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做账:摒葬暴利:生难欢死多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9:07:19
公办合营的“葬礼”
政府主导风俗改革,07年殡葬事业单位3669个
中国自建国初提出“移风易俗、改造中国”的号召,并确立改革土葬,推行火葬,革除陋俗的基本思想。地方政府陆续投资兴办殡葬设施。随着火葬区域的扩大和火化率的提高,公办殡葬机构也不断增加,在客观上造成了公办殡葬机构今天的垄断地位。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殡葬事业单位3669个,殡葬职工7.1万人。[详细]
多次入选十大暴利行业,利润率远高房地产
改革开放后,殡葬行业由于“政策护身符”并没有被推向市场前沿,民政部门所属的殡仪馆几乎垄断所有殡葬及其用品的经营,“专营特权”使得非公资本进入殡葬行业阻力重重。竞争不够充分导致殡葬业提供的服务逐步偏离普通百姓的承受力,2003年始,殡葬业连续数次进入“中国十大暴利行业”,有媒体称,殡葬业的利润率甚至远远高于房地产业,收益最高会是成本的10倍到20倍。[详细]
全年营收2000亿,殡葬业有利可图
殡葬业在中国有利可图,“让谁赚钱”一度让曾经领导殡葬改革,现在作为殡葬业主力的事业单位乃至背后的政府很难选择。《殡葬绿皮书》指出,大陆去年死亡人数约900多万人,每办一件丧事平均消费3000元,一年的殡葬消费约270亿元,若再加上骨灰存放、墓地等费用,殡葬行业全年营收总额达2000亿元。[详细]
民政部门多年来坚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但2005年全国平均火化率达到53%的峰值之后,几年来该数据一直在48%左右徘徊。
 
殡葬也是服务业,应该允许各取所需
发达的市场应该让人各取所需,自由交易,经济困难的人可以找到满足办丧事一般需求的地方,有钱人要大办厚葬,自然也能得到满足。也就是说,殡葬业其实与餐饮、旅游等市场竞争激烈的服务产业并无本质不同,但现实中消费者根本没得选,“便宜地死去”几乎不可能。 以媒体集中报道的事件为例,成本百余元的骨灰盒,层层往上加价,暴利链条中最后一环达到一万元;陵园涨价、墓穴升值,涨幅甚至超过房价。这很难说是竞争充分的市场化,因为既看不到明确的上涨因素,也看不到高价格的生成机制。[详细]
殡葬业不是自然垄断,八宝山公墓盈利已达上市标准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此前回应称,殡葬行业具有公益性服务的特点,不同于普通服务业可以遍地开花,它的规模由当地的人口、火化率等条件硬性约束,是自然垄断的行业。但其实自然垄断与资源集中有关,其合法存在仅是出于经济效率的考虑。殡葬业首先并不存在一个明显的龙头老大,整体的高利润亦没有显著降低社会成本,也没有对社会福利做出贡献。以此证明其合理存在,很容易让人联想起铁路、电信、石油等垄断巨头对于涨价的辩解,掩饰的不外乎是追逐利益的冲动。 有数据显示,一直为社会知名人士提供殡葬服务的北京八宝山殡仪馆:员工118人,焚化炉15个,灵堂14个,2008年营收2.74亿元(人均贡献营收232万元),纯利润3256万元,这已经完全符合一个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标准。诺贝尔奖获得者斯蒂格勒说的更为直白,行政性垄断其实是垄断部门俘虏了政府的产物,他们会以诸如自然垄断、国计民生之类冠冕堂皇的藉口,游说政府保护他们的垄断地位,其实质不过是为了牟取超额垄断利润罢了。[详细]
超85%为家族企业,美国殡仪馆全部私营
充分的市场化并不会把殡葬行业“搞乱”。美国的殡仪馆全部私营,2.2万家殡葬服务机构中只有三千家属大企业所有,超过85%的殡葬业属家族式经营。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就要千方百计地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环境,树立企业形象。 全美最大的殡葬连锁服务公司SCI称,公司增加利润方式并非一味涨价,他们在降低棺木以及骨灰盒价格的同时,引入更为丰富多样的相关服务。从而在殡葬服务数量下降5.8%的情况下,SCI做到每个殡葬服务的平均收入增加9%。[详细]
动辄几百万的天价墓让不少市民直呼“墓地价格堪比别墅”,图为厦门安乐永久墓价值800万元的豪华墓穴。
 
公墓利润近400%,政府能从中获得土地收益
