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大基巴照片:木然:中国矛盾冲突的第三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2:19:42
中国的三大冲突包括利益冲突、权利冲突和价值冲突。这是历时性的冲突,也是共时性的冲突。不幸的是,历时性矛盾和共时性矛盾纠集在一起,使得本来复杂的中国社会更加复杂。

 

  第一波是利益冲突,这与毛泽东的判断有关。他说中国存在着两种矛盾,一种是敌我矛盾,另一种是人民内部矛盾,敌我矛盾属于对抗性的,人民内容矛盾属于非对抗性的。所谓人民内部的矛盾,包括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农民阶级内部的矛盾,知识分子内部的矛盾,工农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工人、农民同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民族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等等。毛泽东还认为,尽管人民政府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但是它同人民群众之间也有一定的矛盾。这种矛盾包括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民主同集中的矛盾,领导同被领导之间的矛盾,国家机关某些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同群众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的一个矛盾。一般来说,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毛泽东还主张,人民内部矛盾用民主的方法解决,而不能用专政的方法解决,这个民主的方法,还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自由等。

 

  从表面看来,毛泽东的民主具有现代民主成分,实质却是专制绑架了民主,使民主总是在集中指导之下,民主服从于集中,民主服从于专制,结果人民内部矛盾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将人民内部矛盾推向对抗性矛盾。就是人民内部矛盾本身也由毛泽东的个人意志所决定。更由于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具有哲学层面的意义,具体解决起来还是十分困难的。即使存在人民内部矛盾,当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个人利益往往要成为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牺牲品。

 

  第二波是权利与权力的冲突。权利冲突在第一波冲突中是隐含的冲突,被利益冲突所掩盖,被毛泽东的个人专制所掩盖。随着实践的发展人民内部矛盾必然被权利所代替。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利益意识明晰化,人们的权利意识、公民意识也被市场经济催醒,有人把改革开放的时代称为权利的时代,权利的矛盾与冲突就成为中国主要冲突。而权利所面对的不是抽象的人民群众,不是抽象的人民内部矛盾,而是权力。在经济生活得到基本满足之后,在意识形态所说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人们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此时权利与权力的矛盾已经成为主要矛盾。很多群体性事件,都不是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而是权利与权力的矛盾引起的,是权力者滥用权力的结果。

 

  权力者对发展经济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办法,而对发展政治还以摸着石头过河的土办法来搪塞政治体制改革,却不知政治之桥西方早已经修好,而且防腐防漏,拿过来用就是了。“绝不”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说法,而是唯心主义的说法,马克思的说法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变了,上层建筑也得变,上层建筑的权力结构和思想意识也得变,经济竞争了,政治也得竞争,任何“绝不”都是历史的发展和进步的绊脚石。政治上对这一矛盾的解决,不能只通过简单的毛泽东式的民主去解决,而应通过宪政民主去解决。宪政民主不但约束专制权力,而且约束民主权力,因为任何权力都存在着滥用权力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以改善民生的方式、以打着公平的旗号来固守权力已经不能成为滥用权力的理由,更不能成为以此来拒绝政治体制改革、发展宪政民主的理由。把对唱红的批评视为“无稽之谈”,认为李庄案走板评论成不了气候,下属办案还得请示上级领导而不是直接依法办事,所有这些都表明权力者还停留在抓经济、改善民生的二十世纪思维的水平上,没有看到经济发展已经不是解决权利与权力矛盾的基本办法,发展宪政民主才是解决第二波矛盾的基本办法。

 

  第三波是价值的冲突。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冲突并不能涵盖第二波的所有冲突,权利本身之间也会发生矛盾和冲突。比如中国的左派与右派共享言论自由,但二者的价值观存在着明显的对立与冲突。

 

