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教师清白高邮赞化:童年死亡之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10:10:32
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是一架空前的粉碎机,传统的偶像被一一送入它不择食的腹中轧破绞碎:上帝“死”了,自我“死”了,历史、社会和意识形态也相继阵亡。与此同时,“童年”这个曾被小心呵护和捍卫着的浪漫国度也遭遇了劫数。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以其《童年的消逝》一书正式拉开了童年死亡学说的序幕,一时纷争四起,继者不乏。面对被描述成正在“消逝”和“死亡”的童年,怀疑或者拒斥都无力抵消它所带来的冲击。问题和现象一道被揭示了出来:童年死了吗?童年有未来吗?如果有,出路何在?大卫·帕金翰(David Buckingham)的《童年之死》(After the Death of Childhood)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解答的思路和策略。
  
  乍见书名,难免把它错认为波氏的跟风之作;连副标题“在电子媒体时代成长的儿童”(Growing up in the Age of Electronic Media)也很自然地提醒我们忆起波兹曼有关现代媒体与童年关系的论述。然而作者的意图却恰恰相反。全书首尾共列十章,从“追寻失落的儿童”开始,通过梳理20世纪后期以来有关童年命运的种种学说(波兹曼的理论自然不能略过),然后开始亮出自己的观点,摆明创作的旨意。香樟树原来作者帕金翰是要领我们对儿童、童年和媒体概念来一个重新的认识和建构,以重新寻回“消逝”的童年。
  在二、三两章中,作者先后分析、比较了波兹曼派保守主义的“童年消逝说”和与之相对的乐观主义童年学说。他指出,这两种理论都把基点定位在现代媒体对儿童、童年产生的影响上。前者认为电视和其他电子媒介通过取消成人世界为儿童设置下的禁忌和秘密,模糊乃至抹灭了童年与成年的界限,曾为印刷媒体所“创造”出的童年遂有去而不返的危险。后者恰恰相反,对现代媒体持着完全乐观的肯定态度,认为新媒体技术的介入将导致独立自主的“电子化一代”的诞生;现代童年也因此被想像为一个有望把儿童从成人合谋而就的过时约束中解放出来的乌托邦。
  
  帕金翰敏锐地揭示了这两种论调表面的矛盾下共同掩藏着的童年本质论和媒体决定论危机,并为自己设计了另一条温和而折衷的路子。本书的副标题被定为“在电子媒体时代成长的儿童”,可见作者论述的基点并没有发生大的转变,然而从论述的内容看来,这绝对是一次重启性的建构。作者首先要为儿童和媒体重新量身,然后再来厘定它们之间的关系;其间又必须考虑社会和历史因素的介入影响。整个理论构架因此铺开得相当阔气,用作者的话讲,“我们不能孤立地来看待媒体——不管是把它看做导致童年死亡的动因,还是把它看做赋予童年更多权利的另类方式。与之相反,我们必须将儿童与媒体的关系,放置在更为广泛的社会与历史变迁的情境中去考察。”
  
  “变幻中的童年”和“变幻中的媒体”两章正式拉开了这一重新考察的序幕。一个经由社会性建构(social construction)而生的童年概念被生产出来了:童年不是先天或预成的,而是一个随同社会历史不断变化的范畴。“'儿童’只能以这种方式存在:主要是通过将儿童从他所不是的范畴(即'成人’的范畴)中区别出来进行定义。也就是说,成人与儿童之间的界线必须没完没了地被一划再划;而且,它们必须经历一个持续不断的协商过程。”  
  就儿童和童年概念的存在方式来讲,帕金翰的观点跟波兹曼基本一致,即认为它们是在对立于成人、成年概念的同时被“制造”出来的。但在波兹曼的论说中,由印刷媒体生产出来的童年一经成形便不再改变,或者说这一童年的历史是与印刷媒体时代等长的。而帕金翰则巧妙地将童年被造的过程拉伸到与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等长,从而不动声色地否定了童年消逝的论断。“……'儿童’的概念一直是一个特别难以捉摸的范畴。童年何时终结,青少年或成年又何时开始的问题,在不同的时代为了不同的目的人们会以非常不同的方式来回答。”“童年的意义桂花是什么以及童年如何被经验,很显然是由性别、'种族’或民族、社会阶级、地理位置等社会因素决定的在这里,童年的本质被勾销了,童年一词成了滑动在时空坐标轴上的不定函数,有待历史变量和社会变量的共同定位。儿童与成人、童年与成年、儿童与社会、儿童与媒体等多重复杂的关系取代单一本质参与到“童年”概念的建构中来。变量恒变,童年常新,消亡之说也就失去了本根。这是作者用以驳斥波兹曼派最具杀伤力的武器。
  
