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餐服务员的岗位职责:民建关于健全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问题的提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7:39:28
关于健全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问题的提案 四川民建网站      作者:调研处     发布时间:2011-2-1        近年来,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成效显著。但是,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仍存在问题:    
       融资难题依然突出;发展环境亟待改善;政策措施执行不力;帮扶企业存在偏差。
      为此,民建四川省委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建议:
      1、建立一套完整的融资机制
      2、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
      3、规范政府授权的服务机构(比如各类协会组织)、以商业经营为主的中介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营机构。
      4、树立链条式集群式发展;树立行业品牌服务理念;树立优化发展理念;设立“及时服务”中心。
       5、打造创业支持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人才技术服务体系、市场开拓服务体系、法律政策服务体系。
关于我省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的提案 我省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低,与城市公共服务差距较大;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存在问题;作为重要层面的村级公共服务现状不容乐观;公共服务体系成本高、难度大。
       建议:
       以农民适度集中居住为突破口,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配套供给;以建立经费分担机制为保障,支撑农村公共服务持续发展;以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依托,满足农村居民公共服务的基本需求;将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建立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
关于我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问题的提案 当前我省新农保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管理服务滞后,机构设置不健全;金融服务设施不能满足新农保工作开展的需要,落后边远地区办理和领取困难;新农保与老农保及其它社会保障制度衔接不畅;新农保基金统筹层次低,保值增值举措有待加强;强调覆盖率,基础性工作未落实,操作手段落后。
       建议:
       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完善有关政策;抓机构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加快金融服务设施建设;统一政策,完善新老农保制度、新农保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对接办法;做好账户统筹,加强新农保基金保值增值;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新农保工作,并尽早实现全覆盖。
关于我省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提案    四川是畜牧业大省,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已超过50%,并已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因此大力发展畜牧业对促进我省农业乃至全省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畜牧业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生猪等畜禽产品产量长期居全国第一。但同时也应看到,畜牧业在优化布局、产业化、管理科学、效益化等方面还存在较大问题,离现化化畜牧业还存在一定差距,当中的一些制约因素应引起重视:
  一、产业链不完整
  我省很多地区(包括一些现代畜牧业试点市)还没建立起真正的产业经营体系。尽管有些县市有看似完整的产业链,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也都非常发达,但相互之间却是脱节的,如种植企业、饲料企业、屠宰企业、加工企业各自独立在区域内外寻找市场,即使建立有“公司+农户”型的组织模式,但农户的原料供应量仅为企业生产能力的1/10,甚至更少。一些地区各类型的现代畜牧业龙头企业数量不少,但并没有对当地的现代畜牧业发展起到较强的促进作用。
  二、畜牧业保险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
  我省畜牧业保险一般仅针对猪产业,并且主要对母猪实行较高的保险补贴,对于育肥猪的补贴则很少。对山羊、鸡鸭、小家禽等保险几乎没有补贴。
畜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以沼气池为例,我省对农户建设沼气池的补贴根据国家政策按户进行,户与户间的联合却不能申请共同补贴。这就导致大型联营养殖场或合作社只能按国家政策享受一户的沼气池补贴,而且该补贴标准也在不断变化中,从最初的300元/户到500元/户,再到1000元/户,甚至1500元/ 户,这样一来,补贴较低的农户就会不满意。这不利于畜牧业污染的防治。
