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欧3改装跑车图:中级复习资料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8:01:12

中级复习资料

证件管理部分:

一、零售许可证撤回、撤销、注销办理的程序:

1、撤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程序。首先,在撤回前,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应当将拟撤回的事项和理由告知被许可人;其次,由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具体承办部门填写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撤回审批表,报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作出撤回该零售许可的决定。最后,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制作并向被许可人送达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办理注销手续,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无法收回的应当予以公告。如果因撤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给被许可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予以补偿。

2、撤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程序。首先,原许可证审批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对拟撤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事项违法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其次,原许可证审批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具体承办部门根据相关调查材料,填写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撤销审批表,报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作出撤销该零售许可的决定;最后,原许可证审批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制作并向被许可人送达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办理注销手续,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无法收回的应当予以公告。如果因审批机关的过错引起撤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给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依法需要赔偿的,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3、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程序。首先,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对拟注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事项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其次,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具体承办部门根据相关调查核实材料,填写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注销审批表,报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作出注销该许可证的决定;再后,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制作并向被许可人(或利害关系人)送达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无法收回的,应当予以公告。

二、违反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处罚时的注意事项:

1、事实认定方面。在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时,必须全面、清楚。

2、证据提取方面。在证据提取过程中,必须充分且有针对性。

3、处罚程序方面。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程序必须合法,文书完整。

三、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与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程序:

1、调查取证。

2、审批和决定。

3、送达和转告。

4、后期监管和处理。如对持证人作出取消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依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卷烟供货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烟叶资格审批的程序:

1、申请。所在地县级烟草公司提出。

2、审查。同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及时上报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审批。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批复或下发烟叶收购资格证明。

五、准运证申办程序:

1、申请人资格要求。一般情况下依法持有生产经营类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法人企业,具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申请资格;但非独立法人的县级营销部、卷烟生产点运输烟叶的,要由其上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提出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申请。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申请人应指定相对固定的申办人员,并将申办人员的基本情况告知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签发机关。签发机关在受理申请前,应对申办人的身份作以下审查:(1)申办人所代表的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2)申办人所提交的身份证明是否已在签发机关备案,

2、申办材料要求。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委托书和申办人身份证明;(2)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调拨单)、电子交易合同或拍卖成交确认书;(3)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申办单。

3、申请的类型划分。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方式一般分为书面申请和电子申请两种类型:

六、受理与审查:

1、审查权限。(1)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权限: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签发所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可以授权或者委托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①应当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a.需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调剂的烟草专卖品;b.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专业公司进口的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c.出口退货的烟草专卖品;d.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②授权或者委托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a.进口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专业公司进口的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以外的烟草专卖品;b.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2)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权限: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和卷烟纸。(3)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权限: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委托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代签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代签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国产的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

2、审查内容。(1)申办材料是否真实。(2)申办材料是否完整。(3)申办材料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应当在购销合同或者调拨单生效之后、失效之前,并在申请人的委托期限内。

七、作废准运证的权限:

持有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发的身份认证卡的企业对于第一次打印错误的情况,在1小时内可以进行第二次打印;第一次打印错误,超过1小时必须到审批机关打印;若第二次打印仍然错误的,须到审批机关打印;审批机关制证时,打印错误不受上述次数限制。审批机关(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当日内作废;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开具第二日起至有效期满前需要作废的,由审批机关(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决定是否作废;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未使用而过有效期,需重新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以执行原合同的,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决定。

八、准运证审批机关、时限和操作步骤:

1、审批功能的级别划分。审批功能分三级管理,分别是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2、经办与审批的角色分工。(1)经办人:申请资料初审的人。(2)审批人:同意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签发和作废等事项的人。

2、审批的程序。《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程序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1)对申办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符合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条件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人负责办理;(3)不符合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条件的,不予签发,应当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

3、审批的时限。(1)对符合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交付申办人。(2)如遇计算机故障、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经主管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自收到办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交付申办人。

九、准运证制作机关、时限和操作步骤:

1、制作的机关。根据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类型和申办单位性质的不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制作机关分为不同部门:(1)交易类型准运证制作机关确定原则:工商交易:工业企业、货物所在地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局可进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制作。商商交易:卷烟商业交易要根据商商交易和退货合同开具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只能由审批机关制作。进出口:运输进口烟草专卖品(除烟叶)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由进口口岸驻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作。(2)拍卖类型准运证制作机关确定原则。烟草拍卖行、货物所在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都可以进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制作,但只能由其中一个单位打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确定是否允许烟草拍卖行制作烟草专卖品准运证。(3)非交易类型准运证制作机关确定原则。“国家烟草专卖局证件管理系统(网址:zj.tobacco.gov.cn)”系统默认企业、货物所在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都可以进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制作,但只能由其中一个单位打印。

2、制作的时限。企业打印制作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在审批同意后的4日内完成;4日内未完成,应由审批机关打印制作。准运证制作日期必须在合同有效期范围内。

十、作废准运证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1、操作步骤。如果在申请后、审批完、打印后,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未能正确打印,应当根据作废准运证规定,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作废手续。

2、注意事项.根据作废时间或制作错误次数的不同,可以办理准运证作废手续的机关分为:申办单位和审批机关。(1)申办单位作废准运证的范围:申办单位因打印错误,可自打印起1小时内将第一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作废后,方可打印第二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但如果申办单位制作的第二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仍然出错,或第一次打印错误且超过一小时未打印的,申办单位必须携带有关材料到原审批机关申请打印。(2)审批机关作废准运证的范围:审批机关作废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受1小时内只能出错两次的限制,但遵守作废准运证的规定(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当天作废准运证,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效期内可以作废准运证,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效期须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十一、检查证申领、换领与补领的条件和程序:

1、人员的资格。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申领检查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③能坚持原则、品行端正、忠于职守、遵纪守法;④未受过行政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⑤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中直接从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⑥熟悉烟草专卖管理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和业务知识考核(考试);⑦身体健康,品貌端庄适宜在执法岗位工作者;⑧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持有检查证应当不具有被暂扣、收回检查证情形。

2、程序要求。(1)申领、换领与补领的一般程序要求。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申领、换领或补领检查证,原则上应当经过以下几个步骤:①申请人填写相应的审批表.②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③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补领的特殊程序要求。对出现检查证灭失情况形的,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在发现证件灭失或者应当发现证件灭失后15日内,在原检查证确定检查范围的县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十二、检查证使用情况审查及处置:

1、使用情况的审查。(1)使用年限。根据有关规定,检查证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当检查证有效期届满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本单位的检查证,交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销毁,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检查证核销情况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原检查证持有人确有需要继续持有检查证的,可以按照换领程序提出换领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申领、换领、补领检查证的有关书面材料,按规定由地市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5年。(2)使用人员的档案建立和检查证内卡申领。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申领、换领、补领检查证的人员基本情况、任职岗位情况,建立相应的检查证管理档案。(3)使用人员的行为审查。使用人员的行为审查是指对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使用检查证行为的合法性、保管检查证行为的妥善性以及非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禁止性行为的审查。

2、处置事项。(1)暂扣检查证情形。①烟草专卖管理人员超出检查证核准的检查范围使用检查证;②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未依法主动出示检查证;③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不履行公务时擅自出示检查证;④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本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执法督察人员查验检查证时,检查证持有人不积极配合;⑤未能妥善保管检查证以致检查证损毁,或有涂改检查证、将检查证转借他人行为。(2)收回检查证情形。烟草专卖管理人员被收回检查证的,主要有三类情形:①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不能妥善保管其持有的检查证,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②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出现不规范行为,且情节严重的。③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出现某种情形,不再或不宜从事专卖管理工作的。(3)暂扣、收回情况的审查。被暂扣检查证的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应接受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持有检查证;考核不合格的,收回检查证。暂扣检查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检查证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收回的,经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由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所在单位在管辖范围内予以公示注销。

市场管理部分:

一、举报和投诉的处理程序:包括接待、受理登记、初审、调查处理、归档和答复。

调查程序:

1、承办部门或者人员在接到举报投诉受理处理单和有关材料后,应对举报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2、案情较复杂时,经办人员应事先就有关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制定调查方案,必要时,应对有关情况进行暗访;

3、经调查确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立案,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4、经调查核实,未查实被举报投诉人有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调查即告终结。