  正是这种观念上的转换带来了“研究范式的转换”(第六章)。既然“童年这个观念以及附加在它上面的思想和情绪,并不是给定的或固定的”,而是“时常处于一种持续不断的定义过程中”,那么童年和媒体之间的关系也就远不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单薄苍白。儿童不再仅仅被定义为被动的受众,媒体也不再被想像成可怕的怪物。作为主体的儿童要从被动的单个受众角色转换为主动的社会性受众,在成人的指引和帮助下理解各式媒体,并在这一过程中积极掌握“批判性的判断”能力,以便更好地掌控和使用媒体。而媒体则反过来为儿童提供培育和操练上述能力的场所。这么一来,原本从媒体到儿童或者反向画出的单箭头被取消了,代之以饱满而有弹性的双向流通格局,而且两个端点(“儿童”和“媒体”)自身也被丰富和立体化了。
  
  紧继“关系”之后,帕金翰又抛出了他论证的第二个关键词——对话,并以此贯穿全书后半部分。很显然,这里的对话主要展开在成人和儿童之间。结合对被取样的现实儿童的社会分析,一个理想的儿童受众概念逐渐成形,帕金翰谓之被“赋予权利”的儿童。他认为儿童既非单纯而易受影响的弱势群体,也不像传统观念所认为的那样感情用事不擅分析,只要提供适当的途径,他们一样有能力成为理性而负责的主体。本书后四章里,帕金翰的论证之路继续不偏不倚地延伸,作为观众、消费者和公民的儿童被一一纳入考量,由此生出两大要义:其一,儿童有获取、接收充分的信息和自主选择、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其二,针对以上权利,社会应随时准备好施行相应义务。而现代电子媒体超越于纸质媒介的强大覆盖与传播功能恰好可用于推动和实现成人与儿童间的这种对话、交流。
  
  显然,作者帕金翰对儿童的自主能力表现出了相当、甚至可以说非比寻常的乐观和信心。与传统的成人庇翼下的童年观相反,他认为保护儿童不再是成年人可以独揽的责任,而应该由儿童、成人双方共同承担。保护的有效途径也不再是监控、禁止和事先的筛选,广玉兰而必须使内容上的暗箱操作让位于对接受主体的真正理解和有效改造,在教育、文化政策等层面上,通过“连贯一致的创始行动”,将儿童塑形为媒体文化中“见多识广的、具有批判力的参与者”。相比于媒体决定论,这一举措显示出由招架而还手、化被动为主动的优势,而且家长、学校、政府、媒体,一个不落地被卷入到这场合力制敌的统战中。
  
  就这样,帕金翰凭借其乐观、自信、完满、自足的论述体系,成功地将童年从消逝的命运中挽救了出来。但是在高蹈之先,我们也应当和作者一样清楚:这个体系的实现乃有待于其中一系列因素的现实化——它意味着明智而完善的家教方式、教育体系、政府政策和媒体系统的现实化;更重要的是,它还意味着已然习得完善分辨力的儿童的现实化。且不论分辨能力是否能与自制能力画上等号,即使前述任务本身也未免是乌托邦式的。至于儿童如何在这一体系的鼓励下“按照其自身特点作为文化生产者批判地参与媒体活动”,以争取自己的发言权,争取属于自己的文化表达内容和形式,则更是有待证明的设想。本书中被一一驳斥的童年—媒体说大可以以子之矛,借上述论据反攻帕金翰给出的这个理想国——它的确如作者所说的“更全面”,然而却并不见得“更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