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锦和蜀绣的区别:新时代,大学需要什么样的校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2:34:04

新时代,大学需要什么样的校规?

  “不准在校园里KISS(亲吻)、不准在校园里拥抱、不准在校园里牵手”;

  “学生不得非法同居”,“不得做第三者”,“当三陪、做二奶、搞一夜情的学生将被开除学籍”;

  “偷窥、偷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将偷拍资料上传网络或者其他媒体者,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学生进教室上课必须背书包”,“周一至周五早上必须按时参加晨跑,并刷卡、点名”,“周日晚上各班级要集体唱红歌”;

  本学期开学不久,有网友曝出某大学推出“恋爱实名制”的规定……

  大学校规本是高等院校依据各类法律、法规,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正常运行,制定的一系列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规章制度。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校规经媒体报道,成为大众热议的话题,有的校规条款还被网友贴上了“雷人”的标签。

  为何大学校规如此引人注目?近年来,大学校规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面对时代发展、学生群体的变化,高校该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校规?

  我们希望通过对不同时代大学校规的梳理和追问,为今日之大学提供可资借鉴的思考。

  争议

  大学校规在公众关注下演进

  2010年11月15日,山东某艺术学院舞蹈系出台的新校规中有这样一条:“为督促学生保持身材,每天上课前,学生都要先称体重,如发现体重增加,每长一斤将被罚款10元……”

  此消息一经媒体曝出,立即被大众热议。一些家长认为,学校的初衷是好的,但方法太荒谬,还有人质疑学校出台这样的校规是为了变相收费。

  曾几何时,有着“象牙塔”之称的大学校园不再平静、神秘,众多管理学生的规章、制度经媒体报道成为被大众评说的社会话题。面对校规,大学生也不再一味遵守、服从,质疑校规的声音逐渐增多,甚至还出现了大学生不服校方管理,与学校对簿公堂的事件。

  记者对近10年见诸媒体的大学校规事件进行搜集、研读后发现,备受社会关注和争议的主要集中于大学生婚恋问题。

  1999年年底,湖南外语外贸学院6名男女学生在宿舍同宿,被学校开除。6名学生向学校申诉未果后,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学校及其法人代表告上法庭。有资料显示,该事件开启了国内大学生状告母校的先例。

  2002年,重庆邮电学院一对学生情侣外出旅游时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怀孕。校方知情后,以“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为由将二人开除。这对情侣遂将学校告上法庭。最终,法院驳回了二人要求学校撤销处分决定的起诉。

  两年后,成都某高校一对学生情侣在教室里拥抱、接吻的亲昵举动被校方发现,学校依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二人开除学籍处分,两名学生不服,将学校告上法庭。但最终起诉被驳回。

  这3起事件在当时引发了社会对“高校校规制定的合理性”、“大学生婚恋自由”等话题的热烈讨论。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出台。

  2005年9月1日,教育部颁布并实施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与1990年的旧版《规定》相比,新规最显著的变化是撤销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

  与此同时,教育部发布的新规进一步强调了高校的育人功能,对学生新增了“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活动”等道德行为方面的具体要求,并针对大学生作弊严重等问题,细化了因作弊开除学生学籍的标准。

  随着教育部对《规定》的调整,全国各高校也陆续对原有校规进行修订,一系列具“争议性”的校规相继见诸报端。

  如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出台的《困难学生补助办法》中提到:“拥有手机(毕业班除外)等较高档消费品的学生,不能享有助学金。”该规定引来“是否对贫困学生公平”的争论。

  燕山大学“偷窥、偷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将偷拍资料上传网络或者其他媒体者,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的规定,以及南京师范大学新增的“在网络上撰写或者传播具有歪曲事实或侮辱诽谤他人人格、淫秽等有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学校也将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等规定,让人们联想到了网络偷拍、谩骂等各种乱象。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不得非法同居,不得做第三者”,重庆师范大学“被发现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的学生将被开除学籍”等条款,也在被媒体报道后,因“剑走偏锋”在社会上掀起不小的波澜……

  2005年秋季,媒体和社会大众对大学校规的关注达到“井喷”,这种热度一直持续到了现在。关注的内容也从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常规管理、学习要求,扩展到了大学生婚恋问题、校园风气、品行道德等诸多方面。

  例如,发生在2008年的北京大学校规“挑战网络骂街”事件就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当年3月,时任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针对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的“北师大教授爆粗口”事件表示,北大考虑修改师德条例和学生守则,将“不允许网上谩骂造谣”等规定写入守则,以此规范北大师生言行。