  三、养殖户的担保贷款存在较大困难
  全省范围内,通过合作企业担保、地方农业担保公司等方式担保的数量还非常少,绝大部分地区的畜禽养殖户只能通过订单合作的种植企业、饲料企业、屠宰企业、加工企业获得担保,而想通过自身获得担保贷款非常困难。尽管我省有的地方推行以“三表”(水、电表、原料进价表)和“三品”(人品、产品、品牌)而非企业资产负债作为信用担保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效果不好,仍然很难获得贷款。
  四、对合作社缺乏政策优惠支持
  现阶段,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般都能享有资金扶持、税收减免、水电优惠以及中央直接拨付的现金补助等优惠政策。而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立的合作社却很难享受龙头企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从而使合作社的发展较为迟缓。
  五、畜产品的卫生防疫存在问题
  村镇一级的畜牧、兽医人员学历层次偏低,知识和年龄结构老化,更新难度大,技术水平比较低,对新出现的疫病和疫情了解较少,牛、羊等产品的防疫技术人才比猪业的更为缺乏。
  防疫治病用药方面。受知识、资金约束,全省较多的农村防疫站一般只进低价甚至是早被淘汰的药品,因此药品质量和疫情防护安全都难以保证。与此同时,我省特别是一些现代畜牧业养殖大市(县)的疫苗基本由省外运进,省外疫苗的血清来自省外的畜产品,而省外的畜产品品种与我省的并不完全一致,导致疫苗的防疫效果不明显。
  我们建议:
  一、完善畜牧业产业链中各环节的利益良性循环机制
  对产业链各环节还不完善的县(市),应引导养殖户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并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加强上下游产业之间的联系。坚持从散养户到养殖小区和养殖场的发展模式,并用标准化的生产模式提高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于给予优惠扶持政策的龙头企业,建议赋予其一项特定的义务,即在市场风险发生的条件下,应以保护价格收购农户养殖的畜产品,从而保证农户的合理利润和养殖再投入资金的安全。主管部门应将其作为监管工作重点。
  二、扩大现代畜牧业的扶持范围,加大扶持力度
  政府应平衡财政支持结构,予以山羊、奶牛和小家禽等与生猪产品同等扶持。建议加强对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放在:畜牧产品的人工受精站、畜禽原种场、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畜产品安全监测体系设施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在此基础上,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补贴标准和规划,保证补贴标准在较长时期内的稳定性。
  建议对全省范围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评估,对真正具备经营性质的合作社给予政策优惠或资金上的支持,带动更多的养殖户增收致富。
  三、完善针对畜牧业发展的融资担保方式
  政府应支持成立包括生猪在内的各类畜产品的担保公司,并每年按比例注入一定比例的资金,以解决养殖户贷款难的问题,包括无息、低息、贴息贷款等;同时考虑将租用土地改为政府划拨从而取得土地权,或允许企业将租用的土地办理集体产权,或把一些大型养殖企业作为龙头并将一定时限内的土地使用权限像城市建设用地一样卖给企业,以实现土地抵押和担保。
  四、大力扶持并发展畜牧业保险
  建议在对畜牧业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的基础上免征保险收入所得税,并按照农业保险收入的一定比例补贴业务经费;同时,对一些因损失风险较大,保费较高的,可对参加保险的养殖户按一定比例进行保费补贴。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议以县或乡镇、村组为单位对畜牧业保险进行统保,相对集中地开展较大规模的农业保险。
  另一方面,建议鼓励省内成熟的畜牧企业稳妥地参与畜牧产品期货市场。对于那些上市条件成熟的畜牧产品期货品种,特别是那些市场化程度高、价格波动大,在全省经济作用明显的畜产品(如生猪)有条件的要尽快上市。政府在政策上也应该完善畜牧产品上市机制,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五、加大对本土化疫苗研发、防疫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
  建议应从我省本地畜禽物上提取血清,研发适合本地疫病疫苗,并注重四季定时防疫与平时防疫相结合。
  培养当地防疫人员。可考虑引进一批大中专、甚至职高的毕业生,既壮大当地防疫人员队伍,又解决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同时应为防疫人员统一购买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以解决其后顾之忧;对凡符合条件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经严格审核合格后,可由主管部门颁发《兽药经营许可证》、《饲料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相关经营手续,使其做好兽药供应、养殖技术、计划免疫、畜禽常见传染病免疫注射和疫病诊疗等配套服务工作,增加其服务性收入;考虑到当前尽管大多数县(市)自行组织了多次技术培训,但仍无法解决一些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建议政府可考虑与院校联合,进行分期、分批轮训。

