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狂性强迫症如何治疗:“法盲”是权力常患的“眼疾”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08:52:4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和手段讨要工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通知,遭到了舆论的痛击,人民日报为此发出评论,特别是深圳特区报的评论称:“这是法盲出的馊主意”。 面对各界对大运期间农民工群体上访将追刑责的质疑,10日,深圳市住建局宣布文件撤回,向农民工致歉。从深圳市住建局发布这个文件到今天收回这个文件,前后只有13天。

看来也只能这样解释,深圳市住建局发布这个文件,“这是法盲出的馊主意”。这个很不客气的文章标题出现在深圳特区报上,是值得称道的。但谓之“尖锐”,似乎只能从现实语境的客观现状来比较了——因为,“法盲”是权力常患的“眼疾”,指出一种常见病,不需要独特的慧眼,只是在权力常患“眼疾”的社会环境中,指出权力的毛病是需要勇气的,一旦权力的“眼疾”发作,只看见权力而看不见法律,后果就很严重,特别是本地媒体,连“跨省”都省了。

“法盲”是一个社会问题,习惯上用于缺乏文化教育的底层社会群体,这些人不懂的东西很多,法律更不是他们要关心的。但法盲不一定违法,也许还有基本的人性控制着灵魂,即使犯法也容易治理,可以让他们在体验刑法时感知法律。然而,说权力是法盲,解释的过程就比较复杂,但结论却反而简单。当权力膨胀到一定程度时,就看不见法律了,或者,当权力可以代替法律时,法律就可以不存在了。所以,当一个法盲可以为某些法规出“馊主意”时,只有权力能够做到,其危害也是极大的。

被称为“这是法盲出的馊主意”的深圳市住建局的“通知”,可能仅仅是一个没有引起后果的范本,所以,只要端正一下法律和权力的位置,似乎问题就解决了。然而,纠正权力违法行为真的如深圳撤回禁止上访讨薪规定,向农民工道歉那么简单么?正因为深圳市住建局的“通知”还处于“纸上谈兵”,所以,一句“措辞有误”就一笔带过,要是已经“追究刑事责任”了呢?或者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认定其为精神病了呢?如果这个时候权力承认自己是法盲,可能就是许多上访者和“精神病人”的福音了。

 为什么说“法盲”是权力常患的“眼疾”,因为权力得这种病太容易了。就拿深圳市住建局来说,一个包含违法内容的“通知”,可以在短短13天里“自生自灭”,其轻率令人诧异,可见这种违法行为是由于习惯性使然,而在不经意间发生了。这种看似无知,只能用权力的狂妄来解释,即使算作“措辞有误”,也只能解释为一种行文习惯造成的笔误。当一种低级错误需要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媒体质疑时才意识到,权力的属性已经接近蜕变了。这已经不是懂不懂法的问题,而是在权力的眼里,国家公器成了自己身上的佩饰。这也许不必列举更多的事实,权力张狂下的民生之痛,我们看见的还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