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对青少年的好处:中国文化处在什么样的时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21:53:05

中国文化处在什么样的时代

2011-04-07

节外三想

在第九届海峡两岸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研讨会上的发言

(2011年4月1日,介休绵山)

王石 

感谢主办单位的安排,让我有机会回到家乡,和台湾、香港的同行在这个特殊的地方一起过清明。或许聚会也是清明的一个传统。今年清明节与上巳节是同一日。杜甫写过“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说的是丽人的聚会。而王羲之与谢安等人那一次更为有名的聚会,记载于这位书圣的《兰亭序》。这是发生在1658年前。今天,一样的“天气清朗,惠风和畅”,一样的群贤毕至,少长咸集,真是让人感受到一种历史的传承!

我所服务的机构是中华文化促进会。在弘扬节庆文化方面,文促会不仅坐而论道,而且起而行之。06年我们创立了我国第一个节庆行业组织“节庆中华协作体”,其后便开展全国节庆普查,制定节庆评估标准,确立节庆奖励条例,并且已经连续三年举办节庆中华奖评颁奖活动,更以年度性全国重点节庆城市工作会议,七节论坛及其纪要,以及近期征集、评选、颁布七大传统节日标识而产生重大影响,受到中央文明办和文化部的赞扬。这方面,我们的占祥主席、我们的许嘉璐名誉主席不但是热忱的倡导者,而且亲力亲为。嘉璐名誉主席曾亲自出席节庆中华协作体成立大会,并作演讲;他在多次理事会上,专题讲到节庆;他批准报告给中央文明办,促成节庆中华奖的创立;他亲赴西安参加七节论坛,并修改指导《庚寅七节纪要》,最近又逐个审看七节标识,提出意见。这方面,给了我们极大的鼓舞。我们准备了部分材料,可供会议参考。

这里,根据研讨会规定的议题,如全球化语境下传统节日;节日的文化内涵与历史文化解读,我想谈几点看法,题为“节外三想”。

 

(一)中外之想

 

05年起,国家5个部委联合发文,倡导弘扬传统节日,凝聚民族精神。这无疑是正确的。

而在践行过程中,却出现一种倾向,即是否应当将弘扬传统节日与抵制“洋节”,抵制所谓西方文化“入侵”等同观之?

回答这一问题,就要清楚:现今的文化境遇如何,我们,以及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文化是处在一个什么样的时代。这个问题,我们并不完全清楚,认识也并不一致。

从前,我们在很长一个时期比较天真,比较单纯,比较理想化,比较一厢情愿!认为文化与政治、文化与社会制度应该,或者必须是同步的,相适应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1949年之后,尤其是1956年之后,我们宣布社会主义改造在所有制方面基本完成,宣布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周扬同志就率先提出“社会主义文化”,他说:“我们这些人就是要创造这种文化,创造一种新的社会主义文化,不是封建主义的,资本主义的,而是我们这一代人创造的,我们的子孙后代继承我们的事业继续创造。这种文化是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的,比任何时候都高,内容高嘛,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这也就是毛泽东同志说的“一张白纸”的意思。总之,是认为新的制度会产生新的文化,而这种新的文化是可以单独存在的,其他文化要一概地扫除。

而今,我们终于逐步认识到,文化的存有是多元的,多样的,是多元并存,多样并存。而作为文化传统,更具有历史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这种存有状态不会因为改朝换代而变更,也不会因为社会制度的转变而变更。目前的国家文化状态、文化现实正是如此,仅以歌唱论,唱红歌是现实,唱普契尼威尔第是现实,唱周杰伦是现实,唱“长亭外,古道边”是现实,唱“明月几时有”,唱“窈窕淑女”也是现实,同时并举。我所说“逐步”,意思是直到今天仍在相当广泛、相当多的情况下,我们还在坚持这样的看法:一元化是正常的,多元化是异常的,总想有一天把那些异常的东西灭掉。

这只是一面。另一面是“全球化”。我总感到,“全球化”的含义不仅是空间的,不仅是地球村,不仅是所谓全球视野,所谓“化”,就有一体的意思。科技、信息、经贸均有一体化倾向,文化有没有?我倾向于有。就是,在全球范围内,自工业革命(1640年)以来的三百多年间,随着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接触、交流、竞争、碰撞,也包括冲突,实际上也产生了虽然难于概括,但却极为明显的文化的一体化特征。当然,文化的一体化与WTO的某些规则、与信息传播的某些制式相比,不是那么清晰,甚至很难量化,但这种趋势,这种特征是不可否认的。这与文化霸权主义、文化沙文主义和单边主义不是一回事。它不是某个国家,某些人的主观愿望,而是几百年间全球范围内文化交融的结果!用百岁老人周有光先生的话说,叫“国际现代文化”。周先生认为,人类文化是随着人类社会在聚合运动中前进的。部落聚合为城邦,城邦聚合为国家,国家聚合为多国区域,多国区域聚合为人类共同的国际现代文化,即人类共创共有共享的文化。据此,周先生提出,在全球化时代,世界各国都进入国际现代文化和地区传统文化的“双文化时代”。

