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号电影:泰州廉政网---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须防止和克服六种习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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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须防止和克服六种习气
发布日期:2009-04-07 10: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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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国华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纪国法的专门监督机关,其自身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事业的成败。如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出了问题,歪风邪气必然会滋生蔓延,社会公平正义就难以实现。所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极为重要,一刻也不能放松。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须防止和克服六种习气:
坚决防止和克服 “懒”的习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践行优良作风,大力发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 “懒”的习气,努力培育和增强新的战斗力。学习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自身素质的基本途径。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没有过硬的本领,没有丰富的知识储备,是难以胜任的。要树立 “学习为本”、 “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人生需要、一种生活情趣来对待,励志精进,奋发向上。那种“懒”于学习、忙于应酬的做法,那种只求学过、不求甚解的态度,那种照本宣科、学用脱节的现象,都是不可取的。改造和加强我们的学习,要发扬“钉子”精神,始终保持一股钻劲,挤时间学习,学多一点,学实一点,学系统一点。要发扬 “竹子”精神,脚踏实地,虚心求学,抓紧抓牢,决不放松。要少一点玩乐之风,多一点读书之趣;少一些照搬教条,多一些理论武装;少置一点物质财富,多备一点精神食粮。总之,学习要专心致志,决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样才能促使我们的思想、能力、作风与时俱进,更好地履行应有的职责。
坚决防止和克服 “虚”的习气。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 “虚”的习气,努力培育和增强新的执行力。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反腐倡廉建设关键在干,出路在干,最后的落脚点还是在干。这些年来,我们之所以能干成许多涉及全局和长远的大事,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抓落实力度的不断加大。因此,我们一定要把干事创业作为一种使命、一种追求,把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光大,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和一抓到底的决心成就大事、突破难事、多办实事。要爱岗敬业,力戒 “虚”位。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我们一定要把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看作是实现个人价值、为民建功立业的舞台,真心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决不能形在而神不在,在其位不谋其政,热衷于其他工作,而使纪检监察工作 “抛荒”。要崇尚实干,力戒 “虚”功。只有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才能赢得民心、成就事业。必须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苦练抓落实的基本功,尽职尽责,尽心竭力,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多做少说,甚至只做不说,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讲求实绩,力戒 “虚”绩。坚持结合实际谋思路,讲求实效抓工作,把工作的实效体现在服务发展上、体现在为民谋利上,切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能只重其表、不重其实,更不能干劳民伤财、与民争利的事情。今后我们衡量工作优劣,不看你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而要看你是不是实实在在地抓工作、有没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决防止和克服 “满”的习气。要大力发扬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 “满”的习气,努力培育和增强新的竞争力。我们的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要自我加压,坚决克服骄傲自满、盲目乐观和难有作为的思想情绪,始终瞄准纪检监察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不偏移,保持工作的劲头不松懈,在新的起点上高标准谋划和落实各项工作。要保持奋发有为、勇于争先的创业激情。把富于激情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原动力,始终保持一颗不断进取之心、一股激情勃勃之气,把创新发展、争创一流的信心始终建立在审时度势、创新办法、锲而不舍、真抓实干上。要保持立言立行、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慢慢腾腾,抓不住工作机遇;轻轻松松,实现不了工作目标;躲躲闪闪,更解决不了工作难题。要自觉养成快速反应、立即行动的习惯,发扬做不好工作就寝食难安的精神,做到今天的事情今天办、明确的事情立即办、能合并的事情统筹办,确保以高效的作风推动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要保持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只有确立了工作的高标准,才会有工作的高起点,才会有工作的新突破。对于一个集体是这样,对于每个人也是如此。要牢固树立争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一流的理念做事,无论干什么事都追求高标准,要干就干一流,努力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在竞争中始终处于前列。
坚决防止和克服 “庸”的习气。要大力发扬敢于突破、勇于创新的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 “庸”的习气,努力培育和增强新的创造力。在这个新思想、新观念如潮澎湃的时代,谁能创新在前,谁就能成为时代的领军者、弄潮儿。如果我们做每一件事情都循规蹈矩,墨守成规,就不会有新的创造,就不会有新的发展,就不会有新的突破。要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子、敢于跨别人没有跨过的步子,始终把创新作为工作的第一思考、第一追求、第一目标,充分激发创新的活力,充分拓展创新的领域,充分放大创新的成效,不断拓展新思路,研究新办法,探索新途径,真正做到观念上先人一步,思路上高人一招,举措上胜人一筹。过去的几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关键在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开拓进取,形成了一大批全省有位置、全国有影响的特色工作。创新是无止境的,可以用三句话概括:一是别人没有做过,我们率先做了,这是一种创新;二是大家都在做,我们抓出了特色,形成了经验,取得了实效,这是一种创新;三是已经形成的特色工作,继续加以深化提高,这也是一种创新。只有形成这样的共识,我们的创新才能有更广阔的空间和探索的领域。要通过作风建设,把改革创新转化为内在动力,继续保持改革创新的品质、开拓进取的锐气,在探索中创新、在实践中创造,不断形成能够反映泰州反腐倡廉建设成果的品牌和特色。
坚决防止和克服 “浮”的习气。要大力发扬亲民为民、造福百姓的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 “浮”的习气,努力培育和增强新的亲和力。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以民为本,常怀爱民之心,常思为民之策,常谋利民之事,把为人民谋取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作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强化 “万事民为先”的理念,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做暖民心的事,多做雪中送炭的事。要善抓大事。坚持把解决重大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时刻关注医疗、教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善于谋划预防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手段,真正在大问题上有大的进展、大的成效。要乐办小事。只要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再小也要带着感情去办、竭尽全力去办,决不能因其善小而不为。只要是对群众有利的事情,都要作为份内事认真对待,主动办、立即办。要多办实事。多到基层去,多到困难的地方去,多到老百姓需要的地方去,最大限度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常办好事。好事多种多样,助人为乐、扶贫帮困等都要带头去办。只要我们舍得下真工夫、苦工夫、细工夫,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利民之策,多兴利民之举,就一定能够践行宗旨,造福于民。
坚决防止和克服 “散”的习气。要大力发扬秉公执纪、清正廉洁的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 “散”的习气,努力培育和增强新的公信力。纪检监察机关是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决维护者。如果纪检监察干部做不到公平正义、清正廉明,要实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清正廉明就会成为空谈。要以公正之心执纪。在执行纪律上来不得半点含糊、容不得半点私念、掺不得半点虚假。要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秉公执纪不偏倚、一身正气不变节,以此集中体现忠诚卫士的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说服力、感召力和威慑力,努力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要有不怕困难、宁折不弯的气节,坚持真理,顶得住压力,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敢抓敢管。要以贤德之心修身,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培养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以纪检监察干部的高风亮节、优良品行去感染人、教化人、引导人,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政治形象、社会形象和公众形象。要以谨慎之心守纪。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检查他人的,更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工作纪律,决不能不讲政治、自由散漫、目无组织、执纪违纪、知法犯法。要学会用两面镜子,一面照别人,一面照自己,照自己三省吾身,警钟长鸣,自重自警,克己慎行,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等各种诱惑的考验,做一名合格的党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