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征舰队配置:十起商业欺诈案被曝光 – 铁血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11:05:29

十起商业欺诈案被曝光

陕西省暨西安市“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启动

 

昨日,陕西省暨西安市“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新城广场启动。启动仪式上,西安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次向社会公布去年至今包括家乐福超市价格欺诈等十起商业欺诈典型案。

西安市商业联合会在启动仪式上向全市商业企业发起“诚信兴商倡议”,倡议活动现场吸引了上千市民现场咨询,人们还踊跃在横幅上签名支持诚信经营。

陕西省整规办副主任、陕西省商务厅纪检组长戴士芳说:“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我省商业企业的整体诚信度还不错,但仍然存在一些商业欺诈行为,虽然是个案,但影响恶劣。”

案例一 用伪造发票偷税28万元

2007年5月21日,西安市国税局对西安某饮食娱乐有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发现该公司一供应商于2005年、2006年开具的88份商业零售普通发票监制章均属伪造。经查,西安市炭市街鲜鑫海鲜市场143号从业人员苏天生及黄福荫,借用西安闽华海味干果调料店营业执照、公章及发票专用章等资质,向该公司供应海鲜产品,并利用伪造发票偷税合计28.38万元。目前此案已经进入起诉阶段。

案例二 “干锅居”用别家发票

 

  2007年2月28日,西安市地税局接消费者举报,在长安区的“干锅居”饭店就餐后,饭店给了250元假发票。3月6日,地税长安分局对该经营户发票进行查封,虽未发现假发票,但发现该店存在使用其他经营户的发票问题。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对其处罚5000元的处理决定。

案例三 “陕西金玉龙”售假

2007年初,接举报,西安市工商局调查发现,从2005年12月起,“陕西金玉龙食品有限公司”从广州购进1000个假冒荷兰一家品牌生粉包装袋,在西安市八府庄北路西安水泥厂制管厂内,将甘肃产某品牌的马铃薯生粉装进生粉袋内,每袋以160元对外销售300袋,获利19500元。按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该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相关产品,并罚款80500元。

案例四 药店内500张虚假广告单

2006年9月28日,高陵县工商局接群众举报,依法对当事人张玲经营的“康泰大药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印刷品广告单“勃力邦”500张,并已发布广告单400余张。其宣传内容含有“快速彻底消除肾虚无力”及“根治早泄”等虚假内容。根据有关规定,高陵县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2000元罚款。

案例五 翻新轮胎没警示标识

 

  2007年4月,质监长安分局检查长安区某厂生产的翻新轮胎时,发现其翻新轮胎未标明最高行驶速度、等级等警示标识。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等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责令改正和罚款处理。

案例六 蓝田一民宅内造假“恒顺”醋

2007年5月18日,市质监局蓝田县局接到举报,称洩湖镇薛家村有一生产假冒中国名牌产品“恒顺”牌香醋窝点。

经检查发现,该窝点在一民宅内,环境卫生极差,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生产许可证,在用自来水和对人体有害的冰醋酸勾兑所谓的名牌香醋。现场还发现贴有“恒顺”香醋外包装箱400个,生产原料冰醋酸约50公斤,食用色素1桶约25公斤。依据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违法产品予以没收,并作罚款处理。

案例七 “老五经销部”食盐价格违法

老包装食盐每包国家定价0.79元,朱雀市场的“老五经销部”却以一包食盐1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超出国家定价0.21元,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执法检查人员现场向经营者做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案例八 家乐福超市价格欺诈

2007年8月2日,西安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下属家乐福超市进行鸡蛋促销活动,虚构鸡蛋原价,构成价格欺诈行为,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迅速对促销活动进行了调查,并依法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

案例九 西安西郊一民居内制假药

2007年5月25日,西安市食品药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西郊和平村聚驾庄一民居内制造假药。

经检查发现,此民居为一假药造假窝点,并在现场查获标示为广西医科大学制药厂生产的“平糖素TM消渴降糖胶囊”、北京金康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虫草活肾TM得力胶囊”等假药和假冒保健品共计100余箱,价值80余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市食品药监局将此案件移交至公安未央分局阿房宫派出所,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广西药监局。

案例十 药店销售假药“霸王丹”

 

2007年7月24日,经西安市食品药监局调查,西安市中药集团阎良公司国营人民路药店,于2007年2月19日从青海某公司销售代表李国锋处购进“霸王丹”,共计40盒,销售16盒。此人向该药店提供了假冒药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市食品药监局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96元,罚款4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