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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保护建筑改变用途多为商铺 凌乱闲置随意出租

来源:东北网 2010-09-07 01:56:00 2011年度值得关注的艺术家 .pp2{ width:615px; margin:10px 0 0; overflow:hidden}.se_pp li{ float:left; margin:5px 4px 0; display:inline}.se_pp .pp_img{ width:92px; height:92px; border:solid 1px #CCCCCC; text-align:center}.se_pp .pp_img i{ display:inline-block; height:100%; overflow:hidden; vertical-align:middle}.se_pp .pp_img img{ float:none; vertical-align:middle}.se_pp .pp_text{ width:92px; height:22px; line-height:22px; overflow:hidden; text-align:center}.se_pp2 li{ margin:5px 8px 0}.se_pp2 .pp_img{ width:104px; height:132px;}.se_pp2 .pp_text{ width:104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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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9月7日讯 哈尔滨素来有着“东方小巴黎”“东方莫斯科”的美名。市内建筑中西合壁,格调鲜明,形成了独特的建筑风貌,这一切皆与众多的历史遗产—保护建筑的存在密不可分,而记者在近日踏访中发现,除了一些在主要街路上的保护建筑尚可表面光鲜亮丽外,部分在城市角落里的保护建筑,由于人为损毁、修缮不及时、缺乏统一管理等原因,呈现破旧不堪的现象,影响到哈尔滨的对外形象。建筑专家称,如果不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现有保护建筑的管理,现存的这些原汁原味的保护建筑将从城市中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将是滥竽充数的假“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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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红军街38号,为一类保护建筑(建于1920年),原为中东铁路管理局局长官邸,主体两层,是一幢具有俄罗斯风格的豪华别墅,是新艺术运动建筑风格。1932年,日本侵略军占领哈尔滨后,这幢房子一直被日本人占用。1950年至1952年,该楼曾作为苏联专家楼,后来一直为哈尔滨铁路局职工住宅楼。1日,记者走近这栋小楼,因地处繁华路段,小楼外表整洁一新,而与外表整洁形成反差的是小楼内部,内部墙面、地面、楼梯多处破损。除一楼一间食杂店、二楼一家礼仪策划公司在对外营业外,其他房间都在闲置,其中二楼一间紧锁房门的房间玻璃上贴“出租出售”的电话,记者电话询问房主,房主表示,这间房使用面积23平方米,出租每月4千元,出售78万元,不包括更名。当记者对保护建筑是否可转让有质疑时,房主告诉记者,这栋楼的房子原来属于11户铁路职工,后经多次转手,现在只属于5户人家,房屋的房产证是公产承租房,是可以买卖的。一楼食杂店的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内部没有统一修缮,楼梯、墙面等公共设施陈旧,没人愿意租,现在情况是,租也租不出去,卖别人闲贵,自己住房子还太旧,只能闲置。

南岗区吉林街52号为二类保护建筑,记者在此楼的指示牌上看到:此楼原为捷克领事馆,建于1905年以前,砖木结构,属古典主义建筑风格。该楼共3层,有地下室,在楼体右侧下面,有一个非常醒目的黑牌子,上面写着“二类保护建筑”。外墙颜色为土黄色,现已变成不均匀的黑黄色,多处墙皮脱落。院子四周一些果皮纸屑、塑料袋等垃圾成堆,有人还在花坛里私自圈出一块区域种上了各种蔬菜。保护建筑物的后侧还堆积了破沙发、旧水缸、木板等大量杂物。记者注意到,在正门处,有几个人正向房屋内搬运木块等装修用品,经询问得知,这里已经被一家建筑公司租下来给民工住,有时放一些施工的杂物。一位周围的居民对记者说,2007年6月,旅游部门把这里设为一处了解哈尔滨历史的旅游景点,还在此设立了指示介绍牌。可现在这种情景,哈尔滨人自己看后都感到很难堪,让外地人看后将有什么想法!

