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翻浆处理工艺:黄光裕案的另类解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11:42:57
 一、“应急机制”迅速启动 
  2008年11月27日,黄光裕已经“消失”了整整10天。其间,被黄光裕抓”的传闻,一直困扰着国美集团上上下下。这天上午9时30分,北京市公安局正式对外宣布: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调查。消息传出,国美集团立即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国美集团的合作银行首先做出了反应。就在11月27日当天,几乎所有的合作银行,都调低了对国美集团的信贷额度;上海银行、交通银行等国美集团的债权银行还公开表示,将视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要求国美集团提前还贷等。 
  第二天,几百家电器供应商的代表不请自来,走进了国美集团总部所在地――鹏润大厦。他们名义上是“庆祝国美集团成立22周年”,但实际上是来“调查情况”的。一位了解内幕的人士回忆说,“黄光裕事件最严重的后果,可能就是供应商对国美集团的资金链丧失信心,停止供货,同时讨要货款。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国美集团就会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黄光裕的“商业帝国”将土崩瓦解。 
  危急时刻,国美集团的高层人士突然发现,“黄光裕真是一个老谋深算的人!” 
  原来,早在2006年,黄光裕就为国美集团搞了一个“应急机制”――一旦出现“群龙无首”情况,集团将授权负责财务、人事工作的总监魏秋立行使管理大权,其他集团高层成员协同配合。因此,在北京市公安局正式发布“黄光裕接受调查”消息的3天前,国美集团就已召开高层会议,组建了一个“7人应急团队”。随后,一份千余字的《致全体同仁书》发出,以稳定集团员工的情绪。与此同时,国美集团高层与供应商们加紧沟通,说明情况。 
  于是,外界看到,在震惊全国的大案面前,国美集团仍在有条不紊地运转。随即,合作银行和供应商同意继续与国美集团合作,黄光裕的商业帝国并未遭受大的损伤。 
  2010年5月18日下午,黄光裕案一审判决结束后,环球人物杂志记者来到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国美电器长虹桥商城。店内,一些顾客在询问电器的价格,另一些则在慢条斯理地闲逛。而店员们都在忙于接待顾客、推销产品。黄光裕案对这里的生意,似乎没产生任何影响。 
  “听说宣判结果了吗?”记者问一位年轻的男性店员。“早就知道了!”小伙子说,上午刚上班的时候,他和几位同事甚至还“瞎猜”了判决结果。“你觉得现在的国美是谁的?”记者又问。小伙子不假思索地回答说:“还是黄(光裕)家的吧!”他说,他是2008年初成为国美集团员工的,直到今天,他仍然觉得黄光裕还是他的老板。有时候,小人物的直觉是最准确的。 
  二、遥控股权争夺战 
  国美集团原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陈晓,曾被黄光裕评价为“在中国最适合做国美CEO的人”。2008年12月,他被集团董事会任命为董事局代主席,接替黄光裕的职位。一个月后,陈晓正式成为董事局主席。有人据此认为,黄光裕将失去对国美集团的控制。但事实证明,这一判断太过轻率。 
  被拘之初,黄光裕虽然身在班房,但仍能通过律师等不断得到集团的最新情况,并做出决定。由于案件特殊,他还曾被允许在班房内与集团高层会面,讨论如何渡过危机。起初,由于自己不能行使日常权利,黄光裕便让妻子杜鹃出任他的代理人。2008年底,杜鹃也被调查之后,黄光裕又任命副总裁王俊洲、魏秋立作为自己的“私人代表”,帮他继续行使权力。据知情人士透露,王俊洲、魏秋立是黄光裕的心腹,通过此二人,他得以继续“执政”。 
  不过,一向看重权力、不相信外人的黄光裕,不久就取消了对王俊洲、魏秋立的法律授权。2009年2月初,他的三妹黄秀虹出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公司是国美集团的最大股东,黄秀虹出任其掌门人,意味着国美集团的大权,最终又回到了黄家人手中。 
  坐在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宝座”上的陈晓,很快就发现,他这个“一把手”的周围,到处是黄光裕的家人和心腹。他因此被称为“国美的看守者”。 
  2009年5月初,班房内的黄光裕给妹妹黄秀虹写了一封亲笔信。这封信只有两页纸,但言辞明确、态度坚决:公司缺钱的话,可以出售一些股权,但不能放弃控股权。 
