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氟沙星胶囊治感冒吗:4深圳政府能够平抑房价 杰出人才可"白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0:31:47
杰出人才可“白住”,学士学位人才每月可享200元房租补贴
  
  ■人才安居新政6月1日起实施
  
  “请你们放心,十二五期间深圳政府能够平抑房价。”昨天,在全市人才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王荣说。会上,22位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的人才,获发人才安居住房钥匙。
  
  昨天,我市人才工作会议上发布了《深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征求意见稿)》和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1+5”文件。首届“鹏城杰出人才奖”10位获奖者每人获一次性50万元奖励;22位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的人才,获发人才安居住房钥匙,5个入选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的深圳团队获发配套资金1000~4000万元。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昨正式出台,6月1日起实施。从杰出人才到普通大众,都能享受到安居新政。《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中的各层次人才都可以享受到补贴,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
  
  人才中,杰出人才真正杰出的话,可以实现“白住”。未在我市享受过购房优惠的杰出人才可申请免租入住200平方米的住房,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届满后可以续租。杰出人才在本市工作居住满10年,或者经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且入住后在本市工作居住满5年的,可以申请赠与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但是,没有用人单位肯用的杰出人才,则会丧失这一资格。
  
  领军人才可选免租房或购房租房补贴。国家级领军人才可免租150平方米左右,地方级领军人才可免租100平方米左右,后备级人才可免租80平方米左右,租期3年。领军人才买商品房时,可申请购房补贴。未住免租房、未享受政策购房的领军人才,可以申请3年的租房补贴,国家级领军人才4800元/月、地方级领军人才3200元/月、后备级人才2560元/月。
  
  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高、中初级人才家庭租赁房不超过60平方米,单身租赁房不超过40平方米。如果不住公租房,可领3年补贴,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2000元/月、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1500元/月、具有博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1000元/月、具有硕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500元/月、具有学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200元/月。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6月1日起施行
  
  各类人才均可享受安居优惠
  
  从今年6月1日起,无论是新来深的大学毕业生,还是新引进的具有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或是在深的领军人才、杰出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享“安居”优惠。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人才工作会议获悉,《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从6月1日起施行。
  
  人才安居采取两种方式
  
  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实物配置包括免租住房、产权赠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暂行办法》覆盖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针对不同层次人才制定了相应安居标准。《暂行办法》中的“人才”根据《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进行认定。
  
  杰出人才免租住200平方米房
  
  对于“杰出人才”,如果未在我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可申请免租入住200平方米的住房。该免租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不超过10年,10年期限届满后可以续租。杰出人才在我市工作居住满10年,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且入住后在我市工作居住满5年的,可以通过其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赠与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
  
  领军人才3年住房免租
  
  对于“领军人才”,如果未在我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可以申请免租3年的住房,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须具有本市户籍。领军人才免租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国家级领军人才150平方米左右,地方级领军人才100平方米左右,后备级人才80平方米左右;未在我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领军人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不超过《暂行办法》规定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价的50%,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80%和20%。购房补贴合同签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领军人才一次性发放30%的购房补贴,剩余70%在5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此外,领军人才如果未在我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住房,可以申请3年的租房补贴,具体的标准为:国家级领军人才4800元/月,地方级领军人才3200元/月,后备级人才2560元/月。
  
  正高职称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
  
  对于“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如果在我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我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中初级人才和新引进高级人才,工作单位属于本市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录范围,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租房补贴:一、新引进的高级人才: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二、中初级人才: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高、中初级人才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60平方米;单身高、中初级人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40平方米。
  
  此外,用人单位所在片区如果没有公共租赁住房的,高中初级人才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2000元/月,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1500元/月,具有博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1000元/月,具有硕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500元/月,具有学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200元/月。高、中初级人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租房补贴的期限均不超过3年。
  
  安居型商品房六成向人才供应
  
  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我市安居房建设重点面向人才和户籍“夹心层”,其中面向人才供应的安居房建筑面积占安居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
  
  购买安居房的申请人必须符合具有本市户籍,参加医疗保险累计3年或者5年以上、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前5年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等条件。
  
  根据《暂行办法》,在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中,对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筹,总量上将配建不低于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房,面向人才供应的安居房建筑面积占安居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
  
  新建安居型商品房户型主要按照两居室户型设计,适度安排一定数量的一居室和三居室户型,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暂行办法》规定了申请安居房的具体条件。安居房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必须具有深圳户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参加本市医疗保险并累积缴费5年以上,或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保累积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申请人如果是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购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安居型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