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湘君樱花飞舞时: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的不懈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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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的不懈探索

邱守娟 

    

    【摘要】毛泽东正确地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对社会主义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他的新民主主义理论指明了一条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道路。他领导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社会主义制度得以建立的政治前提。他领导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也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的探索为当前的社会建设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一

    社会主义作为一个问题很早就引起毛泽东的注意。毛泽东在1936年同斯诺的谈话中回忆说,他是1911年秋到1912年春在新军当兵时,从《湘江日报》上“第一次知道‘社会主义’这个名词”,他还“同其他学生和士兵讨论社会主义,其实是社会改良主义”。
    通过俄国十月革命,在五四运动大潮推动下,毛泽东对社会主义进一步予以关注和思考。他初步看到了俄国十月革命与法国大革命之间的区别。他说:“夫论政治革命之著明者,称法兰西;论社会革命之著明者,称俄罗斯,所谓‘模范国’是也。”他隐隐约约地知道,俄罗斯青年在宣传社会主义,俄罗斯在搞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一个美好的社会。
    但是,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在经济上政治上有哪些特征,当时毛泽东并不清楚。一方面,他把社会主义和民治主义联系起来,认为“俄国的政治全是俄国的工人农人在那里办理。……他们对于政治,要怎么办就怎么办。他们对于法律,要怎么定就怎么定。”因此,他在湖南自治运动中积极宣传民治,反对官治。他提出,湖南自治“宜采取民治主义及社会主义”。另一方面,他又把社会主义和世界主义联系起来,认为“俄国的旗子变成了红色,完全是世界主义的平民天下。”他所说的世界主义与帝国主义的殖民主义不同:“世界主义,愿自己好,也愿别人好,质言之,即愿大家好的主义。殖民政策,只愿自己好,不愿别人好,质言之,即损人利己的政策。”他在1920年12月1日写给蔡和森等人的信中再次指出:“这种世界主义,就是四海同胞主义,就是愿意自己好也愿意别人好的主义,也就是所谓社会主义。”
    可见,民治主义和世界主义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的最初理解。这种理解实际上反映了他争取人民民主和国家独立的强烈愿望。这正是当时中国人民面临的时代主题。
    真正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来源之一的是19世纪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的学说。他们对资本主义弊病的无情鞭挞和对未来社会的天才设想,为社会主义学说后来的发展提供了不少宝贵的启示。然而,由于两个伟大的科学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马克思和恩格斯改写了社会主义学说发展的历史。他们坚决摒弃了空想社会主义的空想性质,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
    与空想社会主义不同,科学社会主义不是基于所谓“人类理性”的要求,先由某个天才头脑发明一套新的更完善的社会制度,然后再通过宣传和典型示范将这套制度从外面强加于社会;而是立足于社会现实,完全通过对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矛盾的科学分析,考察社会主义赖以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揭示实现社会主义的现实途径和力量。
    显然,科学社会主义由以出发的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在中国是不存在的。当时中国社会的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因而不具备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实现社会主义所必需的社会历史条件。但是,这一点并不妨碍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的追求,因为他主要不是通过研究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而是通过观察俄国十月革命这一现实范例来理解社会主义的。既然俄国人能够在一个经济落后资本主义很不发达的国家成功地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那么中国人同样可以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1921年,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时就下定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党的第一个纲领明确规定,要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消灭资本家私有制。这些规定表明了包括毛泽东在内的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特征的初步认识。但是,由于他们对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社会实际缺乏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因而还没有找到一条能够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通向社会主义的现实道路。
    党的二大已经认识到,在中国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直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是行不通的。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第二步才是社会主义革命。历史证明,中国革命的第一步不能走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老路。一方面,国际环境不容许中国成为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国家;另一方面,中国软弱的资产阶级无力承担彻底完成资产阶级革命的任务。因此,领导中国革命的重任不能不落在中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肩上。历史同样证明,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的过程中,那种企图把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合并在民主革命阶段去完成,将二者“毕其功于一役”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其结果只能把革命引向失败。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首先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在此之前,实现社会主义是谈不到的。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理论正确地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指明了一条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道路。他说:“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而在中国,为民主主义奋斗的时间还是长期的。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联合统一的国家,没有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即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发展,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一句话,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

