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属于哪个市:从“公地悲剧”到“公共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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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地悲剧”到“公共福祉”

——“人”的发展经济学之兴起及其意义

朱富强 《 光明日报 》( 2011年05月17日   11 版)

    如何解释人类普遍合作这一现实?——“公地悲剧”抑或“公共福祉”

    现代主流经济学中流行着“公地悲剧”的信条,认为公共资源一定会遭到滥用,从而必然是无效的。要解决这一困境,就需要进行产权安排,尤其是要将产权界定给私人。但大量的经验事实和行为实验表明,人们在绝大多数场合中能够进行合作,形成有效的集体行动,从而化解“公地悲剧”的问题。

    就来自实地案例的研究而言,以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为中心的印第安纳学派就指出,个人使用者所组成的集团在自愿和无须承担责任的基础上,有效地组织起来,成功阻止了资源的滥用和退化,包括阿尔卑斯山的草甸和森林、日本的公用山地、西班牙的灌溉系统、加利福尼亚的地下水抽取,等等。

    就来自行为试验的文献而言,大量的两人讨价还价博弈实验表明,尽管非合作行为不会导致有效结果,但实验结果却远比非合作博弈理论所预计的更具合作性,也更有效;同样,公共品投资博弈实验也反映出,受试者获得的最终收益远比非合作博弈理论所预计的要高。

    事实上,自然资源的共同所有制本身就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如公地就是公社制狩猎社会和中世纪的欧洲土地所有制的明显特征,现在则有扩大化的趋势。在很大程度上,互惠合作本身就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现象,更不要说社会分工和合作一直在持续地推进。所有这些都表明,人类社会实际发生的搭便车情形要远低于标准经济理论所显示的。人们往往愿意采取某种公平的行为,而很少遵循标准经济理论所鼓吹的那种自利行为。人类成功地集体行动已如此普遍,以致哈丁本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如何对人类普遍合作的现实进行解释,已成为现代主流经济学面临的重要课题。

    为何会得出“公地悲剧”这一结论?——对反“公地悲剧”现象的解释

    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之上,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只关注个人利益而忽视他人利益,二是只关注物质利益而漠视人的情感和精神需求。现代主流经济学认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个体会抓住一切机会最大化自身效用,而且为了避免遭受他人损害的风险,理性的个体会根据最小最大化原则选择策略和行动,从而达到一种具有内敛性的纳什均衡,这种纳什均衡也就对应着“公地悲剧”。

    现代主流经济学之所以相信人们会遵循最小最大化原则,关键就在于它把人类个体视为是恶意的,从而将个体互动置于一种敌意的氛围中:每个人都试图通过损害他人来获得自身利益。正是由于它关注的是“一人之所得乃他人之所以失”的对抗性互动,从而无法理解现实生活中的大量合作现象,更无法促进人类社会的合作扩展。

    那么,如何解释人类社会中的大量合作现象呢?这就要求对人性及其行为机理的认识应该基于以下两点:

    其一,任何个体都处于社会关系之中,从而产生了亲社会性。美国桑塔菲学派的金迪斯和鲍尔斯等人将亲社会性定义为:有助于促进合作行为的生理的和心理的反应,主要体现为羞愧、内疚、移情及对社会性制裁的敏感等等。现代主流经济学所理解的经济人是相互冷淡的原子个体,他们的互动是随机和一次性的,显然,一次性行为往往难以达成理性的合作。但人们日常交往的对象往往是多次的,或者交往的基础是人类以往行为的潜在规则,这些规则的存在使得人们往往倾向于追求互惠,并乐于奖励那些令他们感到友好的行为,惩罚那些令他们感到不友好的行为,从而保障了合作的展开和降低了搭便车现象。

    其二,“公地悲剧”所基于的前提是:人们仅考虑生命的个体意义。但亲社会性却使得现实个体可以或多或少地认识到生命对整个社会的共同意义,从而倾向于关注议价结果的效率,并在很大程度上愿意放弃自己的收益以换取社会福利的实质增长。个体心理学的开创者阿德勒就指出,所有真正“生命意义”的标志在于:它们都是共同的意义——是他人能够分享的意义,也是他人能够接受的意义。金迪斯和鲍尔斯等人指出,人类之间的合作是自然界中独一无二的现象,至少在一个存在大量不相关个体的群体中是如此:人们往往愿意承担一定成本来促进机体的联合行动,从而避免“公地悲剧”的发生。

    显然,正是由于人所具有的这种社会性,使得人们更倾向于采取互利主义而非机会主义的方式与他人相处,从而可以将双输的“公地悲剧”转化为共赢的“公共福祉”。为此,一些行为实验专家就发展出了社会偏好模型来对这些现象进行解释,其基本假设是:个体是自利的,但也会关注其他人的支付,因而产生基于结果的亲社会性偏好。这种社会偏好理论又衍生出几种不同类型,比如差异厌恶模型、社会福利模型、互惠模型等。这些实验和理论可以有效地解释大量社会经济现象,同时也有助于说明合作为何可以形成并持续下去。

    人类是如何化解“公地悲剧”的?——从“公地悲剧”到“公共福祉”