          

      (本文为民建四川省委在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的集体提案)      关于完善价格听证程序的几点建议     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听证进入大众视野是从1998年5月1日施行的《价格法》开始,该法第23条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这一规定,在我国行政决策领域,开始引入听证程序。1998年《价格法》提出建立价格听证制度以来,全国各地各级价格部门都进行了多种多样,积极有效的尝试,举行了诸如自来水价格、农业灌溉用水价格、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价格听证会,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但是,结合近两年关于价格听证中反映出来的如公交汽车涨价事件、天然气价格上调事件、水价上调事件,以及市民欲向法院就此相关事情提起诉讼的事件看,价格主管部门在贯彻价格法和行政许可法方面存在相应的缺陷,主要表现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在政务公开民主决策方面尚有待改进工作方法。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时,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坚持“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的事大家办”,通过推行听证和公示制度等办法,鼓励群众参与决策,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愿望,并吸纳基层和群众的正确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民主性和透明性,建议价格行政主管部门:
        1、转变思想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行听证制度是价格管理工作一项全新的事业,是《价格法》赋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职责和使命,是价格决策前必须的法律程序。价格系统工作人员在推行听证制度工作中,必须要有视“使命高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转变更新思想观念,突破旧观念的束缚,勇敢地大胆实践、认真地精心组织好听证会。借推行听证制度之契机,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养成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操守,摒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不良行为。在推行听证制度的实践探索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也培养造就出一支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在社会中树立起价格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2、严格把握听证程序。听证程序作为会议规则,具有法律效力,在听证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因为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基础,也是防止听证会走过场,避免暗箱操作的有效方法。准确运用法律原则,规范操作程序。
        3、科学挑选听证代表。听证会的主要目的是听取利益相关人意见,科学地挑选听证代表,合理的代表构成是价格听证会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一是代表选择应具有广泛性。本着自愿的原则吸引广大公众的参与,注意吸收不同阶层,不同消费水平的消费者代表。二是代表的质量、素质要具有公信度。代表的听证能力、个人素质要有原则性要求并根据听证内容合理确定代表比例安排,作为利益相关人的代表,应具备基本的素质和能力:掌握相关知识进行一定范围的社会调查能力;理会和分析定调价申请理由的能力;向申请人提问、质询的能力;表达、陈述利益相关群体的能力。在代表比例安排上,注意保持经营者、消费者与专家学者之间的合理构成,一般消费者代表应高于其他方面代表,为了提高听证质量,专家学者代表可以相对固定或视听证内容进行轮换。三是选择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代表选取的原则、要求、办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代表的公正性。               
        4、严格审查申请材料。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申请人申请定调价的材料的真实性,并按照《听证办法》规定,将成本审查工作交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评审机构承担,提出审查要求,并由审查机构对申报的成本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负法律责任。
        5、精心组织充分准备。要熟悉有关价格法规政策,把握定调价法律政策依据,为听证会介绍情况作发言准备;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络沟通,事前了解听证代表意见;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协商,通力合力做好工作。
    
        作者:程卫东(四川省政协委员、民建南充市委主委)
        本文为作者在四川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的个人提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城乡发展的建议      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大课题,对于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时作用和深远意义。近10年来在西部大开发的推动下,四川粮食生产连接丰收,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民生加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根据我最近在宜宾市农村多点调查的情况,既说明“三农”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又说明统筹城乡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纵向比较“三农”经济增长较快。在2001年到2008年的8年间,宜宾所属9个县的县域经济总量增长近两倍,工业经济对农业经济拉动明显增强、其产值增长达到三倍以上,农林牧渔产值增长近一倍,财政收入和粮食生产保持稳步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了一番;二是横向比较“三农”经济在区域经济总盘子中所占比例仍然偏低。以2008年为例,除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幅在70%左右外,县级地区生产总值和工业产值占50%左右,财政收入仅占30%左右,县级财政收入绝对数在增加,但增幅低于全市水平3.9个百分点,与所占90%以上的幅员面积和85%以上的人口比例反差较大;三是城乡差别持续拉大。2000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收入之比为2.6:1,2009年为2.7:1,全国和全省差距可能更大些。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适应,城乡基础设施差异大,城镇化推进缓慢,制度障碍明显等。这进一步表明,统筹城乡发展的着力点和倾斜力,应当继续放在“三农”上,应当进一步加强。为此,根据最近中央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四川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统筹城乡发展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三农”为重的战略意识。统筹城乡发展首先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观念意识的统筹,提升农业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树立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地位,体现在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上的特别地位。要切实破除当前存在差别对待城乡的观念,树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思维;破除“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树立自力更生奋力拼搏的创业精神;破除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短期行为,树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战略思想;破除因循守旧求稳怕乱的思想顾虑,树立大胆探索不断改革的创新的精神。把思维注意力和行动倾向力、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夯实农业基础上,政策体现在倾斜扶持农业上,为农业所急为农业所想,实实在在支持“三农”的发展。
        二、做好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强力推进农村民生改善。从省到市县都出台了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但无具体的推进规划。因为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纲要领和指南。建议由省发改委牵头制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省级、各相关市级部门和公司企业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和业务,分别制定统筹城乡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农民新村等方面的建设发展规划。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公司企业,要按照总体规划和分支规划的计划进度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农村水路土、管网线、供电沼气、民居环境、商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抓好文化、教育、卫生、保障、精神文明、基层组织和相关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民生改善,让广大农村都能真正享受到统筹城乡发展的成果。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优惠政策,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领导是关键,政策是保障,措施是手段。省级及其以下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将其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在关键环节上花力气、下功夫。各级各部门都要当着一项重要任务,确定责任部门和专门人员,切实抓好各自责任范围的工作,尽职尽责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做出贡献。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投入“三农”资金随着财政收入增长,每年都有较大幅度增加,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证;要进一步落实国家的补贴政策,地方配套资金要切实到位;要积极发展农村金融业务,要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和产业及商贸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要切实抓好专合组织建设,积极开展经纪人、专业知识培训,加快小城镇建设和服务业发展,为农村富裕劳动力就近就业创造条件,不断推进城镇化进程。

