元罚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携带空白发票),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84
非法邮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单位—年—月—日非法邮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处以—元罚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空白发票)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邮寄单据等。
286
非法存放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单位—年—月非法存放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处以—元罚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放空白发票)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
287
取得原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取得原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抵扣进项税额—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37号文,对1994年11月以后取得的原版发票抵扣联,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购货方纳税人必须向销售方纳税人更换新版增值税发票方可作为扣税凭证的规定,应补缴增值税—元。
原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应交税金帐薄记录。
288
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运费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运费,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对企业取得的货物注明运输费用开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但运费栏只填写金额而未注明缴增值税额的专用发票,应视为废票,不作为抵扣凭证不得抵扣货物和运费的进项税额,应补缴增值税—元。
含运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交税金帐薄记录,所属期纳税申报表,货物购进、运费支出凭证、帐薄记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89
购进农产品未使用农产品收购统一凭证抵扣销项税额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购进农产品,未使用“统一收购发票”,提取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用“统一收购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应补缴增值税—元。
购进农产品凭证、帐薄记录,应交税金帐薄记录,所属期纳税申报表。
290
外购货物支付运费未取得规定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外购货物支付运费,未取得规定凭证列入进项税额抵扣税款,根据国税函发(1995)288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发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应补缴增值税—元。
运费支出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应交税金帐薄记录,所属期纳税申报表。
291
外购货物支付运费按金额的17%抵扣进项税额或按10%抵扣进项税额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外购进货物支付运费,按支付运费的17%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财税字(1998)114号文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费,根据运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应补缴增值税—元。
运费支出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应交税金帐薄记录,所属期纳税申报表。
292
外购废旧物资未按规定取得统一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外购废旧物资未按规定取得统一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元,根据财税字(1994)012号文规定,从事废旧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经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金额,依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应补缴增值税—元。
外购废旧物资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应交税金帐薄记录,所属期纳税申报表。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93
销售应税产品、商品支付运费未取得规定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销售应税产品、商品支付运费未取得规定凭证,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国家税发(1995)192号文及国税函发(1995)288号,应补缴增值税—元。
销售货物支付运费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应交税金帐薄记录。
294
未经省级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私自印私自印制发票
该单位未经省级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私自印制发票&本(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其实施细则第46条第1款:未按规定印制发票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私自印制的发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95
私自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行为
该单位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四款:未按规定印制发票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非法制造的发票、防伪专用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非法所得记录。
296
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
该单位向企业(个人)购买发票—份(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购买的发票等,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297
私售、倒买倒卖发票
该单位私售(倒买倒卖发票)——份(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向司法机关移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对当事人调查(询问)的笔录,私售的发票,非法所得记录。
298
贩运、窝藏假发票
该单位贩运(窝藏)假发票—份(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向司法机关移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对当事人调查(询问)的笔录,贩运的假发票,非法所得记录,作案工具登记。
299
向他人提供发票或者借用他人发票
该单位向他人提供发票(向他人借用发票)—本(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和第二款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对当事人调查(询问)的笔录,提供(向他人借用发票)的发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非法所得记录。
300
盗取(用)发票
该单位非法盗取(用)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五款: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和第二款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对当事人调查(询问)的笔录,盗取的发票。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01
应开具未开具发票
该单位应开具未开具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和第二款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罚款—元。
对当事人调查(询问)的笔录,销售货物的记录。
302
单联填开或上下金额等内容不一致
该单位单联填开上下金额等内容不一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和第二款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罚款—元。
销售货物记录,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全部联次,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
303
填写项目不齐全
该单位开具发票填写项目不齐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罚款—元。
填写的项目不齐全的发票。
304
涂改发票
该单位涂改开具的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和第二款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罚款—元。
涂改的发票。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05
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该单位转借、转让、代开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五款: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和第二款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转借、转让、代开的发票,非法所得记录。
306
未经批准拆本使用发票
该单位未经批准拆本使用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六款: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和第二款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拆本使用的发票。
307
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
该单位虚构经营业务,虚开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七款: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虚开的发票、有关记帐凭证、帐簿记录。
308
开具票物不符的发票
该单位开具票物不符的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和第二款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罚款—元。
开具票物不符的发票,实际销售的货物凭证、帐薄记录。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09
开具作废发票
该单位开具作废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罚款—元。
开具的作废发票、限期改正通知书。
310
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发票
该单位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罚款—元。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的发票、限期改正通知书。
311
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开具
该单位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开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罚款—元。
开具的代替发票的其他单据、白条,销售货物凭证、帐薄记录、限期改正通知书。
312
扩大专业发票使用开具范围
该单位扩大专业发票开具范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罚款—元。
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具的扩大专业使用范围的发票、限期改正通知书。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13
未按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该单位未按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罚款—元。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14
未按规定设置发票登记簿
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发票登记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罚款—元。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15
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
该单位应取得发票而未取得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购进货物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
316
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该单位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开具的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购进货物的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改变品名、金额的发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17
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
该单位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实际购进货物的凭证、帐薄记录及附件,改变品名、金额的发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18
自行填开发票入帐
该单位自行填开发票入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发票领购簿记录、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自行填开的发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19
丢失发票
该单位丢失发票—份(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发票购领薄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有关部门或证人证明材料。
320
损(撕)毁发票
该单位损(撕)发票—份(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发票购领薄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21
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
该单位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份(本)以及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登记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发票购领薄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22
未按规定缴销发票
该单位未按规定缴销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发票购领薄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23
印制发票的企业丢失发票监制章及发票防伪专用品
该单位丢失发票防伪专用品、发票监制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有关部门证明材料、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24
未按规定建立发票管理制度
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发票管理制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25
拒绝检查
该单位拒绝税务机关对其发票领购、开具、领取、保管实施检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未按规定接受检查,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检查人员说明材料、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26
隐瞒真实情况
