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手连招教学:宗教分类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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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起源于公元前6世纪的印度,后分化为大乘、小乘两派。小乘佛教(南传上座部佛教)正式名称
“巴利语经典系佛教”。约在公元3至6世纪,佛教由印度或斯里兰卡传入缅甸,再从缅甸传入西双版纳。
佛教传入之初称“摆坝派”,没有被傣族群众 接受。后传入的一派称“摆孙派”,即被群众所接受,
成为普及派。由于佛教宣扬的消极、忍耐、调和、轮回、因果报应等有利于维护傣族封建领主的统治,
受到统治者的赞扬、拥护并极力推广,所以成为傣族、布朗族信奉的宗教。
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基本思想和教义有四缔五蕴、十二因缘、三法印、轮回、业报。其经典总称三藏:
一、《经藏》,傣语“苏点大比打嘎”;
二、《律藏》,傣语“维乃压比打嘎”;
三、《论藏》,傣语“阿皮坦玛比打嘎”。另外还有许多藏外典籍。南传上座部佛教要求僧侣、信徒严格遵守十戒:
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说谎(不记前仇)、不酗酒、过午不食、不观听歌舞、不戴花不抹香水、
不坐高处、不积蓄金银财宝。
西双版纳的佛教建筑主要是佛寺、布萨堂(戒堂)、佛塔三大建筑,特别是佛寺和佛塔遍
布傣族、布朗族居住的村村寨寨,其中不乏国内外有名的精品,成为西双版纳的一大景观。
南传上座部佛教的佛事活动和佛教节日名目繁多,主要有如下9项:
1、傣历6月份的浴佛节,就是傣历新年,外地人称“泼水节”。
2、“毫瓦萨”(傣历9月15日)和“卧瓦萨”(傣历12月15日),
即“关门节”和“开门节”。整整3个月为净居斋戒期。
3、赕,即布施。是信众对寺僧的捐献活动。节日繁多,一年内至少赕7次以上。
4、“毫干”,即禁忌日,时间在傣历2月份。
5、“播帕”,即升和尚。
6、“痕帕洼”,即祭佛山。
7、“松桑卡”,时间傣历 5月15日,为比丘集结日。
8、“播董”,即竖旗杆。
9、“机光罗”,即烧白柴堆,祝贺帕召
升天。傣族、布朗族的每个男子到七八岁左右,都要到佛寺当一段时间和尚,才有结婚、
成家立业的权利和义务,否则,被人瞧不起。当和尚的时间长短不一,有的则终身为僧。

