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滤器的工作原理:[法律咨询]请问:电话通话的录音能否成为法庭上的证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1:19:40
两种情况的偷拍偷录法院不予采用
:一是偷拍偷录违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规定,比如擅自将窃听器安装到他人住处进行窃听获取的证据。二是偷拍偷录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作者:横行天涯 回复日期:2005-6-23 13:34:40 回复 我还是贴出来吧,省得大家再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
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5〕2号)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高法〔1994〕3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五年三月六日
作者:shengmeng 回复日期:2005-6-23 13:38:06 回复 大家各执一词,叫人莫衷一是,到底哪个是对的啊,欢迎有识之士都来讨论一下
作者:又来一只趴趴熊 回复日期:2005-6-23 13:39:47 回复 私自录音可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www.linli.cn 日期:2004-7-20
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3月6日所发 法复(1995)第2号批复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规定,"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可见,我国法律对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经历了从否定到肯定的过程。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只要符合两点条件就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第一: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第二、不是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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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偷拍偷录违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规定,比如擅自将窃听器安装到他人住处进行窃听获取的证据。二是偷拍偷录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作者:横行天涯 回复日期:2005-6-23 13:34:4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
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5〕2号)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高法〔1994〕3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五年三月六日
作者:shengmeng 回复日期:2005-6-23 13:38:06
作者:又来一只趴趴熊 回复日期:2005-6-23 13:39:47
www.linli.cn 日期:2004-7-20
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3月6日所发 法复(1995)第2号批复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规定,"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可见,我国法律对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经历了从否定到肯定的过程。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只要符合两点条件就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第一: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第二、不是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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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请问:电话通话的录音能否成为法庭上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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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1995
未经他人同意录音能否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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