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膜时玻璃划伤正常吗:名师大课堂之四:标点符号的规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3:24:40

名师大课堂之四:标点符号的规范

(2011-02-19 20:35:53)转载 标签:

李安

葫芦里

书名号

咬文嚼字

标点符号用法

教育

分类: 教学案例

        

   标点符号不仅能表示句子的语气、结构、性质,而且还能帮助语言文字更加确切地表情达意。它不仅可以在文字语言力所不能及的情况下独当一面;也可以在需要强调语气、烘托气氛的句子中挺身而出;还可以改变位置,改变语句内容。

    标点不是文字,但重要性并不在文字之下。标点本身是一门学问,从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的阅读力、理解力和判断力。

    郭沫若先生在《正标点》一文中曾经十分中肯地说过这样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标点之于言文有同等重要,甚至有时还在其上。言文而无标点,在现今是等于人而无眉目。”郭沫若先生把文字、文章视为一个人,而把标点符号视为人的“眼睛和眉毛”,可谓一语中的,切中肯綮。吕叔湘和朱德熙两位先生在他们合著的《语法修辞讲话》一书中也说过类似的话:“每一个标点符号有一个独特的作用,说它们是另一形式的虚字,也不为过分。应该把它们和‘和’、‘的’、‘呢’、‘吗’同样看待,用与不用,用在哪里,都值得斟酌一番。”吕、朱两位先生把标点符号看作为“另一形式的虚字(即“虚词”)”,其实,在我们看来,恐怕有时要胜过某些实词(后面将有述及)。由此我们可以论定,标点符号在书面语言中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文章里面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使用标点符号的意识,要做到认真对待,绝不含糊,充分发挥标点符号的独特作用,让它在我们交流思想的过程当中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标点符号的引进和推行,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起初受到了顽固派的拼命抵制。一些人硬说“惊叹号(!)有什么好,放大了像炮弹,缩小了看又像细菌”。鲁迅先生在《忆刘半农君》一文中,也曾这样描述过推广标点符号的艰难历程:“十多年前,单是提倡新式标点,就会有一大群人‘若丧考妣’,恨不得‘食肉寝皮’。”这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情况。有些新文学家在使用省略号时甚至任意延伸,有的竟长达大半页,全是小点点。鲁迅先生在《“……”“□□□□”论补》一文中曾这样嘲讽道:“在洋书上,普通用六点,吝啬的却只用三点,然而中国是地大物博的,同化之际,就渐渐的长起来,九点,十二点,以至几十点。有一种大作家,则简直至少点上三四行,以见其中的奥义,无穷无尽,实在不可以言语形容。”[3]就是在标点符号的使用与规范的今天,我们的一些人还仍然认为可有可无,无所谓,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和无奈。

    1995年12月13日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并于1996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以下简称《用法》),是目前全国采用的最权威的标点符号使用标准。该标准对汉语书面语中常见的16种标点符号用法做了规定和说明,目的是使人们正确掌握标点符号用法,以准确表达文意,推动汉语书面语言的规范化。

   《咬文嚼字》素有为名人找茬的传统,2008该杂志就盯上李安的《色丨戒》,认为这片名中所用的竖线,完全不符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范。

     张爱玲在写《色,戒》小说时,题目的两字之间用的是逗号,但是到了李安将小说拍成电影,逗号就成了一根竖线。李安对此改动甚为得意,他解释说,张爱玲写的故事犹如一本书,上一页是“色”,下一页是“戒”,“色”是感性的,“戒”是理性的,用一根竖线一隔,这里面就有了辩证的味道。然而李安的这个创意却得不到汉语语法权威杂志的赞同。在《咬文嚼字》年第二期中,语法学家就认为李安是犯了低级错误,因为这根竖线一般只在工具书里,通常是用来分隔两个不同的义项,根据李安的表述,他是将“色”和“戒”当成一个整体来看,用了一根竖线和当初的意图恰恰是南辕北辙。李安在《色丨戒》海报上故意将片名的两个字颠倒使用,也遭到了《咬文嚼字》的批评,因为这么做容易产生歧义。

    《咬文嚼字》还指出,最近很多导演在电影片名上频频使用怪招。比如陈可辛的《如果·爱》,就加了一个分隔号,陈可辛说这个分隔号表示“也许”,可分隔号根本就没有这个意思。再如张一白的《夜。上海》,在片名中用了一个句号,也颇为不伦不类。《咬文嚼字》呼吁导演在起名的时候不要故弄玄虚,因为“这不是一种追求,而是一种任性;不是一种智慧,而是一种恶搞”。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让人分不清真理和谬误。

