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盾水乐堂:[国学宗教]大王讲《孟子》--尽心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2:47:15
    大王讲《孟子》--尽心上(一)

  原文:
  
  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1)。知其性,則知天矣(2)。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3)。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4)。”
  
  
  
  解:
  
  孟子说:“人类认识的极端,不在物象全见,而在物理明见之上;要透过纷杂物象的感性反映认识阶段,升华完成对物流之律的共性的智慧认识阶段。智慧的共性揭示之道,是人类正确认识这个世界的正法。感性认识,理性升华,是人生与天得一的智慧知道。生死无碍,与天同流,就是人生与天得一的必然行道。
  
  
  
  注:
  
  (1)盡其心者,知其性也———尽心篇,是孟子思想中的“知道论”。是从人心物理,从人的内在认识能力和外在认识内容两个角度展开的论讲的,是个理性过程论述,所以表现在文章中,就必然是一个逻辑系统。心:人思之官,在此是指人的认识能力。尽:极致。知:智的假借字。性:人类认识对认识内容的反映。“尽其心者,”是工具性质的讲法,就是讲我们人类认识的根本目的,终极表现是什么。本句中的其是讲人,是讲人心之尽,人的认识极点。“知其性”这句话有两个层次:一是讲人心之尽,可尽于智(而不可尽于知);这是从人的认识本身来讲的知道的主体现象,第二个层次就是人心之尽的客体现象,也就是智尽的内容,讲它是物性,物的共性。知则可见物性,但因为人的感性认识能力的局限,所以知不可尽,于是人才要走理性认识的路子,把握共性抽象的方法,规律性的认识事物。所以所谓“知其性也”,也就是德学知道论“名万物之始”的认识阶段,是对事物现象的感性认识(一时一地之现象的,个别的、具体的);所谓“智其性也”,也就是德学知道论的“名万物之母”的认识阶段,是对事物现象的理性认识(全时全体之共象的,一般的、抽象的)。在这两句话里,要注意第一个其,特指的是尽心的主体,也就是说这个“其”是定义的了,是尽心之其,所以是指人,是心官所属,是要实现“尽心”认识目的的主观体。而第二个其,就指一切“性”的主体,它包括着人可以感知和理知的一切内容:可以根据人的先天感知能力感知的事物变化现象,是事物的可感性现象,这种现象的人类认识反映,就是感性认识,可以为人类凭感觉感知的事物现象,每一种都是该事物的“感性”。也就是说在这里要注意的是:感性,是人类可以感知的事物现象在人类认识中的反映,它不是事物本身,而只是事物的认识属性。当“知其性也”之知通加智字的时候,全句的意思就进入了另一个人类认识的哲学范畴,就是理性认识。因为智慧,是对事物系列现象中的共象之抽象,是抽象认识方法加工后的人类认识结果,我们在哲学中通常看到的本质,规律这些词,其实都不是人类只凭着感知能力而能直接感知的,因此所谓“本质、规律”只是略语,说全了,它们应该是“本质性现象、规律性现象”,每年都必然有春季现象,这就是规律性现象,它就象是一个周而复始的圆的运动,所以才称之为规律之“其律如规”。而有的春季现象并不是季季因律发生,那么我们就称之为偶然性现象,它与必然性、规律性、本质性现象共称现象,所以所谓偶然与必然,都是“性”的略语,是关于物象的认识属性的偶然和必然,因此讲全了就应该是偶然性,必然性。而与规律性现象区别的无规律性现象,与本质性现象区别的一般性现象之所谓,其实也都只是哲学哲学认识方法论的概念。所谓本质性现象,是讲一事物固有的运动现象,是一事物在人类认识中与其它事物因之得以区别的殊象。由于这种事物特殊现象,而不是这种事物的一般现象决定了一事物是一事物而非它事物,所以我们在哲学中,称人类对这种事物殊象的认识,为(决定着一事物)“本质性”认识。一个人“姓”什么,决定了他在百家姓中的殊性定义,所以百家姓的实质,从这个角度看,就是对人的一种区别方法。哲学方法论只讲合二为一和一分为二,所谓合二为一,就是哲学的基础方法,它揭示的是一切物象中的共象,这种共象揭示在人的认识中,就称为对事物的共性认识,母性认识,一般性认识,而共性、母性,一般,都是哲学略语。讲了一些哲学根本概念的问题,是为了更好的理解孟子文章,没有这些基础的概念认识,孟子文章中的理性判断,推论,就没有了基础,也就不可能得到正确理解,这是中国现代、当代哲学教育中的一块短板。所以在本句中,一定要明“性”,要知道它的本质,是人类认识概念,是对人类认识所反映的客观现象的概念化。也就是说,“性”只属于人类文明,“性见”是人类认识和保存、传递认识的信息方法的工具。就事物本身而言,只有现象(其实这也是人类感知能力的局限产物),就人的事物认识而言,只有“性”。
  