中国不在世界之外,中国也是如此。有人会说,我们还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源自西方,而且也是国际现代文化的一部分。而“中国特色”则显示出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国情,没有超越“双文化”范畴。又有人说,国际现代文化是西方文化,甚至是美国文化。这也是一种片面性。也许,在国际现代文化中,西方文化的元素和内容甚多,但并不能据此等同看待,国际现代文化是许多国家、地区“共创、共有、共享”的文化,比如,我们常说中医、西医。其实,所谓西医,应当看做是人类医学科学,其中也包含中国人的贡献。周先生还特别提到过腓尼基人对于语言文字的贡献,腓尼基位于地中海东岸的北边,地理上是现今叙利亚、黎巴嫩沿海地带,史前2000年,那里已经出现城邦,开始做生意,腓尼基人被马克思称为“出色的商业民族”,他们创作了既不同于埃及、中国的象形文字,也不同于西亚楔形文字的字母文字,最初是22个辅音字母,后来希腊人添加了若干元音字母,创造希腊字母,罗马人师承希腊文化创造出拉丁字母。可以说包括英文在内的欧洲主要文字,也包括维吾尔、阿拉伯、印度文字在内都受益于腓尼基人的创造。显然在这里区分东西方是没有意义的。我赞成周有光,我同意他的观点就是:将文化简单归纳为东方、西方的观点,仅仅执着于东西方文化谁优谁劣的观点,认为东西方文化是轮流坐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观点,都是片面的,不利于文化发展的。

我这样说,是想说明,我们完全应当从正面的、和谐的意义上看待国际现代文化,而不应在负面的、冲突的意义上去排斥,我们更不应当排斥那些我们亿万人在实际上已经融入其中、受惠于斯的国际现代文化。

回到节日,应当说,中国传统节日具有文化内涵,而走入中国的外国传统节日同样具有文化内涵,同样给人带来欢乐、祝福。中国节走出去是友好,外国节走进来也是友好。不能动不动就说是文化侵入。近年中国在许多国家创立中华文化中心,总不能说是侵入,今年冬天,我们文促会要到尼泊尔办“中国节”,也不能说是入侵,更不能说是侵犯人家的“文化主权”,或者威胁人家的“文化安全”。不必那么敏感。有的朋友说,中国孩子过洋节,好比到别人家祖宗的牌位前磕头。我说,没那么严重。起码孩子们不是那么想。他们想的只是欢乐和祝福。有个孩子告诉我,她看到一副漫画,是铺着五星红旗的天空下,在许多屋顶上有圣诞老人往烟囱里放礼物,她很喜欢这副画,我认为,她有理由喜欢。

终归是希望,我们以一种新的时代的文化眼光去看节日,看我们的,看别人的,看共同的,而且应当以“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善意去看这一切,把心放轻松,不要时时穿着盔甲拿着斧头或者盾牌。长远看,人类文化和谐是常态,冲突即使有,也是暂时的,所以,我们主张和。关于和,我同意多数学者的看法,和,的确可以说是中华文化的核心思想。不同的是,我不认为和是中国的历史和现实。这个看法我在咸阳会议上提出过。意思是,正因为中国失和,历史上失和,现在同样失和,失和的厉害,所以我们的思想家才竭力的主张和。用一句话说,就是正因为从古到今,充斥着“小人同而不和”,所以孔子才疾呼“君子和而不同”。顺便再说一句,在文化大融合的趋势下,如其把眼光拘泥于哪一样是自己的文化主权,不如放开眼光把自己的文化做好,例如茶,我想没有人不把茶看做是中国的,英文里的茶也还是福建方言。可是这有什么用?在国际上,一个立顿品牌的产品,就比全中国的出口销量还大。外国人觉得立顿是品牌,是产品;而花茶、乌龙、红茶之类,只是品种,只是原料。他们在想,怎么能直接喝原料呢?我也在想,我们总不能满足于天天喝“文化主权”吧。

说到多元并存,我还想借此提出一个建议。我们把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七个节日并为中华民族七大传统节日,或者代表性节日。这里有一个缺陷,没有少数民族的节日。我们说中华民族这个概念的时候,是说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的总称,但是说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时候,却没有任何一个少数民族的节日,这无论如何是一个缺失。虽然七大传统节日中的一些节日同样是少数民族认同的,但它们仍然是汉族的节日。我们不必搞平均主义,也许,我们至少可以把行政上具有自治区级别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代表性节日列入其中,比如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藏族的雪顿节,新疆以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的古尔邦节,等等,也可以把有些少数民族节庆列为本地区的或者本民族的法定假日,比如,在深圳,在一个公司,就要下班了,公司经理走过来,对一个员工说:明天是古尔邦节,是你的节日,你可以休息一天,董事长让我送你一束鲜花,表示全公司对你的祝福。如果有这样的情景,那该多么好!