  国美集团虽未因黄光裕被羁押而破产,但一度面临资金链吃紧的困境。为摆脱财务危机,集团高层开始寻求外界注资。2009年6月22日,美国私募基金巨头贝恩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资32.36亿港元(约合人民币28亿元),获得了国美集团董事会11个席位中的3个非执行董事席位,成为第二大股东。 
  贝恩公司虽在关键时刻帮助国美集团渡过了难关,黄光裕却始终对其耿耿于怀。他在班房暗中发力,一场股权争夺战由此拉开帷幕。 
  贝恩公司刚进入国美集团时黄光裕夫妇拥有集团27.2%的股权,仅比贝恩公司高出4个百分点。这一优势并不大。因此,如何保住第一大股东的宝座,成了黄光裕最忧心的事。 
  2009年7月,谙熟资本市场游戏规则的黄光裕终于发力了。7月13日,国美集团在香港发行以融资为目的的22.96亿股新股,每股0.672港元。这对贝恩公司来说,原本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因为此前国美集团与贝恩公司曾达成一个协议:原股东没有认购的股份,将全数由贝恩公司拿下。而此时,黄光裕在内地的账户已被冻结,如果他放弃认购,或因资金困难不能认购足够多的股份,贝恩公司就将成为国美集团的最大股东。 
  贝恩公司随即投入大量资金,购买国美集团发行的新股。然而,“意外”发生了。7月20日,贝恩公司发现,黄光裕所持有的国美集团股份,突然间从27.2%增加到了34%,其第一大股东的位置更加牢固。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香港证监会经调查发现,原来,黄光裕夫妇在境外注册有两家公司,其中一家拥有大量的国美集团股份。黄光裕通过黄秀虹,先以高价大量抛售该公司的国美集团股份,套现了大约4亿港元。随后,黄秀虹将这笔资金和另外1亿多港元,全部用于认购新股,从而使其家族所拥有的国美集团股份迅速增加到34%。 
  黄光裕靠此招挫败了贝恩公司。但争斗仍然没有结束。2010年5月11日,国美集团在香港举行股东大会。会上,作为第一大股东的黄光裕家族,多次投出反对票,否决贝恩公司的3名代表成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其意图非常明显――避免黄光裕及家人在董事会的决策权被削弱。 
  但这一次,黄光裕败下阵来。当晚召开的董事会,一致同意让贝恩公司的3名代表进入董事会。原来,根据当初国美集团与贝恩公司达成的投资协议,如果贝恩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了这3个董事席位,国美集团将被视为违约,必须支付约24亿港元的赔偿款。其他董事自然不愿承担这一损失。 
  不过,此次“挫败”对黄光裕来说,只不过是“小菜一碟”,因为他和他的家族毕竟仍是国美集团的最大股东。分析人士认为,“人在班房、心在国美”的黄光裕,还会让争斗继续下去,他不会放弃对国美的控制。 
    三、破解管理转型瓶颈 
  财务压力的解决并不意味着管理层的问题也能够立即迎刃而解,即便国美高层在不同场合均向外界表明着这样一个观点:在“黄光裕事件”以来,国美管理层上下协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团结。 
  在7月7日,国美董事会抛出涉及7.3亿港元的股权激励方案。身为公司国美董事局主席兼总裁的陈晓获得2200万股认购权,在激励方案中位居首位,另4名执行董事王俊洲、魏秋立、孙一丁和伍建华分别获得2000万、1800万、1300万和1000万股的认购权。此外,股权激励还覆盖了分公司总经理、大区总经理,以及集团总部各中心总监、副总监以上级别,包括国美华南区总经理吴波以及广州分公司总经理高集群,105名高管分享7亿股权。 
  这份股权激励计划,因其覆盖面之广、数量之多和金额之大,创下中国家电销售连锁业的股权激励之最。有业内分析人士指出,
事件”对公司造成影响的特殊时期,中高层管理者产生动荡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按照计划,此次购股权的有效期为10年,受激励人利用这些购股权可以在未来10年内以国美电器7月7日的收盘价1.9港元买入相应数量的公司股份。不过,受激励人员须在一年后才可以开始分批行使购股权,每年可行使25%。 
  家电产业观察家刘步尘指出,显然此次股权激励方案不仅仅是对此前半年多时间管理层共同奋战的激励,也是对国美内部管理层未来业绩的一种期许。由于管理层每年行权的数量有限,并计划分四年完成,这将使得管理层一方面可以较早拿到实惠,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考虑与股权激励挂钩的未来四年的业绩。在这种激励体制下,国美内部管理层无疑将更加稳定,陈晓所带领的职业经理人团队的地位也将更为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