  此言一出,立即引来争议声一片。反对者认为小题大做,将“小孩子都知道的事”写进校规,体现的是高校管理者的困惑和无奈,同时质疑其可操作性;支持者则认为当下网络信息庞杂混乱,要改善网络环境和网民的网络素养,从学生抓起是一种有效的办法。

  “有着中国第一高等学府之称的北京大学,也试图通过校规来规范师生言行,净化校园风气,这体现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上的各种新事物、新风气对‘象牙塔’的冲击。”有媒体这样评论该事件。

  追溯

  严格是大学校规一以贯之的原则

  “高校制定出一些被人们看来比较个性、另类的校规,其出发点往往是为了结合实际,更好地教育管理学生,是与时俱进的表现。”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吴定初说。吴教授对中国教育史颇有研究,他认为新世纪以来大学校规发生的演变,体现了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多领域的深刻变革对教育产生的冲击和影响,同时也是高校为适应学生群体的变化、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所作出的应对。

  据吴定初介绍,自古以来,中国高等学校(学堂)的校规都会根据时代的变化作出相应调整,但有一条始终没变,那就是严格。“严格规范是大学校规一以贯之的特点。”

  记者通过查找资料获知,校规是伴随学堂出现的产物。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校规,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弟子职》,其中详细规定了学生应该如何对待老师、同学,如何对待学业,以及在学习过程中应尽的义务。

  到了宋代,大量书院出现,随之产生了若干“院规”。例如著名哲学家朱熹出任南康太守时,重建了白鹿洞书院,其在白鹿洞书院讲学期间制定的“院规”,也提到了书院的办学目标,学生应该如何学习,老师应该如何施教等内容。

  明代以后,书院遍布各地,科举制度进入鼎盛时期,各个书院的“院规”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增加了如何进行考试及对学生的奖惩办法等内容。

  到了近现代,中国人师夷长技,开始创办新式学堂,学校的规章制度也融会了一些西方学校的要求,且更加翔实。如《北大校史》中提到,蔡元培时期的校规,除了对教师的任职条件、行为举止、教育教学等进行要求外,更多内容是对学生的规范,包括学生选拔、学习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课余生活、思想道德等。

  “总的说来,解放前的高校校规都特别严格。拿清末民初的女子学堂为例,所有学生在校期间都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即便是放学,也必须有人接送。”吴定初说。

  新中国成立后,大学校规继续秉承“严格管理”的特点。“7年灯火,每周40小时包工式课程……”这是去年10月,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原华西协和大学)百年校庆时,一位上世纪50年代毕业的川大校友向记者描述的他当年读书时的情景。他谈到,学校当时对学生入学、注册、选课及学分、编级、留级、考试、成绩记录、缺席等均有严格具体的规定,许多学生一入医学院的大门就开始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严苛的规定让许多向往医学的青年学子望而却步。

  吴定初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二届大学生,他在西南师范大学(今西南大学)的学习经历也证实了当年校规的严厉。“每天几点起床,宿舍什么时间关灯,什么时间上课、下课,校规都有明确规定。就连学生期末哪天离校,学校都有统一安排,如果哪位学生提前离校了,下学期开学时,就会被辅导员找去谈话。”

  对人们普遍关注的大学生恋爱现象,吴定初回忆,当年学校的态度是“不提倡、不反对”。他说,由于刚刚恢复高考,学生年龄普遍偏大,平均年龄在25岁上下,个别学生还结了婚、有了孩子。对这群大龄学生的恋爱、求偶需求,学校虽然没有直接反对,但都劝说他们要以学业为重,等快毕业时再考虑谈婚论嫁。

  如此严厉的校规,学生难道就不反感、不反抗、没有异议?“准确地说,反感谈不上,顶多是不习惯。”吴定初说,迄今他都想不起当年有哪条校规让他感到反感,也并不觉得哪条校规和他有针锋相对的矛盾。

  “原因或许是那时我和同学们都有一个观念,学生就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即便有一些不便,但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他还告诉记者,那个年代读书不用花家里一分钱,年轻人又刚刚获得读大学的机会,所以特别珍惜学习机会,十分勤奋,恨不得每天呆在教室里读书,所以感觉不到校规的约束。

  让吴定初费解的是,现在有些大学生靠父母出的学费上学,每天花着父母给的生活费,却不珍惜学习的机会。一些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一些学生将大量时间花在谈恋爱上,一些学生报怨学校的管理太严格,盼望早日走出校门、进入社会。“这实际上是浪费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大学时光。”