 

(二)古今之想

 

至今,我们的传统节日已经有相当部分列为地方、国家,乃至人类文化遗产项目。我认为这很需要,也很恰当。我说恰当,是把它们归为文化遗产。这等于说,它们与文化现实既相连接,又相区别。据我观察,文化遗产的存有状况是不同的。以节日论,有些被称为“活态”传承,是说仍然以基本完整的样式被今人所接受、所践行,例如春节。还有些可以说是死了,进入博物馆、资料库了。虽然令人惋惜,让人不舍,却也无奈。例如某些语言、习俗的消亡。此外,还有一些是在历史传承过程中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清明节。不少学者说,清明是三合一,是清明、寒食、上巳合而为一,其中,三个节又各有渊源、各有讲究、各有习俗。而今,只以清明留存,而且只以扫墓,春游,为主要活动。可以说,是删繁就简,留下了最重要的东西。这是一种很自然的选择。今日清明,许多源自寒食节、上巳节的人物、故事、习俗极少被人说起,这也很自然。消失有消失的道理,忘却也有忘却的原因。我看,弘扬的意思并不是要把博物馆里面的那些已经死了的东西都召唤回来,并不是要搞文化复活!比如介子推,虽然是我的老乡,我还是要说几句抱歉的话。我想,现而今,除了我们这个会议以及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恐怕不会有太多人在清明时节说到这个人物。介子推史料有限,其事迹大多是后人附会。而所附会的,如其说是介子推的事迹和精神,不如说是附会者的向往和意愿。它在精神上,恐怕很难被今人,尤其是青少年所认同。我曾问过一位大学生,她说她不喜欢介子推,甚至觉得那些所谓事迹很矫情、很做作、很超过。我想,此类感受有很大的普遍性。这里既有时代的隔膜,也有内心世界和价值观的隔膜。

说到这里,我想到旅美华裔学者林毓生先生所说的“创造性转化”,想到李泽厚先生所说的“转换性创造”,还想到冯友兰先生有名的“抽象继承法”。

冯先生认为,古代先哲们的重要思想、概念,既有具体的意义,也有抽象的意义,所谓具体意义,是指当时情境下的具体价值,而抽象意义则是指超越时代的普遍价值。他认为,我们继承前人,应当是抽象继承,即继承那些具有普遍意义的、适应于古人,也适应于今人的思想。同时还要把这种抽象意义和新的具体、新的时代结合起来。简单地说,就是具体——抽象——新的具体。这一思想方法,对于我们传承传统节日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我们的传统节日产生于农耕时代,但我们发现,这些节日所包含的思想与情感是具有抽象意义的,是可以贯穿古今,打通历史,服务当代的。不但在精神上可以传承,而且极有可能发展出更加适应今人的新的具体、新的风俗、新的载体、新的形式,比如网络祭祀,即所谓“网祭”。去年七夕,我们和国家天文台、嫦娥探月工程指挥部以及新浪微博合作,开展西安、杭州、宁波、无锡、张家界等城市线上线下的观星、许愿活动,结果七夕前后三天时间里,阅读和转载量超过四百万,为传统的七夕夜增添了新的文化内容。

总之,我赞成继承传统,更赞成发扬传统。

不少朋友,很重视仪式感。近些年,从祭祀黄帝始,各类祭祀活动方兴未艾,我个人不喜欢,不主张祭祀。更不主张政府所为公祭。我总觉得形式大于内容,总觉得像是作秀。毛泽东、蒋先生也祭祀过黄帝,而且发表过很有名的祭文。这是真的。但那是在一个极为特殊的情境下,是在抗日战争时代,在民族危亡的时代,是为了竭力唤起民族主义,动员民众抗日。那是可以理解的,是一个特例。而现在的政府公祭却不是良好的示范。我总觉得很多类似的事有点乌烟瘴气。我看到现在的冥纸,上边印着美利坚银行,印着面值一亿美元。我想我们把阴间的风气都给污染了。

 

(三)文经之想

 

文化与经济的关系,包括文化的产业化、文化产品的商业化等等,都是大题目,也是让人头疼的难题。我只结合节庆谈一点想法。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各类政治的、文化的、传统的、新兴的,也包括各类经济的节庆,约有一万多个。也就是说,每天都有几百个节在中国各处举行。这是一个巨大的领域,巨大的空间,是文化空间,还是商业空间,还是二者均是?

