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爷挑战珠穆朗玛峰:退休了! IRA 提领规则介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6:05:30

退休了! IRA 提领规则介绍  


美国国税局在2001年一月修订了IRA的提领规则,并在2002年生效,新的规则比以前简化了很多。主要的优点有三个:第一,最低规定提款额的计算将变得更简易。第二,最低规定提款额可能比旧规定低。第三,新规定让指定受益人,尤其是非配偶受益人保留IRA的税赋上的优惠。

最低提领规则

 除了完全没有最低提领金额限制的Roth IRA之外,其他个人退休帐户(传统IRA、滚存IRA等)都要在拥有人达到七十岁半后,开始每年作最低提领,并将提领金额填写在报税表上,作为收入缴税。如果没有依照规定作最低提领,那将会有罚金,罚款金额高达应提领的金额的一半。

 税法规定,退休帐户拥有人必须在达到七十岁半的下一年四月十五日前,作第一次最低提领。例如,拥有人在2002年一月一日达到七十岁半,他必须要在2003年四月十五日前,作首次最低提领。以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也一定要为当年作最低提领。

 提领的时机最主要考量的关键有两项,第一当然是须不需要钱?第二是提领后造成的税赋。是否需要这笔钱问题简单,提领后的税赋,则是需要计算的。由于税法容许第一年的最低提领,可在次年四月十五日前作,选择这样做的话,拥有人在第二年便要作两次最低提领,因为第二年本身的最低提领,也是要在当年十二月底前做。因此,要开始作第一年最低提领的人,必须考虑是否应留待次年才做,抑或在达到七十岁半的当年便作提领。如果在达到七十岁半当年就做最低取消,该提领金额便成为当年的报税收入。如果等到次年才做,次年便有两次最低提领金额,要报税的收入也增加了。每个人都要按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分开两年,抑或全部放在次年提领。

 每一个人可能有好多个IRA的帐户,有些开户时是可扣税的,有些是由401K转过来的滚存IRA,在作最低提领时,要将不同的IRA户口金额加起来计算。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IRA帐户中都要作提领,而是可以自己决定从那一个火哪几个IRA内提领。但在计算最低提领金额时,要将不同的IRA金额都计算在内。如果你的IRA包括可扣税和不可扣税两种,在计算提领时,一并要在填写8606税格时,去计算两种IRA的比例,来定要缴税的收入金额。

最低提领金额

 原来的IRA提领规则,在计算每年要作最低的提领金额时,是一项十分复杂的事,因为除了要考虑到拥有人本身的年龄外,还要将受益人的年龄算进去,然后要到几个「预期寿命表」上,找出一个基数,拥有人要选择两个计算方法(定期方法或重新计算方法)中之一个,用来计算每年要作的最低提领金额。老方法复杂繁复,无论是百姓或是国税当局,都觉得累赘。

 由2001年开始,大多数的拥有人(不论单身还是已婚)都是用同一个「预期寿命表」(除非配偶受益人比拥有人年轻十年以上),计算方法也不再分为「定期方法」或「重新计算方法」。

 新的规定要求IRA开户的机构提供列明IRA在年底时的价值报表。在次年时,拥有人就知道前一年底的价值后,拥有人只需将该价值除以计算表上符合拥有人年龄的计算基数。就可以算出最低提领额。

更富弹性

 在旧规定下,如果拥有人在70岁半时指定受益人,将锁定终生以及死后的最低规定提款额。在新规定下,则可更改指定受益人。此外,如果谨慎地安排指定受益人,帐户执行者及受益人也许可以最迟在去世后当年12月31日前更改指定受益人。

 在指定了主要及待确定的受益人后,受益人可以因同级的其他受益人的利益而选择放弃他们的受益部分,或将受益部分转给次一层的受益人。这种弹性可以让在世的配偶,有权力选择放弃继承,而将部分IRA转给子女或孙儿。(取材改写自林修荣先生IRA提款与Shwab同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