  美国著名学者亨廷顿说过:“在正在显现的世界中,属于不同文明的国家和集团之间的关系不仅不会是紧密的,反而常常是对抗性的。但是,某些文明之间的关系比其它文明更具有产生冲突的倾向。在微观层面上,最强烈的断层线是在伊斯兰国家与其东正教、印度、非洲和西方基督教邻国之间。在宏观层面上,最主要的分裂是在西方和非西方之间,在以穆斯林和亚洲社会为一方,以西方为另一方之间,存在着最为严重的冲突。未来的危险冲突可能会在西方的傲慢、伊斯兰国家的不宽容和中国的武断的相互作用下发生。”(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周琪等译,新华出版社,第199页。)亨廷顿认为解决文明冲突的原则有三:避免原则,即核心国避免干涉其它文明的冲突,这是多文明和多极世界的和平的首要前提条件;共同调解原则,即核心国相互协商遏制和休止彼此文明间的断层线战争;求同原则,即所有文明的人民都应探寻并努力扩展与其它文明在价值观、惯例和习俗方面的共识。

 

  受亨廷顿的启发,不但人类的文明具有冲突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国内的不同价值观也具有冲突的可能性与现实性。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中指出:“民主社会的政治文化总是具有诸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相互对峙而又无法调和的多样性特征。这些学说中,一些是完全合乎理性的,而政治自由主义把这些合乎理性的学说之多样性,看作是人类理性力量在持久的自由制度背景内发挥作用所不可避免地产生的长期性结果。”他提出的问题是:“自由而平等的公民——他们因各种合乎理性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而产生深刻分化——所组成的公正而稳定的社会如何可能长治久安?”罗尔斯提出问题,又自己解决了这一问题,他认为社会有宽容的文化、政治有宪政的保证。

 

  亨廷顿和罗尔斯的观点对于时下的中国来说都具有启发意义。不管人们同意与否,中国已经存在多种主义、多种价值观,主义的多元化、价值观的多元化必然产生矛盾和冲突。比如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草根主义与精英主义、自由价值与平等价值等在逻辑和实践上有着内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注意。这篇文章的题目是:《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文章指出:“今天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思想和文化多元、多样、多变的时代。思想观念的价值,在竞争中才会彰显,在实践中才能检验。‘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那种扣帽子、抓辫子的辩论方式,‘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无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健康心态的形成。”文章还说:“这无疑是一个历史性变化。从一种声音到百花齐放,从千人一面到丰富多元,反映出思想的极大解放,也体现着中国的前进方位:在改革深水区和攻坚期,不同利益的调整与博弈,自然带来不同诉求的表达;随着开放扩大和全球化深入,传统与现代、国外与本土,不同价值观念也必然产生碰撞交锋。”《人民日报》的这篇文章已经认识到经济已经不再能解决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不再能解决人们的价值层面的问题,所以提倡中国特色的新思维来解决价值冲突与矛盾,凝聚社会共识,这无疑是一个好兆头。

 

  道理很简单,经济发展并不带来思想的统一化,思想的一元化都是在经济落后的国家、尤其是专制国家才出现的情况,最近总上电视的朝鲜、古巴、利比亚、埃及、也门、巴林、叙利亚有哪一个不是专制穷国?有哪一个不是思想一元化的国家?相反,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主义的多元化、思想的多元化、价值的多元化。西方发达国家有哪一个要求思想统一了?有哪一个发达国家能有统一思想的能力?经济发展了,思想多元化了,思维异质了,采取的思维不是敌对性思维,采取的态度不是对抗性态度,这是社会的进步。包容才化解冲突求得共识,宪政才能促进和保护多元化思维,共促社会进步、经济繁荣、政治民主。

 

  无论是人民内部矛盾冲突、权利与权力冲突还是价值冲突,都需要宽容的社会心态来对待,都需要发展宪政民主来解决。每一个人、每一个组织、每一个集团、每一个社会可能都有敌人,说没有敌人那是骗人的鬼话,没有敌人也会制造出敌人,甚至敌人会不请自来。只有宪政民主没有敌人,它只有对手。与其砍头不如数数人头是对宪政的最好解释之一。

 

  对于价值冲突,亨廷顿的文明冲突的解决办法即避免原则、共同调解原则、求同原则仍具有参考价值,这三个原则并入宪政轨道会发挥巨大功效。这是因为宪政并不想消灭社会矛盾,它只会给解决矛盾提供所有人认可的规则;宪政并不想消灭权力,它只想限制权力,给权力以出路;宪政并不想消灭每一个人的权利,它只是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宪政并不想消灭人性恶,它只想保护人性。宪政并不美好,它并不是美丽的家园,但它只能给所有人提供底线的庇护所,并让这个世界不太坏,让所有的人有失望但不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