二、联合执法检查的实施:联合执法检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实施要求:1、按照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安排,由执法检查组具体实施检查方案。2、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3、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牵头、带头作用。4、要做好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三、市场监管对象的特征:

1、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特征:(1)企业类型以国有企业为主;(2)合法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3)主要从事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活动。(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活动。

2、烟草专卖品批发企业许可证特征:(1)企业类型为国有企业。(2)合法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3)主要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从事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卖机械经营业务。(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有的烟草专卖批发如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只能在本省或本市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烟草制品零售商的特征:(1)企业类型可以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主体的各类企业,但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除外。(2)合法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3)主要从事卷烟、雪茄烟、烟丝等烟草制品的零售业务。(4)在零售许可证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企业特征:(1)企业类型为国有企业。(2)合法持有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3)主要从事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外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免税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拍卖和批发业务。(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四、市场监管对象信息采集的基本内容包括:1、企业名称或者个体工商户字号;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3、经营地址;4、专卖许可经营的范围和内容;5、烟草专卖许可证号及有效期限。

特殊信息内容:

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需采集信息:(1)生产烟草专卖品所用原辅材料的购进情况;(2)计划生产数量;(3)实际生产数量;(4)所生产专卖品的销售情况;(5)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及处理情况。

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需采集信息:(1)烟草专卖品的购进情况;(2)烟草专卖品的销售情况;(3)违法违规经营及处理情况。

3、烟草专卖零售商需采集信息:(1)烟草制品的购进情况;(2)日常经营情况;(3)零售许可证使用情况;(4)违法违规经营及处理情况。

4、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企业采集信息:(1)日常购销情况;(2)违法违规经营及处理情况。

五、市场监管对象信息采集的主要方法:

1、日常检查;

2、专项检查;

3、举报和投诉;

4、市场调研;

5、信息网络。

六、市场监管对象信息维护的程序:

1、市场监管员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市场调研、信息网络等方式采集到市场监管对象信息,在认真进行归档和整理后,上报专卖监管管理部门;

2、专卖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管理员或证件管理员进行认真审查后,提出信息维护意见上报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3、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将审核意见反馈给信息管理员或证件管理员进行维护调整。

七、检查日志的定义:是指市场监管员按照当天的检查计划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进行归纳整理而形成的检查记录。

主要内容:1、检查日期;2、检查地域;3、检查户数;4、检查情况;5、市场分析;6、问题建议;7、检查人员。撰写注意要点:1、基本内容要齐全;2、检查情况要详尽;3、市场分析要透彻;4、提出建议要中肯。

八、周总结内容:1、检查周期;2、检查地域;3、检查户数;4、检查情况;5、市场分析;6、问题建议;7检查部门。

九、专卖管理信息分析的内容:1、零售户经营态势的分析。2、辖区卷烟销量的分析。3、卷烟销量结构的分析。关键点:从各类信息中寻找规律,捕捉出异常信息。

十、信息分析的基本要求:信息分析的一般步骤:1、选择课题;2、搜集课题相关的信息;3、鉴别筛选所得信息的可靠性、先进性和适用性;4、分类整理,对筛选后的资料进行形式和内容上的整理;5、利用各种信息分析研究方法进行全面的分析与综合研究;6、成果表达,撰写综述、述评报告等。要讲究实效,注意采取科学方法:1、信息的定性分析方法:(1)比较法;(2)相关关系法;(3)综合法。

十一、业态识别的方法:

1、分析关键要素,重点分析对零售业态划分起着关键作用的条件、依据、标准等信息。包括:经营商品的品种、经营场所和规模、经营方式,此外还要进一步分析零售者确定的目标客户情况、店堂设施的情况、主要的服务功能等关键要素。

2、做出业态判断。

十二、卷烟零售户业态识别的作用:

1、有助于全面掌握一定市场区域内卷烟经营形态的现状,全面把握具体烟草零售业态的分布、数量和发展趋势,为相关工作奠定基础。

2、有助于把握新型零售业态发展规律,分析掌握零售业态的发展对专卖管理工作的影响。

3、有助于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对各类卷烟零售业态进行引导、帮助和管理。

4、有助于适应烟草零售业态的发展,调整、加强专卖管理工作。

案件查办部分:

一、情况分析的方法:方法有不同的层次,有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和具体科学方法。