  思辨

  目的再崇高,手段也不能违背情理

  “严格按照校规要求学生非常必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以贯之地严格要求学生,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教授胡光伟表示赞同。他认为现代大学理应继承这样的传统,但同时大学校规也应遵循“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他提到了“书包门”事件。

  2010年10月,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出台了一条新校规:“学生早上必须参加晨跑,并在规定时间内刷卡、点名;每周日晚上各班级要集体唱红歌;学生进教室上课必须背书包……”经媒体报道后,该消息立即在社会上炸开了锅。

  “我咋觉得读的不是大学,而是高四呢?”对此规定,该校大一新生杨茜(化名)很不习惯。在她看来,上早晚自习、跑早操、必须背书包,这都是中学要求的内容,大学怎么还搞这一套?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高校,和杨茜有着同样想法的大学生不在少数。网络舆论也一边倒地批判学校制定的校规“雷人”、“荒唐”、“用管理小学生的方式管理大学生”、“落不到实处,最后还是走过场”。

  对此,校方的解释是,“背书包纠正的是大学生散漫的学风”。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工部部长冯正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大学校园学习风气日淡,学生们不再崇尚“十年寒窗,埋首苦读”,而是崇尚自由、浪漫;学生们谈论最多的不再是读了什么书、做了多少学问,而是相互攀比“手机、笔记本、数码相机”等时尚用品。

  “作为一所定位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校,就是要培养能尽快适应社会的合格大学生,而适应社会的重要条件就是遵守规则,敬畏法度。”冯正广说,学校制定背书包的规定,就是要从细节入手,从小事抓起,一改散漫的大学风气,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懂得规则的重要。

  记者了解到,2005年申办成立的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一向以严格管理学生著称,例如规定学生“周一至周五不得随意出校门”,一些学生私下称学校为“锦城高中”。

  对于学校的此种做法,胡光伟并不认同。“大学生都是成年人了,不能再用管理小学生、初中生的那一套来要求他们。”他说,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一旦违背了国家法律,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学要纠正散漫的校风学风,可以用现行的很多法律、法规进行教育,而不必再制定这种强制式的行政命令。

  四川师范大学辅导员邓璐也不赞同锦城学院的做法,她认为大学继续用管理小学生的方式管理学生,是一种教育的失败,这样的学生注定是“被管大”的一代。大学恰恰需要提供一个平台和环境,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选择、勇于承担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目的再崇高、再伟大,手段也不能违背情理。”胡光伟说,现在很多大学打着爱的旗号制定校规,但实际上却是一种非爱行为。不能因为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学生的将来着想,就制定类似“背书包”这种死板要求、刻板管制的规定。这种规定实际上更多的是出于方便学校管理的考虑而制定的。

  不过,尽管已有许多高校曝出过此类“雷人”校规,但西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钟克勋认为,除了少数高校制定的校规确实经不起推敲外,人们对多数高校出台的校规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误读,新闻媒体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他谈道,当某所大学的一项管理制度出台后,一些新闻媒体为追求经济效益,吸引读者眼球,会把其中的某一条款放大,进行炒作,很少冷静地去关注与分析高校出台这些规定的原因和背景。“媒体断章取义的报道也导致了社会舆论一边倒地质疑学校的现象。”

  钟克勋呼吁,社会和媒体不应给高校施加太大压力,要给高校留出自主管理的空间。同时,高校在制定和实施校规时,也不能完全为外界舆论所干扰、束缚。“只要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只要真心为学生的长远发展负责,高校就应该理直气壮地制定适合学校实际的校规,并严格执行。”

  应对

  大学应如何制定校规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学生对校规感到不舒服。正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念大三的小李就告诉记者,尽管他心里知道学校的严格要求是为了学生好,但听说成都其他高校并不要求上早晚自习、平时可以自由出入校门时,心里仍有些“嫉妒”,“为什么同样是大学生,校规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呢?”

  对此,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张华认为,比照我国“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要求,许多现行大学校规缺乏“规范性”。相当一部分校规在出台时,既没有尊重学生的需要,也没有遵循社会观念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与以人为本的教育原则多有不符。

  那么,面对社会变革给教育带来的冲击,面对新生代大学生的群体特征,高校该如何制定校规呢?

