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加热炉:关于麟游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调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0:57:00

着眼城乡统筹  情系民生民利

以创新的思维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关于麟游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调查

 

 

(2011年6月)

 

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是人民生活的基本条件,是是富民强县的社会基础,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幅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战略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近期,笔者对麟游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成效与做法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坚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精心实施,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已建成廉租住房480套2.4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68套1.05万平方米,开工建设限价商品房1860套9.5万平方米、廉租房4栋244套1.22万平方米,有效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迎来了宝鸡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现场会在麟游顺利召开。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麟游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着眼统筹城乡发展,高点制定建设规划

麟游县自然条件差,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城镇化水平低,城乡差距大。为了加快推进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实际,提出了“做美做精县城,做大做强集镇,统筹城乡发展”,打造以县城为中心,以崔木镇为东翼,以招贤镇、两亭镇为西翼的“一城两翼”城镇体系的战略思路,同时,大力实施县城东扩、南移、西延战略,拉大县城框架,完善载体功能,鼓励吸引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力争五年内使1.5万名农村居民到城镇安居乐业,实现全县城镇化率翻一番的目标。围绕这一思路和目标,近年来,麟游县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首要任务超前谋划推进。先后通过登门入户、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意见,对全县干部职工家庭住房情况及保障性住房逐人逐户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了干部职工家庭住房档案,为顺利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经摸底调查,全县共有城镇低收入家庭1854户,其中,低保家庭927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922户。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含中小学教师、医护人员及乡镇基层干部)共4489户,现有住房2274户,尚有2215户(不包括企业职工)没有住房,2215户无房户中,中小学教师424户、医护人员167户、乡镇基层干部1624户。在此基础上,依据县城总体规划,结合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制定了《麟游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举全县之力,全力推进。

(二)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全力保障项目实施

1、着力解决用地问题。建设用地及时有效供给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的前提。针对土地资源紧张,尤其是可供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存量土地较少,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的现状,近年来,麟游县积极探索,创新思路,采取新征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整治城区山坡和河道置换土地、盘活企业存量土地等多种办法,全力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2008年,拆除县城老三站危旧直管公房后腾出闲置土地3.68亩建设廉租住房,利用破产企业闲置土地7.02亩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9年县财政筹资273万元,一次性安置县食品站下岗职工46人,盘活企业用地21.3亩建设廉租住房;2010年在县城官坪新区周围山坡及河道整理开发新增土地152亩,开工建设限价商品房19.5万平方米。今年在官坪新区县城投公司储备的土地中划拨35亩土地,计划建设廉租住房3万平方米;划拨两亭镇两亭粮站闲置土地3.8亩,在招贤镇新征土地10亩,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万平方米。同时,着眼长远,超前谋划,在县城官坪新区以西储备“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300亩,为未来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留足了土地。

2、多方筹措建设资金。资金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关键。麟游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财政十分紧张。为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麟游县采取向上争一点、财政挤一点、保障对象配售集一点、部门单位支持一点“四个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近年来,共争取国家及省、市廉租住房补贴资金2651万元,县财政挤出500万元,向保障对象配售部分廉租住房集资1915万元,从水利、交通、林业、国土等方面整合项目,筹集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资金1855万元,有效破解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融资瓶颈,确保了保障性住房的顺利实施。

3、积极创新保障模式。针对廉租住房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和部分保障对象渴望拥有房权的实际,麟游县在实物配租的同时,结合省、市廉租住房相关政策,本着让利于民的原则,鼓励保障对象购买廉租住房。截止目前,全县已有480户低保户购买了廉租住房,既满足了保障对象拥有产权的需求,又为廉租住房建设筹措了一定的滚动资金,确保了后续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规范管理程序,建立长效机制

1、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麟游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设计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套以“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为标准户型,限价商品房单套面积80-120平方米不等,由住户自愿选择。在项目实施当中,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力求把每一栋保障性住房建成最牢固、最安全、最放心的工程。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实行专户专帐、独立核算、独立运作、专款专用的管理制度,确保了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2、严格管理程序,公开透明保障。为了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制度公平、公正落实,麟游县对廉租住房对象严格按照“个人如实申报、社区入户调查、房管部门审核把关,三榜定案、举报必查”的原则进行操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对已享受廉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住建部门会同公安、民政等部门对其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以及住房状况等定期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调整住房租金比例。对已购买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城镇低保家庭,退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对所有的拟保障对象全部做到一户一档,实行微机化管理,公开透明操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健全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依据国家和省市廉租住房建设管理法规,麟游县制订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实物配售实施细则》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实施细则》。深入调研,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供应、水电供应、规费减免等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供应实行优先安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种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落实

1、高度重视抓落实。麟游县始终坚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四个优先”的原则来抓。即: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优先部署,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资金优先安排,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优先解决,对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有功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从而在全县上下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2、健全机构抓落实。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水利、国土、电力等22个部门为成员的麟游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又成立了麟游县住房保障中心,调配充实了5名工作人员,并纳入财政预算进行全额保障供养,全面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日常工作,做到了有机构、有人员,为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人力保障。

3、强化督促抓落实。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麟游县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纳入对各有关乡镇和部门的年度考核,并实行县级领导包抓责任制。坚持定期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展督促检查,有力地推动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进行。