从前讲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现在经济发展了,要发展文化了,有些地方开始“经济搭台,文化唱戏”,总之,文化与经济拧在一起。

有一点,无论你肯定还是否定,它仍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就是,节庆在中国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产业。这是毫无疑问的。疑问是,这个产业是不是一个文化产业?论者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节庆定义为“文化空间”,那么,节庆产业理所应当被认为、或者应该发展为文化产业。据此,我们文促会节庆中华协作体的朋友们甚至主张,就其规模和行业性而言,节庆产业甚至应该成为目前文化产业九大板块之外的另一个板块,并呼吁应该把节庆产业列为国家文化产业的第十大板块。

就理念而论,我同意上述看法。但我认为,目前的节庆状况是产业过度,文化不足。

按照我的理解,作为文化空间的节庆活动,其产业性应当集中体现于文化创意的独特性、时代感、趣味及其开发价值,而不是仅仅着眼于与节日文化核心价值不相关的一般性商业开发和旅游收入。总体而言,我们的节日,在文化含量和创意上,还不能达到可以称为文化产业的水准。

离开节庆产业,从更大的环境看,同样是“产业”日益侵蚀和损毁“文化”。这一趋势,应当引起严重注意!

几年前,我曾写信给一位领导同志,说我不同意这样的提法:“既要看到文化的产业性,也要看到文化的意识形态性”。因为并不是所有类别的文化现象都具有产业性和意识形态性。我还认为,这种错误提法是导致文化“商品化”或“政治化”的前因。

马克思就曾说过,资本生产对精神生产的某些部门而言,如诗歌、艺术,是一种敌意。这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文化艺术都能当做产业去办,也就是说,资本或者金钱,在有些艺术部门面前,并不是万能的。

现在流行一种做法,叫做“委约”。就是花钱预定作品,实际上就是花钱买自己想要的作品,甚至花几千万,买张艺谋或者某某人某某团队的作品,也包括音乐、绘画作品。或许你可以说出若干成功的事例,或许这种做法也不失于一种方式,但我仍然不能相信这种做法有利于推出真正杰出的作品。我推断,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你买到的可能只是一个达到基本水准和技术指标的平庸之作。一位画家跟我说。有一次他在作画,一个画商走到画架前说:“不错!就是那个屋角不太对。这幅画我买了。”画商走时付了订金。那位画家对我说,他再坐下来作画的时候,感觉不对了,甚至有些画不下去了。因为那个屋角原是他的得意之笔。

我又想到朱践耳,一位老作曲家。曾有人委约他把《走进新时代》改成管弦乐作品。他回绝了。别人说:你不是也写过《唱支山歌给党听》吗?他说:那是“我要写”,和“要我写”是不同的。当然,我还知道不少艺术家并不拒绝“委约”。因为他们要以委约赚来的钱维持生活,并去创作“我要写”的作品。

更其严重的是媒体。

媒体产业化使之失去社会公器应有的媒体伦理和社会责任。试想,作为产业,必有其“利润最大化”原则;而作为媒体,又必须“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这种纠结之中,我们总是发现,几乎所有媒体都选择前者。因为是产业,要生存,要发展,收视率、发行量、票房最终成为忽视、漠视、无视、鄙视文化价值的充分理由。近日我与央视的朋友商量一部描写一位聋哑女孩儿工作、生活的故事。他们说,故事很动人,但收视率肯定不行。现在就是这样,要是个烂片,肯定收视率好。我真不好意思说,这种错位还不是你们造成的?马克思早说过,任何艺术在生产自己的同时也在生产自己的欣赏对象。你们老是播烂片,当然就会生产出喜欢烂片的观众。新闻传播也一样。举个眼前的例子。我们今天的会议虽然隆重,虽有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人,以及来自海峡两岸的著名学者参加,而且在谈论事关两岸中国人的节庆话题,不可谓不重要;虽然我们的媒体仍然号称“党的媒体”,但我可以断定,我们这个会议在会后所博得的版面和电视报道,绝对要十倍、一百倍地低于大S在三亚举行的非常低调的世纪婚礼。尽管人们在议论这到底算是一种什么样的示范,它有什么了不起的价值让媒体这样大加宣扬!

不幸的是,这正是我们的环境,我们的境遇,我们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