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多玩珍惜礼包:商州区棚户区改造廉租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7:56:31
“陕西商洛市商州区柳家沟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工程” 工程总投资12387万元,中央财政投资1200万元,陕西省级配套资金600万元,市区是否配套未知其详。其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为:
    (一)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第56条规定“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九个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其中首当其冲的第一个条件就是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但其手中目前只有“选址意见书”和商州城建局违规所发的“施工证”,从未办理土地使用和规划许可等手续。
    (二)有假冒“棚户区改造”之嫌。该工程建在陕西商州柳家沟渠上,采取“棚盖河道”的办法,兴建所谓的“商州柳家沟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工程”。 按照国家规定:“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拆迁面积、拆迁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分别为30%、70%),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不得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回迁安置之外的住房开发、配套建设的商业和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但广大市民都看到:目前未拆迁一户所谓的“棚户区”房屋。却得到中央和省上补助资金1800万元,市和区补助多少不知其祥。
    (三)廉租房超面积。《商洛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政府新购建的用于廉租的住房,建筑面积和户型应控制60至80平方米”。据2010年4月21日商洛新闻网讯:“商洛今年新增廉租住房4462套”,“建设面积统一按二室一厅一厨一卫或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标准建设,单套户型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而该工程所建楼房户型有170平方米的,显然不符合规定。
    (四)违法售楼。《商洛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廉租住房只租不售”。而该工程已售出商品楼近百套。

    陕西省通报的38家违规工程“名单”中,商洛虽有两家,但此工程却不在其中。通报的两户企业的违规事实仅为“改变房屋结构建设地下室”和“ 擅自变更原设计,减少阳台面积,个别户型减少隔音墙”之类的区区小事,难道这比套取国家千万资金和无任何合法手续还严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