    经济学理论不可能脱离日常经验,而是要把基于经验的认识与人类发展的社会理想结合起来。作为致用之学的经济学范式,一方面要来自经验,另一方面又要上升到超验层次。一个好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应该且可以将理论学术与生活体验及理想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实现“极高明而道中庸”的诉求。关键是要保障其硬核——人性假设——与人类社会发展保持历史的、逻辑的一致:一方面要源于人伦日用,另一方面又要把互惠合作的理想统一起来。这种“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理论体系不仅有助于理解社会现象,也有助于指导日常行为和实践,从而达致“知行合一”的境地。在很大程度上,这也就是“人”的发展经济学或人本经济学的基本要求。

    “人”的发展经济学有两大基本内容:在实践上,要对现实社会制度进行人本改造;在理论上,要对经济学理论所依赖的人性假设奠定合理的社会基础。显然,这两方面都是对基于物本的现代主流经济学范式的批判和发展。

    就社会制度的人本改造而言,以人为本的社会制度强调社会福利尤其是弱势者福利的提高,要使得弱势者的应得权利与社会财富同向、同比乃至超比发展,社会制度要体现社会正义。相反,现代主流经济学主要关注社会制度的效率而非正义问题,由于社会制度是通过社会大众之间的博弈形成的,因而这种效率实际上是强势者的效率。

    就经济理论的人性假设而言,人本经济学注重提高人们生活的价值质素,强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知行合一,努力增进人类社会的交往合理化。现代主流经济学则主要关注抽象效用的最大化,强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刻意增进科学知识的工具合理化。那么,我们如何为现代经济学构建与现实发展保持历史和逻辑一致性的人性基础呢?

    就人性及其行为机理而言,我们不能仅关注人和其他动物所先天共有的基于生理反应的本能,也应看到和探究人类基于特有的社会互动而后天形成的实现其目的的社会性手段。就前者而言,它体现了自我利益的保护和追求,这是现代主流经济学所关注的;就后者而言,它体现了本能冲动所受的社会影响和制度约束,这却是现代主流经济学所忽视的。显然,经济人假设的严重缺陷就在于:它对人性的刻画是残缺的,注意到了人类“为己”的本能,却不关心实现这种“为己”目的的手段,从而把处于复杂社会关系中的社会成员设想为相互冷淡和漠不关心的。

    从目的和手段的思路出发,将人类基于动物性的本能目的和基于社会性的实现手段结合起来,我们就可以提炼出了“为己利他”这一行为机理。其中,“为己”是人类行为的根本目的,体现了动物性本能;基于互惠基础之上的“利他”则是实现“为己”目的的基本手段,体现了社会性的要求。

    “为己利他”行为机理表明,人类个体具有“为己”的本能需求,以致任何个体行为都首先带有“利己”的色彩;同时,任何个体又不能完全满足自身的需求,都需要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帮助。显然,要取得他人的帮助,自己也必须能够帮助别人,从而就必须进行相互合作。同时,合作不仅是为了做大集体蛋糕,而且也必须增进所有合作者的利益。因此,遵循“为己利他”行为机理的行为呈现出明显的亲社会性,这种亲社会性表现在追求互惠、公平和正义,遵循规范和社会合理性,并具有强烈的移情效应。

    “为己利他”行为机理可以为大量的社会合作现象和行为实验结果提供一个简洁的统一分析框架,更清楚地解释大量存在的反“公地悲剧”现象,有助于促使人们更好地通过合作提高共同收益,有效地利用公共资源。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社会的绝大多数活动都存在利益互补性,从而都可以看成是公共资源的集体使用。引入基于“为己利他”的“人的发展经济学或人本经济学,可以促使公共资源的使用具有更强的可持续性,促使社会经济实现“包容性增长”,从而促使“公地悲剧”向“公共福祉”的现实转化。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研究所)

    概念解释

    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    是哈丁1968年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一篇题为《公地的悲剧》的文章中提出来的,反映了公共资源因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间的冲突而出现的一种滥用陷阱。其主要含义是,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所有者时,每个个体基于利益最大化而使用资源将会导致资源被过度使用,最终损害了所有人的利益。如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等,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称之“悲剧”还隐含着,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却感到无能为力;究其原因,每个个体都是行为功利主义的,只关注短期的个人利益,无法形成有效的协调合作。正因如此,现代主流经济学认为,公共资源要摆脱公地悲剧的命运,就只有重新界定产权并实行产权私有化这一途径。

    公共福祉(Welfare of commons)  源于奥斯特罗姆的印第安纳研究中心所收集的现实案例和大量行为经济学实验,反映了公共资源因人们的有效合作而产生最佳使用的现象。其主要含义是,现实世界的人并非是以邻为壑或实现最小最大化策略的经济人,而是具有或多或少的亲社会性,这种亲社会性能够以同理心来审视自己,通过追求合作实现合作剩余,尤其是增进社会性需求的满足。例如,阿尔卑斯山的草甸和森林、日本的公用山地、西班牙的灌溉系统、加利福尼亚的地下水抽取等,都是实现“公共福祉”的例子。称之“福祉”还隐含着,公共资源的共同使用或集体行动不仅可以避免公共资源的滥用或闲置而实现可持续使用,而且可以为当事人带来比单独使用或单独行动更高的福利;究其原因,很多公共资源本身无法分割,或者分割后会造成“反公地悲剧”现象,富裕社会的很多公共品更需要集体供给。正因如此,要促进公共福祉的实现,就要从人性及其行为机理的角度探究公共事物的自组织治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