                                       二

    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是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产生的,是中国革命经验的总结。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指出,中国的新民主主义国家体制只能是无产阶级领导下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他说:“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一方面和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那是旧民主主义的共和国,那种共和国已经过时了;另一方面,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那种社会主义的共和国已经在苏联兴盛起来,并且还要在各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起来,无疑将成为一切工业先进国家的国家构成和政权构成的统治形式;但是那种共和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还不适用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因此,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在一定历史时期中所采取的国家形式,只能是第三种形式,这就是所谓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
    后来,毛泽东把这种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式定义为人民民主专政。1948年9月,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报告时,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概念。他说:“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接着,他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又说:“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主要是,对敌人实行专政和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由于中国是一个历经数千年封建统治而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并非易事。其艰巨性和复杂性不仅在于民主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党务以及国际关系等各个方面,而且还在于各个方面都要正确处理诸如民主与纪律、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法制等各种矛盾和关系。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建立并不是民主建设的完成,而是民主建设在新条件下的继续。只有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人民才有可能运用民主的方法教育自己,改造自己在旧社会形成的,在新的社会制度建立以后不可能很快消失还将长期存在的旧习惯和旧思想,使自己继续前进。
    人民民主专政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实现工业化。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就明确提出:“我们共产党是要努力于中国的工业化的。”他说:“中国落后的原因,主要的是没有新式工业。日本帝国主义为什么敢于这样地欺负中国,就是因为中国没有强大的工业,它欺侮我们的落后。因此,消灭这种落后,是我们全民族的任务。”
    以落后的生产工具和分散的个体经济为特征的家庭农业和家庭手工业,是封建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任何民主的社会制度都不可能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建立在大机器生产和工业化的基础上,中国要民主富强也要发展自己的工业。然而,正如毛泽东所说:“在一个半殖民地的、半封建的、分裂的中国里,要想发展工业,建设国防,福利人民,求得国家的富强,多少年来多少人做过这种梦,但是一概幻灭了。许多好心的教育家、科学家和学生们,他们埋头于自己的工作或学习,不问政治,自以为可以所学为国家服务,结果也化成了梦,一概幻灭了。”历史证明,没有一个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的中国,就不可能建设真正大规模的工业。没有工业就没有巩固的国防,也就没有人民的福利和国家的富强。
    在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的时候,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再次谈到工业问题。他回顾历史经验后指出,解放中国人民的生产力,使之获得充分发展的可能性,有待于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在全中国境内的实现。“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获得之后,中国人民及其政府必须采取切实的步骤,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如无巩固的经济做它的基础,如无进步的比较现时发达得多的农业,如无大规模的在全国经济比重上占极大优势的工业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交通、贸易、金融等事业做它的基础,是不能巩固的。”他说:“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斗争,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
    正是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前提下,1956年在中国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制度由此建立起来。

