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滤器的工作原理:[法律咨询]请问:电话通话的录音能否成为法庭上的证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1:19:40
两种情况的偷拍偷录法院不予采用
  :一是偷拍偷录违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规定,比如擅自将窃听器安装到他人住处进行窃听获取的证据。二是偷拍偷录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作者:横行天涯 回复日期:2005-6-23 13: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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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是贴出来吧,省得大家再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
  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5〕2号)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高法〔1994〕3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五年三月六日
  

作者:shengmeng 回复日期:2005-6-23 13: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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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各执一词,叫人莫衷一是,到底哪个是对的啊,欢迎有识之士都来讨论一下

作者:又来一只趴趴熊 回复日期:2005-6-23 13: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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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自录音可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www.linli.cn 日期:2004-7-20
   
  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3月6日所发 法复(1995)第2号批复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规定,"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可见,我国法律对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经历了从否定到肯定的过程。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只要符合两点条件就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第一: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第二、不是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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