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舞坊少女软软紧紧:墓地有50-70年使用年限 武汉市民愁"入土难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2:08:21
2011年04月06日01:28现在网-长江商报王晴 徐靓丽我要评论(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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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楚网导读]武汉公墓属国有公共用地,有50—70年的使用期限,并且20年一缴管理费,武汉市民担心“入土难安”。同时,采用环保殡葬方式安置骨灰的,民政部门将予以奖励…【参与社区讨论】大楚推荐:抓环保兔得超潮公仔 |亚锦赛现金征吉祥物 |微相思·清明祭 |征网友参加鸡尾酒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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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称,武汉公墓属国有公共用地,将根据民政部政策落实使用细则
清明节已过,许多人还沉浸在对祖辈的思念中。然而,近日对公墓护墓费及使用年限的热议,让不少市民开始考虑如何安葬亲人才算“入土为安”。
1+8家庭难以承受之重
“墓地跟房子一样,要缴‘管理费’,使用期限还只有50—70年?”刚刚将亲人安葬在扁担山墓区的李先生说,20年后续费可以理解,可50—70年的使用期限,让他难以接受。“安葬费已经花了两万,难道过个几十年,墓区还要迁移?”
大多数受访市民表示,老人讲究“入土为安”,就是希望清清静静。墓区收管理费可以理解,但如果还要迁移墓碑,打扰逝者,从情感上难以接受。
此外,在扁担山墓区扫墓的王云飞一家,希望20年一缴的管理费能便宜点。“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妻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加起来是典型的1+8家庭,以后还有我们俩的父母……”他算了笔账,按现在的家庭结构,以后这一大笔费用,怕是难以承受。“如果缴不上,是不是墓穴就得废弃?”
民政部门称具体标准未定
记者昨走访了扁担山、石门峰陵园等大型墓区。陵园负责人均表示,2010年武汉市出台的《公墓使用合同》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安葬需签规范的合同,约定公墓使用一个周期为20年,期满可以续用。但“50-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则没有涉及。
据了解,2003年湖北省民政厅发文规定,1998年以前的墓位租用时间一律从该年算起,此后的墓位从起租日算起。也就是说,武汉公墓续费,最早也要到2018年。
“到期后的续费方式、收费标准,仍需召集陵园、相关专家等进一步研究。”昨日,武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7年后公墓如何续费,民政部门还没有统一的标准。
50-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又该如何处理?
该负责人说,民政部出台的政策表示,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但具体如何界定土地使用年限则没有公布。目前,武汉市的公墓土地,都属于民政部门批下的公共用地,并非商业用地。公墓管理方使用期限与民众租赁后使用期限的实施细则出台还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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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或奖励环保殡葬
“实行江葬后,有水的地方就能悼念亲人。”记者从负责江葬的礼仪公司获悉,江葬近年来逐渐被人接受。
据悉,武汉市目前的江葬,基本上采用将骨灰撒入江中、或将骨灰盒沉入江底的方式。每逢清明,后人将鲜花抛撒在江中,就是对先人的一种怀念。“肯定不存在后续任何交费的问题。”该礼仪公司负责人程女士说。