据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由殡葬事业单位建设经营。到执行层面,各地公墓取得土地的方式五花八门,有的依靠划拨、有的走招拍挂,具体到招拍挂中还有按照商业、工业用地、民用地的不同,由此产生的成本差异并没有反映在对外定价中。 类似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墓地作为不动产,开发商一般与民政局合作,对方出地,老板投资。业内人士称,一亩土地一般可修建350个墓位,即使按照每个墓穴销售价1万元计算,每亩土地上所建墓地的销售额可达350万元。由于公墓免收营业税,除去建筑材料和土地成本,开发商利润近400%。这些高额利润主要被民政部门直属的国营殡仪馆或者跟民政部门有千丝万缕关系的殡仪服务公司所垄断,除了少数国营殡仪馆外,上规模的民民营殡仪服务公司只有寥寥几家。[相关专题:中国人为何死不起]
基本服务年亏损约6.4亿,事业单位靠经营补“事业”
城市殡葬服务主要分二部分,基本殡葬服务包括遗体运送、冷藏、火花等一直由政府定价;其他服务如丧葬用品、墓地等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丧户自愿选择。基本服务受定价限制导致的亏损需要其他服务的收入来填补,这就是民政部下属的丧葬事业单位何以从清水衙门变成摇钱树的原因,也是《殡葬绿皮书》中所谓“迫于生存压力,适当提高丧葬用品价格”的动机。 由于政府定价,从2002年至今,全国所有殡仪馆运输、保存、火化这3项基本服务定价在430元,而实际耗费的电力、汽油、人力、设备折旧费等成本为600 元至680元,这样的缺口使每年亏损达6.4亿元。殡仪馆只能通过开展其他延展性服务维持生计,市场上很便宜的丧事用品到了殡仪馆价格立即翻倍,不能自带,消费者只能挨宰。[详细]
“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部门与监管对象利益共享
用延展性业务补亏为“创收”提供了渠道,发得起工资显然不是最终目的。多数地区至今还保留殡葬管理处(所)及其事业单位建制,承担殡葬执法等工作。但大多数殡葬管理处(所)就在殡仪馆内;有的甚至直接与殡葬服务机构合一,所谓“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是管理机构,又是经营服务实体。比如,民政局局长兼任殡仪馆馆长或公墓的董事长、总经理。[详细]
为抢占好的风水位置,防止日后陵园涨价,不少市民纷纷抢购“活人墓”,不过这种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公营殡仪馆不放手,“没人脉根本行不通”
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前,民政部门对殡葬用品和殡仪服务拥有前置审批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将“准入审批权”转化为“经营独占权”,通过“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格局长期垄断市场。据央视报道,河北邯郸一家民营企业投资殡仪馆欲打破行业垄断,先后两次被政府叫停,原因是“再建公墓会导致哄抬价格加剧”以及“火化场不允许个人兴建”。 2004年之后,虽然前置审批权被取消, 但事业单位的垄断利益并未松动。为保障既有利益,民政部门的管辖权对民企和事业单位予以区别对待。民营墓园只能与国有墓园形成价格联盟,共同开发谋利,殡葬费用不降反升。殡葬业私营老板直言,在中国,由于利润丰厚,国营殡仪馆一直不愿意放手。民营公司要想参与其中的暴利,没有人脉根本行不通。[详细]
与主管部门分成,每年上缴管理费680万
参照殡葬业上市企业中国生命集团的创业历程,或可一窥民营资本进入殡葬行业的艰难。初期该集团提出托管重庆市的事业单位江南殡仪馆,筹码包括愿意留任的殡仪馆原“干部”可以领到双份工资(原事业编制的工资和企业工资)。付出高额成本的理由在于,除了火化等少数几个环节是国家民政部门硬性定价外,寿衣、花圈、骨灰盒、墓地等增值服务的定价只要报备即可。他们断定,既然主管部门最后要跟殡仪服务公司“分成”,就不会自断财路。
果然,搞定“资质”后,民企运营的江南殡仪馆2009年营收达到2000万元,其中营运费用仅为120万元,毛利高达85%以上,平均每具尸体为公司贡献约1.46万元(火化和殡仪服务)的收入,但同时每年要上缴的“管理费”高达680万元。这足以说明这个行业的暴利以及背后“保护伞”的重要。[详细]
现行《殡葬管理条例》于1997年出台,已落后于殡葬产业发展。民政部自2002年开始进行条例修订工作,至今进度缓慢。
当前的殡葬业,政府一边用市场思维推出殡葬新项目,追求更昂贵的价格,一边用行政手段设立准入门槛,拒绝民间竞争,“圈钱”毫不手软。所谓民生保障,不过是行政之手深入市场的敛财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