西藏佛教的起源
佛教起源于古印度(天竺),相传于公元前六世纪由北天竺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净饭王的长子悉达多·乔答摩所创立,距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悉达多传说生于公元前565年,死于公元485年,活了大约八十岁,大致与我国的孔子同时。因他是释迦族人,所以后来他的弟子又尊称他为释迦牟尼,意为释迦的圣人。
佛教是在古印度奴隶制度下,社会极为动荡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当时的印度社会生产力已发展到普遍使用铁器,农业生产的水平有了提高,手工业和商业也随之发达起来,一批城镇小邦兴起(迦毗罗卫国就是当时的一个小邦),经常互相侵并,发生冲突。在政治上,雅利安人自中亚细亚进入印度河流域,征服了土著民族后,创立了野蛮的种姓制度。种姓制度把人分为四等,掌握祭祀文教的僧侣(称为婆罗门)为最高的社会阶层,奴隶(称为首陀罗)是最下贱的阶层。首陀罗是非雅利安人,受着极残酷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被婆婆罗门随意驱逐甚至残害。这种不平等的种姓制度,不仅被订在法律中,还神圣不可动摇地规定在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婆罗门教义中。当时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集中反映在种姓制度问题上,形成了尖锐复杂的斗争,导致社会动荡,生产下降,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得不到温饱和安定。痛苦、失意、无望、颓废是当时一般的社会情绪。
这种社会情绪也使作为一个小邦王子的悉达多受到感染,他思想日益苦闷,产生了消极厌世的念头,不愿继承五位,便外出寻道。开初他也想从婆罗门教中皖出解除苦难的方法,但终于不合心意,便舍弃了婆罗门教,闭居山林静坐。经过几年的冥思苦想,一天他坐在一棵毕钵罗树(后被称为菩提树。菩提就是“觉悟”的意思。)下终于悟出了解脱苦难之道,便宣布自己成了佛了。后来他便到中天竺各地进行传教活动,组成僧侣集团,逐渐形成了佛教。到他死的时候,佛教在社会上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
佛教的教义是一个相当庞大、精细的唯心主义体系,后来由于不断的传播,发展成为许许多多不同的流派,教义就显得更为杂乱了。
“四谛”是佛教的基本教义之一。据称是释迦牟尼最初说教的内容。四谛即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谛”是真理的意思,四谛就是佛教的“四大真理”。所谓“苦谛”,就是说人世间一切都是苦的,人生一世会遇到生、老、病、死……十六苦(或说八苦),没有丝毫乐处,引导人们去厌恶人世。所谓“集谛”,指造成世间人生及其苦痛的原因(“集”是“原因”的意思)找来找去佛教徒找到了两条原因:一条叫“业”(干事情),这是致苦的正因;一条是“惑(烦恼)”,这是致苦的助因。业和惑产生出无数苦果,如果断绝业和惑,苦果自然随之断绝,就可以达到“寂灭为乐”的境界,这就叫“灭谛”。要达到这种理想的境界,就必须修道,这就是“道谛”。佛教所说的“道”就是涅盘之道。所谓“涅盘”译义为灭、灭度、寂灭、圆寂、不生、无为、安乐、解脱等等,实际就是死的化名(这种化名多至六七十个)。佛教修行,以涅盘为极目的,其实就是引导人们去求死。四谛之中,苦、灭二谛尤为重要。人生最苦,涅盘最乐,这就是佛教的基本思想。是最脆弱、最怯懦的思想。对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一点也不敢触动,仅以消极厌世和追求死亡的说教来麻痹人民的斗争意志。苦谛以生老病死等作为人生中最大的苦难,认为任何人都不可能逃脱这些苦难,穷人是这样,富人也是这样,这就很巧妙地掩盖了阶级矛盾,抹煞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是造成被压迫人民痛苦的根源。这种说教当然是对剥削阶级有利的。诚然,剥削阶级也会遇到生老病死等问题,但他们是从剥削阶级的贪欲本性来考虑这类问题的,即如何才能长寿,如何在来生来世也能保住荣华富贵的地位等等。而这种说教,不仅迎合了剥削阶级的贪欲心理,还为他们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剥削阶级在纵情享受的同时,分出一部分财物施给寺庙,就可以得到极大的福报。“施佛塔庙,得千倍报;布施沙门,得百倍报。”佛教正是这样向剥削阶级廉价地出售进入天国的门票。
佛教在进一步分析苦难和造成苦难的原因时,提出了“十二因缘”说。认为世界上各种现象的存在都是依赖于某种条件的,离开了条件,也就无所谓存在。人生命的起源和过程也是依赖于条件的,这就是十二因缘。即无知(“无明”)引起意志(“行”),由意志引起了精神统一体的“识”,由识引起身体的精神和肉体(“名色”),有了名和色,就形成了眼、耳、鼻、舌、身、意(心)等感觉器官的“六处”,六处引起和外界接触(“触”),由触引起感受(“受”),由受引起贪爱(“爱”),由爱引起对外界事物的追求索取(“取”),由取引起生存的环境(“有”),由有引起“生”,再由生引起了“老死”。所以说到底,人生的痛苦是由无明引起的,只有消除了无明,才能获得解脱。佛教经典又把十二因缘说解释为“三世因果报应”说。即:无明、行是过去因,感现在果;识、名色、六处、触、受是现在果;爱、取、有是现在因,感未来果;生、老死是未来果。宣扬人们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各种遭遇,都是自己前世所作“善业”或“恶业”的结果,是早就注定了的,无法改变的。这就为剥削阶级残酷剥削劳动人民,荒淫无耻地进行享受提供了根据,把劳动人民由于剥削制度造成的苦难亦解释为合情合理的事情。这种说教起着掩盖剥削阶级的罪恶和让劳动人民服服帖帖当牛作马的反动作用。根据“因果报应”,佛教又提出“轮回”的说教。“轮回”的原意是“流转”的意思。佛教沿袭婆罗门教的说法而加以发扬,宣称一切有生命的东西,会永远在所谓“六道”中生死相续,有如车轮的旋转不停一样。根据佛教经典所谓“六道”是指:天、人、阿修罗(一种鬼怪恶神)、地狱、饿鬼、畜生。人若做了善事(指信佛等),死后就可升入天界。人若做了坏事(指不信佛,不安于自己的命运,触犯了他人的利益等)死后就会变成畜生,变成饿鬼,或堕入地狱。这种说教,实际上成为反动统治阶级用来恫吓劳动人民群众,对他们进行精神奴役的一种手段。
释迦牟尼死后百余年间,佛教发生分裂:一派称为“上座部”,主要由一些长老组成;另一派称为“大众部”,拥有广大的僧侣,公元前一世纪前后又由大众部的一些支派组成“大乘佛教”,并且称呼非大乘佛教的教派为“小乘”。大乘宣称自己这个教派是“普渡众生”的,说小乘是只管自己修行得道,得了道就当“罗汉”,不管别人,所以很不可取。他们把罗汉称之为“自了汉”,是带有一点轻蔑的意思的。大乘打着普渡众生的招牌,宣称自己宁愿入地狱渡人,也不愿自己先解脱。这是很能换得人们的同情和尊敬的,所以大乘比小乘具有更大的欺骗性。
大乘佛教中又有“空宗”和“有宗”的不同派别。空宗(又称“中观宗”)是公元三世纪,由龙树、提婆创立的一个派别。空宗宣扬“一切皆空”的教义,很有导致把佛自身也否定掉了的嫌疑,所以遭到了另一些佛教徒的反对。后来世亲、无著才创立了“有宗”。有宗又称“瑜珈宗”是针对空宗来的,认为不能象空宗那样讲,不是一切皆空,佛还是真的、有的。有宗宣扬“万法唯识”的教义,认为一切客观事物都是佛性的表现,最终也都要归到佛性一来,主张的是唯心主义的主观意识论。
传说龙树是大乘佛教的祖师,他不仅创立了大乘空宗,而且还把佛教某些教义和婆罗门教的某些教义、仪式相结合,创立了“密宗”,(或称“密教”)。后称密宗以外的教派为“显宗”(或称“显教”)。所谓密宗,一是主张秘密传教;由一人直接传授给另一人,弄得很神秘;一是搞惑世欺众的巫术和烦琐的宗教仪式。密宗是比其它宗派更秽浊的污水。佛教出现了密宗以后,就走入绝境了。
孔雀王朝时期(约公元前324-185年),佛教被定为印度的国教。当时印度海上交通发达,对外关系活跃,国家甚至发动佛教传教士远赴国外以扩大政治影响,佛教由此便逐渐向亚洲其它各国传播。南从印度到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等国,北经帕米尔高原,在公元前后传入我国,再由我国传入朝鲜、日本、越南等国。南传教以小乘佛教为主,北传教以大乘佛教为主,以后佛教便一步步地发展成了世界性的宗教。佛教传入各国各地区后,又与当地的思想意识、宗教相结合,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显得相当活跃。但在印度,中世纪后佛教便逐渐为印度教所融化,到十三世纪就衰落了。
西藏的佛教是在公元七世纪,同时由我国内地和印度、尼泊尔传入的。由我国内地传入的主要是大乘佛教,由印度、尼泊尔传入的主要是密教。佛教传入西藏后,曾经为苯教所不容,佛教和苯教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后来终于战胜了苯教,同时也融合了苯教的一些教义、神祗和仪式,并形成了自己浓厚的地方特色。这种带有地方特色的西藏佛教,后来被外地人俗称为“喇嘛教”。


