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环保让工厂停工:浅议实现公益林有序管理所面临的五大难题_信丰县林业局森林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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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实现公益林有序管理所面临的五大难题

    更新时间:2011-05-07 00:11来源:湖南林业 作者:瞿太华 点击: 37次

            公益林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的森林、林木、林地。简单地说,公益林是以发挥生态、社会效益为主导功能的森林。洪江市实施公益林管理工程已有六年多时间,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依然任重道远。从洪江市的实际看,本人认为,必须解决好林农经济补偿、林分结构调整、公益林经营、效益监测评估、资金支持等关键性问题,才能真正实现公益林的有序管理。

         一、公益林保护现状

         1.保护力度很大。2005年以来的6年间,洪江市共实施公益林保护工程面积69.9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44.58万亩、省级公益林18.92万亩、市级公益林6.4万亩),分别占全市国土面积和林地面积的21.4%和30.4%。主要分布在沅水及其一级支流舞水两岸(流经15个乡镇,流程达163公里),焦柳铁路、沪昆高速、包茂高速、209国道、320国道沿线以及部分生态脆弱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公益林区基本含盖了洪江市的植物种类,涉及木本植物1000余种,其中乔木421种,用材林398种,经济林23种。洪江市根据市级旅游产业开发的需要,区划了市级生态公益林6.4万亩,完全按照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对农户进行了补偿。该项目的实施,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物种资源保护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工作基础很好。我市的公益林保护工程,涉及全市23个乡镇和2个国有林场,年补偿资金699万元,受益农户3.5万户,受益人口12万人。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模式:一是组织工作到位,通过会议、培训、宣传等各种形式,强力推进工程实施,全市上下通力配合,林区秩序稳定。二是管理措施到位,出台了《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旅游区森林资源保护〉的通告》、《洪江市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办法》、《洪江市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公益林管护合同》、《护林员目标管理责任状》等制度和措施,形成了了较为完善的公益林管理制度体系,将公益林保护工程列入“十二五”规划予以重点保护。三是管理队伍到位,除成立了公益林管理站专门负责管理工作外,各乡镇林业站还落实了一名专职的公益林管理员,全市建立了近190多人的护林员队伍和100多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市森林公安局、市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全力为公益林管理保驾护航。四是兑现机制严密,林业局建立了完整的管理档案,验收合格后予以兑现,补偿资金一律以直补卡的形式,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入农民帐户,杜绝了截留、挪用、克扣现象的发生,保障了农民利益。

         3.存在问题明显。一是补偿标准过低,农民凡响强烈,甚至出现过抵制现象。二是林分结构不合理,纯林较多,不利于森林生态效益的正常发挥。三是缺乏科学合理地经营模式,不能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四是缺乏相应的效益监测体系,严重影响到生态公益林的经营决策。五是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特别是支撑资金严重短缺,导致林区道路的基础设施建设、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分改造等各项工作无法组织实施。

         二、当前急需处理好的五个问题

         实施公益林保护工程,是新时期林业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市域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是维护洪江林业大市形象的需要,洪江市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持。自工程实施以来,全市公益林的林分质量和蓄积得到稳步提升,生态环境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改善,有力地带动了水电、旅游产业的发展,对市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很强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但只取得了逐步性的成果,要真正实现生态公益林的有序管理,必须着重解决好五个关键性的难题。

         1.解决好林农补偿偏低的问题。实施公益林保护工程时,农民的林权还是基本明晰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农民的林权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农民对自己的林木享有理所当然的处置权。首先,公益林是按照区位重要性和区域生态脆弱程度来区划的,并采取了严厉的禁伐措施,给“靠山吃山”的农民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当前的补偿标准为10元/亩.年,既低于当地的林地租金,也低于杉木、马尾松等林分一个轮伐期的平均纯收入,农民出售一根楠竹的纯收入都在15元左右,10元/亩.年的补助远远低于农民的期望值。其次,公益林管理属于公益性事业,理应有各级政府“买单”,而实际上是将负担转嫁到了农民身上,在国家不断加大惠民政策落实力度的大背景下,在公益林保护的相关政策上象是在背道而驰。第三,公益林少得可怜的补助与农业各种各样、形式众多的保险、补助(补贴)之间反差太大,农民难以接受。尽快提高公益林补助标准是当务之急。

         2.解决好林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路边、水边这些区域,交通条件较好,是人工造林的理想场所,事实上,洪江市的人工针叶纯林就分布在这些地方。理想的公益林应该是乔、灌、草搭配合理,才利于生态效益的最好发挥,人工针叶纯林显然不适合这一要求。应该适当放宽人工纯林改造的限制,比如允许适当加大择伐强度、小面积皆伐,同时辅以阔叶树或乡土树种补植补造、更新造林等措施,可有效解决林分结构不合理和农民造林成本难以收回的难题,一举两得。

         3.过于限制公益林经营的问题。追求更好的生态效益,固然是我们实施公益林保护工程的主要目的,但片面强调生态效益,似乎也不是明智之举。应该在保证主体功能得到正常发挥的情况下,灵活地开展生态公益林经营活动,如旅游开发、林下种植养殖等,还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比如我市部分农民在非公益林中种植杜仲、厚朴、七叶一枝花等药材,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收入,不但没有破坏林分,反而促进了林分的生长。可见,只要选对了项目,在公益林中开展经营活动还是切实可行的。

         4.效益监测的问题。目前,公益林的效能监测应该说还是一片空白。应当尽快建立健全公益林效能监测评估体系,重点开展“经营活动对公益林生态效益的影响”、“公益林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阀值探索”等等方面的研究,为公益林管理提供科学、详实的决策依据。

         5.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建立与支撑的问题。当前,“碳汇”、“碳交易”等新理念正逐渐为大家所接受。但现实生活中,森林的生态效益没能用一个科学的价值标准来衡量。长期以来森林的生态效益长期被受益方无偿使用。考虑到森林生态效益的外流性和不可控性,应建立国家级层面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负责各省(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征缴、管理和调配使用,省(市)、县(市)也相应建立各自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行全国联动,只有这样,才能根本解决公益林改造、农民补偿、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工作资金不足的问题,公益林管理才能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