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 杨宗纬 微盘:新洲部分邮政职工“进退两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09:49:22
不签协议不办养老保险 签了协议就得放弃权利
新洲部分邮政职工“进退两难”  
 
 
    施先生24年来的获奖荣誉证书。 王平 摄
 
     本报讯(记者王平)工作了24年,单位不仅不给办理养老保险,还要求其放弃主张权利。昨日,新洲仓埠邮政支局的施先生向本报倾听热线投诉,认为单位这种做法“太霸道”。    施先生介绍,他1987年起在新洲孔埠邮政局做临时工,1992年调到仓埠邮政支局,之后成为该局的委办工。他说,他每天的邮路达75公里,虽然风里来雨里去,工作很辛苦,但总盼望着有一天成为邮局的正式职工。在这24年里,他先后9次被评为新洲区邮政局先进工作者。    最近,单位准备为他们这批委办工办理养老保险,他非常高兴。可接下来的事情,让他实在接受不了。单位规定,只从今年起为他们这批人办理养老保险,以前工作时间的养老保险费用,由个人自己承担。并要求他们签一份《协议书》,不签者不予办理养老保险。    施先生向记者出示单位发的《协议书》。《协议书》第二条规定:甲方(邮政)同意协助乙方办理养老金补缴手续,甲方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向社保部门申报,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施先生说,他在这里已工作了24年,单位只从现在开始为我们办理养老保险,这就意味着我退休后的养老金会少很多。    更让施先生生气的是《协议书》第三条。第三条规定:乙方不得就双方委代办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事由向甲方主张权利。    施先生说,现在他是“进退两难”,不签协议单位就不办以后的养老保险,签了协议就等于自动放弃了之前几十年的权利。和他一样在仓埠邮政支局工作的委办工还有6人也面临同样的情况。    昨日,记者采访仓埠邮政支局局长黄中辉时,黄局长称“不清楚”,要求记者向新洲区邮政局了解。而新洲区邮政局办公室宋主任以“在外地为由”没有接受采访。    湖北忠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庆认为,该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她说,单位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是从1999年开始强制实行的,该单位至少得从这年起补缴职工的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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