中国有三大宗教:佛教、道教、儒教,其中土生土长的只有道教,它产生于东汉中叶。
有苦难的地方就容易产生宗教。东汉中期以后,统治日益腐朽和黑暗,社会动荡,自然灾害频繁,民不聊生。道教便在这种社会历史条件孕育而生。
道教的产生和其思想、方术的渊源关系密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神仙思想和神仙方术。燕齐一带出现的鼓吹长生不老术的神仙方士,用战国时齐人邹衍的五行阴阳学说解释方术,从而形成了所谓神仙家,即方仙道。
2. 古代的宗教思想和巫术。古代社会中,人们对日月星辰、河海山岳和祖先顶礼膜拜,视之为神灵,并逐步形成了一个天神、地抵和人鬼的神灵系统,道教把其中的许多神灵作为道教神灵的组成部分。殷商时人们认为,卜巫可以决疑惑、断吉凶,巫师可以通鬼神,依仗巫术可以为人们祈福避灾。道教吸收和继承了这种巫术。
3. 黄老思想。在传说中,黄帝和老子为道家创始人。黄老思想包含很多神秘主义的因素。许多神仙方士把黄老之学与神仙方术相结合。至东汉,他们进一步将黄帝、老子神秘化,又由着重尊崇黄帝,转而推崇神话后的老子,逐步形成崇奉老子为神明的黄老道,并与方仙道逐步合流,这是早期道教的前身。
4. 世俗传说。随着道教的发展,又把民间传说中的各路神仙融人道教。比如“八仙”,比如阎王与十八层地狱、玉皇大帝等,因此道教完全是中华民族的世俗宗教。
5. 维神学。“ ”是一种宗教性的预言;纬是相对于儒家经典而言,即用图 的观点结合邹衍的阴阳五行思想来解释儒家经典,推验灾异祯祥,这种风景由西汉儒生董仲舒首倡,继而形成了 纬之学,致使儒家经典宗教化。西汉末至东汉初,由于统治者的提倡, 纬之学盛行,儒生与方士逐渐合流,造成极为浓厚的宗教气氛,这极大地推动了道教的形成和出现。

