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文化:城管并非小摊小贩“天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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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5-21 16:48 | .pcb{margin-right:0} 城管并非小摊小贩的“敌人”

一直以来,无证小摊小贩与城管的矛盾被传得沸沸扬扬,这种矛盾既是媒体报道的重点也是市民关注的焦点。在一般人看来,好象城管与小摊小贩之间就是“猫与老鼠”关系,是“天敌”。

在这里我作为一名城管队员,也来谈谈自己的看法,我要表明的观点是小摊小贩并非城市秩序的破坏者,城管也并非是很多网友指责的“十恶难赦”的恶人。小摊小贩确实有部分人是生活在城市中弱势群体,因为种种原因他们谋生技能有限,法制意识不强,这部分人确实是因为为了填肚子而破坏了城市的面子,他们是依靠自己的劳动而谋生,他们的行为确实也有市场需求,方便了部分市民需要,试想,当我需要购买青菜时,市场内的青菜是三元钱一斤,而家门口就有一小贩的青菜是一元钱一斤,我会理所当然地选择小摊小贩呀。但是我们在同情小摊小贩的同时,请不要忘记毕竟我们的社会是法制社会,在广州这样一个人口密集,商业繁华的大都市如果没有良好的城市秩序是不可以想象的。我就经常见到有些卖青菜的小摊小贩把摊子摆在超市或农贸市场门口,卖衣服的小摊小贩把摊子摆在同样是做服装经营的商店前,搞得正规经营的商铺不得不关门,导致的结果是既然做小摊小贩一不纳税二不交费还有钱赚,就会诱导那些正规入室经营的生意人也不断加入到乱摆卖这个行业来。这样不是合法经营的得不到保护,违法行为有好处了吗?如果城管对这种行为的执法得不到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广州的经济秩序何以得到维护呢?在现实中我们也随处可见小摊小贩随意把摊子摆在过道天桥、人行道上。大家都知道在城市规划中,人行道和天桥是供行人走路通行的,现在被以谋生为借口的小摊小贩占有用来作为自己私有的经营场所了,这不是改变了原来的城市道路功能了吗,再说道路被占了,行人又用什么道路来走路呢?没办法就只能走到行车道上去啰,天桥被占那就只能横越车流滚滚马路了啰,难到面对这种乱卖行为,城管的执法不应该得到人们的支持与理解吗。

可现实是我们城管队员对这些乱摆卖行为执法时,往往得不到市民的支持,无论是网上还是现场群众对我们的执法行为不是指责便是谩骂。这里也许会有人会说,不是城管对这乱摆卖行为执法不对,而是城管执法的方式不对,行为过激。我们承认,个别城管队员在执法时存在这种现象,也应该受到批评。我不想为城管队员争辩什么,一般情况下,城管执法队员对乱摆卖行为一开始是会好言好语进行劝阻的,也会按照要求向其宣传相关的城市管理法规,可是面对以此谋生和有较大利益诱惑的小摊小贩,宣传和劝阻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呀,有些小摊小贩或者跟城管玩起猫来老鼠走的游戏,有些小摊小贩或者干脆就不理不睬,更有甚者直接暴力对抗。城管执法被伤害的事例不少吧。面对如此情景,城管不暂扣其经营物品或经济处罚能有效果吗?而要扣了这些以此谋生或是等待赚取给小孩子看病、读书、吃饭钱经营物品,弱势小摊小贩他能不跟你拼命吗,此时此景可能街头暴力便发生了。我同情小摊小贩也为城管感到委屈!

再表城管,有人说城管队员法制意识差,真的我作为一名城管队员一万个不认同。广州城管肩负六大类107项执法任务,项项都有自己的专业的法规,共有几百项法律法规,据我了解,在广州城管队伍中还没有听说打官司输了的例子。有人说城管素质低,真的吗?别的城管队伍我不敢保证,但对广州的城管队伍来说,我不同意此说法。我在单位是负责政工的工作人员,应该说对队伍人员组成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目前广州城管人员组成基本上7:2:1的比例。部队转业干部约占70%,招收的大学生公务员约占20%,从别的行业和原来按政策过渡成为公务员的约占10%。所有执法队员都是大专以上文凭。军转干部他们在部队接受了党和队伍严格教育十几或几十年,在部队立过功受过奖,他们在部队忠实地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的国防事业,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是营级军官转业,也有部分是师团职领导转业,我实在是不敢说这些人素质差。大学生公务员他们是严格按政策要求,经过政府人事部门、纪检监察考试考察从众多的应考者中挑选出来的,素质也应该不会差吧,据我观察在实践工作中这部分人也表现出了较高的素质。过渡或别的单位调来的队员,他们是老城管了,执法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也不会素质太低。有人说,城管服务意识差,我也有不同说法,且不说,市城管局李局长一上任就提出了“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我们也正在按市委朱小丹书记提出“建设一支法治、亲民、和谐、文明城管队伍”的方向努力呀!我们执法程序也是指出问题、教育宣传、劝阻整改呢。群众有投诉城管一样有要求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花都城管分局就较好地解决了大华一路乱摆卖扰民、原新街水果批发市场乱摆卖扰乱交通秩序的问题,广州城管出现李志军这个连续工作六十多天不休息,累倒工作岗位上的先进典型。有人说:城管对群众感情不深。我认为这实在是太委屈城管了,稍为了解城管的人都知道,城管队员基本上都是普通老百姓家的孩子出身,我们城管队员的父母基本上不是农民就是城市中的普通平民,说实在的,城管的六大类执法任务,基本上都是别的行政执法部门原来最头痛,最难办的,也正是因为难,百姓怨气大,政府才把这些问题集中到一个部门来管理,以解决执法扰民、多头执法、群众不满意的现实。我们城管队员的亲朋好友中也许有人是弱势群体,也许有当“走鬼”的呢。但是城管作为政府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就是对自己的亲人有再深的感情,总不能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吧,否则政府要我们这支队伍做什么呢。

广州城管作为一支新生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是根据党委、政府赋予的职能来维护城市良好的秩序的,目的是为了广州有一个良好的经济社会、城市管理秩序,我们并不会空喊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口号而剥夺少数弱势群众的谋生权利,只要小摊小贩行为正当合法,我们一样支持一样保护,只有广州的经济发展得更好,党和政府才能有财力物力来帮助弱势群体,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也只有广州有着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才能不断地促进广州经济更好地发展,为广大弱势群众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请支持理解城管工作吧!城管并非小摊小贩的“天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