为满足现实需求破坏式重建

在博物馆附近的省电力大厦后身有一栋3层高的黄色小楼。小楼的外侧围栏距今有70多年的历史,是新艺术运动风格的建筑,是哈市规划局确定的二类保护建筑。它以植物叶子形态为主,每组围栏都像一片植物的叶子,每个柱子上都有自然开放的花瓣,中间雕刻一个金色的小天使,造型特别。这段本该被保护的建筑围栏,已有两处因重修被破坏,插入了与其风格不相一致的建筑。一处围栏被拆后,加入了一座红顶的小房子,曾用于做烤肉串生意,现正在闲置,房子的窗户正贴着“出兑”的字样。另一段围栏被两扇对开的黑色铁大门代替。

记者在道外区南头道街看到,该条街部分楼体正在拆迁,目前,25号的这栋(二类)保护建筑已经无人居住。这栋二层小楼现已残破不堪,该楼一层为粉色墙体,二层为黄色墙体,整个墙皮大面积脱落,各个窗上的玻璃也已经碎落一地。该楼右侧有一个保护建筑的标牌,上面标示着该楼的介绍:原名为天丰源杂货店,建于1915年,砖混结构,中华巴洛克建筑风格。记者随即从敞开的大门走进室内,房顶架起了木桩,被拆除的建筑碎料堆积了一地。据附近的居民介绍,南头道街自前一阵起开始拆迁,部分民宅已经被拆除,而剩下的可能是在维修,但具体维修单位是哪家,并不清楚。

规划局、执法局到底谁管?

道外区景阳街374号的新闻电影院建于1929年,为三类保护建筑,该楼现已成为二人转戏院。记者看到,该建筑上淡黄色的墙皮已经脱落得斑斑驳驳。正中央还挂了一个巨大的绿色牌匾,几乎遮挡了楼体的三分之一,在大型牌匾的右下角还有一块较小的“台球室”牌匾,两块牌匾后扯出了很多电线,这些电线在墙面上交织成网状。记者从下向上望去,看到牌匾后的墙皮已经变得毛毛躁躁,随时都有掉下来的可能。“据说这里是保护建筑,但这个广告牌这么大,几乎看不到这个楼原来的样子了,感觉很可惜。”一位居民感慨地说。

红专街10号原“紫丁香音乐厅”为三类保护建筑,建于1926年,是典型的欧式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330平方米。音乐厅为上下两层,可举办中小型音乐会,也可接待小型戏曲表演团体。记者看到原“紫丁香音乐厅”现已成了一家茶餐厅。建筑外被一层厚厚的玻璃墙体罩住,该巨型玻璃罩由一块块小玻璃围成,楼体距玻璃罩有半米的距离,从外面很难看出是老建筑。附近的居民说,这样的装修虽然感觉很时尚,但再也不是具有独特风格的音乐厅了。

专家:设专项部门和资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据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哈市目前一类、二类、三类保护建筑共有245处。根据2010年1月1日哈尔滨市实施了《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规划部门将根据该条例管理哈市的保护建筑。对于擅自迁移、拆除保护建筑的;未经市规划部门审核同意,改建、扩建历史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在历史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的;未经批准在历史建筑上设置牌匾、空调散热器、照明设备等设施的;或者在历史文化街区内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上设置牌匾、户外广告等行为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目前,哈市规划局只负责保护建筑管理,在今年5月份左右,规划局规划监督大队已将管理保护建筑的执法权移交市执法局。

哈市执法局违法建设督察大队队长于洋表示,现哈市正在进行全市整治广告牌匾的专项行动,其中包括拆除保护建筑上的违规广告,但当记者问及破坏保护建筑是否归属市执法局管理时,于处长表示,他并不知情。

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常怀生教授介绍,现在哈市保护建筑全部为公有用房,一部分作为国家公益性单位外,另一部分是公有制承租房,由国家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共同监管。常怀生还表示,哈尔滨市历史街区和建筑保护在先,城建改造在后的主导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当保护与开发改造发生矛盾时,有时出现保护给改造让路的现象,或者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开发建设单位私自破坏、拆除历史建筑等问题。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所长刘涧南表示,哈尔滨存在大量有保存价值的历史保护建筑。他建议,政府能从政策入手、拔专项资金、设专项部门、建长效机制对保护建筑进行统一管理,防止“一阵风式”的整治活动。应该鼓励以“经营”代“开发”,在“修旧如旧”的原则下,利用保护建筑中开设特色饭店、特色旅店等经营项目,让保护建筑的使用者既得经济利益又能维护保护建筑;对于居住的保护建筑,实施居民应立居民责任状等措施。刘所长表示,一切保护措施都需要有资金支持。他建议,政府部门应向建筑开发商争收“保护建筑税”,用于保护建筑日常维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