与佛教、伊斯兰教并列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崇奉耶稣为救世主。分为许多派系,包括罗马公教(在中国亦称天主教)、正教(亦称东正教)、新教(在中国通称基督教或耶稣教)三大派系和其他一些较小派系。各派系内部亦常分成一些派别或宗派。起源于1世纪巴勒斯坦地区,相传为犹太的拿撒勒人耶稣所创立。信奉者称耶稣为基督(希腊文Christos,转译自希伯来文māshiah,汉译弥赛亚,意为受膏者,原意指上帝敷以圣膏油而派立来复兴以色列国的救世主)。最初为犹太教一下层派别。1~2世纪间逐步同犹太教分裂,成为新的宗教。基督教一词最初见于2世纪初安提阿的伊纳爵《致马格尼西亚教会书》,指区别于犹太教、崇奉基督为主的新教派。此后传及地中海东部沿岸各地。4世纪成为罗马帝国国教。中世纪时在欧洲占统治地位,是欧洲封建制度的重要支柱。11世纪分裂为罗马公教和东正教。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新教又从罗马公教中分裂出来,出现了路德宗(亦称信义宗)、归正宗(亦称加尔文宗)和安立甘宗(亦称圣公宗)三大新教主流派;后又陆续分化出其他许多宗派。以后,基督教各派系逐渐传遍世界各大洲,对欧美各国历史、文化有深远影响。



