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企业集团电话:文明办案依法办案的实践与思考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1:16:56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专门机关,必须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纪依法开展办案工作。为切实做好文明办案、依法办案,加强依法执纪、依法办案能力建设,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工作水平,笔者认为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供参考。
  一、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办案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
  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反腐倡廉的主力军,在坚持“有案必查,有案查好”指导原则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强调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来指导和推动办案工作的成效。当前,既不能简单地用信访量的升降来衡量办案工作的成效,也不能以“数字论英雄”,用办案数量的多少来检验反腐败的成绩。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纠正一些同志认为“案子查得越多越好”的片面认识和“为查案而查案”的错误做法,遏制住“查审不分”现象的再发生。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一是要牢固树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正确处理查处案件工作与科学发展的关系,始终把查处案件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去思考,加大查处案件工作力度,坚持查处阻碍发展、破坏改革、影响稳定的违纪违法案件,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二是查办案件要坚持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益、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既做到有案必查,又要对查实的人和事不论职务大小、地位高低,一律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既查“苍蝇、蚊子”,又打“老虎”、“狮子”,做到不惧权、不惧势,坚持法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既查个案,又查个案发生的原因,剖析个案发生的根源,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患于未然;既讲办案的法律、纪律效果,又讲办案的社会、政治效果。三是彻底消除办案功利杂念和改革不科学的办案考核机制,把严肃执法执纪作为一种理念,不能时宽时严;把办案作为一项重要职能,不能时松时紧;使办案形成一种机制,不能因人而异,力促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变。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提高依法依纪办案工作水平提供有力保证
  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办案工作规范有序。制度是规范工作的保证。必须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实现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依法依纪办案水平的根本途径来抓。要建立健全办案业务流程图,进一步细化案件初核、立案、结案、移送等办案各环节的程序规定及案件受理与审核、处理与执行、申诉案件审理等重要环节的程序,用严密的程序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特别是完善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审批程序和报告备案制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数量轻质量”、“重使用轻管理”等问题,并通过狠抓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督促检查,增强办案人员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有关程序性和实体性规定。从程序性规定而言,如“两规”的规定,比较原则,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应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流程,适应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需要。同时,建议中央纪委对“两规”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以便有所遵循。从实体性规定而言,从依纪依法办案角度讲,制定统一的证据规则,对于减少办案工作随意性,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建议中央纪委制定统一的处分条例实施细则,以便规范、有效的执行。
  三、创新办案工作思路,努力提高办案工作法制化水平
  当前,反腐败斗争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违纪性质呈复合化发展趋势,被调查对象往往涉及多种错误行为,贪污与受贿交织,经济问题与其他问题共生;作案手段科技含量日益提高,呈现高智谋、高科技特点,违纪行为越来越隐秘,这给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时时刻刻面临着查处与反查处的“斗智斗勇”的挑战,稍有疏忽或不慎,就会让被调查对象“钻空子”逃避打击,甚至“反咬一口”。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做到讲证据,讲程序规范办案的同时,还要结合个案实际,创新办案工作思路,努力改进办案工作方法,提高办案工作法制化水平。一是在办案工作方法上要实现“四个转变”,即从片面注重正面接触转变为注重外围初核和调查;从片面注重获取言词证据转变为注重收集书证物证;从片面注重获取关键证据转变为注重构建证明体系;从片面注重程序性合法转变为注重程序性、实体性都要合法。二是讲究政策策略,坚持文明办案依法审查。比如,在突破案件过程中,对拒不交代问题、抗拒教育挽救的,就要积极转变过多依赖口供获取证据的做法,注重加强外围调查,通过外围秘密收集证据,在积极获取直接证据的同时,重视对间接证据获取,树立证据链意识,做到“零口供”也能定案,将案办成铁案。三是以人为本,对被审查对象实行人性化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在实施“两规”、“两指”措施过程中,被审查人员生病时,及时安排给予治疗;挂念家人、情绪波动时,经领导批准在办案人员监督下允许其与家人通话;节日期间不安排与“两规”对象谈话,并改善其伙食;允许他们在反省自己、交待问题的空余时间读书学习等。这些人性化的陪护方式,既保护了“两规”对象的合法权益,又使“两规”对象实实在在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政策的威力,促使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工作。
  四、夯实人力、物力基础,不断提高保障依法依纪办案的能力
  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对象的特殊性,他们不同于一般百姓,大多是一群有文化、见多识广,活动能力强,社会背景复杂的高智商人,要与他们做斗争,有效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就必须牢牢树立“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思想,大力夯实办案工作的人力、物力基础,才能从根本上确保查办案件的顺利开展。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发展的眼光,夯实办案工作中人力、物力基础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湛、装备精良”的反腐“王牌军”。要积极加大对办案工作的投入,改善办案条件,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如:在“两规”场所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对谈话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既有利于对办案人员进行监督,提高他们依纪依法文明办案的意识,又能保证“两规”对象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既有利于固定证据,防止涉案对象翻供,又方便观摩和教学,提高办案人员水平。配备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电子设备,既提高调查取证的有效性,又为后期的警示教育提供了原始素材。在加强办案工作“硬”件建设的同时,要强化对办案人员的培训,提高办案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办案人员理论基础、综合知识、办案技能的培训和学习。结合交流、轮岗,充实办案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同时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疏通出口,清理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整体上、全局上维护好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