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魔术师 下载:“三公”支出公开亟待制度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3:55:04
核心提示:就现实来看,“三公”支出公开的整个过程,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应对公众要求公开“三公”支出的一种回应行为。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中央各部门公开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并首次明确提出“部分重点支出要细化至‘项’级”。

此举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公众对于“三公”支出公开的知情诉求。但就事件本身来看,依靠一次会议精神来推进“三公”支出公开工作,即使取得了暂时成功,它依然是一件需要审慎对待的事情。我们更乐意看到地方政府的“三公”支出公开是一种制度(对政府财政行为)约束的结果。简而言之,公众更加期待具有制度或政策保障的“三公”支出公开。

就现实来看,“三公”支出公开的整个过程,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应对公众要求公开“三公”支出的一种回应行为。比如说,因为有公众映应之前政府所公布的财政预算、“三公”开支过于粗线条,此次才要求将部分重点支出的公开细化到“项”这一级。而从媒体所报道的信息来看,目前其实并没有对所谓的“重点支出”做出进一步的具体阐释,如果监管不够,那么这很有可能成为某些地方或部门拒绝“细化”支出项目的一个理由。而且,事实上我们并不知道“项”这一级目录是否真正满足了老百姓对于财政“知情权”期待。更有意思的问题是:如果日后在公开“三公”支出过程中发现“项”一级的收支细目已经不能满足老百姓对于“三公”支出的知情诉求,那是否意味需要将“三公”支出公开进一步细化到“目”这一级呢?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中央政府亟需对包括“三公”支出公开在内的财政公开做出切实可行的制度安排,防止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以各种借口在财政公开的范围、内容、目细化程度以及公开方式上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妨碍“三公”支出公开的有效推进,确保普通公众有充分信息来监督政府的财政行为。所以,不管是“三公”支出公开、还是其他方面的财政公开,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其要害还是缺乏明确的制度安排。因此,要想为公开“三公”支出提供刚性制度保障,有关决策机构必须在“哪些政府层级、哪些政府部门的财政收支需要公开”、“哪些收支项目必须公开”、“各个项目的公开必须细化到哪一个层级”、“具体以哪些方式公开”等等一系列具有操作性特点的问题上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界定。财政部编制的财政收支目录里包含了“类”、“款”、“项”、“目”四个层级,这也是各级政府部门编制预决算的标准目录,因此,以制度安排的方式为“三公”支出的公开开列出一个详尽的公开目录在技术上并不是一件难事。

总之,只有当“三公”支出公开对于各个部门来说是一种明确的制度约束的时候,它们才无法以“没有先例”、“内容太敏感”、甚至“涉及国家秘密”等为借口阻碍“三公”支出的有效公开。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公众才能对“三公”经费进行有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