    在当前语文生活中,标点符号无疑已成了一个“重灾区”。从学生的练习、试卷和平时的作文中,我们发现学生在使用标点符号的出错率要高于用词造句。学生使用标点符号的能力还很低:或是不用标点符号;或是一“逗”到底;或是滥用标点符号。很多学生在作文时,没有正确标点的习惯,有的甚至到了文章结尾也无标点;难得见到标点正确、文面整洁、层次清晰的文段。看看在许多街头标语、商品包装、平面设计、电视荧屏中,标点常被当作装饰符号。特别是广告创作者往往随心所欲,置标点规则于不顾,弄得不少标点面目全非。而以下六种标点,“受伤”尤为严重。

     一是书名号。书名号的功能是标示作品的名称。但常被移作他用:楼盘、会议、奖品、活动,甚至一家墓园的名称也用上了书名号,让人见了啼笑皆非。

    二是引号。引号有单、双之分,横、直之别。有的人却为横排文字,用上直排引号,有的将横排引号动辄用上一对,甚至一半在左上角,一半在右下角。

    三是括号。按照规范的用法,括号中的文字应是注释性的文字,但总有人在书写信封时,把某某收的“收”字用括号括起来。收件人后的“先生”二字也被用括号括起来。上海有一家房产公司的大幅广告中有一句是“首付九万起”,“起”字竟然也加了括号,不知商家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四是破折号。破折号是一条横线,占两个字的位置。现在长的占4个字以上,短的只占一个字,更多的是两条短线,反正电脑里出来咋样就咋样。

    五是间隔号。这是当前用得最乱的一个标点符号。如电影《如果·爱》,果与爱之间的这个圆点想表达什么?那英、莫文蔚开演唱会,取了个“爱那莫深”的名字,云遮雾罩,故弄玄虚。报上的广告又在中间加了一个圆点,变成“爱那·莫深”,简直成了天书。

    六是标年号,也称省年号。这一符号是最新舶来品,严格来说还没取得合法资格。标年号的正确用法,应标在左上角,如“2006年秋交会”可写作“’06秋交会”。有人硬是写成“‘06秋交会”;或“06’秋交会”……各行其是,乱成一团。

    在标点符号使用中,很多人在寄信时喜欢在信封上将“收”字,用括号括起来,而括号是用来标明注释性文字的,用在信封上则是错的。

    强调:

    1、书名号

    封面、书脊、版权页上的书籍名称,一律不用书名号。

    报刊名称为人们所熟悉,不加书名号也不致于造成歧义的情况下,报刊名称等也可以不加书名号,但整篇文章要协调一致。

    如:某某某同志先进事迹被新华社、人民日报、工人日报、市场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

    一般情况下,报刊名称后面带“社”字不加书名号,如山东青年杂志社、大众日报社等等。如报刊名称中不带“杂志”、“刊”、“报”等字样,要加书名号同时外加“报”、“杂志”等字样,如《农村大众》报、《青年记者》杂志。如果不加相关文字,读者就搞不清《农村大众》、《青年记者》是报是刊还是书籍。

    缩写的文件名称、文章题目一般不加书名号,改用双引号(这是考虑到书名号内一般都是完整信息,例“国旗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省称或简称),但缩写后让人一目了然也可标注书名号(本文中《用法》及《新用法》就属此列)。 

   我们高三语文老师认为双引号和书名号之间的顿号或逗号都不能加的。若加了,则判为错误的。从鲁迅到李泽厚,一为白话文奠基开拓者,一为传承光大者,都是大学者。但他们的作品却在双引号和书名号之间加顿号或逗号 。 

    再看绝对的“矛盾”:

   (2006年济宁二模):C、我一定要跳起一为亲眼看看墙上的斑点到底是什么——是一枚钉子?一片玫瑰花瓣?还是木块上的裂纹?

   (2005年山东卷):A、姚明在整个NBA赛季中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成为关注的目标。这到底是什么原因?是他的体型?他的亲切?还是他的什么?

    显然,“是……还是……”是选择问句,只能用一个问号,但竟然前者被判为正确的!为什么?因为是从伍尔芙意识流小说名篇《墙上的斑点》抽出来的,原文就是如此用标点符号的。

   我觉得如果我的同行们都拿名家的特殊用法之处来考人家,谁都别想做出“正确”的答案。更不能拿名家误用标点的情况当正确选项。考试应考一般的、常规的用法。不能拿还没有说统一规范的用法来考学生,应宽容另一种也是广为作者所认可的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