早期基督教



历史背景 公元前后,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征服地中海沿岸欧洲、西亚、北非的大部地区,建立起庞大的奴隶制世界性帝国——罗马帝国。统一的大帝国促使希腊和罗马哲学熔于一炉,东、西方民俗和宗教互相渗透。这时帝国境内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十分尖锐,奴隶起义和民族独立战争此起彼伏。但各次起义都在强大的帝国武装残酷镇压下失败。各被压迫民族,尤其是其下层劳动群众,无力在经济、政治、军事上获得解放,其义愤和渴望更加强烈地表现于宗教激情。当时罗马帝国境内,各种形式的宗教到处孳生、流传。基督教即产生于这样的历史环境中。

犹太民族建立的国家自公元前6世纪亡于巴比伦后,先后经历波斯和希腊的统治。公元前167年马加比起义,后在耶路撒冷建立哈斯蒙尼王朝(即马加比王朝),公元前63年又亡于罗马。罗马封立依附者希律为犹太王。希律死后,罗马统治者又将其辖地分给希律的三个儿子管理。其中统辖犹太、撒玛利亚、以土米亚的阿基老因暴虐无道,激起民愤,公元6年被罗马废黜,其辖地由罗马直接派总督统治。相传将耶稣钉死十字架的,即为罗马驻犹太总督本丢·彼拉多。此后,66~70年又发生巴勒斯坦全境犹太人大起义,旋遭罗马镇压而告失败。大批起义人民被钉十字架或贩卖为奴,耶路撒冷被毁。从马其顿统治时期至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毁的300多年间,犹太教曾发生深刻的变化。弥赛亚复国的期望多次成为泡影,带有末世论色彩的启示文学流传民间,对鼓励群众与征服者进行斗争起了一定作用。这期间,散居在巴勒斯坦以外各地的犹太人,与异族杂居,接受后期希腊文化的影响,虽然以会堂为中心继续保留犹太教的传统,但在政治上大都已不再同罗马统治者对抗。留居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根据经济、社会地位和对罗马统治者的政治态度,形成了几个宗教政治集团。最重要的有撒都该派:由祭司、贵族和富商组成,遵奉犹太的律法书,但屈从于罗马的统治;法利赛(意为隔离者)派:由文士和律法师为主体组成,遵奉律法书和口传律法,以严守犹太教传统相标榜,强调与异教、异族隔离,对罗马持既不明显合作又不公然对抗的态度;奋锐党(亦译吉拉德派):由下层反抗分子组成,反对外族侵略者和依附侵略者的犹太当权者;艾赛尼派:由农牧民众和手工业者组成,曾积极参加反罗马斗争,组成有无相通的共同生活社团,严守派规,寄希望于弥赛亚来临以解脱尘世苦难。据圣经所载,耶稣对撒都该派和法利赛派持严厉的批判态度。他的12个门徒中有一人属于奋锐党。现代多数学者根据对死海古卷的研究,认为原始基督教有部分教徒和艾赛尼派的库兰社团有许多共同之处。

就哲学思想来说,当时对基督教影响较著者,有强调理念论、神秘经验和灵魂不灭的柏拉图主义,和宣扬人类一体、天人谐和、同由一心主宰支配,并提倡恬淡寡欲、节制有度的宗教道德的斯多噶主义。两者又被亚历山大的犹太哲学家斐洛熔为一炉,并同犹太教教义杂糅为一体。他用寓意释经法,力图使犹太教的圣经(即后来基督教的《旧约》)和柏拉图主义、斯多噶主义相统一,并以希腊哲学中的逻各斯(Logos,汉语新约译为“道”)作为解释上帝本身及其与世界和人类关系的基本概念。

此外,当时在地中海东部地区流行着一些神秘宗教。如弗里吉亚的大母教在每年春分纪念阿提斯神的死而复生,并由祭司取血献祭;埃及的伊希斯·俄赛里斯教则流传着圣母哺育圣婴的形象,并强调重生的意义和对来生的希望。特别是起源于波斯的密特拉教,入教者须经历一定的考验和仪式,主张所有教徒都是弟兄,平等团结。从该教所遗碑铭中可知其不少神话、教义和仪礼;如以冬至之后的12月25日为密特拉的诞辰,举行宗教宴筵时使用面包和酒,以及用血作洗礼等。在后出的基督教中有许多情节与这些神秘宗教相近,有史家认为可能是受其影响所致。

