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风飘扬的旗伴奏免费:雷人的“史上最” (大地漫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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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的“史上最” (大地漫笔)
李景阳
《 人民日报 》( 2011年05月23日   24 版)
近些年才有的“史上最”,确是满天飞。什么“史上最酷”、“史上最搞笑”、“史上最刺激”、“史上最雷人”、“史上最给力”……在我看来,都不是严格的概念,都有调侃意味,不过是说,“从来未有”,“这事奇了”。
新闻语言自然也可活泼,不过涉及严格的概念,还是收敛一点好。小玩闹,说个“史上最”,没人细究。日后再出个更“酷”、更“搞笑”的,再来个“史上最”,无所谓。但政策、法规之类,就不能乱说了。白纸黑字,有案可查,说过“史上最严厉”,后面又出来更严厉的,前面岂不等于说了瞎话?这尴尬,还真叫我抓住了。又读到一则新闻,曰“比‘史上最严’更严的楼市二次调控来了,新出台的二次调控措施比‘史上最严’的‘国十条’还严厉上几分”。这话多累赘!莫如在前头再加一个“最”字,曰“史上最最”。若后面又出了个“严厉上几分”的,就再添一个“最”,曰“史上最最最”,以至无穷。不过这语言的格式忽然让我想起最爱吹大话的“文革”时候,怎么都不是味儿。
这玩闹语言被借用到新闻语言中,也不是偶然的。我们眼下说话已形成一种习惯:不说到“顶天”不过瘾。除了说“史上最”,还喜欢说“第一”,动不动就是“亚洲第一”、“世界第一”。譬如建筑,有“第一高”、“第一长”,还有“第一宽”(重庆新建的一座长江大桥,就在报道中说过“第一宽”)。这种事,还有一种“互动”作用。新闻报道喜欢这么吹,盖楼的,架桥的,也就刻意为之,总要比已有“之最”再高一厘米、长一厘米、宽一厘米,创个“吉尼斯”。
由此我想到一个早就有的原则——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说话留有余地。未曾说“史上最”,最好先想一想,这话说了,以后还有没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