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发电机出租:教育改革应跳出既得利益格局的羁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4:26:52
教育改革应跳出既得利益格局的羁绊

2011年04月01日 08:27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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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改革面临的种种挑战,背后或多或少都可以找到各种各样既得利益的掣肘。比如“社会优势阶层”的利益。以“择校”来说,能择校者无非两类,或者权力择校,或者金钱择校。扼制甚至取消择校,利益受损的,不会是普通老百姓。又如教育管理者的利益。政府向地方、向学校放权,就会削弱教育管理者的权力,自然就剥夺了“权力”的某些附加利益。再就是教育相关部门的利益。如中小学校长的任命权,现在许多地方掌握在组织、人事部门手里,一旦归还给教育行政部门,随着权力的转移也就必然意味着某些利益的丧失。

以《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为标志的我国新一轮教育改革,要走出长期以来体制机制改革停滞不前的困境,关键是下决心突破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面临的旧的利益格局的束缚。这是我国新一轮教育改革面临的最大困难。因此,推进教育改革必须跳出既得利益格局的羁绊。

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权力边界不清是一个突出问题。建议依据法律法规要求,清理规范相关部门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权力,确认各自的权力边界。一是“归权”。就是对于那些明确归属教育部门的权力,要归还教育部门,如中小学校长的任命权、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审权,等等。二是“分权”。如把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审权归还给教育部门,并不是说人事部门就不能参与教师职称评审的管理,人事部门可以而且必须从职称结构、职称评审过程的监管等方面,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管理。再如,教育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教育与财政部门也要进行“分权”,教育(业务)部门要使用好、管理好财政经费,财政(财务)部门要保障预算资金的拨付,监督好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等等。三是“确权”。对于那些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的管理,如果权力归属从法律上看还不明确,就要通过立法、立规尽快加以明确。

旧的利益格局中既得利益者,有的利益是不合理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中的合理部分。比如,推进高等院校去行政化,取消大学校长的行政级别,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就必须建立去“行政化”、实行职级制之后对大学校长和中小学校校长管理的替代方案,以维护大学校长和中小学校长应有的物质待遇、政治待遇等方面的正当权益等等。国家组织人事和教育部门应尽快研究出台大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方案,明确职级制实施后大中小学校长的政治待遇、物质待遇。

由于公共财政保障不力,我国许多由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都靠收费来维持。一些部门之所以愿意参与教育事务的管理,与这些职责的行使背后的经济利益有关。比如,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审要收费。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日益严重的补课风、有偿家教,既与师德建设弱化、缺乏有效管理有关,更与公共服务匮乏有关。因此,有必要组织优秀教师,借助现代网络手段,通过提供个别化的公共服务进行辅导。为了降低改革的阻力,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组织清理相关部门围绕教育公共服务涉及的收费项目,将确实需要保留、需要提供的教育公共服务纳入公共财政服务范围。(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民进山东省委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