武汉市民政局负责人透露,为大力推进生态环保葬,武汉市即将出台生态环保葬奖励办法,对采用深埋、树(花坛、草坪)葬、骨灰撒葬等方式安置骨灰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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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推殡葬惠民举措 五类人群基本殡葬费用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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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02日08:08荆楚网-楚天金报戴辉我要评论(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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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近日,武汉交管局党委书记、政委王斌带领青年民警来到九峰山革命烈士陵园,祭悼交警黄迎、杨润儒等革命烈士,并慰问烈士遗属。
昨日,武汉市民政局发布了清明期间客流预测、应对措施信息,同时,还向社会公布一批殡葬惠民新举措,五类困难群体可享基本殡葬费用全免。
【惠民新政】
困难群体办丧事不花一分钱
武汉市殡葬惠民新政惠及五类人群,有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无劳动能力)人员、农村“五保”老人、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及流浪乞讨人员。
针对这五类人群的免费项目有:殡仪车辆接运遗体到殡仪馆、遗体搬运、馆内冷藏(3天)、平板炉火化、上门服务、骨灰坛盒装灰封口、骨灰坛盒写字、工本费、环保骨灰盒、遗体消毒费等。
武汉市民政局副局长刘友华介绍,2009年8月,武汉市出台了免收城乡低保对象火化等八项基本服务费,当年,全市7家殡仪馆就为1186户城乡低保对象免收火化基本服务费108.15万元,去年又为3231户城乡低保对象免收火化基本服务费310万元。
刘友华说,以上五类人群百年之后如果没有特殊要求,在殡仪馆办理丧事、到公墓安葬基本不用花一分钱。
石门峰负责人介绍,石门峰新建设的环保葬区“博爱阁”花葬方式,长期向所有市民免费提供。玉笋山陵园对困难群体入葬爱心苑凭有效证件全免。长乐园陵园对“五保户”(只需出示民政部门证明)免费安葬。
市民政局再次向市民承诺殡葬行业的“零、百、千、万”工程。
零:城乡低保、“三无”、重点优抚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及农村“五保”老人,实行十项基本火化服务费免单。
百:全市7大殡仪馆货架上必须有100元到200元的骨灰盒销售。
千:全市殡仪馆为丧者提供千元以下殡仪基本服务。
万:全市14家公墓必须保障万元以下植树、草坪、立体安葬设施和少占土地的微型墓穴。
新式合同严管“活人墓”销售
民政部门介绍,根据新颁布的《武汉殡葬管理办法》,武汉在全国省会城市中,首次推出墓地销售的规范合同,明确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陵园随意迁移用户的墓穴将受到处罚。此外,合同还规定,预订墓地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从而对陵园销售“活人墓”进行了规范。民政部门称,陵园如果超过一年期限销售“活人墓”,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本报去年曾对“武汉6000多骨灰盒无人认领”的现象进行独家深度报道,也引起管理部门的关注。刘友华昨日表示,今后将根据有关法规,未知名且无人认领的遗体,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机构或民政救助机构查找认领人。经查找后无人认领的,向社会公告。公告6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公告单位通知遗体所在地公安部门,为遗体提取并保存DNA生物检材后,书面通知火葬场办理火化事宜。
武汉将建两大公益性墓地陵园
刘友华介绍,今后武汉市还将大力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同时严格经营性墓地的使用和销售。“公益性墓地就是节地墓、生态墓,这些墓都将采用墓穴小型化,墓碑卧式化。”刘友华说。近期计划在江南江北各建一个公益性墓地陵园。按照不占地或者少占土地、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规划建设,单个墓穴(含合墓)的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墓碑高度不得超过1米,墓区的绿化面积不少于建设总面积的30%。
城市经营性墓地也要建设公益性墓区。目前武汉市管辖的12家公墓都已经开辟了公益性公墓区;各区也将新建区级公益性墓地,农村也要有新改建农村公益性墓地。
【倡导环保】
采用生态环保葬政府有奖励
目前,武汉生态环保葬遭遇尴尬:一方面大量的环保葬方式低收费甚至不收费,但另一方面,墓穴葬仍然是安葬的主流。