                                       三

    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搞运动的方式。农业合作化是一场运动,有力地推动着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就提出,革命胜利后,在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的同时,要对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采取利用和限制的政策。实际上,共产党从接收大城市之日起,就立即着手将官僚资本收归国有。由于中国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的比例是八比二,新中国成立后没收了全部官僚资本,也就消灭了中国资本主义的主要部分,从而拉开了改造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序幕。接着,党在调整工商业方面实行了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国营企业向私营企业加工订货,或收购包销私营企业的产品。这样一来就增加了对私营企业的限制。
    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限制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反抗。不少资本家在承建国家工程、完成加工订货任务的过程中,利用各种办法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赚取不义之财。他们还采取各种手段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致使那些意志薄弱者走上犯罪道路。针对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毛泽东于1951年底在党和国家机关内部发动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接着1952年初又在工商界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三反”、“五反”运动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一个重要步骤。其结果,使工人、店员监督生产经营的制度在很多企业逐步建立起来,开始造成国家有可能完全控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局面。经过这场斗争,资产阶级开始懂得:只有服从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法令,接受工人、店员的监督,老老实实地经营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才有光明的前途。
    在“三反”、“五反”运动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双重推动下,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展很快。1955年10月下旬,毛泽东两次约见工商界代表谈话,此后仅用了三个月时间,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基本完成了。薄一波回顾说:“1956年1月15日,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集会,在郊区农民代表报告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喜讯之后,工商界代表乐松生在天安门城楼,向毛主席报告首都已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喜讯。继北京之后,全国大城市和50多个中等城市,于1月底全部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成功经验主要是,在农业方面,中国的合作化运动避免了苏联农业集体化以后几年内发生的那种农作物减产的现象,出现了增产的局面;在工商业方面,成功地实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曾经提出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毛泽东曾经提出一个检验合作化运动的标准。他说:“一切合作社,都要以是否增产和增产的程度,作为检验自己是否健全的主要的标准。”
    十月革命后,列宁曾经设想用和平赎买的方法对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但是由于资产阶级的强烈反抗而未能如愿。这一设想在中国变成了现实。所谓赎买与购买的不同在于:它不是国家拿出一笔钱或者发行公债去购买资本家的生产资料,也不是用突然的方法一次完成;而是逐步进行,在一段时期里由工人为资本家生产一部分利润。这种赎买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前采取“四马分肥”的形式,即把企业每年盈利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职工福利奖金和资方股息红利四个部分,资本家所得只占其中的四分之一。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赎买采取了“定息”的形式,即不论企业盈亏,统一由国家按照合营时清产核资确定的私股股额,每年发给资本家5%的固定股息。
    定息是中国共产党的创造。实行定息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具有重要意义。正如陈云所说:“实行定息有很大好处。实行定息以后,工厂的生产关系有了很大改变,国家对工厂的关系,资本家对工厂的关系,都改变了。定息就是保持私股在一定时期内的定额利润,而企业可以基本上由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来经营管理。这样,资本家得到了好处,我们得到了更大的好处……由于生产关系的这种变革,国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方法全部可以采用。”
    二十多年以后,邓小平说过这样一段话:“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最光辉的胜利之一。这个胜利的取得,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工人阶级执行了毛泽东同志根据我国情况制定的马克思主义政策,同时,资本家阶级中的进步分子和大多数人在接受改造方面也起了有益的配合作用。现在,他们作为劳动者,正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四

    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深刻教训主要是,速度过快、时间过短、工作过粗,从而遗留下一些问题。社会主义改造的实际速度大大超出了人们的预料,也超出了毛泽东本人的预料。毛泽东在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过程中曾反复说明,要用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三个五年计划就是十五年,如果从1953年算起,要到1967年:如果从新中国成立时算起,加上经济恢复时期的三年,则为十八年。实际上,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只用了四年,即使从新中国成立时算起也不过七年。
    根据苏联经验,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是同步进行的。苏联在宣布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前,在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后,就宣布实现了工业化。毛泽东在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时候也设想,中国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步进行,大约经过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一年一小步,五年一大步,迈出三个大步,在基本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基本上建立起我们自己的大工业。
    1955年7月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指出:“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这时,他已经感觉到,工业化较之社会主义改造要更长的时间。他说:“由于我国的经济条件,技术改革的时间,比较社会改革的时间,会要长一些。估计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农业方面的技术改革,大概需要四个至五个五年计划,即二十年至二十五年的时间。”
    社会主义改造出人预料的进展速度显然是工业化不可能跟上的。当中国共产党在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宣布,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时候,工业化的进程实际上刚刚起步。当时,毛泽东在八大开幕词中说:“要把一个落后的农业的中国改变成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化的中国,我们面前的工作是很艰苦的,我们的经验是很不够的。”他在接见参加八大的南斯拉夫代表团时还说:“要使中国变成富强的国家,需要五十到一百年的时光。”
    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初步建立起来了。与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论证的科学社会主义不同,甚至与苏联所建成的现实社会主义也不尽相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工业化之前,是在缺乏工业化提供的经济技术基础的情况下,是在一个大农业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中国既是一个社会主义的大国,又是一个经济落后的穷国,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的矛盾。
    为了在理论上反映这一矛盾,毛泽东采取了两种做法:一是在八大以后到1958年这段时间,在各种不同场合继续使用“过渡时期”这一概念,以表明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尚未完成;二是将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建成区别开来。他说:“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他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还需要有一个继续建立、巩固和逐步完善的过程,“要使它最后巩固起来,必须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的建成离不开工业化。
    为了在实践中解决这一矛盾,毛泽东举起了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1958年毛泽东制订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初衷,是为了尽快改变我国经济落后的面貌,加速实现工业化的进程。他认为,新中国成立后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很短时间内基本完成,从而为加快经济建设步伐提供了有利条件。在这种形势下,只要把广大人民群众动员起来,大家齐心协力,什么事情都可以办好。“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就是一个发动群众、鼓舞士气的口号。
    在总路线指引下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都是不顾客观规律,盲目发挥积极性创造性造成的重大失误。这一切,不但没有加速我国的经济发展,反而挫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破坏了生产力发展应有的平衡。
    为了克服盲目性增强自觉性.1958年11月到1960年2月期间,毛泽东开始从理论上探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他反复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什么叫建成社会主义?指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
    这时,毛泽东已经认识到,在中国建成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他说:“苏联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以后,大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百分之七十,就宣布实现了工业化。根据统计,我国一九五八年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六十六点六:一九五九年计划完成后,估计一定会超过百分之七十。即使这样,我们还可以不宣布实现了工业化。我们还有五亿多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如果现在就宣布实现了工业化,不仅不能确切地反映我国国民经济的实际状况,而且可能由此产生松劲情绪。”接着,毛泽东又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宏伟任务:“建设社会主义,原来要求是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学文化现代化,现在要加上国防现代化。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完成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艰巨任务,建成社会主义不要讲得过早了。”