       作者:李维远(四川省政协常委、民建宜宾市委主委)

       本文为作者在四川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的个人提案 我国多晶硅生产中污染问题的调查与建议 高纯度多晶硅是电子信息产业和光伏太阳能产业最重要的原材料。2008年,国内电子信息产业和光伏产业对多晶硅的需求量将达7.1万吨,其中太阳能级多晶硅需求约为3.98万吨,约占需求总量的56%。而在生产方面,2008年全球高纯多晶硅产量将达到5.2万吨,其中七家国际大厂的总产量约为4.9万吨,国内厂商可以实现的总产量预计为1500吨。

在高纯度多晶硅市场呈现严重供不应求的紧张态势下,其现货价格自2005年从55美元公斤开始节节攀升,在2006年达到200美元以上,至2007年12月市场现货价格已达400美元/公斤,至今散货市场价格仍维持在300美元以上,故我国多晶硅的自主供货存在严重缺口,95%以上多晶硅材料需要进口,供应长期受制于人,再加上价格的暴涨,已经危及到多晶硅下游众多企业的发展。

在市场缺口加大、价格不断上扬的刺激下,太阳能电池上游原材料高纯多晶硅已经成为国内投资热点,国内涌现出一股争上多晶硅项目的浪潮。从2007年开始,投资太阳能领域的公司,99%的将目光瞄向了多晶硅制造,累计投资金额达54.39亿元。截至2008年5月,全国共有34家厂商开工建设高纯多晶硅提纯项目,多个项目都号称“全国最大”。国内项目大多数在08、09年进入试生产, 如果全部建成达产,那几年后中国的多晶硅年产量将达到146750吨,年产值达2600亿元。在如此繁荣的背后,我们还要看到多晶硅企业大规模生产对环境保护带来的隐患。

我国目前在建多晶硅生产厂所用的改良西门子生产法是向俄罗斯购买的技术,其缺点是气体回收率低,污染大,产出率低,能耗高。

其所产生的副产物四氯化硅的污染问题将日益突出:

近年来尽管建成多套治污设备,实际投产的仅有四川峨眉半导体材料厂、洛阳中硅、新光硅业、江苏中能四家企业,原因是:多晶硅生产是一个提纯过程,硅转化成三氯氢硅,再用氢气进行一次性还原,这个过程中最多有25%的三氯氢硅转化为多晶硅,其余大量进入尾气,同时形成四氯化硅副产品。这是一种具有强腐蚀性的有毒有害液体,遇潮湿空气即分解成硅酸和剧毒气体氯化氢,对人体眼睛、皮肤、呼吸道有强刺激,遇火星会爆炸,用于倾倒或掩埋四氯化硅的土地将变成不毛之地,树木和草都不会生长;同时产量高,每生产1单位的多晶硅产品会产生约14单位的四氯化硅。预计我国2010年多晶硅企业产生四氯化硅副产物量将超过40万吨。已有新闻报道洛阳中硅将四氯化硅埋入地下,导致当地大量农作物死亡,农民罹患不明疾病。2008年3月9日,美国《华盛顿邮报》以题为《太阳能公司把垃圾留给中国》的文章,报道我国国内多晶硅企业的四氯化硅污染问题,这篇文章一出现便迅速成为网络焦点。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对国内众多多晶硅生产企业而言,四氯化硅污染问题犹如悬挂在他们头上的利剑,时刻决定这些企业的命运。因此,四氯化硅的污染问题成为制约多晶硅发展的瓶颈,对四氯化硅的无害化处理及回收利用已成为当务之急!

