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别墅:打错了?城管执法就是打人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10:03:50
 2011-10-09 13:42:39.0  

    京华时报10月9日报道 17岁昆明小伙符国俊在路边吃米线,却被30多名身穿统一服装的男子手持钢管、木棒暴打身亡,事后家属被告知“打错人了”。打人方一“领导”自称是街道办城管中队分队长,打人的属下都是保安公司员工,打人与当地拆迁纠纷有关。

 

 

    天是老大,城管就是老二,咱都知道,城管的威名远播,不仅大人明白厉害,就是那三岁小儿都识个眉高眼低,哭闹时,叫声城管来了,都立刻噤声了。城管城管,城里嘛事都能管,和百姓相关的,大到拆迁小到上街走路,城管都能管得着,更别提那些天天接触的小商小贩们了,他们提起城管更是滋味复杂。

 

    城管既然能够代表政府管理,那就叫执法,只是不知道现在的这城管执法,竟然是以打人为业务的!在他们眼里执法时打对了人,那是应该的,就该打;打错了人,那就说句打错了,医药费我们报销;给打死了的,他们也只是以说一句就是打错了,言下之意,我们都承认打错了,还要怎么样?城管威武!

 

    依法治国,文明执法,就是用拳头钢管木棒朝脑袋招呼,升斗小民不得不怕。一个就算是十恶不赦的罪犯,那他的生命在西方法制社会也该是法庭来判决,连个警察都没有剥夺的权力,而在我国即使是一个无辜老实本分的小孩子,他的生命权绝对是自己作不了主,就天天上路见的城管都能要了他的命。

 

    还不是一个两个城管想要他的命,他们是一个组织,出来打两个才17岁的小孩子,要出动36个年轻力壮受过专业培训的准军事化组织,还要身朝制服胁着天子令诸侯的威风,靠着钢管、木棒的帮忙,这也不知道是城管的战斗力变低了,还是他们心里本身就惧怕,就像小鬼子下乡一样,非得成群结队行动,才有胆量!

 

    昆明城管这三个月来,战绩辉煌,被媒体曝光的就有3起严重打人事件:7月暴打超市老板娘;9月毒打商贩致3次病危;10月打死无辜少年。每次打完人被媒体曝光后,他们都会用一个借口推脱,打人的人不是正规城管,是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了相关协议的保安公司成员,城管不知道这事。

 

    真是有样学样,城管也精明。机关事业单位出了问题,会把责任推给临时工,拿临时工当万能挡箭牌,现在城管他们也雇起临时工了,就是那些合作的保安公司,坏事缺德事都是保安公司的人员干的,和城管无关。难道说,我们这个社会的正规管理机制都要退居幕后,整个社会将由临时工来进行管理?

 

    临时工水平参差不齐,闯了祸被曝光就开除处理,那一大批的正规人员都养着干什么?都要当太上皇供着吗?就拿昆明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来说,为何不用自己的城管队员上街执勤,而是和多家保安公司合作?谁给的这个权力?城管执法哪条法律规定允许使用钢管木棒了?合作的保安公司打了人,为何城管部门就不用再担责任?一再的出现恶性打人事件,城管部门为何不加强管理?那签的合作协议上,没有规定城管的监督权吗?为什么连个连带问责都不用再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