                                       五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的探索长达半个多世纪,留下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发掘这些资源对于当前的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尽管毛泽东没有提出和使用“社会建设”这个概念,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即不是从概念的文字表现形式,而是从概念的思想内容的角度去看问题,人们就会有新的发现。当前所说的“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其重点是改善民生。而关注民生的思想在毛泽东的著作中是非常突出的。
    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就提出了关心群众生活的问题。他说:“我郑重地向大会提出,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妇女群众要学习犁耙,找什么人去教她们呢?小孩子要求读书,小学办起了没有呢?对面的木桥太小会跌倒行人,要不要修理一下呢?许多人生疮害病,想个什么办法呢?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
    如果说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关注民生思想的首要之点是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的话,那么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关注民生思想最突出的表现,当属在方针大计上实行以农、轻、重为序的产业结构布局。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是一切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共同规律。斯大林把这个规律具体化为优先发展重工业。当时,斯大林在指导思想上有一个错误,就是过分强调发展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苏联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采取义务交售制等办法,取之于农民的太多,付出的代价极低,因而损害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粮食产量长期上不去。一些东欧国家也存在由于轻重工业发展太不平衡而产生的严重问题。
    毛泽东及时发现了上述问题。20世纪50年代中期,他提出在中国工业化的道路上要实行工农业同时并举。1956年4月,他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这是已经定了的。但是决不可以因此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如果没有足够的粮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首先就不能养活工人,还谈什么发展重工业?所以,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必须处理好。”他还指出,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要加重一点对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他认为,这样做的结果,可以更好地供给人民生活的需要,使工业发展的基础更加稳固。
    1957年1月,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再次讲到农业问题。他说:“全党一定要重视农业。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极大。要注意,不抓粮食很危险。不抓粮食,总有一天要天下大乱。”1957年2月,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阐述中国工业化的道路时又说:“我国是一个大农业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工业才有原料和市场,才有可能为建立强大的重工业积累较多的资金。”1959年6月底7月初,他在庐山会议的讨论中提出:“过去安排是重、轻、农,这个次序要反一下,现在是否提农、轻、重……过去陈云同志提过:先市场,后基建,先安排好市场,再安排基建。有同志不赞成。现在看来,陈云同志的意见是对的。要把衣、食、住、用、行五个字安排好,这是六亿五千万人民安定不安定的问题。后来,他还要求他的秘书们和《人民日报》总编辑一起讨论一下“衣食住行用五大要政”。
    从工农业同时并举,到农、轻、重为序的产业结构布局,再到衣食住行用五大要政,贯穿其中的基本思想是关注民生。毛泽东认为,关注民生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它比旧制度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更能够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其目的是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终要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逐步改善上。
    毛泽东关注民生的思想在他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得到多方面展开。其中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矛盾,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特别是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关于教育普及和教育公平;关于在社会资源分配和社会收入分配上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关于社会福利保障;关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等,这一切具有开拓性的理论、思想和实践,都为当前的社会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363期,摘自2011年第2期《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