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亲奶嘴型号区分:岂能乱施道德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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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18日 08:30:05  来源: 北京晨报


中国社会正不断进步,公民意识显著提升,人们关注的视野越来越宽广,这对我们的民主素质提出了全新的考验。在今天,再美好的道德理想,也应与程序正义相匹配,再善良的举措,也必须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展开,否则,效果只能适得其反。
数百名志愿者在京哈高速上,不顾交通安全,拦截合法运狗车。又是报警,又是围堵,又是大造舆论,僵持达15个小时,最终以10多万元的价格“救”下了520条待宰狗。
关爱生命,扶危济困,精神固然可嘉,但如此行事,未免粗暴。
以我国目前的法律,尚未禁止食用狗肉,在本案中,收购方手续齐全,其运狗、贩狗的权力受法律保护。然而,志愿者们为达到自己“善良”的目的,不惜造谣中伤、暴力要挟,令合法者陷入困局,被迫妥协。这,实际上是将自己的道德标准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律有清晰的客观标准,而道德的标尺远没那么清晰。不同的人群,因文化、信仰、习俗不同,会有不同的道德标准。比如在清代,男人剪辫子、女人不缠足就是不道德的,而这些对于今天人来说,显然已无法认同。道德经常会发生变迁,自身标准往往不统一,同一个人在不同境遇下,有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道德判断。所以,现代社会必须依靠法律清晰的标尺,来界定我们的行为规范。
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这意味着价值多元不可避免,人们可以选择不同的信仰,不同的价值观,但前提是必须遵守共同的法律。谁也不能从自己的道德判断出发,不顾公意,便自行为别人提出行为规范。
如果爱狗人士可以拦运狗车,那么爱猪人士、爱羊人士怎么办?倘若将来再有爱菜人士、爱米人士、爱面人士出现,动辄就飞车拦截,强行救生,那么,我等岂不只能饿死了事?
尊重生命,必须从尊重人开始,可遗憾的是,在该个案中,爱狗人士不允许别人持不同意见,不允许他人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不着力于推动法律完善,仅对个体定点打击……凡此种种,哪里是尊重人的表现呢?而失去了人这个价值判断主体,爱狗人士们所尊重的生命,又是什么?岂不蜕变成一种高级炫耀?
中国社会正不断进步,公民意识显著提升,人们关注的视野越来越宽广,这对我们的民主素质提出了全新的考验。在今天,再美好的道德理想,也应与程序正义相匹配,再善良的举措,也必须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展开,否则,效果只能适得其反。(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