涉烟情况分析方法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表现为:1、方法主体和对象的特定性;2、方法的工具性;3、方法的多样性和开放性;4、方法的应用性。

涉烟情况分析方法分为:思维方法和操作方法两类。思维方法包括辩证思维、灵感思维、逻辑思维等多种方法。1、逻辑思维方法包括:比较法、分析与综合法、推理。2、数据整合方法。3、线索型涉烟情报的具体分析。

二、证据的法理分类:

1、根据证据的不同表现形式,可分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言词证据又称人证,如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等。实物证据包括物证、书证(票据、账本)、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等。

2、根据证据的不同来源,可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传来证据包括有案情的陈述、书证原件的复印件、物证的照片等。

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不同关系,可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询问笔录等。间接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卷烟等。注:证人证言是人证,可以是原始证据,也可以是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可以是原始证据,也可以是传来证据。

三、询问的技巧:

1、试探性发问。一般用于初次询问。2、简单发问。3、委婉发问。4、迂回发问。5、直接发问。6、跳跃式发问。7、偱序渐进发问。

四、查账的方法:1、检查总账。2、检查损益表。3、检查银行对账单。4、检查发票存根。5、检查企业仓库保管账。注意:1、查“死账”与查“活账”相结合,即把账面记录等书面和知情人的询问结合起来。2、查账与外调相结合,即对发现的矛盾和疑问不能解决时,到外地、外企业进行调查核实。3、查账与询问当事人相结合,即利用查账中发现的线索证据,在询问当事人时搞清情况。

五、委托鉴定:是指烟草专行政主管部门为查明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委托或聘请专业部门、专业人员,运用其专业知识对有关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一是具有鉴定这项工作的专业知识;二是能够客观公正地担任鉴定工作,实事求是地鉴别和判断。鉴定的内容有:物证鉴定、书证鉴定及会计鉴定等。书证鉴定有:一般书证鉴定、发票鉴定、印章鉴定、注册商标及商品装潢的鉴别。会计鉴定应注意事项:出具委托鉴定书、列明鉴定事项、注明鉴定时间要求、应委托法定有权鉴定机构鉴定。

六、行政处罚案件移送:

主要类型:

1、内部移送和外部移送。内部移送是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外部移送是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管辖。

2、部分移送和全案移送。部分移送是发现案件不仅有违反烟草专卖法律的行为,还有违反其他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将不属本机关管辖的违法行为移送有管辖权的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全部移送是违法行为超越了本机关管辖权限,将案件全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其他行政执法机关。

移送条件:

1、根据地域管辖的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地不在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地域范围内,应将案件移送违法行为发生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2、根据级别管辖规定,本部门查获的烟草专卖法案件应由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应移送上级烟草。

3、应当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海关管辖:(1)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3)销售无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4)走私烟草专卖品的。

移送程序:

1、审查。审查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管辖权限。

2、提出移送书面报告,应当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专卖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行政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

3、负责人审核批准,本机关负责人应当及时作出批准移送或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4、移送。应当及时制作案件移送函、涉案物品清单等文书,及时办理移送手续。移送时需要下列材料: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移送函、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案材料。

七、行政处罚案件接受的主要情形:

1、同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因地域管辖权移送的;

2、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

3、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的;

4、下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等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

6、司法机关不立案或不构成犯罪而退回的。

八、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1、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只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才能构成。

2、客观要件。是有不到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存在。认定时应注意:一是“当地”是指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二是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是指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三是“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包括向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以外单位或个人购入烟草制品的交易行为。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经营管理制度,标的是真品烟草制品。

4、法律责任。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九、无证批发烟草制品的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1、主体要件。必须是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

2、客观要件。是有批发行为存在。批发行为仅指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在50条以上这种行为。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烟草制品的经营管理制度。标的是真品烟草制品。

4、法律责任。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十、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1、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

2、客观要件。是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自运或托运的行为。认定时应当注意:(1)无准运证的界定。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准运证有效但超过或者小于准运证规定的部分。二是有准运证,但准运证无效。包括使用过期、涂改、复印、伪造、变造或者重复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未运至准运证规定的到货地进行销售的;准运证核定的调入、调出单位和运达地点与实际不符的;超越权限签发的准运证;准运证未随货同行的;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但实际改变到货地点的或者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没有随货同行的。三是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2)把握托运或者自运行为。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运输管理制度。标的是烟草专卖品。无证运输情节严重的:(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五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的。(2)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3)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4)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的。(5)运输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6)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7)利用特种车辆运输烟草专卖品逃避检查的。(8)其他非法运输行为,情节严重的。