早期教会的传说 基督教根据《新约·使徒行传》称:1世纪30~40年代,即相传耶稣死后的十几年内,耶稣所选使徒们以耶路撒冷为中心,建立初期教会,过着“凡物公用”、互通有无的集体生活,遵守犹太教规,参加犹太教圣殿的崇拜。这时的核心领袖是众使徒之首彼得和耶稣之弟(或作表弟)雅各。他们确信耶稣就是弥赛亚,虽然被杀,但已经复活升天,不久还将再临。他们受到其他犹大教徒的反对和迫害。当第一个殉道者司提反被害后,信徒开始向巴勒斯坦其他城市和农村分散。30年代后期,原来热衷于迫害基督教徒的犹太教徒保罗,在经历了一次异常的宗教经验后改信基督教,并积极参加传教活动。这时基督教已开始传到小亚细亚和塞浦路斯一带。在接触各地其他民族时,发生了一个对基督教前途具决定意义的问题:是继续遵奉犹太教的教规,尤其是割礼,把自己局限于犹太民族之内;还是打破狭隘的民族意识,向非犹太人传教。约在40年代后期,在耶路撒冷的一次会议上,以保罗为首的世界派和恪守犹太传统的民族派展开辩论。结果保罗派获胜,从此基督教便沿着世界化宗教的方向发展,并远传到希腊、罗马等地,建立教会。及至70年犹太人起义失败,耶路撒冷被毁,犹太人失去了他们的民族宗教中心。在此后40余年中,教会经历着一些重要的变化和发展。这时教会的成员还大多是贫苦的劳动群众,有时还遭到帝国当局的迫害。发生在罗马皇帝尼禄和多米提安在位时的两次迫害,对早期基督教的发展有重要影响。随着基督教向地中海东部传播,教会通过和各地各族人民的接触,吸收一些其他宗教的思想和习俗,逐渐形成比较定型的组织制度、圣礼、节期和崇拜仪式。

古代公教会的形成基督教组织体制的基本定型化约始于2~3世纪间。关于这个时期,现存可信的历史文献已较多。后世史学家多称之为“古代公教会”的形成期。“公教会”原意为不分地域、种族的普世教会。古代公教会一般指西罗马灭亡前,基督教东西两派的分裂尚未明确化期间的古代正统派教会。

2世纪,基督教已传播到地中海东部沿岸各地。第一代的教会领袖(使徒及其助手)都已死去。教会亟需建立稳定的组织和领导体制。以1世纪末已经出现的主教(希腊文Episcopos,又译监督)为首,辅以长老和执事的三级教职制开始形成,但主教集权制尚未确立。崇拜仪式和圣礼逐渐定型化。至于经典,除了从犹太教继承过来的旧约之外,新约尚未正式编成。当时已有4本福音书和13封“保罗书信”以及几卷后来被列入正典圣经的书卷在教会中流传。有些还在一些地方教会中享有与旧约同等的地位。此外,还有当时教会领袖所写的几种著作,后来被称为“使徒教父著作”(见教父),亦享有较高权威。

这时罗马帝国对境内的各种宗教,只要对帝国统治不构成威胁,一般都采取宽容政策。但由于基督教徒拒绝敬拜皇帝的塑像和经常秘密举行爱宴和圣餐礼等,招致罗马当局的疑忌,因而遭到歧视和不同程度的迫害。一般说来,这期间对基督徒的迫害多属偶发性或地区性的,并非帝国的既定政策。基督教虽处于非法地位,但可以购置教产及传教。只是在249~260年和303~305年,即罗马皇帝德修斯、瓦勒里安、戴克里先和加勒里乌等在位时才发生了几次全国性的严厉迫害事件。