昨日来自民政部门的统计,
武汉市从1997年首推树葬,截至2010年,全市12家公墓单位,累计墓穴安葬44.8万个,格位葬3.03万个,植树葬1461个。
2007年,选择墓穴葬的12450个,格位葬880个,植树葬382个;
2008年,选择墓穴葬的13248个,格位葬769个,植树葬308个;
2009年选择墓穴葬的130632个,格位葬708个,植树葬89个;
2010年选择墓穴葬的14068个,格位葬684个,植树葬85个。
刘友华分析说,人们对丧葬的理解各有不同,很多人认为老人走了是人生最后的一件大事,应该办好点、办隆重些,追悼厅要最大的、墓穴要最大的、墓碑要最好的,这些无形中增加了费用,攀比的心理造就了“思想上的死不起”。
前天,一位张姓老人下葬在扁担山公墓花坛,他的儿子告诉记者,选择花坛环保葬是父亲生前的心愿,父亲是位老师,90岁的他上周在家中安然离世。“父亲说:在世不与人争权、争利,死后不与人争地。父亲要求我们子女将他的骨灰深埋在花坛地下,最后一次为大地作点‘贡献’。”张先生说。
专家认为,除了要消除人们的传统安葬观念外,推广节地的环保葬还需要政府政策引导。昨日,刘友华表示,今后将对采取环保葬的市民实施奖励。生态环保葬以深埋、植树(花坛、草坪)等安葬方式为主,由民政部门予以奖励。
墓地使用20年后要收“物业费”
此外,民政部门昨日还首次明确,公墓使用年限为20年。根据有关法规,使用年限从1998年5月19日算起,此前使用的墓地均按此时间计算。墓地使用到20年的年限后,用户须和陵园重新办理手续,并缴纳一定的维护保养费用。
【祭扫新风】
墓前鲜花绿树寄托哀思
昨日,记者在石门峰都市陵园处看到了一系列令人欣喜的变化:鲜花代替纸钱、冥币,被置放在先人墓前;植下一棵小树,寄托哀思;在网上建虚拟灵堂,表达对已故亲人的思念……传统的清明习俗在植入“低碳”元素后,散发着更多绿色、可亲的气息。
厚养薄葬是新时期倡导的重要话题。厚养就是在老人活着的时候,让老人能够感受到人间的天伦之乐,能体会到儿女的孝道和温暖。薄葬就是节俭、文明、低碳办丧事。“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是各级政府对老人最关心的大事。政府历来倡导厚养薄葬,这也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刘友华说。
昨日,民政部门公布投诉电话027-85765547,市民在祭扫中遇到问题可投诉。
【链接】
清明出行留心管制措施
昨日,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出交通预警,本周末至清明小长假期间,清明祭扫和春游踏青活动将进入高潮,届时武汉市各陵园、景区及周边道路可能出现交通流“井喷”。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节日期间出行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具体交通管制措施有:
4月3日、4日、5日、9日、10日的9时至17时,八一路(东一路至卓北路)、广八路、卓刀泉北路、沿湖路(梨园大门至鹅嘴)、东湖东路(鹅嘴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东湖东路至天鹅路)、鲁磨路(东湖东路至团山路)、官桥湖北路(邮科院大门至东湖东路)按机动车车牌尾数分单双号通行(出租车、公交车除外)。
4月3日、4日、5日、9日、10日的7时至12时,金桥大道(竹叶山环岛至后湖大道路口)按机动车车牌尾数分单双号通行(公交车、出租车除外);金桥大道兴业路口允许机动车东西向通行。
4月3日、4日、5日、9日、10日的7时至16时,汉阳大道(玉龙路至三环线孟家铺立交)、珞喻东路(青王公路至土桥村路口)、青王公路(武东路至珞喻东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绕行建议
扁担山路段:由王家湾向蔡甸方向行驶的机动车,可经318国道由檀纸线、蔡成公路或郭琴路、三环线绕行;蔡甸方向进入市区的机动车,由知音大道、大沌路经武汉开发区或三环线、解放大道或318国道进入市区;
九峰山路段:进入市区的机动车,可在老武黄公路的土桥路口向花山镇方向绕行或由绕城公路进入市区;出市区的机动车经鲁巷环岛、雄楚大街、关山大道、光谷大道、关葛大道、三环线分流。青王公路(武东路口至珞喻东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持证的扫墓公交车除外)。接送青山地区市民到石门峰扫墓的公交车辆全部往返青王公路,并在洪山区建设局材料中心或石门峰泵站门前接送;
归元陵园路段:往归元陵园路段进、出城的车辆,可由后湖大道、姑嫂树路、常青路、机场路、三环线、盘龙大道绕行,或解放大道下延线下行至老岱黄公路绕行。为了避免岱黄公路流量过大,车辆可由三环线向盘龙城绕行,由刘店向巨龙大道绕行;为避开归元陵园墓区门前车流集中状况,车辆可提前选择走汉十高速、绕城公路,从黄陂互通上岱黄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