4、法律责任。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十一、销售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1、主体要件。该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

2、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经营管理制度,该违法行为的标的是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3、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要件是销售行为,即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4、法律责任。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十二、擅自收购烟叶的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1、主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

2、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国家对烟叶的经营管理制度,擅自收购烟叶违法行为的标的是烟叶,而且是属于烟草专卖品范围的烟叶。

3、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要件是烟叶的收购行为,即无烟叶收购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烟叶收购业务的行为以及有烟叶收购权的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烟叶收购的行为,即具有违法收购烟叶的行为。

4、法律责任。擅自收购烟叶的,可以处非法收购烟叶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擅自收购烟叶1000公斤以上的,依法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十三、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专卖品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1、主体要件。无证生产烟草专卖品的违法主体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客体要件。无证生产烟草专卖品行为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管理制度,违法标的是烟草专卖品。

3、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表现为烟草专卖品的生产行为,即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擅自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的行为。

4、法律责任。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生产烟草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公开销毁。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十四、超越经营范围、地域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1、主体要件。仅指领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

2、客体要件。超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制品的批发管理制度,违法标的是烟草制品。

3、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表现为烟草制品的批发行为,即已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未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行为。

4、法律责任。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经营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十五、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1、主体要件。仅指那些已领有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而未领取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

2、客体要件。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制品的批发管理制度,违法标的是烟草制品。

3、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表现为烟草制品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批发行为,即未取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行为。

4、法律责任。未取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批发总额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十六、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1、主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

2、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经营管理制度,违法标的是烟草专卖品或者烟草制品。

3、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表现为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即未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行为。

4、法律责任。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专卖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十七、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专卖品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1、主体要件。 仅指那些烟草专卖生产企业、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或者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企业。

2、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经营管理制度,违法标的是烟草专卖品。

3、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表现为烟草专卖品的销售行为,即烟草专卖生产企业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向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以及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企业将其产品销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4、法律责任。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十八、拍卖企业未对竞买人进行资格验证或者不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擅自拍卖烟草专卖品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1、主体要件。仅指那些拍卖企业。

2、客体要件。未按规定验资或者不接受监督擅自拍卖烟草专卖品的客体是国家对依法没收以及充抵罚金、罚款和税款的烟草专卖品的拍卖管理制度,违法标的是烟草专卖品。

3、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表现为烟草专卖品的拍卖行为,即拍卖企业在拍卖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烟草专卖品以及充抵罚金、罚款和税款的烟草专卖品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竞买人进行资格验证或者在拍卖烟草专卖品时不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的行为。

4、法律责任。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拍卖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依法取消其拍卖烟草专卖品的资格。

十九、免税进口的烟草专卖品不按规定存放在烟草制品保税仓库内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1、主体要件。仅指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企业,即设在海关监管区域内的免税商店。

2、客体要件。不按规定存放免税进口的客体是指国家对免税进口的烟草制品存放管理的制度,违法标的是免税进口的烟草制品。

3、客观要件。不按规定存放免税进口的烟草专卖品客观表现为设在海关监管区域内且已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免税商店对免税进口的烟草制品的存放行为,即是否按规定存放免税进口的烟草制品的行为。

4、法律责任。免税进口的烟草制品不按规定存放在烟草制品保税仓库内的,可以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下的罚款。

二十、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卷烟、雪茄烟未按规定在小包、条包上标注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志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1、主体要件。 仅指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企业,即设在海关监管区域内的免税商店。

2、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体是指国家对免税进口的卷烟、雪茄烟的经营管理的制度,违法标的是免税进口的卷烟、雪茄烟。

3、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表现为设在海关监管区域内且已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免税商店对免税进口的卷烟、雪茄烟的经营行为,即是否按规定在经营免税的卷烟、雪茄烟的小包、条包上标注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志的行为。

4、法律责任。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卷烟、雪茄烟没有在小包、条包上标注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志的,可以处非法经营总额50%以下的罚款。