该单位向税务机关隐瞒发票领购、开具、领取、保管真实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未按规定接受检查,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发票购领薄记录,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证明人证明材料,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27
刁难、阻挠税务人员进行检查
该单位刁难、阻挠税务人员对其发票领购、开具、领取、保管实施检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未按规定接受检查,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发票购领薄记录,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证明人证明材料,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28
拒绝接受《发票换票证》
该单位拒绝接受《发票换票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未按规定接受检查,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换票证》。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29
拒绝提供有关资料
该单位拒绝提供有关资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未按规定接受检查,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检查人说明材料,证明人证明材料,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30
拒绝提供境外公证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
该单位拒绝提供境外公证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未按规定接受检查,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检查人说明材料,证明人证明材料,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31
拒绝接受有关发票的询问
该单位拒绝接受有关发票的询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未按规定接受检查,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检查人说明材料,证明人证明材料,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32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工商登记执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33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工商变更登记表或实际变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334
改变名称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改变名称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工商变更登记表或实际变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335
改变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改变法定代理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工商变更登记表或实际变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336
改变经济性质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改变经济性质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工商变更登记表或实际变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37
增设或撤消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增设或撤消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工商变更登记表或实际变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338
改变住所或经营地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改变住所或经营地点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工商变更登记表或实际变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339
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工商变更登记表或实际变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340
增减注册资本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增减注册资本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工商变更登记表或实际变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41
改变隶属关系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改变隶属关系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工商变更登记表或实际变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342
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工商变更登记表或实际变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343
改变或增减银行帐号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改变或增减银行帐号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四项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处罚款      元。
工商变更登记表或实际变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344
改变生产经营权属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改变生产经营权属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工商变更登记表或实际变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45
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工商变更登记表或实际变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346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注销登记责令限期改正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实际已注销的证明材料或工商注销登记,原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347
经营地点,住所迁移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经营地点、住所迁移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更未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工商注销登记或实际已变更地址、住所的证明材料,原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348
吊销营业执照未办理注销登记
该单位—年—月—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该单位未在规定15日期限内向原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项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工商吊销登记证明材料,原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49
纳税义务终止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因解散,破产,撤销,纳税义务终止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项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元。
解散,破产,撤销证明材料,原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50
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处罚款    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证人证言或有关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51
转借税务登记证件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转借税务登记证件,扰乱了正常税务管理秩序,为他人偷税提供了方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处罚款    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52
买卖税务登记证件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买卖税务登记证件,扰乱了正常税务管理秩序,为他人偷税提供了方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处罚款    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证人证言或有关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53
损毁税务登记证件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损毁税务登记证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处罚款    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损毁的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54
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伪造税务登记证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处罚款    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伪造的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55
涂改税务登记证件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涂改税务登记证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处罚款    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涂改的税务登记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56
未按规定设置帐簿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未按规定设置帐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处罚款   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57
在规定保存期限以前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在规定保存期限以前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责令该单位于—年—月—日之前改正,并处罚款   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证人证言。
358
未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未按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59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60
逾期未申报
该单位—年—月已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已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确定其应纳税额为—元。
有关征管资料。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61
未按规定设置帐簿确定应纳税额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未按规定设置帐簿,致使税务机关无法按查帐征收方式确定应纳税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确定其应纳税额为—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
362
帐目混乱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设置帐簿帐目混乱,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致使税务机关无法按查帐征收方式确定应纳税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确定其应纳税额为—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有关纳税、帐簿资料、核定应纳税额依据资料。
363
非法提供银行帐户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非法提供银行帐户,导致他人未缴,少缴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以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非法所得记录,非法提供的银行帐号的证明材料。
364
非法提供发票、非法提供其它证明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非法提供发票,导致他人未缴,少缴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收非法所得—元,并处以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非法提供的发票、他人未缴、少缴税款的证明材料。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65
未按照销货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受托代购货物—元,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该单位,根据财税字(1994)26号文规定,上述行为不具备代购行为条件,应补缴增值税—元。
代购货物凭证、帐簿记录,销货方开具的发票,货款税额结算凭证、帐簿记录。
366
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方式,少申报销售收入—元,应缴纳增值税—元,实际申报缴纳增值税—元,偷增值税—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国税函(1998)291号文,决定追补税款—元,滞纳金—元,处以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虚假的纳税申报表,实际应纳增值税凭证、帐簿、发票记录及附件。
367
伪造帐簿记帐凭证及其它有关资料造成少缴税款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伪造帐簿,记帐凭证及其它有关资料造成少缴税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属偷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决定追补税款—元,滞纳金—元,处以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伪造的帐簿、凭证及其它资料。
368
变造帐簿记帐凭证及其它有关资料造成少缴税款
该单位—年—月至—年—月变造帐簿,记帐凭证及其它有关资料造成少缴税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属偷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文规定,决定追补税款—元,滞纳金—元,处以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变造的帐簿、凭证及其它资料。
税务违法行为处理适用依据及取证要求
序号
违法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依据
应取关键证据
369
欠税经催缴仍未缴纳
该单位—年—月欠缴税款—元,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发出催缴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追补税款—元,加收滞纳金—元,罚款—元。
欠款帐簿记录,催缴通知书等。
370
骗取出口退税
该单位—年—月—日采取假报出口的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条六十六条,决定对该单位补税款—元,罚款—元。
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假报出口资料,退税凭证等。
371
暴力抗税
该单位—年—月—日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拒不缴纳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条六十七条,决定对该单位补税款—元,罚款—元。
有关人员和部门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