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就别后悔歌词:未婚女白领:在北京租房遇到的恶心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59:18

未婚女白领:在北京租房遇到的恶心事

时间:2011-04-29   来源:何锐-腾讯博客   分享到:更多>>

一个同事总结的好,所谓租房,就是与天斗与中介斗与房东斗与二房东斗与合租人斗的过程。

现在的房子住了两年,房东告知家里有事,要收房,让我们尽快搬出去,这个房子的血泪史我就不多说了,就说说我这段时间找房子的两个极品案例吧。

首先声明,我遇见的房东,人都没有问题,但我就不明白了,一直闹幺蛾子的竟然是合租人。

一个。在离公司三站地儿的地方看中了一个房子,巧合的是,这个房子我两年前找房子的时候去看过,房东阿姨当时对我很满意,因为她的条件我都符合。看到信息后,立马打电话,跟阿姨说,下班后立马带钱过去看房交押金。事有突变啊,就在我准备去看房交钱的时候,房东阿姨电话过来说:你不用过来了,刚才来了一个小姑娘,死活要把这个房子租下,言辞激励,直接扔下钱就走人,搞得我很尴尬,只能对你说抱歉了。我汗,这年头,租房市场竟然这么激烈了,还需要直接扔钱走人了?姑娘们也都这么爷们了?这年头钱在房子面前都已经不是钱了吗?姑娘,你狠。我败下阵来。

第二个。这个才是经典中的经典,极品中的极品。先说明下房子的情况:房东把房子进行了登记,正式出租,也要向国家缴纳租房税,非常正规。正式三居,三个房间各住一个女的,三人跟房东签了一份合同。大间住一个离婚大姐,四十多岁。两个小间各住两个女孩,辞职了,准备回老家,所以转租。

故事来了。

我上周在网上看到的信息,给转租的女孩电话,看房,确定租房,我跟转租的这个女孩,以及这个女孩和房东都沟通过,房东同意转租,可以说有口头协议了,当时大房间的大姐也知道,没发表任何异议,默许了。确定的是,30号清账,搬家。昨晚,转租的女孩跟我说,另外一个房间的女孩也要搬,问我有无推荐的人承租,于是我带了我朋友去看房,也开始与两个转租的女孩交接水费电费煤气费税费等事项。

高潮来了。

大房间的大姐突然闯进来,拿着合同,叉着老蛮腰,开始嚷开了:我跟你们说,这合同我看了,上面写了,合同期内不得转租,我跟你们说,你们转租就是违法!你们也别转租了!这个房子我要了!我自己租下来!那大嗓门,吓死半个活人。然后就开始跟房东电话,嗓门还是很大(我隔壁房间都能听得很清楚)。

后来房东电话我们说:这个大姐说,她受到了伤害,要作废前面的合同,重新把整套房子租下来,她有优先承租权。房东说,我只走的正规租房程序,还纳税,如果这个大姐说的话,有法律依据,我只能整组给她。除非,你能告诉我她的所谓法律依据事实上没有依据,或者你能出价比她高。

竞价租房啊。我个人觉得这是个两败俱伤,很2的事情,房东坐享其成。但,第一,我去租房的时候那个大姐没有异议,等到我剩两天搬家了,她突然变卦,我怎么办?!谁对我负责?!第二,我虽然是个法盲,还好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超级强,查过合同法也百度过更咨询过律师,如果乙方违约,合同作废啊,只有房东有权起诉他们,没有乙方起诉房东的事情。第三,也是基于法律的,据我浅薄的法律知识,以及咨询律师所得,没有优先承租权这一说,只有优先购买权这一说。这大姐如果要把房子买下来,我没二话。

于是只能今晚跟这个大姐pk谁整组这个房子(房子位置很好,价格比同等位置便宜百分之四十左右)。各种窝火啊。我可是后天就要跟现在的房东结清了呀。房东没意见,转租人没意见,承租人没意见,怎么就突然蹦出这么一位呢?!租房,真是只有更极品,没有最极品啊。领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