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牧mall吧:利他与利己、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道德准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2:36:18
道德是靠社会舆论、传统文化、信念等调整个人与社会、集体、他人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规范是一种不同于法律的非强制性的引导人们避恶向善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是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集体及社会利益的根本原则,是指导道德生活的根本价值取向。
  道德是靠社会舆论、传统文化、信念等调整个人与社会、集体、他人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规范是一种不同于法律的非强制性的引导人们避恶向善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是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集体及社会利益的根本原则,是指导道德生活的根本价值取向。
一、 通过利他而实现利己,是私有制下的企业道德准则
  唐代诗人白居易在其著名诗歌《琵琶行》中说:“商人重利轻别离”。自古以来,重利薄情是商人的本性。私有制下,商人或工商企业的经营者其思维是逐利思维,一切为了盈利,为了赚钱,力争赚大钱。一心想财源猛进,恭喜发财。
  为了盈利,古代聪明的工商业者,也懂得必须赢得顾客,打开销路,保住财源。他们逐渐形成了一套工商企业道德规范,主要是:
  诚,诚招天下客,童叟无欺;
  信,誉从信中来,信誉至上;
  真,货真价实,物美价廉;
  和,和气生财,热情服务;
  俭,节省费用,降低成本;等等。
  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赢得顾客,广开财源,扩大盈利。盈利是目的,取信于顾客,赢得顾客是手段。也就是说,在经营中,首先要利他,有利于顾客,为顾客服务,然后才能利己。通过利他的手段,达到利己的目的。利他的价值是手段价值,利己的价值是目的价值。通过利他达到利己,这是一般私有制下的企业家的思维逻辑与道德准则。
  所以,一般私有制下的企业道德的价值是手段价值,企业道德是手段,实现盈利,利己是目的。
  在私有制下,不少企业经营者,唯利是图,不择手段,搞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大发横财。在旧社会,人们常说,无商不奸,无官不贪,这的确是事实。信守企业道德准则的工商业者,几乎是凤毛麟角。但是一切真正有远见的工商业者,都重视经营之道,这种“道”,指规律,也包括企业道德准则在内。工商界流行一句话,叫做“生财有道”,而“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符合经营之道,就会得到内部职工和外部顾客的支持。
  这种经营之道,是企业内部与外部矛盾所决定的。
  在私有制社会,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面临两方面的矛盾:一是与内部工人、店员利益的矛盾。要盈利,必须增加工人、店员的工资福利,调动工人、店员的积极性。但增加工人、店员的工资福利,又会减少企业所有者的收入。这是一个矛盾。二是外部与顾客的矛盾。私有制下,企业所有者办企业的目的是为了盈利,他们唯利是图,千方百计追逐利润最大化。为此目的,他们往往提高商品价格,以次充好,坑害顾客,以牟取暴利,从而引起顾客不满。激烈的市场竞争,使顾客转而将目光投向其他企业,使企业丧失顾客,而处于困境。这又是一个矛盾。
  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经营者普遍采取加强管理,关心职工福利,尊重信任职工;坚持服务顾客,取信于人,坚持公平原则,互利原则,信誉原则,真诚原则,服务原则,节俭原则,优质原则,价廉原则等。而最根本的是关心职工福利和顾客第一的原则,这两个原则,实际上是利他原则。在这里,利他,改善职工生活,为顾客服务,使职工和顾客满意,使其得到实惠,都是为了增加盈利,增加经营者的收入,都是为了利己。利他是为了利己。通过利他实现利己。利他是必要的手段,利己是目的。通过提高人的社会价值,而实现自我价值。
  在这里,提高人的社会价值是手段,实现人的自我价值是目的。
  日本松下幸之助曾说:“赚钱是企业的使命,商人的目的就是盈利”。这表白了商人的心声:追逐利润。同时,他又说:“担负起贡献社会的责任是经营事业的第一要件”。既要赚钱,又要贡献社会,这是一对矛盾。但在他那里是统一的,因为自己的企业对社会作贡献,才能使企业赚钱、盈利,如果不能贡献社会,也不能赚钱、盈利。他所说的“赚钱是企业的使命,商人的目的就是盈利”,就是说企业家是追求最大利润的经济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企业家追求最高利润,工人追求最高工资,即主要追求物质利益和金钱。这种价值目标,是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具有强有力的激励作用,有力地推动着企业的发展。
  同时,这种经济人思维,又产生唯利是图的倾向,往往导致不择手段去牟取暴利,产生非道德行为,导致行为失范,不讲道德。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道德危机的根本原因。
  而企业要获得高额利润,又必须关心员工福利,赢得顾客,讲究信誉,重视服务,遵守一定的企业道德规范。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唯利是图的非道德倾向与遵守企业道德的道德自律,始终处于矛盾之中。而且按其本性来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企业道德,是一种手段性道德,是为谋取高额利润服务的,是在微笑中眼睛盯着钱包的道德,是一种“生意经”。从本质上说,它是一种虚假的道德,即从自私目的出发而作出的利他行为,并非表里如一的善行。这是其局限。
