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三个女婿是谁:《管制的后果》系列十七: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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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的后果》系列十七:政策建议

2011年06月05日 20:52:27分类:未分类

全文的结论和政策建议到此已经水到渠成:只要公立医院的行政垄断地位不除,它就会千方百计地谋取垄断利润。直接、间接的价格管制措施尽管会约束并降低医院及医生的收入,却丝毫不会降低老百姓的医疗负担。不但不会降低往往还会抬高。由于管制会导致医院、医生及相关利益者规避管制的行为,这会导致大量的社会资源浪费以及严重的效率损失,社会福利水平由此进一步下降。
 我们不怀疑政府不断强化管制的动机是为患者着想。然而我们不得不说的是,这些管制措施损害了医院(医生)的利益,却没有给患者带来一点好处。2007年,在《折翼的天使》一文中,笔者写了这样一句话:“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在许多人看不起病正是源于政府为了把医疗费降到大多数人可以承受的范围而做的种种努力。”
 如果真的打算同时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唯有消除公立医院垄断一条途径。
 在消除公立医院垄断地位之前,唯一一个控制医疗费用的有效措施是完善医保付费机制,利用垄断反垄断。在建立了全民医保制度的情况下,在医保付费成为公立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医保付费方就成为医疗医药市场上的垄断购买方,如果医保付费机构能够形成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医保付费方式可以形成一个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机制。
 考虑到消除公立医院垄断地位需要较长时间,近期需要采取并且会较快见效的政策是消除各类价格管制政策,包括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尽管这样做并不能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但是取消管制尤其是取消加价率管制的作用是使得医院、医生不再依靠返利(返点)和回扣牟利,医药公司不再依靠商业贿赂卖药。它使得医院管理层和广大医生可以很大程度上摆脱目前这种普遍都是受贿者的困境,同样它也使得我们的医药企业很大程度上摆脱目前这种几乎家家都是行贿者、家家都是偷税漏税者,几乎家家都要作假帐的困境。一句话,它使得我们的众多院长、众多药剂科主任、众多医生可以坦坦荡荡的工作、清清白白的做人。同样,它也使得我们的医药企业公公平平地竞争、堂堂正正的做生意。同时还能够提高医院和医生的收入,激励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医疗行业,激励更多的优秀人才做医生。
 它最深远的影响将是,医药行业可以展开公平有效的竞争,医药行业可以实现优胜劣汰,可以做大做强,适度集中。
 取消各类医药价格管制政策包括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这样的政策建议,许多人会认为太极端,很难被政府接纳采用。次优的政策建议是:取消加价率管制、放开二次议价。
 应该取消加价率管制,这已经成为许多人的共识。多人包括一些政府官员问过笔者:“取消加价率管制能够降低药价吗?”我的回答是:“不能”。取消加价率管制后,药品批发价会下降,医院的药品购销加价率会上升到100-500%,但是这种上升无非是目前盛行的返利回扣的显性化罢了,它不会导致药品零售价上升,更不会导致患者药品费用增加。当然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取消加价率管制并不能明显降低药品零售价,也不会消除过度用药现象,也不能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
 取消加价率管制的具体做法可以是这样的:公立医院用药均明确规定以省级招标价作为最高零售价。在此价格水平之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零售价。允许二次议价,实际的药品采购价由医疗机构与药品供应商自主谈判确定,政府不做干预。批零差价收益完全归医疗机构所有。对于医院的卖药收益,政府明确承诺,“多不征、少不补”。
 上述做法的核心是政府用集中招标制度控制药品最高零售价,同时放弃对批零加价方面的管制,以及对医疗机构和医药供货商之间议价权的管制。在这种做法下,导致医疗机构偏好购销高价药、以及返利和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泛滥的加价率管制政策被自然取消。
 上述办法实际上是建议保留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并且以其中标价作为最高零售价。是否有保留最高零售价管制的必要?本文第二节已经说明,尽管最高零售价管制会降低药价,但是它无助于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而且还会导致过度用药现象泛滥。我们知道,相比较多花一些医药费而言,对于某些群体,主要是富裕群体,过度用药比如抗生素滥用的危害更大。所以最高零售价管制也是有害无益的。
 在我此前的一些文章中,我同意继续保留最高零售价管制,但是坚决要求取消加价率管制。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许多人已经认识到取消加价率管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是很少有人认识到最高零售价管制的无意义。在提出政策建议时,求同存异是一种策略,许多时候也是必须的,一个人不能走的太远,如果没有同行者,政策建议很难获得共鸣,更遑论支持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