目前,业内日益关注如何处理四氯化硅的污染问题。通过调查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是四川新光硅业对四氯化硅的处理。新光硅业在多晶硅生产中引入四氯化硅氢化工艺,将四氯化硅返回到合成三氯氢硅的工序进行再利用,通过氢化为三氯氢硅后再作为多晶硅生产原料,可以将90%的四氯化硅经过多次循环而转化掉,但这种处理方式投资大、能耗高、转化率低、工序复杂。尽管如此,新光硅业每年产生的四氯化硅废物量达四千吨,因在乐山本地无法处理,公司只能支付费用请江浙的企业拉走了事,这些企业利用四氯硅醇解来生产硅酯,生产能力弱,处理量小;还有一部分用于生产白炭黑,处理量更小,由于四氯化硅处理量的限制,导致了新光硅业1250吨/年的设备建成后一直不能达产。

二是四川峨眉半导体材料厂的处理方法。四川峨眉半导体材料厂原有200吨/年装置每年产生的四氯化硅约三千吨,部分四氯化硅经过提纯后交给其它企业制备光纤,这种处理方法增加企业成本,且消化四氯化硅的这些企业规模小,处理能力不强,消耗四氯化硅的量小,因此大部分四氯化硅只能在厂内用压力容器盛装,安全隐患较大;今年建成的500吨/年装置的四氯化硅,由于没有合适的四氯化硅处理方式,一直不能投产。

三是国内其它企业对四氯化硅的处理。由于国内多晶硅提纯技术大部分没有实现完全闭环运行,生产过程中的氯化物很大一部分要靠下游厂商来消化。主要途径是将四氯化硅交给一些化工厂,但这些小企业处理能力小,往往在消耗四氯化硅的同时又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如此大量的含氯物质远远超出国内消化能力,不可避免的会有很多含氯有害物质没有妥善处理,带来污染隐患。

四是国外企业对四氯化硅的处理。国外企业非常重视多晶硅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如德国Wacker公司实现全封闭循环生产,该公司前几年的硅材料生产销售额约在30亿欧元以上,其中10亿欧元是对多晶硅副产物进行深加工所得,真正做到了变废为宝,综合利用。有的企业利用四氯化硅时除了可以氢化成三氯氢硅外,还可制成气相白炭黑、硅酸乙酯、有机硅等产品。日本企业采用将活泼金属作还原剂,将四氯化硅中的硅还原出来,制备成符合太阳能电池需要的多晶硅,不但解决了四氯化硅的污染问题,而且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

如何综合利用四氯化硅成为业内日益关注的问题。更坏的可能是,在多晶硅产能过剩的同时,付出重大污染代价却无法获得相应收益,整个产业将面临严重损失。因此,研究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四氯化硅综合利用方法,解决四氯化硅污染问题,实现四氯化硅的资源化,对发展我国多晶硅和太阳能产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我们建议:

1、加大技术和设备的投入。改良西门子法是当前国际上生产多晶硅的主要方法,全球约85%多晶硅产能采用这种工艺。国内企业基本采用这种方法,产生的四氯化硅量特别多(每生产一单位的多晶硅就产生十四单位的四氯化硅),企业基本没有封闭循环工艺,绝大多数四氯化硅都只能对外排放,既污染环境又浪费资源。

建议:多晶硅生产企业增加四氯化硅氢化系统设备的投入,利用先进的氢化工艺将绝大部分四氯化硅转化为多晶硅的生产原料——三氯氢硅,可以减少大部分的污染排放。控制污染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虽然会增加一部分企业成本,但综合效益十分显著。

2、强化技术和人才培训。建立联合技术研发机制,用市场化手段解决技术瓶颈,共享知识产权。由于美国、德国、日本等国不对外转让技术,目前国内已投产的多晶硅企业采用的技术主要依托自主开发的改良西门子法和从俄罗斯引进的改良西门子法。多晶硅项目大量上马,技术瓶颈短期难以解决,带来了对稀缺人才的疯狂争夺。只有加大对技术和人才的培养,才能提升多晶硅行业的制造水平,减少环境污染。省内多晶硅各相关企业正在投入力量寻求突破。乐山科立鑫公司组建了“乐山市有机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永祥公司关于多晶硅生产工艺方面的科研成果已经申报8项专利;新光硅业公司承担了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多晶硅材料产业关键技术开发”两个课题的研究项目,组建了“四川多晶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的来看,这些企业基本处于各自为阵状态,技术力量薄弱且还非常分散。

