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无线视频终端:只许城管打人,不许小贩还手——关于夏俊峰案的启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2:34:29
作者:全心全意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2    更新时间:2011-5-13        荐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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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0日,,辽宁省高级法院对沈阳小贩夏俊峰持刀杀两名城管人员一案做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并且赔偿受害者家属65.9万元。
我们回头再看看另外三桩案例:
药家鑫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天门城管案:2008年轰动一时的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市民案,主犯仅仅获刑6年。
向世全案:违法拆迁遭拒、指使手下教训“钉子户”独子、酿成命案的重庆黑龙集团原董事长向世全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却被改判为死缓。据悉,改判原因是向世全积极赔偿,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
同一片蓝天,同一部法律,为什么判决的结果会产生这么大的差异?
药家鑫案虽然在群众的呼声下最终被判了死刑,但经济赔偿仅4.5万元,而夏俊峰的民事赔偿高达65.9万元,相差近15倍,一个清洁工的身价与一个城管的身价为什么相差如此之大?
一个城管杀死拍照的市民,只判个6年,而一个小贩杀死城管,却被判处死刑,同样的一个杀,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异?
富人向世全杀人用钱可以免死,穷人夏俊峰杀人只有死路一条!钱难道真是万能的?
本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也没有什么不对。但是这一次这个杀人者与被杀者的身份实在太特殊:一个是小贩,一个是专门对付小贩的城管!而且这次偏偏不是城管打死了小贩,而是小贩杀死了两名城管!
大家都知道,在我们当前这个国度里,小贩是弱势得不能再弱势的一个群体,而城管则是代表政府执法的,身后有强大的国家权力支持,是牛X得不能再牛X的强势群体。小贩见了城管,就只能像老鼠见了猫似的,唯有害怕、颤抖、躲避的份,哪还敢有提刀杀人的胆?
除非这个夏俊峰是黑社会,或者他的老爸叫“李刚”,否则,他怎么敢在城管面前如此猖狂呢?但是,一旦当上了黑社会,或者有了李刚这样的背景,是不会看上小商小贩这么个低三下四的需要天天练摊的小生意的。所以,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夏俊峰就是白丁一个!
既然白丁一个,怎么好端端的敢去拿刀杀城管,而且还杀了两个城管,莫不是神经错乱了?神经不正常的人是应该免于刑事处分的,从这次的判决情况看,夏俊峰明显不属于神经错乱。
那么,夏俊峰杀人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呢?冷不丁的就想起了毛主席他老人家的一句话: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这个夏俊峰莫不是在杀人之前遭受了什么?
果然,夏妻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我在场,还有好多人都在现场看到了夏俊峰挨打。我们找了6个证人证明夏俊峰被打了,这些证人都愿意到法庭作证,但是没有获准出庭。”
这样我们就明白了,这个夏俊峰就像《水浒》里的林冲,属于官逼民反、逼上梁山得那种,如果没有城管们的暴打,他是不可能起杀心的。所以,夏俊峰的问题很简单,就是防卫过当的问题,根本不属于什么故意杀人。即使是事后气愤不过而报复性杀人,法院也是可以酌情免去死刑的。
但是,奇怪的是,夏俊峰在一审、二审中都被判处了死刑——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认为,夏俊峰持刀连续刺扎二被害人的胸、腹等要害部位,并直接导致被害人申凯、张旭东死亡,张伟重伤,从凶器类型、刺击部位、力度、次数均反映出上诉人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非故意伤害罪。”
这位检察官要求夏俊峰在遭受殴打时要理智地选择凶器,而不是随便拿一件;要求夏俊峰刺的时候要选准部位,挑不要命的地方刺,而不能胡乱刺一通;要求夏俊峰要控制好力度,最好像武林高手比武一样,点到为止,而不能致人死伤;要求夏俊峰要注意刺的次数,用过的招最好不要重复等等……在这位检查官看来,民众犯罪都应该走理性犯罪的道路,就像谋杀案里的老手和贪污案中的高官一样,事先最好进行几次反侦察演示。否则,就是故意犯罪,罪加一等。
更有意思的是,法院竟然不认可夏俊峰遭到过人身侵害,故也不认定他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控方提供了现场附近的证人曹阳、陶冶证言,证实二人没有发现被害人殴打夏俊峰(这句话很有意思,值得玩味!我们把“没有”二字移动一下,把它改成 “证实二人发现被害人没有殴打夏俊峰”,对比一下,就能明白检察官和证人的“良苦用心”!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当时在场的人有6个人看见了,有两个人没看见,而警方取证时却只取了这两个人的证词?让没看见的人做证人,控方到底取的是什么证?)。虽然夏俊峰始终供述遭被害人殴打,但除其供述外,并无其他证据予以证实,辩方出示的照片显示夏俊峰在左前臂内侧有两处明显的皮下出血,但不能证实系何时形成。”
这就是说咱们城管执法的时候是还很文明的,根本没有产生肢体冲突,城管的行为并不足以导致他们与小贩夏俊峰之间的尖锐对立。既然如此,为什么小贩夏俊峰要拿刀相向呢?控方的证言、法院的判决简直狗屁不通之至!
同样杀人,夏俊峰案为何重判?在全心全意看来,其实原因非常简单,因为药家鑫案面对的是清洁工张妙,天门城管案面对的是普通市民,而夏俊峰案挑战的则是城管这个国家机器!敢于与国家机器做对的人,不论他是谁都一定要受到严厉的惩罚!这就是全心全意从夏俊峰案中得到的一个信息,或是可算是教训。
文章的最后,全心全意以2006年崔英杰刺杀城管案中辩护律师夏霖的结案陈词作为结尾——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他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当他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到走投无路的绝境,你们会怎样选择?”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