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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要速度,更要深度

——对话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所所长蔡昉

本报记者 温 源 《 光明日报 》( 2011年05月17日   16 版)

    如果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当成“十二五”时期的一条主线,那么落实这条主线的核心就是提高内需,扩大消费;而城市化无疑是创造需求的重要推手,成为城市人口的庞大农民工群体更是最大潜力所在。不过,这条看似清晰顺畅的脉络运行起来却并未完全奏效,抑或只是由于它行进得太快,脚步未能踏稳、踏实?

    记者:您如何看待当前城市化进程的水平和质量?

    蔡昉:中国的城市人口被定义为:在城市居住6个月或以上的居民,而不管其户口登记地在哪里。以此计算,中国城市化水平目前为47.5%。很显然,那些在城市打工超过半年的农民工及其家属,也被统计到这个城市化数字中了。如此统计,不仅城市化水平已经大幅度提高,而且提高速度也很快。过去10年,中国实现了年均3.2%的城市化速度,即城市人口比例每年提高3.2%。这已经是全世界最快的城市化速度了。问题是,这样的城市化,其作用是否充分发挥,是否能够持续呢?

    记者:您理解,城市化的意义究竟何在?

    蔡昉:城市化不在于人口比例,首先在于产业集聚产生的规模经济或外部经济可以给经济增长带来生产率的提高。其次,人口聚居产生对服务业的更大需求。针对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面临的课题,城市化的最重要意义是创造能够拉动经济增长的消费需求。

    然而,从眼下城市化对消费需求的推动来看,效果却没有充分显现。没有获得正式市民身份的农民工及其家属,仍旧把农村老家作为自己的归宿。由于城乡消费模式的差异,没有归属感的农民工和家属,依然按照农村的模式进行消费和储蓄,不能发挥城市化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扩大消费需求的功能。这种城市化的不彻底导致城市化进程的不稳定性。

    记者:那么,该如何有效释放他们的消费潜力呢?

    蔡昉:城市化的主体是人,城市能够供给每一个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要给足、给实。从公共服务的均等性来讲,那些被统计为城市常住人口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没有享受到与城市户籍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和社会保护的覆盖,在诸如义务教育、保障性住房等其他公共服务方面,他们也没有获得均等的权利。这种未完成的城市化,妨碍了城市功能的发挥,抑制了城市化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所以,虽然城市化率已经达到了47.5%,但是真正的城市人口的比重只有34%。这两个百分比的差距,可以表示城市化未被发掘出来的消费潜力。

    社会保障覆盖率的提高,将在一定程度上解除农民工消费的后顾之忧。农民工群体已经实现了代际转变,新生代农民工有着全新的人口特征,他们的消费观更加积极。户籍制度改革将大规模把农民工转化为新市民,从而转变他们的消费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建设和消费品生产等领域创造出更大的需求。我认为,城市化作为经济增长引擎的作用,要通过以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民工市民化为主要内涵的深度城市化战略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记者:您预期未来的趋势会如何?

    蔡昉:随着刘易斯拐点的到来,一方面,居民大大提高了对更加充分、均等的社会保护的制度需求;另一方面,一直以来政府推动经济增长的激励,正在转变为提供更多、更好、更均等的公共服务,进而推动制度改革的进程。从近来各地的情况看,各种形式的户籍制度改革正在加快步伐。最近,广东省、重庆市都出台了更为实质性的户籍制度改革。可以预期,以农民落户为标志的户籍制度改革将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