  (2)知其性,則知天矣———天:泛义地讲,它就是一个包括着人知与不知的所有的宇宙现象的人类认识概念。在哲学范畴内狭义地讲,则天就是一个这样的概念:天是万物共性的人类认识概念,它的基础是人类已经知道的全部事物的共性,并在哲学认识的范畴中展开,完成一个“它是全部宇宙内的事物都共有的第一属性”假设。这个第“一大”假设的具体内容,我们在中国哲学中最早最系统的认识完成,始见于《易经》。易者,变、化也。而这个所谓哲学“一大”的“变化为万物共性”的哲学认识,在西方哲学中,则使用了运动一词,也就如马氏哲学,先定义一个哲学概念为“物质”,然后再说明这个物质的哲学概念内容规范: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所以马氏哲学的认识观点的基础就是“世界是可知的而非不可为人所知的,它是运动的,“变化”就是马氏哲学对世界的最一般规律认识,也是第一大认识。“一大”为天。所以拉回来看孟子这句话,就还是两层次:一层是我们感知的一切物性,都是人类对“天象”的内容的具体反映。我们理知的“是物必变”的万物共性,则是人类对“天道”的智慧性认识。也就是说,见一物象,就等于见天一点,识天一性;见物象一,就等于见天一线,识天共性。所以感性之知物性,就是知天;理性之智物性,就是智天。
  
  (3)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存其心,是说人的知智能力,是个客观的存在。养其性,是说所以人就能够自物性之知的积累,达修养人对万物的共性之理见。“所以事天也”,是讲所以人就可以明“天”变化之道而趋之利,避之害,可以与天之运动,与万物变化同利、和谐。事:这个字在此定义了“天”的属性,事情讲物变化运动的过程的,而不是把天看做一个死东西。既然天也是“事”,那么我们就可以认识它,揭示它过程的规律性,利用它,以成人事,或者说共流共谐。
  
  (4)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讲完知天道,和谐于天道的道理后,接下来讲的就是认可了这种天道观的人的人生应该。也就是孔子所讲的“知命之君子”的人生正道。“夭壽不貳”是讲知天道,行于天道者,具体的长寿短命都就没有什么不同了,因为能把自己的生命运动与天道和谐,那么这样的人生,也就与天同流同寿了。所以这样的人生,就应该是一个修小我以成大我,顺天道以德我道的现象过程罢了。这样的世界观下的人生坚定,就是一种必然。认识天道,则知必然,顺于天道而人生,则和必然,必然之然,就是绝对自由。在这里孟子继前文说明了什么是德学中的“性、天”概念之后,对“命”概念又自然地完成了一个规范。
  
  
  
  讲:
  
  在读《论语》的时候,认真的学习都必然会注意到一个问题,就是性命天的概念问题。
  
  可能孔子觉得这是一个只能自修自觉的内容(我也个这样看,听讲者没有相应的哲学修养,就是讲了他也只能听听罢了),所以他似乎就没有和弟子多讲这些问题,因此孔子的弟子,曾经在笔记中特意地强调了这个问题,并不是他们不懂,提出问题的目的在于强调注意。
  
  注意什么?孟子本文开篇就讲明白了,君子人生,是君子认识的必然表现;君子认识,则是对天道变化的理性认识,君子人生,知天命,顺天命,与天得一罢了。
  
  
  
  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不知道天道变化的必然性,必然方向,不知道世界潮流,又怎么能顺之而昌,不智于天道之命而自强,岂不是自取灭亡之速?
  
  
  
  知天命,立达人;行天道,至和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