建议:用市场化手段组建技术开发联合体,由多晶硅产业相关企业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建立技术成果的分配机制,集中力量在多晶硅关键生产工艺技术上取得突破;企业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培养多晶硅技术领域的高级人才。

3、加强对四氯化硅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对四氯化硅的处理,首先要立足于“无害化”,尽力“资源化”。国内企业利用四氯化硅时除了可以氢化成三氯氢硅外,还可制成气相白炭黑、硅酸乙酯、有机硅等产品,但这些工艺消化量太小,生产时综合利用的装置不大,对四氯化硅的消化远远不能满足国内市场。

目前在国内,广州吉必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多年研发,开发出回收利用四氯化硅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实现了以四氯化硅为原料生产气相法白炭黑的规模化生产技术。2007年该公司两大基地消化了超过五千吨的四氯化硅。

四川省内的内江金固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科研人员合作,努力攻关,利用四氯化硅水解生成硅酸和盐酸工艺,将所得硅酸制备成为市场急需的偏硅酸钠,所得盐酸用于高纯氯化钡的生产,生产过程达到“零排放”,变废为宝,成功实现将四氯化硅“无害化”和“资源化”,目前已经在自贡贵林化工有限公司形成年处理四氯化硅2万吨的能力。

  建议:多晶硅生产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化工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开发利用四氯化硅,将四氯化硅“无害化”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4、严格多晶硅生产企业的环境执法,避免环境灾难。多晶硅企业环保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多晶硅生产在现阶段属于暴利行业,对地方GDP、财政税收、就业等贡献巨大,有不少地方将多晶硅生产企业看作是地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其污染问题往往被忽视或淡化,环保政策、措施等在落实上又比较软,在环境执法中很容易“网开一面”,使“经济上去了,环境下去了”。

环保执法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建议地方环保部门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精神,严格多晶硅生产企业的环境执法,避免因为短期经济利益而带来的环境灾难。

    (本文为民建四川省委2008年度调研报告,省政协十届二次全会集体提案)  关于保障高风险农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在农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风险伴随始终。近年来,禽流感、猪链球菌、持续干旱等疫情灾情在我省接连发生,给我省农业造成了巨大损失。这还仅仅是自然灾害风险,如果考虑到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因素,那么农业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将会更大。

        农业风险除了所造成的损失巨大外,还伴有区域性强、风险难以分散、以及广泛的伴生性等特性。因此,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将其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扶持系统,在现阶段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就我省情况看,目前农业风险管理机制还不完善,极大制约了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主要表现在:

        1、政府没有发挥在农业风险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长期以来, 政府实行的是以财政资金进行灾害救济为主,以保险为辅。这只能起到暂时的缓解作用,并且动辄数十亿元的农业灾害损失也使政府难以承担,与此同时,政府救济在实施过程中的公正性和效率受到行政体制的制约,难以达到真正救助受灾农民的目的;与此同时,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财政补贴不足,并缺少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另一方面,政府在信息服务供给不足。目前关于农业风险信息的数据库分散,互联互通程度低,全国各地、各行业、各部门农业信息体系总体网络不完善;信息工作重采集、轻分析,信息内容不完整;信息发布渠道单一,信息传递在基层特别是县级以下的广大农业生产区域容易中区域容易中断。

        2、农业经营中各市场主体还未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当前,我省农业分散经营还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如此。各经营主体如农户、协会、龙头企业、银行、担保公司之间缺乏稳定联系,农业生产、产品加工、运销、融资等相关环节没有有机结合起来,利益和风险的转移与再分配无法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没有有效形成。

        3、农业保险严重滞后

       农业风险造成的损失仅靠财政救济是绝对不够的,农业保险应该在这方面发挥主体作用。但是我省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突出表现在农户了解保险的方式不多、渠道不畅,投保意识不强,保费支付能力差;同时公司经营农业风险的积极性较低。由于经营农险亏损较大,部分保险公司对农险业务畏难情绪较重,保险产品的针对性不强,保险服务水平不同。

      2003年,我省农业保费收入仅为83万元。从2004年开始,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正式启动,经过几年发展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农业保险业务规模、保险险种、保费收入等方面仍远远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如种植业保险尚处于探索阶段,保险标的仅集中在经济作物;另外,我省巨灾损失保险机制还未真正建立,从而导致巨灾损失一旦发生,一般保险公司无力赔付,并且使保险公司亏损严重,这更进一步抑制了保险供给。