  但我们并不否认这种从利己的动机出发所作出的利他行为的社会价值。因为这种行为,总比极端利己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比搞坑蒙拐骗、尔虞我诈、假冒伪劣好,这种通过利他实现利己的行为,我们应当肯定其道德价值。这种道德,是在私有制下,对利己主义的一种理性的自律,正如合理的利己主义一样,是对极端利己主义的一种限制。它无论对顾客、对企业、对社会、对维系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促进经济发展,都有一定积极作用。
二、 利他与利己的统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道德的根本准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有一般市场经济的共性,又有它的特性。这种共性,就是企业自主经营,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市场选择、市场调节生产经营;企业要生存就必须占领市场,赢得市场。其特性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手段,是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发展生产,消灭贫困,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和根本特点。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也是社会的主人。在企业内部,企业与职工的关系,职工是主人,企业必须为职工服务;企业与社会、国家的关系,企业是人民的企业,国家是人民的国家,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及顾客的关系,就是对企业外部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是企业为社会服务、为顾客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关系,是人民内部相互服务的关系。
  但是,既然是市场经济,就要坚持企业自主经营,企业就有自己的独立自主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因此企业与国家、企业与顾客、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又各有其特点,彼此之间的利益有一定差异甚至矛盾。这种既相统一又有差别的关系,首先是通过法律和政府的政策、规章、制度来调节,同时也还要通过道德规范来调节。
  企业道德规范,最关键的是企业领导人员的道德规范,主要是:
  公正无私、先人后己的奉献精神;
  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浩然正气;
  为民造福,服务群众的公仆精神;
  民主谦虚,尊重群众的优良作风;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
  勇于进取,不断创新的开拓精神;
  遵纪守法,顾全大局的全局观念;等等。
  企业领导人员的这种道德规范,归结起来,就是两个字:为公;或者说,为国家,为人民服务。这是一种利他的精神。这种“为公”,为人民服务中,表现了企业领导人的高尚品德,使企业领导人得到职工和社会的赞誉与肯定,使自己的才干得以施展和发展。这里又内在地肯定了企业领导的个人利益和自我价值,内在地包含着利己。
  在这里,利他是目的,在利他中包含着利己,利他与利己是辩证的统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应当自觉遵守以下道德规范:
  爱国爱厂,关心集体的爱国精神;
  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的主人翁精神;
  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
  精益求精,质量第一的实干精神;
  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向上精神;等等。
  这些品质,核心是爱国爱厂,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这是一种集体主义精神,是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也是一种利他精神。这种精神,从职工本身来说,也是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顾客的奉献精神和利他的精神,是一种敬业献身精神。
  这种利他中也包含着利己,即对个人利益的肯定。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就可获得工资上的提高,物质上的奖励,精神上的赞誉,个人的发展与提升等。也就是说,为国家,为集体作出贡献,自己也可得到更多福利。在利他的过程中,包含着利己,在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在这里,利他与利己,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即达到了利他、利群与利己,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直接同一。在企业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企业作为社会的细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其自主的利益,但其根本职能是为社会服务,为顾客服务。
  在这一方面,企业应遵循的主要道德规范是:
  服务社会,方便人民;
  顾客第一,使顾客满意;
  信誉至上,一诺千金;
  真诚待人,童叟无欺;
  公平交易,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