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草谷丙比值偏高:“瘦肉人”与“染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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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人”与“染色人”

作者:李吉诃德 2011-4-16 23:09:03 发表于:博客中国       中国人残害中国人的事情常如野火春风、雨后春笋,毒A之后就是毒B,毒火腿之后就是毒馒头,正好主副搭配。相信不久之后,染了色的毒春笋也会上市,或者已经上市,只是我们浑然不知罢了。
  
  有个问题,一个资产几十亿的企业为什么会为几头猪的蝇头小利把自己毁了?一个偌大上海的食品厂怎么会为了区区20几万而将毒馒头染来染去?这里自然有利益的驱使,蝇头小利也是利,必要时就连蝇头也要吞下,因为毕竟是肉。这是中国奸商的本性,积习难改。但也并不唯一与钱有关,更有他们得手后的“成就感”,是他们将他人当作可以虐害、可以欺瞒之物的得意与自豪,仿佛孙二娘“又一个SB喝了老娘的洗脚水”后的欢喜。
  
  中国的许多制假商人善做这样的“发明创造”,执着而乐此不疲。他们的“科研经费”并不比利润更低,他们的聪明才智也不比科学家更弱。若非专业,谁会想到三聚氰胺的奶,莱克多巴胺的肉?
  
  然而这也正是他们最败劣的地方——中国人最败劣的本性就集中在他们与人贩子两类人身上,不铲除他们,中国就只能是一个愚昧蛮荒的国家,连“发展中”都要名过其实。
  
  难。难在制造者、销售者、监管者互为狼狈,互为帮凶。双汇毒火腿、上海毒馒头之后,政府官员出面道歉,称监管不力,愧对人民。他们又何尝监管有力过?他们的全部只求对得起自己与上峰罢了——也正是黄俊杰声泪俱下的总结。
  
  据说染色馒头的发明者与制造者都已被刑拘,等待他们的或许就是一辈子呆在里面,以牢饭为生。如果法律尚有人性,就该叫他们吃自造的馒头,算做一种“法外开恩”。
  
  我以为一切与猪与馒头无关。只有“瘦肉人”才有“瘦肉猪”,只有“染色人”才有“染色馒头”。而“染色人”的存在又出于染色体,要么遗传要么变异,总之成了现在的德性。我以为这样的人应该回炉再造,但也并不看好他们能脱胎换骨。一旦发现有利可图,他们依旧还会重操前生旧业,行现世的罪孽。这类人等很像那位一边收拣垃圾一边熬制地沟油的“广东大佬”,两手抓,两手都脏,整个的人就是一块垃圾与油垢,自然只能顺着地沟流走。
  
  “瘦肉人”与“染色人”比较C蛋的地方有二:一是他们从来不吃自己的制品,只是拿去坑人。过去也有类似的例子,炸油饼的只吃隔壁的包子,蒸包子的只吃隔壁的油饼,当知道真相,翻脸都说“隔壁”的;二是事情败露后,从来不曾反省悔过,不是耍赖死扛,就是金蝉脱壳,瞒天过海,以为神鬼不知。
  
  “万隆万岁”过后,前日忽然报道有个什么双汇经理在商场里大嚼火腿,似要证明双汇产品从此安全等等。想来想去,双汇竟想出这样的招数,实在也是她该死的一个证明——这是一个毫无信誉、毫无改悔、毫无廉耻的“三毫无”企业,死倒成了她的正路。
  
  单就勇气与创意,我还是比较佩服之前的一位经理,有人说他们的涂料有毒,为了自证,他就当众把一杯涂料喝掉,还咂了嘴。我想双汇的这位经理也会咂嘴,还说“蒸香蒸好吃”。但又能怎么样呢?凭这就叫大家去买双汇?呸。
  
  不过它们也有积极的一面:因为“瘦肉猪”与“染色馒头”,我们才知道了奸商的黑与活着的悬。仿佛深圳大运会的清街闭户,使我们忽然发现中国的“高危人群”原来就隐藏在我们身边。又如前日政府猛烈抨击美国的“假人权”,使我们忽然发现世界上竟还有“人权”的概念——我想中国不能只有假劣产品,也最好有点儿“假”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