二、经验与体会

1、立足实际,大胆创新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的基础。面对党和国家对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部署要求、省委赵书记对麟游的叮嘱安排及全县干部群众的强烈愿望,在资金短缺、土地紧张等重重困难面前,麟游县委、县政府坚持“思路决定出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工作理念,迎难而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出了开发官坪新区,打造设施一流、环境一流、功能一流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在落实土地、资金筹措、保障形式等各个环节创新思路,创新方法,通过创新使许多矛盾和问题迎刃而解。

2、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人心齐,泰山移。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麟游县充分调动全县一切资源和力量积极参与,尤其是在实施官坪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中,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和常务副县长挂帅,10多个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每个部门下达了任务,全县上下认识一致,步调一致,不犹豫、不动摇、不松懈,齐心协力破解项目建设中的难题,积极主动为项目建设尽智出力,形成了举县一致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强大合力。

3、规范运作,公平公正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的核心。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科学确定保障标准、合理界定保障范围、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必须要有一套健全的制度作保证。为此,麟游县委、县政府在全面吃透国家、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和精神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谋利,本着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的原则,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科学界定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分配原则和配售办法,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操作,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4、着眼长远,统筹规划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的保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是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民生工程,又是加快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为此,麟游县在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相结合,与加快城镇化步伐相结合,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保护九成宫大遗址、打造“千年九成宫、现代避暑城”旅游品牌相结合,既注重新区开发,又考虑老城保护;既在县城开发建设,又向重点镇延伸布局,使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协调推进,相得益彰。

三、困难与问题

虽然麟游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做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筹措难度大。虽然中、省、市对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给予了一定的补助资金,但补助标准偏低,且补助资金未能按标准及时足额配套到位,同时,由于项目建设前期的征地拆迁、报批、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较大,加之麟游县地域偏远,建筑材料购进运距长、费用大,增加了房屋建设成本,县本级财政配套压力大,项目建设资金难以及时足额筹措到位,特别是公租房项目建设资金缺口更大。

(二)土地制约瓶颈突出。由于麟游县地处渭北旱原丘陵沟壑区,山大沟深,县城和重点镇的存量土地和可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平坦土地较少,加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轮修编给麟游未来几年预留的建设用地指标仅8700亩,同时,随着麟北煤田全面开发和宝麟铁路、合凤高速公路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实施,麟游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破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瓶颈压力较大。

(三)管理机制亟待完善。目前,麟游县保障性住房工作机构虽已建立,但仅有4名编制,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艰巨而繁杂的工作任务相比,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房尚处起步建设阶段,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仍不够完善和规范,还没有完全形成统一、协调的运行管理体制和机制。

(四)部门配合不够有力。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发改、住建、国土、财政、物价等多个部门,由于各部门配合不够紧密,项目前期所需手续资料复杂,造成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较为缓慢。

(五)保障范围较窄。依据中、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对象主要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及物价上涨,目前确定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特别是城镇低保标准偏低,若严格按此标准界定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势必会将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城镇无房户不能纳入保障范围,无法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四、对策与建议

(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保障性住房建设要长远考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与县城总体规划、重点镇、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相衔接,全面、协调、持续、均衡推进,努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在布局上,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主要布局在县城和重点镇,解决乡镇干部、基层教师、医务工作者等基层公务人员的住房难问题;公租房和廉租房主要在县城、重点镇、工业园区布局,为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提供房源。在户型设计上,要方便生活,积极探索多种户型搭配建设,为日后改造提供支持。同时,配套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搞好社区医院、幼儿园、学校、停车场、商业场所建设,方便群众生活。

(二)筹集资金,落实土地。县财政要通过财政专项预算、足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按比例提取土地出让金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式筹集配套资金。从今年起,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中省市财政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对廉租住房采取实物配售和配租相结合、以配售为主的保障形式,通过配售出卖,筹集建设资金。要通过加强与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各金融机构合作、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等方式,多方筹资,为保障房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在土地保障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要占到房地产用地指标的30%,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供应。城镇国有土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政策支持,扶植发展。在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优惠政策精神的同时,结合县情实际,制订出台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定,对全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环境影响评价收费予以减免优惠,能免的全免,能减的全部按最低标准收取。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简化程序,特事特办,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减免到位。各金融机构要对保障性住房融资降低门槛,放宽贷款期限,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贷款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简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程序,降低担保、保险等中间费用。

(四)创新方式,加快进度。为进一步拓宽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建议成立麟游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麟游项目部,承接贷款融资和工程建设等工作,对政府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行公投、公建、公管。严格落实中、省、市有关精神,在新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多渠道、多层次筹集保障性住房源。

(五)严把质量,合理分配。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加强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住宅规范要求,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住房使用功能。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退出等程序制度,坚持阳光操作,公正、公平分配。每个家庭只能按其收入水平和住房困难程度购买或租赁一套相应的保障性住房。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快中、低收入家庭认定,适当降低界定标准,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要尽快制定出台麟游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分配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住房困难家庭信息档案和住房保障档案,构建住房保障对象、资金、建设、分配、管理等数据库和住房保障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入住、退出的动态管理。

(六)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认真落实县政府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体责任,调整充实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订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流程,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责任。充实住房保障中心工作力量,增加人员和编制,足额预算工作经费,确保正常运转。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指导,从立项、用地、规划、建设等方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上报。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政府投资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形成优良资产。同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民生工程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制度,每季度将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在县电视台予以公布曝光,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成效突出的,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不得纳入优秀考核等次;对排名最后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建立约谈问责制度,对未按照计划落实工作进度、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