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日语版在线收听:中国自由民主之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9:22:55
 中国自由民主之路

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虽然人们都很喜欢谈论民主和自由,甚至有很多人生活在自称为民主的社会里,但是当谈到什么是民主和自由,民主和自由的内容是什么时,很多人都不清楚,说不上来,中国的许多国人认为民主和自由就是可以任意作为,不受约束,民主就是大锅饭,实际上这是国人把理想中的对共产主义追求的目标当成了民主和自由,是对民主和自由的曲解。
自由与民主思想起源于西方,它是君主制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产物,西方的自由和民主是一种有条件的,它的背书与中国传统的“无规矩不能成方圆”的观念殊途同归,有着相同内涵。
西方的民主和自由,不是无条件、无约束的。西方的每一民主和自由权益后面都有着相之相关的许多的背书,有着许多的制约规则。自由和民主就如下棋和玩游戏,我们都知道,要想成功建立一个游戏,首先必须要有规则,规则是除了给游戏内容权力外,更重要的是制约机制,只有有了与权力相对应的制约机制,这个游戏才具有可玩性,才可能成为一个好的游戏。就如我们在制造一辆汽车的时候,不但要给汽车有足够的行驶动力,而且必须有足够的相对应的制动装置,只有足够的制动力时,汽车才可以放心正常地行驶,如果只给动力而没有了制动装置,那么这辆车动力越强劲,危险也就越大。

民主社会是相对于人治社会而言的,他们之间的最大区别是在集权制社会里,国家的治理是靠人治方式实现的,那时候虽然也有法律,但司法和执法是同一个机构,同一批人。而民主社会是以治制治理国家和社会,其特点是司法与法是完全独立的。

民主和自由并不是不受约束,可以任意所为。只是把原来人治的那部分内容,通过法律的方式进行规范和管理。法制社会是把原来人治的不透明,不公正的那部分内容,通过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把它规定下来,让全体公民了解,以此去要求实现公开、公正、公平。但从人治到法制,对每项公民权利来说,约束的条例,并不会减少,而会更严厉、更细致、更繁琐。西方的法律是以经济人为依据制定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他们在赋予每一个人、一件事权利时,会把可能发生的各种不良后果考虑进去,并有相应的极其严厉的惩罚措施加以约束,使人们不愿意做、不敢做、做不起违规行为。因而这些国家很少有人会去做违法违规事情,政府也因此而公正廉洁、人们也因此而守信、敬业。如在欧美国家,医生取得执业资格后就可在医院或自办诊所行医,医生给病人治疗时,一般都会很敬业,不会为了多赚钱乱开药、乱收费,病人对医生十分信任,医患之间极少有争议的。因为如果发现有医生不够敬业、不负责任、乱开药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这个医生将会承担法律责任、支付巨额赔偿金及罚款而且还会被终身取消其行医资格。又比如在新加坡,在新加坡公务员收受贿赂会被开除公职,取消其退体金、公积金及各种社会福利,其家人也不得当任公务员。再比如在欧美国家,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极少会出现执行难的现象,因为法院的判决如果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或者逃避执行,不但会因无视法庭罪予以重罚,而且还会因此而坐牢,如果逃逸将会被通缉。正因为有这样严厉的措施,才保证了人们都能在平等自由的社会里安心地、自由自在地生活。

那么如果只有自由,没有约束或约束力不够会是怎样呢,中国在鸦片战争前,由于实行了严格的等级治理和宗族、宗教、道德管理,违规处罚制度无论是官方的法律还是宗族、宗教、道德的自律都是极其严厉的,人们的自律度非常高,社会也是清明自律,人民的信用、社会治安是当时世界上最好的,所以才“有礼仪之邦”之称。但自“五四运动”以来中国开始批判和否定了自已的传统文化,开始了民主化的试验,由于中国人对民主和自由的认识不够深入和全面,认为所谓的民主和自由,就是开放权利,只有权利的要求,却没有了权利制约。在80年代以前,由于人民权利的开放度很低,社会基本上是很平静。自80年代以后中国开始大刀阔斧地的推行改革开放,使中国的民主自由进程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我们对民主和自由的误解,认为民主和自由就是开放权利,消除制约,因而在开放权利的时候,没有配套好约束机制,使得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我们开放了市场,由于没有足够的规范制度、制衡机制和足够严厉违规处罚措施,使得行业中的不良竞争、不对称竞争、社会交易中的无信用、企业故意欠款等问题层出不穷成为了现在严重的社会民生问题。又比如我们开放了农产品,但由于我们没有足够力度的农产品、食品监管机制,没有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足够的惩罚机制,以致毒米、毒油、毒肉、毒菜等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已经没有了保障,使得食品安全成为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头等大事。还有医院、教育的乱收费问题等等各种各样的问题都是由于缺乏了足够的制约措施和力度,缺乏象欧美、新架坡那样使人不愿意做、不敢做、做不起的的处罚措施和力度,使这些问题成为了影响构造和谐社会的头等大事。如果我们在政府管制的权利还政于民的时候,能及时有效地配套相应的严谨的有力的规范措施和约束、处罚机制,那么现在所发生的所有社会民生问题都不会出现。如在处理排污染问题时,排污企业或城市承担受害地区和全体受害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外理损失的百倍罚款。那么所有的污染问题都将可以解决;如果对城市中违章建筑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给予没收其名下的所有财产,那么城市中的违章建筑现象就不会出现;如果对医生乱开药、乱收费、缺乏职业道德等违规行为,处以终身取消其行医执业资格,并没收其全部财产。那么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必将彻底根治。如对制假贩假企业及个人处以没收其全部财产,并给予刑事处分,那么中国的制假贩假现象也将不复存在。重典治乱,这是古今中外千古不变的真理。
规范人们的行为,制定相应的足够严厉的措施,是构造和谐社会,给人们民主自由的社会环境的唯一有效可行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