由于当时基督教几乎已传遍整个罗马帝国,所以也有较富裕者和知识分子入教,有些教会逐渐拥有较多财富。教会领导人的社会成分也随之发生变化。120~220年间出现一些护教士,他们已不是对迫害提出抗议和谴责,而是向罗马皇帝和知识界申诉,说明基督教的信仰内容和制度习俗的合理和无害,力图消除反教者的误解,博取宽容和同情。著名的有夸得拉都、阿里斯蒂德,殉道者查斯丁、阿特那哥拉、提奥菲录和德尔图良等。他们用逻各斯的概念来解释基督的神性,使之与一神论的信仰统一起来。

在教义方面,这时尚未形成规范化的统一标准,多种见解并存。其中有些后来被占优势的派别视为异端。较突出的有接近犹太教的伊便尼派(意为穷人派),主张耶稣实为约瑟和马利亚的儿子,否认基督的神性,近乎“嗣子说”。另一是幻影派,否认基督的人性,认为肉体的耶稣不过是个幻影。还有基督教诺斯替派(又译灵智派),根据诺斯替教的善恶二元论,反对“道成肉身”的教义。受到这一派影响的,有马西昂派,他们拒绝接受旧约,只承认保罗的10封书信和经他们删改的《路加福音》。此外,还有孟他努派,强调圣灵直接启示,宣传末日已近,基督即将再临,千年王国即将实现,反对教会的世俗化倾向。反驳这些说法的一些教会领袖,后来亦被称为护教士,如爱利纽、希坡律图、奥利金、西普里安和路济安等。但其矛头所向已不再是帝国当局,而是教内他们所谓异端者。

基督教神学已有趋向体系化的发展。同时,教会感到有必要从流行的基督教文献中选出某些书,承认其具有圣经的权威。但新约正典的最后确定,到4世纪才完成。此外,教会以接受教徒施行洗礼时所用的“洗礼信式”为基础,制定一种简明扼要的条文,以表达信仰最基本的内容,称为信规。是为后来信经或“信条”的雏形。

基督教的国教化 至3世纪末,基督教已成为一支相当显著的社会力量,其多数领导成员的社会成分虽已上层化,但基本群众仍多属中、下层平民和奴隶。在几次大规模的迫害中,基督教非但没有被消灭,反而在人数和社会影响上有所发展。4世纪初,内外矛盾的日益加剧,帝国当局对基督教的政策有所改变。313年帝国西部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和东部皇帝李锡尼在米兰会见,联名发布“宽容敕令”(史称“米兰敕令”),宣布基督教可与所有其他宗教同享自由,不受歧视。从此基督教成为官方认可的合法宗教,并得收回教产。君士坦丁在战胜李锡尼后,进一步扶植基督教,于325年在帝国东部尼西亚召开基督教普世主教会议,后被称为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为帝国政权直接干预教会内部事务以及教义和崇拜仪礼的开端。

从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到787年第二次尼西亚公会议,在东部共举行七次基督教普世主教会议,均由帝国皇帝召开。从此,东部教会的发展历史与拜占廷帝国的政治和宫廷斗争,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392年,狄奥多西一世以罗马帝国的名义正式宣布基督教为国教。

在西部,476年罗马帝国灭亡后,法兰克王克洛维也仿效君士坦丁的做法,于496年改信基督教,对基督教上层人物实行收买、控制、利用,以扩张其政治势力。教会在国王的扶持下,发展迅速,并拥有大量土地财富。

由于政治区划和语言、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罗马帝国全境在事实上一直分为东、西两部分。基督教从3世纪以来,也逐渐形成东西两大派。西派以罗马为中心,传播于高卢、意大利到北非迦太基一带及以西地区,通行拉丁语,又称拉丁教会。东派散布在马其顿、希腊半岛至埃及及其以东地区,通行希腊语,又称希腊教会;初以亚历山大里亚、安提阿、耶路撒冷等地为中心。330年君士坦丁一世设东都于拜占廷,改名君士坦丁堡,又称新罗马。此后君士坦丁堡教会在东部教会中逐渐居于首位,和西部的罗马对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