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野象谷视频:生猪定点屠宰检查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3:30:06

生猪定点屠宰检查报告

为加强我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精神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加强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通过加强定点屠宰厂(场)的规划建设、大力推进机械化屠宰、强化上市肉品检疫检验,以及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促进城乡市场的上市肉品卫生质量的提高。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总体情况较好,猪肉质量安全基本得到保障。现将此次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工作情况

1、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意识的增强,肉类食品的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要实施定点屠宰,取消私屠滥宰,势必会损害私屠滥宰户这一特殊群体的利益,所以工作难度非常大。我局高度重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卓有成效的专项整治和坚持对辖区内各大肉菜市场进行了日常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保证了人民群众食肉安全放心。

2、我局明确生猪屠宰工作执法主体,配备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建立起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懂法律适应屠宰特殊要求的执法检查队伍,确保生猪屠宰工作执法能够依法行政,科学管理。

3、我局把打击私屠滥宰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来抓,积极联合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对私宰窝点进行重点整治,尤其是对屡禁不止,顽固点给予彻底铲除,充分进行明查暗访加大对制售注水肉、病死猪肉窝点打击力度。据统计,2009年1-12月,全区经贸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309人次,检查定点屠宰企业176家次,查处私屠肉1989.65公斤,销毁病害猪肉461公斤,有效打击了我市的私宰行为,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强化屠宰企业管理,保障生猪肉品市场安全

为加强生猪肉品的流通管理,我区经贸局会同各有关部门严格肉品市场准入。一、加强和规范了肉品检疫。凡是定点屠宰厂出厂的生猪肉品,必须经过检疫和肉品检验(含违禁药物检验),并在生猪胴体上加盖检验合格章。二、凭证入市。规定进入市场销售的生猪肉品,必须是定点屠宰厂(场)生产并经检疫和检验合格的产品,未经检疫和肉品检验不合格的生猪肉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对进入市区市场销售的生猪肉品,由工商部门把关,检查是否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畜产品检验合格证,对不具备上述两证的生猪产品,不准其进入市场。三、规范屠宰加工。市区及镇的生猪屠宰必须实行机械化屠宰生猪,乡镇的生猪屠宰结合当地实际和生产条件,在动物防疫部门的监督下规范操作。

四、在检查中发现问题

1、私宰现象仍未根本杜绝

虽然我区各级部门打击私宰的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极小数经营者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惜铤而走险从事私宰活动,他们就把私宰生猪窝点转移至一些人迹罕至的山塘水库边进行私宰,甚至采用机动方式,把车辆开到没有人迹的地方进行私宰,并且经常转移地方,私宰比以前更隐蔽,更难查处了。从查处的案件来看,那些私宰的生猪基本是一些因病或死等问题猪,对群众肉食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2、肉类市场管理仍存在漏洞

少数私宰者与用肉单位进行“场外交易”,直接把私宰肉混在从屠宰场出来的猪肉混在一起送货上门,这种做法更加隐蔽,更难查处。可以说,肉类的多元化销售方式使私宰分子有了较大的生存空间,如何标本兼治地堵住这些漏洞确确实实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问题。

3、执法人员的身份不合法,潜在被告的风险

(1)由于执法人员身份不明确,存在违法执法问题,在执法过程中经常被管理者责问。

(2)屠宰经营户普遍文化素质较低,受利益驱使,存在着不服从、不支持执法查,甚至以各种刁难、辱骂、恐吓威胁执法人员,导致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不和谐的现象。

五、意见和建议

       1、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核心是保证猪肉的质量安全。  严格生猪进场检疫和登记,建立健全检疫检验台帐,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统一规范辖区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台帐,并监督企业做好日常生猪屠宰情况登记,要求其按月将汇总情况及时上报。监督辖区内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建立完善生猪进场检疫和登记制度,加强生猪来源地、货主姓名和进场生猪检疫登记,严禁不配戴耳标生猪和病死猪进场,严把生猪屠宰质量安全源头关。对运输途中因挤压原因造成死亡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无害化处理。

    2、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辖区所在地的屠宰企业必须是机械化流水线,重点乡镇的屠宰企业也必须进行半机械化生产。对不符合生猪定点屠宰条件的,将坚决取缔。

      生猪定点屠宰是确保我市城乡猪肉质量安全的一件大事,我区要结合省政府《加强猪肉市场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肉食品消费安全。

韶关市浈江区经贸局

2010年5月25日