二十一、执行罚缴分离:

罚款的收缴方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即罚款与罚款的收缴机构相分离;二是当场收缴,当场收缴罚款情形是罚缴分离的例外。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以下情形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二十二、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1、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生效后,就对被处罚人产生约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首先应当要实际履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设定的义务。其次当事人应当如期履行,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履行处罚决定的内容。最后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处罚决定所规定的义务。

2、强制执行。(1)敦促履行的措施。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又未提出延期或分期缴纳的申请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涉案财物的保管与处置。保管。涉案物品应当分案、分类管理,单独封存。涉案卷烟的保管入库,由案件经办者向仓库保管者进行实物交接,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仓库保管人员每月对涉案卷烟的出入库情况进行核对和账务处理。处置。发还、移送、没收(直接上缴国库、变价处理或拍卖后上缴国库)、依法查封扣押的易霉坏变质的烟草专卖品超过三十日,其他烟草专卖品超过六十日并采取张贴通告、发布公告等措施无法找到当事人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变卖处理,变卖款上缴国库。收购,收购价格按照该烟草专卖品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内部监管部分:

一、对卷烟、雪茄烟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

1、卷烟、雪茄烟生产、销售、打扫码业务流程:(1)计划;(2)生产;(3)成品销售: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发货、打、扫码。

2、卷烟、雪茄烟生产的规范要求:从事卷烟、雪茄烟生产的企业应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严格在许可证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生产计划,不允许超计划、超进度生产;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应100%打码入库。价格违规行为:(1)工商企业实行价格歧视,利用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或地区封锁。(2)采用销售折扣、折让等方式变相降价。(3)卷烟工业企业同一牌号规格产品不实行统一调拨价格,以培育市场理由采取多种调拨价格和低价竞销。

(4)违反国家局规定的其它价格行为。

3、对卷烟、雪茄烟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一是卷烟工业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计划组织生产;二是卷烟工业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专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严格对专卖品进行管理。

4、对卷烟、雪茄烟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的主要方法:一是驻厂(生产点)监管模式;二是定期实地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结合的监管模式;三是远程信息监管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数据采集:

1、信息系统查询(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准运证管理系统);

2、建立备案制度(报送生产经营业务数据和报表资料)。

3、列席企业生产经营会议(驻厂监管存在)。

4、实地查询(查看有关账册、凭证)。例如:实际生产量>计划产量,需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超计划、超进度生产。机台实际产量>报表产量,需核实期末产品数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成品卷烟未打码入库情况。成品入库量>打码量,需核实是否存在先入库,后打码情况。实际销售量>合同签定数量,需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无合同、超合同销售行为。实际销售量<成品库销售出库数量,需核实是否存在无合同销售情况或向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证的企业销售的情况。扫码数量<成品库出库数量,需核实企业是否未按规定及时打扫码。成品库销售出库数量≠准运证开具数量,需核实是否存在无证运输。实际购进数量>合同签定数量,需核实是否存在无合同、超合同购进行为。实际购进数量<入库数量,需核实是否存在无合同购进情况。若到货确认数量>入库数量,需核实是否存在虚假确认情况。

二、对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管:

1、现行模式、业务流程:省公司在卷烟经营中的主要作用:一是制定全省卷烟经营的战略目标和统一方案;二是抓好卷烟经营的规范流程和统一标准建设;三是推动理念创新和管理创新;四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营销团队能力提升;五是加强对全省卷烟经营工作的指导、检查、考评、监督。

卷烟购进主要包括:半年需求预测、半年协议、月度衔接三个子流程。签订卷烟购销交易合同主要包括:合同编号、卷烟牌号、产地、规格、数量、金额、运输方式、发货时间、发货地点、结算方式等。到货确认工作流程:调入单位按照“谁订货、谁确认,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卷烟的到货确认,确认的依据为随货同行的准运证和卷烟入库扫码信息。一般分为查验(卷烟准运证、卷烟购销合同、卷烟随货同行发票称“三证”)、核对(“三证”品种、数量)、确认(实物到货确认和准运证到货确认)三个工作流程。卷烟销售工作流程:合理定量、订单采集与确认、卷烟配送。