        4、农产品期货市场体制不完善,很难发挥转移和规避农业风险的作用

在发达国家,完善的农产品期货市场是规避农业风险的有效措施,并已取得很大的实效。但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主体发育不充分、风险监管力度不够、上市品种也不多,难以利用期货市场规避农业风险。

        建议:

       1、加大政府的主导推动作用,完善农业保险机制。建议将农业风险分为小型风险和大型风险两种进行分类处理。小型风险采取传统保险模式即可。对于大型风险,建议将其风险分散放到证券市场,通过资本市场和证券化设计出保险市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互动型金融产品,利用证券市场分散保险风险,如发行巨灾债券、建立大型风险保障金等。

        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府支持力度 建议在在农业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的基础上免征农业保险收入的所得税,并按照农业保险收入的一定比例补贴业务经费;同时,对一些损失较大的风险,可对参加保险的农民按一定比例进行保费补贴。

        在条件成熟时,建议以县或乡镇、村组为单位对农业保险进行统保,相对集中地开展大规模的农业保险。

     2、以产业链为基础,使各环节相关主体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在这方面,四川资阳市在养殖业中实行的“六方合作”机制取得了很好的实效。值得借鉴推广:即“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饲料加工企业+种畜场+协会农户+肉食品加工企业”的合作,基本模式是: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饲料加工企业和种畜场发放低息储备粮贷款;农业担保公司为饲料加工企业和种畜场提供一定的信用担保;饲料加工企业对储备粮进行滚动轮换,加工为饲料,并以优惠价向协会农民直接赊销、配送;种畜场向协会农民配送质优价廉的良种仔畜;协会农民按标准化要求饲养绿色商品肉畜,并订单交售给肉食品加工企业;肉食品加工企业按“优质优价”的原则收购协会农民的绿色肉畜,供加工出口专用,并代饲料加工企业和种畜场扣收协会农民赊销的饲料款和种畜款。该体制紧密连接了畜牧产业链上的各方主体,从而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目的。

       3、加强农业的政策性引导,健全农业风险信息传播渠道。政府应出资尽快建立专门从事农业风险研究的机构。展开对各种农业风险的研究,并定期发布研究动态。同时,尽快制定出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信息体系总体网络实施计划。并定期做好农业信息的披露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现代农业风险预警系统, 通过市场风险预警、气候、政策风险预警等, 定期向农业部门和农户发出报警信号, 增强农民决策的正确性。

