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养生功法视频:党对地主富农及其子女政策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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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辉
2000年第12期 炎黄春秋杂志15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消灭地主富农剥削阶级,以及这一剥削阶级被消灭后如何对待这一阶级的人和他们的子女,不仅是一个解放生产力的问题,而且是涉及上千万人命运的社会问题。我们在这方面,有着宝贵的经验,也有一些值得记取的教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调整社会关系方面作出重大努力,果断地为地主、富农分子摘掉政治帽子,其子女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上,与工农子女一视同仁。这一举措,不仅成为我国政治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而且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地主富农统统摘帽,上千万人获得精神解放
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讲话,列举三中全会以后的三年中,在拨乱反正方面做的七件大事,其中第四件是:“我们摘掉了知识分子‘臭老九’的帽子,摘掉了全国绝大多数地主、富农、资本家的帽子。这不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情吗?”的确,仅就地主、富农摘帽而言,它不仅使几百万政治上没有公民权,行动上没有自由的罪民获得了人身自由,也使上千万备受歧视的地主、富农子女们,改变了贱民的社会地位,获得精神解放。
三中全会以后,把地主、富农摘帽问题当成一件大事来抓,是因为已经深感“以阶级斗争为纲”严重脱离我国1957年以后的实际情况,并且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80年代初任党的总书记的胡耀邦在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中郑重宣布:“在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经消灭的社会主义社会,提出和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是错误的”。党的著名理论家胡乔木,1981年9月14日在中共江苏省委举办的“决议”学习班上的讲话,对此做了具体阐述。他说:“社会上的阶级斗争本来就没有那么多,没有想象的那么多,说来说去就是那么一些,除了一些地主保留了一些变天账啦,或者蒋介石要反攻大陆时有些地主说了一些什么话啦,其它的事情,实在也很少。因此,阶级斗争到哪儿去找呢?后来就越来越到党内来找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修订本)进一步补充了如下历史事实:“在‘文化大革命’前已有很多地主、富农分子被陆续改变了成分。没有办理改变成分手续的,绝大多数也已成为守法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即使在十年内乱期间,原来的地主、富农分子中坚持反动立场,进行破坏活动的,也只占极少数”。经济学家许涤新在1978年一次讨论会上,进一步讲到“文革”以后的有关情况:“仅工商行政部门1975年—1977年的三年间,查获的投机倒把大案有65000余起,……这些大案的作案人竟达30多万人,其中,老的剥削阶级分子不过占6—7%”。
197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并于1月29日由《人民日报》公布。“决定”指出:“地主、富农分子经过二十多年以致三十多年的劳动改造,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为此宣布:“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坏分子,经过群众评议,县革命委员会批准,一律摘掉帽子”;“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今后,他们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等方面,主要应看本人的政治表现,不得歧视”;“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应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
1979年1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公安部长赵苍璧答记者问,根据“决定”精神做了若干具体补充:“对错定为四类分子的人,不是摘帽的问题,而是必须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负责地给以纠正。即使是已经死亡了的,如果确实是错定为四类分子的,也应给以纠正”;“四类分子摘掉帽子以后”,“至于有人犯了罪,那就应当根据他们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律犯了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处理,而不应当再给戴上原来的帽子”;“出身于四类分子家庭的子女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等方面,享有同工农家庭出身的人同样的待遇”。
1979年1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适应情况变化的一项重大决策》的社论,总结“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对现实阶级斗争缺乏实事求是的分析”的历史教训,进一步批判了极左路线,指责“搞反动的血统论,把地、富、反、坏的子女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分子同样看待,甚至连地主、富农的第三代、第四代也当作地主、富农分子,‘为渊驱鱼,为丛驱雀’,蓄意在人民内部制造分裂,摧残青年一代的身心”。社论科学地分析了广大地、富子女的状况,指出他们“大都是生在新中国,长在新社会,长期接受党的培养和社会主义教育,他们不是靠剥削而是依靠劳动收入生活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他们的思想意识,他们是拥护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的,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是一支不可低估的力量”。
中央文件下达以后,全国各地立即严肃认真对地主、富农分子进行评审摘帽和地、富子女的改变成分工作。据统计,1977年底全国尚有地主分子279.7万人,富农分子189.5万人,合计469.2万人。至1980年底,全国只剩有地主分子4万余人,富农分子2万余人。1983年7月到1984年10月,对最后一批地、富、反、坏分子79260人,进行评审摘帽。其中78327人摘帽;982人属于错划予以纠正,恢复名誉;195人有现行犯罪行为,依法办理;对有轻微违法犯罪的人,给予摘帽,然后进行帮助教育;对已经出国、出境者,也全都摘掉帽子,并通知了他们的家属。1984年11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报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的一项重要决策,全国给最后一批地富反坏分子摘帽,建国以来对两千多万四类分子教育改造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所采取的这些政策和做法,进一步消除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影响,为我们国家走上以民主和法制治国道路打下了基础。
20世纪80年代,数以千万计的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子女以及子女的子女们,从“惟成分论”、“血统论”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在生产建设和经济改革的大潮中,焕发出很大的积极性。改革开放初期,大邱庄的农村基层干部禹作敏说:“用阶级斗争为纲的观点看人,出身不好,社会关系有问题的人都是敌人;用‘文革’观点看人,历史上有功的人成了罪人;用派性观点看人,逆我者是仇人;用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观点看人,到处都是能人”。禹作敏本人后来出了问题,但他的这一感受,应当说还是真实地反映了历史的变化。《人民日报》1987年7月14日发表一篇报道更从事实方面,提供了生动的例证。该报道名为《准备起飞的两个翅膀——重访滁县地区的思考之三》(吴象):
“嘉山县石坎乡农民何玉秀,是1962年初中毕业回乡的知识青年。因为他出身于地主家庭,父亲和岳父又在港台,一直受到歧视。但他身处逆境并不消沉,潜心钻研农业技术,先后成功地引进和培育了西红柿、大白菜、水稻等良种。结果未受到鼓励,反屡遭训斥。后来乡党委书记力排众议,选拔他为农科队长。他大胆改革,改变了农科队的面貌,当年人均收入2400元。一些人眼红了,有的写信偷偷诬告,有的公开恐吓,最后发生了哄抢农科队的事件。乡党委对此作了果断处理,顶住了歪风。这位书记经过一段教育和考察,决心冒风险,介绍何玉秀入党。几年来石坎乡杂交稻制种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全区杂交稻良种基地之一。1983年何玉秀当选为全国六届人大代表,被任命为县种子公司副经理。”
这篇报道所讲的事例也表明,多年来形成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惟成分论”的思想影响,在一些人中还有很深的印记,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也还遇到不少阻力。事情还有另外的一面,据1992年3月31日《报刊文摘》报道,近几年辽宁省有些地区,接二连三地发生土改、镇反中被镇压或没收财产的反革命、地主、富农分子及他们的亲属,明目张胆的反攻倒算事件。如抚顺市顺城区原地主子弟柳某某给中央领导人写信,公开向政府索要土改时被没收的2650亩土地。凌源市四个乡镇有六户强行抢占并扒毁集体房产,占为己有。
以上两方面的情况表明,大规模的阶级斗争时代已经过去,但阶级斗争留下的历史影响,却不是一下子就能完全消除的。好在我们党和全国大多数人,对此有着较为准确的理解,不会因为个别事件而重新大搞阶级斗争,而是从实际出发,一方面对个别犯法者依法严肃处理;一方面对于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年人进行实事求是的教育,让他们懂得历史是怎样走过来的,以更加珍惜今天,努力创造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