2、规范要求: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许可范围、价格、渠道等签订卷烟、雪茄烟购销合同;销售卷烟、雪茄烟必须100%入网、落地、入户销售;执行卷烟到货确认制度,卷烟入库必须扫码等。

3、主要内容:对卷烟购进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通过监督订货意向过程,落实采购计划、合同签订、合同调整、合同解除、合同变更等卷烟购进业务行为,执行网上实时监控等措施进行依法监管。对卷烟仓储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通过网上实时监控、数据报表分析、实地抽查三种方式。对卷烟销售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实行网上实时监控、数据分析对比、监控、核实、实地核查等监管措施。

4、主要方法:(1)经营数据的采集:一是实地采集;二是信息系统采集。(2)数据对比、分析、核实。

三、烟叶种植收购调拨企业的日常监管:烟叶的生产经营以省级公司为管理主体,地市级烟草公司为经营主体,烟叶种植收购主要由县级分公司实施,烟叶的加工、调拨、购销以地市级烟草公司作为主体进行。

1、烟叶生产经营的主要流程:(1)计划下达。(2)合同签订,按农户申请、资格审核、签订合同、建立档案等步骤。主要内容有:收购数量、指导性种植面积、种植株数、种植品种、烟田编号、调制设施编号及容量、收购烟叶的工作站名称及收购时间、收购价格。(3)生产种植。流程:种子调拨、发放、育苗、移栽、采收、烘烤调制、分组扎把。(4)烤烟收购。流程:入户预检、轮流交售、密码验级、封闭收购、仓库保管、依据调拨通知书调拨。(5)烟叶调拨。主要有以下流向:调地市级公司中心库;调省内工业企业;调省储烟收储单位;调中储烟收储单位;出口备货指定仓库。(6)烟叶销售。

2、规范要求:烟叶必须按计划组织生产、种植、按计划签订合同约定种植面积与收购量。上级烟草公司和烟叶经营部门,要加强管理,检查落实,避免不正常的升溢或损耗,保证年度升溢或损耗率不超过1%。

3、主要内容。(1)烟叶生产收购计划,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及审核签章信息;(2)烟叶合同的实际收购调拨执行情况;(3)烟叶销售执行情况;(4)烟叶交接情况;(5)烟叶到货确认情况;(6)烟叶购销存核对与准运证信息对接情况;(7)罚没烟叶定点收购数据及罚没烟叶加工情况、购销合同签订信息;(8)打叶加工后的附产品及废弃烟叶处理数据;(9)废弃物销毁处理的监销记录;(10)烟叶的运输及仓储管理。

4、主要方法:生产经营数据的采集;对业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后能发现存在的异常情况;对需要深入核查的异常情况及需要重点监管的业务环节,有针对性地实地监管。

四、对烟叶复烤企业的日常监管:

1、业务流程:根据省局下达的加工计划与烟叶需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及协议、原烟调入、需方到货确认、复烤加工、开具准运证,成品发出、复烤加工费结算。有对外经营职能的复烤加工企业增加了烟叶采购、烟叶销售两项权利。

2、主要内容: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烟叶复烤加工企业实行原烤烟交接、委托加工;烟叶复烤加工企业严禁为系统外单位和个人加工初烤烟叶,严禁加工无委托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烟叶,严禁违规生产、瞒产、超产以及为其经营烟叶提供各种便利;加工及委托加工是否严格按合同进行;加工及委托加工的烟叶调进、成品的调出是否严格按合同、批次、数量、准运证开具、到货确认数量及库存;烟叶及产成品的调、销、存数据及准运证数据;调进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烟叶及附产品的管理、处理数据;有烟叶经营权的单位,还需核查烟叶采购合同、调拨单、销售合同、准运证等信息。监管中要全面核查所有资金往来信息,关注是否存在资金三角结算,是否存在无计划或超计划加工,是否存在原料调进、成品调出手续不齐备,是否存在处理废弃烟叶不规范等问题。

3、主要方法:(1)生产经营数据的采集,包括:烟叶委托加工生产计划、烟叶加工合同及协议数量;烟叶委托加工烟叶调进批次、数量、库存;烟叶原料和成品的调进、调出数据;烟叶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烟叶、副产品的管理和处理废烟叶、副产品的情况。(2)数据对比、分析、核实。(3)有针对性地实地监管。(4)及时反馈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