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王的逃宠飞机爆炸:走向宪政的主要经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3:31:50
走向宪政的主要经验 发表时间:2010-5-16 16:16:00 阅读次数:221     所属分类:宪政热点

民国宪政运动经历了坎坷和曲折,在走过了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之后一是把你告终,当然了,我个人认为这带有历史的必然性。最根本的原因是缺乏良好的宪政文化和有利的环境。所以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经验:

一 宪政的实施要有良好的宪政文化。

   要使宪政改革沿着和平的方向发展,需要一种有利于宪政转型的文化。这事实上也正是困难所在,因为这种文化正是和宪政制度相适应的现代文化,正是该所要建立的宪政文化本身;因此,要求它存在,在一点程度上相当于假设了问题的答案。宪政究竟需要什么性质的文化基础?首先,宪政文化要求适应的大众参与,从而使社会改革沿着大多数人能够认同的方向进行,因而限制政治精英的作用和权力。这就要求人民能够影响政府,因而要求一种民主文化,而这正是传统文化缺乏的。与此相关的是,这个社会必须具备一套普遍接受的权利游戏规则,且精英对基本规则的偏离能引起足够强烈的社会反应,以便对立方能充分社会支持来迫使规则的破坏者就范。假如中国社会能够有效实施和平的权利游戏规则,加入国民党在受到袁世凯的排挤打击后能够依靠整个社会的约束力量,那么即使军事强人的袁世凯也不敢如此胆大妄为了,他个人也不至于陷入人人喊打的“独夫民贼”之悲剧,政治游戏就进入了一种良性循环。最后,宪政文化确实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如果社会各方面利益不可调和,那么暴力冲突就难以避免。然而,社会利益真正不可调和的情形其实是极少的,多数情况使人们急于偏激的观念认为某些阶层或阶级的存在是如此不可容忍,以至于必须被消灭,或自己所代表的利益是如此超越,一直不能作出任何让步。因此,宪政文化所要求的其实是宽容、同情以及相信矛盾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的法治信念。正如荆知仁教授总结道:“任何社会,都有保守与激进两种势力。此在民主政治比较进步的国家,由于社会已经具备向胆的法治基础,保守与激进双方又有共同的基本理念,所以他们的相争可以至于法而不至于斗。而在缺乏民主基础的国家,则两者的相争便往往持之以斗争,而无视于法”。

具体来讲,宪政文化包括四个要素:宪法制度、宪法意识、宪法规范、宪法保障。由于宪法意识在实施宪政的开始是最重要的,因此,这里主要谈一下宪法意识,我认为宪法意识是一种大众的化的宪法思想,它是各类主体自觉守宪的思想条件。人们对宪法规范的自觉遵守必须要有一种心理上的理智认同作为基础才能实现,单纯的惩罚强迫从根本上讲是没有意义的。宪法意识本身就是一种宪政精神和宪法要求的心理表现,其中还包括守宪观念,因而,它是人们进行宪政活动和相关社会活动的心理尺度和评价标准,对人们的行为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因而,宪法意识是人们形成对宪法规范理智认同的心理基础,是自觉守宪和宪法实施的思想保障。而西方人深受“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的思想影响有较强的宪法意识。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西方国家产生宪政的根源所在。

二 宪政的成长需要有稳定的社会秩序

从法理上来讲,秩序指一个系统内诸事物运动的常态,他表现为事物之间的相对固定的关系,表现为各个事物运动的一致性、连贯性、确定性和可预测性;而社会秩序是社会范围内诸事物之间的运动,特别是人活动的一种有序状态,它主要表现为政局稳定、经济发展平稳、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繁荣、人心安定等;从更深层次来说,他表现为一切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井然有序。社会的有秩序表现出来就是社会稳定,他表现在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日常生活等诸多方面,而在各种稳定中,政治稳定是最重要的。

然而,民国宪政时期没有这样好的社会秩序,专政、独裁、军阀会战、加之抗战,在这种极为不稳定的社会不可能有宪法生长的环境,更不要说是宪政,因为宪法具有最大稳定性。这也就同法国宪政历程很相似,都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另外,和法国不同的是法国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有很大的宪法意识,革命是在这种一是下产生的;而民国时期恰恰缺乏这种思想。

三 宪政的实施还需要健全的民主制度

关于宪政与民主,毛泽东于1940年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一文中提出“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政治”。有人认为:“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宪法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事先征得集中表现,实行法治是宪政的基石”还有人认为:“宪政的实质是民主政治,再加上形式要件,宪政应该是实施宪政的民主政治”。“宪政就是由宪法确认和规范的民主政治及其设施。”等等。

不难看出,宪政包含了民主的要素。民主的基本原理是少数服从多数。实施宪政最主要的体现就是政治民主。政治民主作为民主的核心,就是要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实行民主原则和民主制度,这主要体现在代议制和选举制度,选举是反映人民的内心愿望的一种表达形式。在民主制度下,公民享有法定的政治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政治义务,国家权力的和平转移、政权机关的组建,都是公民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行使政治权利的结果,国家权力是在公民的参与和制约下依法运行和操作的。民主政治与专制政治是对立的,专制政治体制一方面扼杀人民群众的政治动力、政治热情、和政治责任,使政治失去社会基础,政治权力变成社会的对立物。另一方面,促使了少数政治人物肆无忌惮的滥用权力,导致周而复始的政治动荡和社会灾难。这种政治注定是不会长久的。然而,纵观民国时期,特别是军阀割据时期,各路军阀淋漓,军阀独裁社会战乱不断给人民带来灾难,而且政治统治一片黑暗没有民主。这就失去了民心得不到人民的支持,这也就是国民党失败的重要原因。因而实施宪政健全民主制度是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