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陶瓷:深化退役军人安置管理制度改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6:13:50
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指出,“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加强退役军人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今年“两会”闭幕不久,以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为团长的全国政协军队委员考察团就带着这个课题进行调查研究。考察团深入南昌、井冈山、济南、泰安、青岛等地,先后听取了南京、济南战区海陆空和武警部队,以及江西、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南昌市转业军人创业情况,参观了济南军区某部营区和部队的军事训练。每到一地,考察团成员不辞辛劳,深入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工程、退役军人安置管理情况,与军地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讨论,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退役军人安置管理工作都高度重视,政策制度不断完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考察团在江西、山东的实地调研中,深深感受到,军地双方都从讲政治的高度,把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采取了许多措施办法,有力推进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安置环境进一步改善。考察团在山东调研时了解到,作为革命老区和兵员大省,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每年都下发专门文件、召开安置会议,对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去年7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优秀复员退伍军人表彰暨安置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姜大明亲自参加会议并讲话,要求发扬爱国拥军的优良传统,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江西省对退役军人安置实施“一把手”工程。省委书记苏荣、省长吴新雄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分管省领导亲自指导、协调、研究和部署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从调查的情况看,山东、江西两省各级坚持把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作为考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双拥模范城(县)的重要条件,对措施不力,拒绝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为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安置力度进一步加大。这些年来,各级各方以退役军人安置政策为依据,加快安置进度,扩大安置规模,积极为部队建设排忧解困。考察团了解到,山东省的党政机关带头接收军转干部,有空编或有增人计划的单位首先接收军转干部,政法、执法等部门调整充实人员优先吸收军转干部。对功臣模范和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转业干部,采取考核加分、放宽安置地条件等优惠措施,在安置去向和工作岗位上给予照顾。南昌市从加大领导力度入手,强力推进军转安置工作。2001年以来,连续三届市长均为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每年安置原则和计划,经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后,还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定下达,加大了军转安置工作的权威性,确保了军转安置工作的政令畅通,为军转安置工作夯实了基础。

安置渠道进一步拓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探索计划分配与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开拓了退役军人安置的新路子。4月21日,考察团一行参观了驻南昌铁路局军代处运输财务处原副处长谈兴农创办的南昌观园楼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谈兴农2004年选择自主择业,经6年多的努力,公司实现销售收入近10亿元,共计纳税近1000万元,先后向灾区和贫困家庭捐赠近50万元,连续4年被九江市浔阳区表彰为纳税大户,先后安置复退转军人18人,下岗工人70余人。在山东考察期间,考察团获悉,截至去年底,山东全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由2002年的3%提高到61%,威海、青岛、烟台市分别达到90%、83%、75%。

考察团了解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矛盾,主要表现在:指令性安置与地方人事制度改革的矛盾——近年来,地方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政府机构精简,事业单位采取行政手段指令性安置的空间缩小。退役军人安置日趋制度化法制化与执行力缺乏刚性规定的矛盾——近几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退役军人安置政策规定,使安置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轨道。但由于缺乏可操作的监督规定,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在一些地方的落实打了折扣。退役军人安置管理新情况新问题多与现行政策规定不够完善的矛盾——比如,转业干部自主择业政策的出台,有效缓解了地方安置的压力,但由于配套保障措施不完善,服务管理、就业指导跟不上,影响到了退役军官选择自主择业的积极性,等等。

考察团一行认为,对这些新的情况和矛盾不能回避,要勇于面对,认真研究,找准解决的对策。

通过10天的考察,大家增强了做好退役军人安置管理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一致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的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

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退役军人的良好环境。大家谈到,新世纪新阶段,我军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柱石,担负着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为国家利益的拓展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的重要职能。退役军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为社会做出了独特的贡献,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关心、对部队广大官兵的真情关怀、对退役军人的由衷关切,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国防军队建设全局的大事,是维护人民利益的要事,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应当做得更好。大家还谈到,在这方面,一些发达国家有很多成功的做法。比如,法国军人服役满25年以上退役时,可以获得不同级别的荣誉勋章。美国还专门设定了退役军人节,纪念为国防和军队做出贡献的退役军人。我国也应积极吸收借鉴这些成功经验,可通过设立退役军人纪念日、颁发荣誉勋章等形式,宣传退役军人为国家做出的牺牲与贡献,使他们得到社会的尊重与理解。

加快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立法进程。考察团在和江西、山东两地的军政负责同志交流中达成共识:退役军人安置制度只有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才能切实提高约束力。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通过立法规范退役军人的安置管理和各项待遇。大家建议加快研究制定退役军人安置法,将成熟的政策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国家意志,共同遵照执行,保障退役军人权益,使他们得到妥善安置。特别是对转业的英模功臣、伤病残和在艰苦边远地区服过役的军人,要在法规层面上优先保障、重点照顾。

强化退役军人安置政策执行力。考察团的同志在讨论中一致认为,如何不打折扣地执行好现行政策,是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军地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大监督监管和责任追究力度。有的提出,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以适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确保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安置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创新退役军人安置模式。新形势下推进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需要深入挖潜、多管齐下,切实把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和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统一起来。大家建议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创新安置办法,完善相关政策。比如,进一步放宽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条件,适度增加退役金,自主择业干部统一由县(市)组织部门归口管理,将自主择业干部的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列入中央财政等。逐步实现“三个转变”:由政策分配变为制度分配、由政府分配变为市场分配、由地方分配变为中央分配。待时机成熟时,推行中国特色军官职业化制度,从源头上解决军转干部安置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