        4、充分发挥期货市场规避农产品市场风险的作用。要鼓励国有粮食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稳妥地参与农产品期货市场。另一方面,要增加上市品种,完善上市品种结构,激活大品种交易。对于那些上市条件成熟的商品期货品种,特别是那些市场化程度高、价格波动大,在国民经济中作用明显的农产品,有条件的要尽快上市。政府在政策上也应该完善新品种上市机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本文为民建四川省委在四川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的集体提案)
关于进一步理顺医保关系,加强医保管理的建议  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基本覆盖城镇职工,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也已经起步实施,到2010年我省将建立起覆盖所有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在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快速发展的同时,基本医疗保险政出多门、管理混乱,险种繁多,政策不到位,管理人员分散,经办能力不足的矛盾也日益显现出来。
       1、政出多门,管理混乱
       目前,我省各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为卫生部门,医疗救助为民政部门,形成了分头管理的局面。由于管理分割,各部门纷纷成立不同的经办机构和队伍,互相不能信息共享,增加经办成本和管理难度。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各地有的在社保部门,有的单独成立经办机构,经办名称也繁多复杂,有的将工伤、生育保险统一归并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的仍将工伤、生育保险留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形成经办分离。
        2、险种繁多,政策不到位
        由于更多的强调特殊人群特殊管理,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越来越显现出身份管理的特征。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目标不相适应。主要体现在:政策按身份差别设置,分为农村居民、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失地无业农民等不同对象,进而实行差别政策、差别待遇、差别管理。
        3、管理人员分散,经办能力不足
    由于政出多门,管理分置,经办分散,经办机构未能统一,经办业务不能集中,全省各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同程度存在经办机设置层次低,经办人员力量配备少,市、区(县)分散设置,经办经费不足等现象。
       建议:
       1、建议我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医疗救助统一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实现统一的基本医疗管理。
       2、政策制定应逐步淡化身份的差别管理,而实行趋向于费率的差别管理。除特殊人群政府补助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类别应淡化身份,按缴费能力不同设置不同缴费费率,享受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自贡市目前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帐结合按缴费费基的8.5%,单建统筹按5%,农民工按3%,城镇居民按3%以内,可逐步过渡到基本医疗保险按8.5%、5%、3%、3%以内等不同的适用费率,享受不同的差别待遇,并且所有人员均可自行选择参保。
       3、建议我省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名称。鉴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名称繁多,名称当中,有的叫“中心”,有的叫“局”,有的有“城镇职工”,有的没有“城镇职工”,有的有“基本”,有的没有“基本”。这不利于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规范管理,建议名称应统一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局。
       4、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业务应包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社会医疗救助等。
       5、基本医疗保险由市级统筹,统一经办。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本上仍停留在政策上的统一,市、区(县)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统筹层次低,统筹能力弱,基金平衡难度越来越大。市区下各区县在执行政策上受基金平衡影响出现政策打折扣、政策不到位的现象。因此,我省应统一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由市级统筹,统一经办。
      作者:自贡市政协副主席、民建自贡市委主委
     (本文为作者在四川省政协十届一次全会上的个人提案)
  完善现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建议    我国于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开始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制度。在此基础上,卫生部于1999年制定了《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对医师资格考试作了具体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每年开考一次,考试合格者颁发医师资格证书。考试实行全国一套题、一种考试方式、一条合格线,合格线实行每年浮动,通过率控制在20—30%。这种制度性安排,对于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杜绝非卫生专业人员进入卫生队伍具有重要的意义。
        医师资格考试制度施行以来,所取得的效果明显。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大,尤其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而现行的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整齐划一的方式,不符合当前这种国情,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制度的进一步运行,主要表现在:
        1、在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上,西部地区都远远落后于中、东部地区,尤其在民族边远地区更差。据统计,2005年全国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平均为3.39人,其中东部4.05人、中部3.27人、西部3.02人。东部地区卫生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占16.7%,高出中西部4.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大专学历高出西部4.6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优势卫生资源绝大部分集中在城市。据2005年卫生部统计,全国67%的卫生人力资源被47%的城市人口所占用,全国城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为4.99人,县为2.15人,城市高出农村2倍多。从学历看,城市以大学为主,农村以中专为主。乡镇卫生院大专及以上学历仅占22.5%。在上述情况下,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的分数线,显得不甚合理。
        2、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格考试通过率低。当前,从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医疗功能定位来看,主要是从事预防保健、常见病与多发病的诊治等基本医疗和重大疾病的转诊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应急处理和信息报送工作,对其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不可能与城市医疗机构等同,他们接触的检查设备少,对高、精、尖医疗设备更是望尘莫及,其工临床经验、业务水平也远远低于城市医疗机构,这是由我国当前国情决定的。但这些地区医务人员却与城市医务人员进行的却是相同的考试,这就造成这些地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低,从而产生这些地区需要卫生技术人员,但考试通过率这道槛又将大量卫生技术人员拒之门外,从而使这些地区的卫生技术人员普遍存在“无证行医”的情况,这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国家又采取了默认。
        3、考试考务工作成本高、风险大。全国31个考区400多个考点在同一时间开展考试,成本高昂、程序繁琐。
        建议:
        1、统一考试,分档划线。全国实行一套题,统一组织考试。同时可参照国家司法考试的做法,划出相应的分数线照顾地区。享受照顾的地区应以照顾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照顾西部地区的原则进行,从而降低这些卫生技术人员考试的合格分数线,提高通过率。对于西藏地区,可考虑在照顾分数线基础上,再降低一定分数。
        2、等级考试,分级注册。建议按不同等级医院的执业水准,设计相应的考题和合格线,实行全国统考,对达到合格线的颁发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实行分级注册,不受地域限制。如同汽车驾驶执照实行的A照.B照.C照。
        3、地方考试,地方颁证。为稳定农村卫生队伍,建议除全国医师资格统考外,根据各地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需求量,由各省、市、自治区可自行组织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医师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后限定在所属乡、村从事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4、激活题库,简化程序。建议建立针对城市、乡镇两个等级医务人员的考试题库,根据不同对象,从各自的题库中随机产生试卷组织考试,这样不仅能有效避免目前综合考试存在的组织程序繁琐、成本高、保密难度大等问题,也使试题更有针对性,进而做到适合不同层次的需求。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建乐山市委主委
     (本文为作者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所提交的个人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