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铁蛋图片:方绍伟:空想的“宪政社会主义”如是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2:36:31
  方绍伟:空想的“宪政社会主义”如是说作者:方绍伟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1-4-27 

    我一直在等华炳啸先生写出一篇关于其《超越自由主义》的“核心宣言”,终于等到了现在这篇“宪政社会主义如是说”。我曾经非常仔细地读过该书的序言、前言、后记和个别章节,但由于没有通读原书,所以一直没能写出什么评论。这里写的也只能算是对“宪政社会主义如是说”一文的意见。(相关链接:华炳啸:宪政社会主义如是说)

  最近有个70后的朋友连续给我写信,说中国已经危在旦夕,他对前途心急如焚;但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找到了一个解决中国问题的具体办法。我读了他近十万字的“方案”后,寄给他一篇别人批评“社会工程论”的文章。非常遗憾的是,他读完后似乎没有完全理解“社会工程论”的要害,继续以“社会工程论”的“理想设计思维”和“零操作费用思维”与我讨论。最后我说:“如果我写,我会倒过来,不是从规范到现实,而是从现实到规范。”

  1,“宪政社会主义如是说”说了什么?

  华先生的“宪政社会主义如是说”,就是“心急如焚者”的“从规范到现实”的又一个例子。华先生的“社会工程论”具体是如何展现的呢?他能避免“理想设计思维”和“零操作费用思维”吗?

  在我的看来,“社会工程主义”是一种方法论预设,它是西方哲学传统中最糟粕的东西,其基本标志是“实体主义”、“排他主义”、“理性主义”和“规范主义”。在最极端的情况下,根本无须看到什么具体内容和细节,我们只有闻到“社会工程主义”的味道,就可以知道它是错的。

  不幸的是,华先生的“宪政社会主义”就是这样一种“社会工程论”。 “宪政社会主义如是说”一开篇,就洋洋洒洒地把人类文明发展到现在的一切“好东西”(更准确地说是“好概念”),原原本本地堆在了我们面前。我这里实在不想引用原文了,反正你就想吧,什么好的就说什么,错不了,肯定包括“自由、平等、人权”,更有“民主、法治、宪政”等等,然后他说:“这些宪政社会主义新理念,为我们粗线条地勾画出了一幅值得我们为之奋斗和争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治文明图景”。华先生这一句话,立马就把我带到了莫尔、闵采尔、摩莱里、巴贝夫、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的美好世界。

  这就是我所说的西方哲学中最糟粕的“实体主义”,它认为存在一个可想象和描述的“美好实体”,它是如此的美好,以至于完全“值得我们为之奋斗和争取”。因为“美好实体”独此一家,所以它必然是“排他主义”的,所以“宪政社会主义”要“破除威权主义制度神话,破除自由主义制度神话”。其目的是要解决

  “亚洲式民主”与“北京共识”所无法解决的“政治滞胀”问题。

  在此,华先生的“宪政社会主义”开始为我们拉开了“理性主义”和“规范主义”的序幕:它将探求历史转型的社会规律(包括“历史必然性法则论”、“历史合力论”、“社会规律层次论”等)与制度创新的内在逻辑(包括“一元多维决定论”、“制度创新论”、“政治发展经纬线理论”、“制度设计论”等)。而他的新共和国家理论、新宪政理论、复合民主理论、新社会主义理论,就是解决“人民民主何以可能”问题的四大根本环节。

  大家看出我为什么称之为“理性主义”和“规范主义”了吗?华先生的目的是“试图对自由与平等、宪政与民主、公意与众意、强制与自由、党权与治权等关系作出新的解读与阐发”。他向我们展示的,包括对黑格尔“伦理国家”、卢梭“公意国家”理论的新阐发,对新共和主义理论的新发展,并提出了平等价值优先论、分配正义论、基于公意与众意的多元治理论、人民所有制产权改革论等。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理性与规范”的进路,它就是用“概念的运动”和“理论的运动”,去完全代替了我们每天都在经历的“党国社会主义”和“权贵资本主义”的“现实的运动”。

  让我说得更明确一些:华先生先用他自己不一定有意识的“实体主义”,为我们展现了一个独此一家的“美好实体”;然后以“实体主义”内含着的“排他主义”,把“威权主义制度”和“自由主义制度”撇在一边;最后以他“理性规范主义”的“四大思想言说”,执着地要我们相信,现实将应该朝着他的“美好实体”推进。

  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个活生生的“政治滞胀”问题,已经悄悄地变成了一个“宪政社会主义的理论大厦”问题。华先生告诉我们:就《超越自由主义》一书所呈现的宪政社会主义的基本理念与思想进路而言,还远远不足以构建起宪政社会主义的理论大厦;宪政社会主义理论大厦的地基是“新现代主义”哲学理论,另外还有“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建设论”和“国学精神的重估与复兴”。“也就是说,哲学思维的革命是根,制度实体的创新是干,而新文化的孕育才是绿叶、花朵与果实。因此,对于宪政社会主义的理论探索而言,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如果在未来的十年里,能完成这些艰巨的理论建设任务,那么宪政社会主义理论的整体面貌或可得到呈现。”

  2,“经验问题”与“概念问题”的陷阱

  在华先生的“四大思想言说”和“美好实体”之间,他提出了一个具体的“新构想”来实现从理论到现实的过渡:“这一新构想主张以人民民主宪政为国体,科学民主制为基本组织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统合下的四权分权制衡制为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多党合作制(即公意型一党执政、众意型多党参政制)为基本政党制度,基层政权与公民社会依宪依法自治制度为基本社会组织制度,开创宪政社会主义制度新模式。”

  当大家读到,华先生“主张进一步建立'精致'的复合一院制,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分别设立公意代议机构(从现人大常委会改革而来)和众意代议机构(从现人民政协改革而来),也即坚持一院制根本政治制度,把政协会议纳入人大系统之内,使其宪政制度化”,我们马上认识到,所谓的“四大理论思想言说”, 所谓的“宪政社会主义的理论大厦”,其实与这个“政协进人大构想”之间已经毫无关系。我们只需提出一个问题:新构想中的“党权”到底与现在的“党权”有什么不同?