  “校规,校规,肯定是要对学生进行规范了,如果没有约束力,那制定校规又有什么意义呢?”吴定初认为大学校规必须严格,其标准应该比中学对学生的要求更高、更严。他说,在我国基础教育,特别是初高中阶段教育中,学校对学生的要求都特别严格,社会和学生往往对此并不反感。为了激励学生,中学老师常常会说“你们努力学习,考上大学就轻松了”,所以当学生终于考进大学后,就理所当然地认为,现在该好好放松了,不用努力学习了。“殊不知,大学才是学生广泛涉猎各种知识,培养创新能力的黄金时期。”

  对此,胡光伟认为应该从反思我国整个教育体制存在的问题入手进行分析。“很多问题都搞反了”,他说,像“五讲四美”、“八荣八耻”等内容本应从小学就对学生进行行之有效的教育,而不是到了大学阶段才特别强调。“假如中小学阶段的学校就在这方面做得很好,大学也就不会再出现用管理小学生的那套方法来管理大学生的荒唐现象了。”

  同时,他认为制定大学校规还要符合三方面的原则:

  大学校规必须符合上位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学校在制定校规时,首先不能违宪,其次还要遵守民法、刑法、婚姻法等法律,如果违反了其中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大学校规都会无效。”他谈到,当下出现的诸如“大学生不准在校园内打KISS,情侣不准拥抱”等规定,都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制定大学校规,必须服从一个方向,就是服务于学校的人才培养。胡光伟认为,现代大学培养的应该是“四有公民”——有文化、有纪律、有理想、有道德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可现在很多高校校规,并不完全符合这个要求,更多地停留在方便学校管理、只要学生不出事的层面上,很少顾及大学生作为公民的权利。

  同时,制定大学校规应考虑到管理对象是成年人。胡光伟认为,成年人一旦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用在校规上对一些基本问题进行重复规定。

  “我很不赞同现在有些大学动辄开除学生的做法。”胡光伟说,当学生违反了相关规定时,学校应以教育为主,尤其在涉及开除学生的问题时,一定要谨慎。在他看来,惩罚要有梯度,学校不能因学生犯过一次错误就将其开除,必须给学生改过的机会。例如,当学生第一次犯错时先警告,接着严重警告,然后是记过,最后才能开除。不能因为学生挂了科,旷了课,就直接把学生开除。最后,他还认为,开除学生时一定要征求学生及家长的意见,要给学生本人辩护的机会,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总之,大学应追求自由之精神。”胡光伟说,大学的自由精神,就是指导思想一元化下的多元表现,即在遵守当今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崇尚多元化的生活方式、多元化的学习方式、多元化的学术观念等。制定和实施大学校规,要体现大学的自由精神,要为培养新时代的合格公民而服务。

  【记者手记】

  大学生应如何看待校规

  采访中,记者作了一个粗略统计:与在校大学生交流时,超过一半的学生称自己能较好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并没有感觉到校规带来的约束感;一小半学生表示,严格的校规对自己造成了约束,对部分要求感到不满。

  而当记者与已经毕业的大学生交流此话题时,却总能听到这样的句式假如我大学期间……我现在就(不)会……”此时,即便是曾经最反感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都不会再觉得校规可憎,之前那些严苛无理的条条框框似乎一下子变得亲切起来。

  在生活中,规矩是人类进行自我约束的信条;在工作中,规矩是一个单位进行管理的底线。人人都有惰性,不是制定规则的目的,督促提醒才是目的。校规的作用更大程度上是提醒那些比较懒惰、对自己的要求低于底线的学生,不要贪图一时的快乐而虚度光阴,抱憾终生。这就是为何一些学生并没有感觉到校规的存在,而有的学生却处处感觉校规与其作对的原因。因此,有时,在校方制定的校规与学生发生了冲突的情况下,应该反思的其实是学生。

  所以,大学生应该以平和的心态冷静客观地看待校规,不要盲目被社会舆论裹挟和牵引。要尊重常识,遵守校规,守住做学生的本分,珍惜难得的在校学习时间。就像喝水需要杯子一样,若想饮用学习道路上的甘甜之,就要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这个容器

  当然,高校在制定校规时,也要考虑可操作性和程序的完善性、合理性。在涉及学生权益时,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学生的感受和实际,给他们解释和申辩的机会,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大学在修订和完善校规时也须慎重,不能给外界和学生留下朝令夕改的印象,这样的校规才能真正发挥积极作用。

  ( ■中国教育报记者 刘磊 ■教育导报记者 李益众)2011年3月15日《中国教育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