  我感到奇怪的是,就为了这么一个“四权分权制衡”(当然还有那些虚得不能更虚的“国体”、“组织原则”、“多党合作制”等等),用得着从所谓的“四大思想言说”,绕到了所谓的“宪政社会主义的理论大厦”,最后又把自己和别人通通绕昏吗?如果“四权分权制衡”真能运作,它跟现在的制度能有什么本质区别吗?它们是华先生“概念中的区别”还是“现实中的区别”呢?就因为你在理论上说它是“宪政”,它就能成为现实的“宪政”吗?如果“宪政社会主义”主张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反对三权分立制和两院制,那还哪来的制衡呢?“政协进人大”是“复合一院制”而不是“两院制”又是在玩谁呢?

  在我看来,“宪政社会主义”的根本实质是:华先生同大家一样面临着一个“政治滞胀”的“经验问题”,为了解决这个“经验问题”,华先生首先把它转化成一个“概念问题”,以为通过解决他所构想的“概念问题”就能解决那个“经验问题”;可在他的“概念问题”与那个“经验问题”之间不幸存在一个巨大的现实鸿沟,在这个他“不小心”掉入的鸿沟里,他无法向我们阐明他的“美好实体”与“冷酷现实”之间的“逻辑对接”,所以,只好以一个与他的“美好实体”毫无关系的“操作构想”,去解决那个与他的“操作构想”毫无实质区别的“经验问题”。

  华先生剩下来的工作,就是不断地告诉我们他这么做是完全必要和正确的,他的“操作构想”与“现实制度”是有实质区别的,他的“操作构想”是能够解决那个“政治滞胀”问题的,他的“操作构想”是完全体现了他的“美好实体”的精神的,是完全类似于美国开国元勋们“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的“立宪行为”的,也是因其“宪法至上的新社会主义”而可以被党国所接受的。

  可当这一切都已经是幻觉时,这样的“宪政社会主义”还有“美学”以外的意义吗?在我看来,“宪政社会主义”的“操作构想”越具体,其错误就越大;而对这样的“理论言说”越执着,离真正的“理论言说”就会越来越远。

  3,结语:“规范冲动”的终结?

  美国科学哲学家劳丹在他1977年的《进步及其问题》一书中提醒我们:科学的真正进步不仅应该体现在“经验问题”的解决,而且必须体现在“概念问题”的解决。不幸的是,华先生的“宪政社会主义”既不可能解决那个“经验问题”,又没有解决任何“概念问题”,可却另外无端地制造了大量新的“概念问题”(不是指制造“新概念”,是指让原有的概念产生矛盾和问题)。我在他那里,除了看到与实际操作毫无关系的“理论激情”之外,无论如何看不到任何“科学的进步”。

  现实的问题是“党国”与“宪政”如何结合的问题。在我看来,任何从规范方面去解决这个问题的企图,不管多么美妙动听、多么“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都必然犯下“社会工程论”的错误。现实的“宪政”必然是党国主体“自我获利”和“自我强化”的“宪政”,任何以上帝的口吻或“心急如焚者”的口吻言说出来的“宪政”(包括蒋庆的“三院制国会”、王占阳的“议会党”),都必定是“空想主义”的“规范冲动”。

  我们可以用“宪政”一词去实证地描述已经发生的某些现实,可一旦“宪政”一词带有规范含义时,我们有理由要求那些“规范者”说清楚如何去具体操作和改变现实中的“党权”。我赞成在任何实证的意义上使用“宪政社会主义”一词,但对任何规范意义上的“宪政社会主义”,只要它一言说,我就怀疑。华先生的最大失误是,他以为说清楚这个问题只是一个“理论性质”或“理论体系”的问题。

  华先生拿什么去“超越自由主义”呢?是他的“美好实体”、“操作方案”还是他的“四大思想言说”呢?他的“美好实体”和“操作方案”自然无法超越任何东西,所以只能是他的“四大思想言说”,即新共和国家理论、新宪政理论、复合民主理论、新社会主义理论。但就其体系的逻辑混浊度而言,我怀疑他能否到达自由主义的水平,就不提超越了。比如关于“公意理论”,在我看到的章节,我就没有发现华先生提及熊彼特对卢梭的批评。熊彼特的批评在经济学里几乎是常识,但在经济学之外似乎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但愿在我没看到的章节里,华先生已经“超越”了熊彼特对卢梭的批评。

  当然,我相信华先生的“宪政社会主义”还是能够引起一些共鸣,因为不管他用什么去“超越自由主义”,我看到的还是大量的“苏式政治经济学”的套路和痕迹,而“苏式政治经济学”在中国还远没有消亡。看来是有两种学问:一种叫学问,一种叫中国学问。我这里批评的不仅是华炳啸先生,我还得罪了那个“中国学问”。

  我知道,华先生可能会问我说:这不行,那也不行,那你说怎么办吧?这就让我们回到了本文一开始的那个70后的故事,我还是这么说:“如果我写,我会倒过来,不是从规范到现实,而是从现实到规范”。这不是一个内容细节问题,我倡导的是一种与“行为主义”有本质区别的“冷酷实证”的“方法论革命”。但即便要发扬“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的“立宪精神”,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像华先生那样通过制造而不是解决“概念问题”的方式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